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法宗,吳興人,父親遇難被殺,屍骨未被收葬。母親和兄長都餓死了。法宗年齡小逃脫了。到十六歲時才得以還家。單身一人,勤奮勞動。在霜上行走,在草間露宿。經辦棺材、建造墳墓、安葬母親和兄長,儉樸而禮節周到。因為父親死於非命,在本郡之內尋找枯骨,每每割出身上血去檢驗那些骨頭,這樣做十多年一直沒有找到,於是穿著喪衣喪服,終身不娶,別人的贈送一無所受,世祖剛即位時,揚州征他當文學從事,他沒有應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