眭誇,又名昶,趙郡高邑人。祖父眭邁,是晉代東海王越的軍謀掾,後淪落於石勒政權,任徐州刺史。父親眭邃,字懷道,官任慕容寶的中書令。眭誇少年時氣度很大,不拘小節,沉溺於閱覽書傳,從不經心於世俗事務。喜歡飲酒,超脫於世事之外,有正大剛直之氣。眭誇二十歲時父親去世,哀傷悲痛使他鬢鬚都白了,每次悲傷哭號,使人聽了都為之淚下。情操高尚而不肯出仕,終日寄情於山泉丘壑。同郡人李順想要同他交結,眭誇卻拒絕與他往來。國中老幼沒有不懼怕他的。
眭誇年輕時與崔浩結成莫逆之交。崔浩任司徒時,曾上奏朝廷要徵召眭誇任他的中郎,眭誇推辭有病而不赴任。州郡官府強行派遣,他才不得已而去到京師。眭誇在京與崔浩相見,停留了幾天,僅僅同他一起飲酒,談敘平生,全不涉及世利之事。崔浩每每想要說服他就官職,竟然連一句話也說不來。他受人敬畏的情況可見一斑。崔浩後來只得把皇帝的詔書丟在眭誇懷中,也不開口說話。眭誇對崔浩說道:「桃簡,你已經當上了司徒,為什麼非要以這種事情來勸勉國中的士人呢!我就在此和你告別了。」桃簡,是崔浩的小名。崔浩考慮到眭誇就要回家。當時眭誇騎的是一匹騾子,沒有別的坐騎,崔浩就把眭誇的騾子藏在馬廄裡,想要用這個辦法把他留住。睦誇於是請托家鄉到京送租的人,謊稱自己為駕車的,混出京城。崔浩得知後感歎地說:「眭誇是一個志節高尚的士人,本來就不應該用微小的官職去侮辱他。又逼得他拄著枴杖趕路回家,我應當用什麼言辭去向他謝罪呢?」當時朝廷法度非常嚴峻,眭誇既然私自歸還故里,將會受到私歸的罪責。崔浩多次請朝廷左右幫助,才使他免於定罪。過了一年,崔浩把眭誇原來所騎的騾子送還給他,又把自己所乘的馬贈送給他,並寫了一封書信表示道歉。眭誇卻不接受他送來的騾馬,也不給他回信。到後來崔浩被殺,眭誇為他身著素服,並接受鄉里之人的弔唁,過了一段時間才停止。眭誇感歎地說:「崔公既死,誰能更容眭誇?」於是寫下了《朋友篇》,文章中的言辭意義受到當時人們的稱讚。
眭誇的岳父鉅鹿人魏攀,是當時的名達之士。與眭誇兩人從不講究翁婿之禮,相互之間情投意合,就像是一對好朋友。有人對眭誇說:「我聽說極有才能的人必定身居貴官,你為什麼獨獨要在鄉間山居呢?」眭誇因此而寫下了《知命論》來加以解釋。眭誇終年七十五歲,眭誇殯葬那天,各方的人趕來送葬,門庭若市。眭誇沒有子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