劉芳傳

劉芳,字伯文,彭城人,漢代楚元王的後人。六世祖劉納,晉代任司隸校尉。祖劉該,任劉義隆政權的征虜將軍、青徐二州刺史。父劉邕,劉駿政權的兗州長史。

劉芳出繼給伯父劉遜之當兒子,遜之,任劉駿政權的東平太守。劉邕參與劉義宣的事情,身死彭城。劉芳跟隨伯母房氏逃竄青州,逢大赦獲得自由。舅房元慶,任劉子業青州刺史、劉文秀建威府司馬,被劉文秀所殺。劉芳母子進入梁鄒城。慕容白曜南討青、齊,梁鄒降順,劉芳北遷為平齊百姓,時年十六歲。魏南部尚書李敷妻,司徒崔浩弟弟的女兒,劉芳的祖母,是崔浩的姑姑。劉芳到京城,來到李敷府上,崔以劉芳四處流浪為恥,拒絕見他。劉芳雖然處於窮苦窘迫之中,但學業仍未荒廢,他聰敏過人,篤志經典。白天讀書終日,以自資給,夜則誦讀,終夜不睡,以至有典衣度日之困,而他卻淡然自守,不急急於榮利,不慼慼於貧賤,寫下《窮通論》以安慰自己。

劉芳為諸僧抄寫經論,字跡很漂亮,一卷價格一匹布,一年之中能收入百餘匹布,像這樣持續了數十年,賴此度日,情況漸漸好起來。由於劉芳與有德學的著名僧人,經常交往。當時南方有位和尚叫惠度因事被責,不久暴亡,劉芳因此被牽連,文明太后把他召入宮中,抽了一百鞭子。當時,宦官李豐主持這件事,他知道劉芳篤於學業,志行很高,便在太后面前講起他,太后聽說,有些慚愧。正逢蕭賾的使者劉纘來了,他是劉芳的同族兄弟,太后提拔劉芳為主客郎,與劉纘應對。不久被拜授為中書博士。後來與崔光、宋弁、邢產等人一起任中書侍郎,不久帝詔劉芳與邢產到東宮教授太子經書,遷任太子庶子,兼任員外散騎常侍。跟隨車駕到洛陽,劉芳在路途上及到京城,總是侍坐太子講讀孜孜。劉芳才思深淵敏捷,特別精於經義,博聞強記,兼覽《蒼》、《雅》,尤其擅長音訓,辨析字義確當無疑。從這以後,他受到的禮遇日盛一日,得到的賞賜也很豐厚優渥,被正除為員外散騎常侍。不久兼通直常侍,跟隨皇帝車駕南巡,撰述行事,不久正除。王肅投奔皇魏,高祖十分器重,朝野為之矚目。劉芳沒機會與他相見。高祖在華林宴請群臣,王肅說到「古時候只有婦人有成年禮,而男子則沒有」。劉芳說:「推尋經書《禮》正文,古時候女子男子都有此禮。」王肅說:「《喪服》說男子免而婦人結喪髻,男子戴帽而婦人插笄。像這樣,則男子不應該有插笄以示成年的禮制。」劉芳說:「這專門說的是不幸的凶事。《禮》:『初遭喪,男子免冠,這時婦人則結喪髻;男子戴帽,則婦人插笄。』這說的都是應時而變,而男子、婦人免冠結髻、戴帽插笄表示傷悼的方式不同。又冠尊,所以代替了其插笄。而且這是換言互稱,並不是說男子無笄。又《禮內則》稱:『子事父母,夜晚雞開始鳴叫時,梳洗插笄。』由此而言,男子有笄也就很明確了。」高祖讚賞這番議論,玩味了很久。王肅也覺得劉芳說得很對,說:「這莫非就是劉石經嗎?」過去漢代建造三字石經放置在太學,學者有什麼文字上的問題,多到那裡校質。劉芳音義明辨,有疑問的人多前往詢咨訪求,所以當時人稱為劉石經。酒宴完畢,劉芳與王肅一起出去,王肅握著劉芳的手說:「我從小留意《三禮》,在南方與諸儒生一起,經常一起討論,大家都說此義就像我方才說的那樣,今天聽到你這番解釋,頓時去掉我平生之惑。」劉芳理義精通,都像此字這樣。

高祖遷居洛陽,經過朝歌,見到殷商比干的墓塚,愴然悼懷,撰文吊惜。劉芳為之註解,表奏呈上。帝下詔說:「看卿的注文,很是廣富淵博。但是辭藻不如屈、宋,義理不如張、賈。既然有此雅致,便可把它付印集書。」帝下詔因劉芳經學精深博洽,超階遷授國子祭酒。劉芳因居母喪離職。高祖南征宛、鄧,起任他為輔國將軍、太尉長史,跟從太尉、咸陽王元禧攻打南陽。蕭鸞將領裴叔業入侵徐州,疆場之民,大都很想歸順裴叔業,高祖很擔憂,任命劉芳為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徐州大中正,行徐州事。徙遷兼任侍中,隨征馬圈。高祖在行宮去世。及世宗即位,劉芳為他手加莽袍冠帽。高祖的遺體從裝殮到啟祖、山陵、練除、喪事的自始至終,都是劉芳一手操辦。咸陽王元禧等人奉高祖遺詔,命令劉芳入宮教授魏世宗經書。等到南徐州刺史沈陵外叛於敵,徐州大水,朝廷派劉芳撫慰賑恤災民。不久被授職正侍中、祭酒,中正官職照舊。

劉芳上表說:「大凡治理國家的,無不崇儒尊道,先設學校,即使政有質樸文飾,這一範式從不改易,這是由於它是萬端資始,眾務稟法的緣故。唐、虞之世以前,典籍不存;盛周以來,學校任居虎門。《周禮·大司樂》云:『師氏,掌美以女微詔王。居虎門之左,司王朝,執掌國中過失的事情,以之教誨國臣子弟。』蔡氏《勸學篇》說:『周朝師氏,居虎門左,闡釋六藝,以教國子。』而今的祭酒,就是周朝的師氏。《洛陽記》:『國子學官與天子宮殿相對,太學在開陽門外。』案查《學記》說:『古代王者,建立國家,親愛人民,都以教學為先。』鄭氏註釋說:『內則設立師保以教,使國中子弟學受,外則有太學、庠序的官職。』由此而論,國學在宮殿之內,太學在皇廷之外,很明確了。案如《洛陽記》,還是仿此設置的。臣愚蠢地認為:現在既已徙縣崧、鏶,皇宮遷居伊、洛,宮殿府寺,都依舊式,至於國學,怎麼就不照原樣了?校比舊事,其位置應在宮門左邊。至如太學,舊基仍在,仍舊營構。又過去太和二十年(496),朝廷下詔設立四門博士,在四門置學宮。臣按:從周朝溯上,學校只有兩種,或尚西,或尚東,或者以在都城為貴,或以在郊郭為上。到了周代,學校有六。師氏居內,太學在國都,四小學在郊郭。《禮記》說周人『養眾老於學校,學校在國都四郊』,《禮》又說:『天子設立四學,當入學而太子立。』注云:『四學,周代國都四郊的學校。』案《大戴禮記163·了他的意見。

遷任中書令,祭酒官職照舊。出任安東將軍、青州刺史。劉芳為政儒慢緩順,不能禁止奸邪盜賊,但廉潔清正,寡求少欲,無犯公私利益。還朝後,參預議定律令。劉芳斟酌古今,成為大議的主要人物,律令中損減增益的內容,大多出自劉芳的意圖。魏世宗以朝廷禮儀多有缺損,其一切議論,都交給劉芳修正。於是朝廷中吉凶大事都找劉芳咨詢訪求了。

轉任太常卿,劉芳以所設置的五郊以及日月的位置,離都城的裡數於禮有相違背的地方,又加上對靈星、周公的祭禮儀式,覺得不應該隸屬太常寺,於是上疏說:

「臣聞國家大事,沒有比郊祀更重要的了,郊祀的根本,實質是在審定位置。所以列聖區別之言,彰明浩浩典籍;先儒正確之論,昭著於經史。為臣學識談不上通經,業也不能說通古,怎敢輕率地奏陳瞽妄之言,妄陳管見之說。臣竊見所設置的祭壇祀祠遠近的法度,考證典制,或許有欠妥的地方,臣既忝居此職,請陳膚淺之見。

「《孟春令》說『其數八』,又說『迎春於東郊』。盧植說:『東郊,八里郊也。』賈逵說:『東郊,木帝太昊,距京都八里。』許慎說:『東郊,八里郊也。』鄭玄《孟春令》注云:『王者居明堂。《禮》曰:王者出城十五里迎歲,是殷代禮制。《周禮》曰,在離城十五里的近郊祭祀。』鄭玄另注說:『東郊,離都城八里。』高誘說:『帝迎於東方,壇祠在離都城八里的郊郭。』王肅說:『東郊,八里,因木數。』這都同是春郊壇祠離都城八里的明據。《孟夏令》云『其數七』,又說『迎夏於南郊』。盧植說:『南郊,七里郊也。』賈逵說:『南郊壇祠,祭火帝炎帝,離都城七里。』許慎說:『南郊壇祠,在離都城七里的郊郭。』鄭玄說:『南郊,離都城七里。』高誘說:『南郊,七里郊也。』王肅說:『南郊壇祠,離都城七里,因於火數。』這又是南郊壇祠離城七里的詳細根據。《中央令》說:『其數五。』盧植說:『中郊,五里之郊也。』賈逵說:『中兆,黃帝之位,並南郊之季,所以說兆五帝於四郊。』鄭玄說:『中郊,在西南未地,離都城五里。』這又是中郊五里的明據。《孟秋令》說『其數九』,又說『迎秋於西郊』。盧植說:『西郊壇祠,在離城九里的郊郭。』賈逵說:『西郊,祭金帝少..,在離都城九里的地方。』許慎說:『西郊壇祠,在離城九里的郊郭。』鄭玄說:『西郊,去都城九里。』高誘說:『西郊壇祠,在離城九里郊郭。』王肅說:『西郊,九里,因金數。』這又是西郊九里的明據。《孟冬令》說『其數六』,又說『迎冬於北郊』。盧植說:『北郊壇祠,在離都城六里的郊郭。』賈逵說:『北郊壇祠,祭祀水帝顓頊,在離城六里的郊郭。』許慎說:『北郊壇祠,在離城六里的郊郭。』鄭玄說:『北郊壇祠,離城六里。』高誘說:『北郊,六里之郊也。』王肅說:『北郊六里,因水之數也。』這又是北郊六里的明據。宋氏《含文嘉》注說:『《周禮》,王郊千里,二十分其一為近郊。近郊五十里,一百里則為遠郊,迎祭王氣都在近郊舉行。漢代不設王畿,則以方比之數為郊郭的位置,所以東郊八里,南郊七里,西郊九里,北郊六里,中郊在西南未地,離都城五里。』《祭祀志》說:『建武二年(26)正月,開始制立郊祀於雒陽城南七里的地方。這是依照元始年間(1~5)的做法,北郊在雒陽城北四里的地方。』這又是漢代南北郊的明證。今天的地點只按照這個選擇。至如離城三十里設立郊祀之壇,進與鄭玄所引的殷、周兩代的做法相違,退與漢、魏所行辦法相背。凡是邑城之外都稱郊,今天計算四郊,應各以郭門為限度,距城裡數依上典制。

「《禮》,朝拜日月,都在城的東西門外。而今祭日月的位置,離城東西路程各為三十里,臣竊以為又未詳審。《禮》又說:『祭日於壇,祭月於坎。』而今計造如上。《禮儀志》說『設立高謀祠於都城南面』,不說離都城裡數。所以現在仍照舊。靈星本不是禮制之事,祭祀出自漢初,專門為了祝祀田耕,總是隸祭於郡縣。《郊祀志》說:『高祖五年(前202),高祖詔示御史,命令天下設置靈星祠,祭祀用太牢,縣邑的令長主祭。』晉代祠祀令說:『郡、縣、國祭祀稷神、社神、先農,縣又祭祀靈星。』這是靈星的祭祀在天下眾縣的明據。周公廟所以別設在洛陽,是因為姬旦創成洛邑,所以傳祭洛陽,崇祠不絕,以彰明其功勞。伯夷、叔齊的祠廟,也世世代代為洛陽界內的神祠。而今都移祭太常,臣擔心會與其本意相違。天下祭祀錯位的事情很多,都應該歸應屬的部門郡縣修理,公私在所祭的地方祈請。為臣竊以為太常寺所掌祭的郊廟神祇,自有其常限,不應該臨時隨意斟酌,如果隨便亂來,則不免會婬侵祠祭常規。二祠在太常,在洛陽,對於國家來說都是一樣的,然而具體做起來就應審其根本。

「為臣以庸懶卑陋,謬妄忝居今天的職位,為臣考索經典,博采群議,既無別樣說法,可以說大致可以此為據。而今年冬天勞作的間隙,野靜人閒,便可遷移郊祠神壇,各方都很方便。」

皇帝下詔說:「所上奏陳確有明據,但是郊廟先朝置立已久,也就姑且依照舊式。」

這以前,魏高祖在代都詔令中書監高閭、太常少卿陸王秀,加上公孫崇等十多人修理金石樂器,以及八音之器。後來,公孫崇任太樂令,上書奏請尚書僕射高肇,一起辦理此事。魏世宗下詔讓劉芳一起處理。劉芳上表認為禮樂之事關係重大,不能馬上下決斷,如不廣泛招延公卿大臣,廣泛聚集大儒宿彥,討論得失,研究是非,就會無法讓它垂之萬世,成為不朽的法式。所陳得到採納,數旬之內,朝臣頻繁討論三次。在那時,朝中官員都覺得公孫崇既然專門管理此事已有很長時間,不應該有什麼乖異謬妄的地方,討論時大家各各默然無話可說。劉芳於是探引經書,搜尋舊文,共相質難,所說都有明確的根據,認為樂器盈縮尺度都與典制有差距,不合典制範式。公孫崇雖然也有一些應答,而往往答非所問,終而無法自圓其說。尚書把這些情況述奏皇帝,帝仍詔委派劉芳另外繼續考索典制,從此以後學者更加崇敬他了。

劉芳以社稷壇上無樹,又上疏說:「依照《合朔儀注》:『日有變化,用朱絲結繩,以之繞系社樹三周。』而今連社樹都沒有。又《周禮·司徒職》云:『設立社稷之牆,而樹之以田主,各種上社廟所宜種的樹木。』鄭玄注說:『所宜種的樹木,指像松柏栗樹之類。』這是一證。又《小司徒·封人職》說:『掌設君王的社牆,確立邊界封土而種樹。』鄭玄注說:『不說稷,因為王主祭於社,而稷,是社的分支。』這是二證。又《論語》曰:『哀公找宰我問社廟之事,宰我說:夏後氏種松,殷人種柏,周人種栗。』這是根據土地情況而決定的。這是三證。又《白虎通》說:『社稷所以有樹,是什麼原因呢?還是尊崇它的標誌。也為的是讓老百姓看到就產生敬仰之意,又是為了表彰其功。』案此是正面解釋所以有樹的意義,而不是說有還是沒有樹。這是四證。這裡說『社稷所以有樹的原因』,這樣,稷廟中有樹也應很明確了。又《五經通義》說:『天子太社、王社,諸侯的國社、侯社,制度怎樣?曰:社都只有垣牆而沒有屋宇,在其中植樹,可種木的是因為有土,主土生萬物,萬物之中沒有比木更好的了,所以種樹。』這是第五證。這是最為合適的說明社中有樹的意旨了。又《五經要義》說『社廟中必定種上樹木』。《周禮·司徒職》說:『分社而種樹,各因土地所適宜生長的樹木。』《尚書逸篇》說:『太社種松,東社種柏,南社種梓,西社種栗,北社種槐。』這是第六證。這又是太社及四方種樹有區別的明據。臣又見到諸家《禮圖》,社稷圖都畫上了樹木,只有誡社、戒稷沒有樹。這是第七證。為臣雖然辨社稷中有樹種植的依據,還沒有確定所種植的樹種。查《論語》稱『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可見世代不同。而《尚書·逸篇》則說『太社種松,東社種柏,南社種梓,西社種栗,北社種槐』,像這樣,便是一代之中,而五社所種樹種也各不相同。愚見認為應該種植松樹。為什麼這樣說呢?《逸書》說『太社惟松』,今天種植松樹,不怕失於禮制。只有稷壇所種樹種沒有現成根據,但它是社的分支,大概也不會離了松樹。」魏世宗接受了他的意見。

劉芳沉雅方正,氣度甚高,精通經傳,魏高祖尤其器重禮敬他,動不動就咨詢於他。太子元恂在東宮的時候,魏高祖想為他娶劉芳的女兒,劉芳以其女年齡相貌不合適推辭了,魏高祖歎服他的謙虛謹慎,改敕劉芳推舉其宗族中的姑娘,劉芳推舉了其族子劉長文的女兒。高祖於是為元恂娶了過來,與鄭碅女兒相對為左右妻室。崔光對劉芳有師長之敬,遇事必去詢問。劉芳撰鄭玄所注的《周官·儀禮音》、干寶所注的《周官音》、王肅所注的《尚書音》、何休所注的《公羊音》、范寧所注的《谷梁音》、韋昭所注的《國語音》、范曄《後漢書音》各一卷、《辨類》三卷、《徐州人地錄》四十卷、《急就篇續注音義證》三卷、《毛詩箋音義證》十卷、《禮記義證》十卷、《周官》、《儀禮義證》各五卷。崔光上表請求讓劉芳取代自己任中書監的官職,世宗不同意。延昌二年(513)去世,享年六十一歲。帝下詔賜帛四百匹,贈鎮東將軍、徐州刺史,謚稱文貞。

《魏書白話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