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詹姆

「我還以為你會剪了這討厭的鬍子,知道嗎?你看起來就像勞勃。」姐姐已換掉喪服,穿上一身淺綠裙裝,袖子是銀色的密爾蕾絲,脖子上的金項鏈鑲有一顆鴿子蛋大小的祖母綠。

「勞勃的鬍子是黑的,我的是金色。」

「金色?白的吧?」瑟曦從他下巴上扯了一根毛,舉到面前。實際上,是灰的。「弟弟,你正在褪色,你成了過去那個你的幽靈,成了個蒼白的殘廢,和這身白盔白甲倒是配套。」她拋開那根鬍鬚,」我喜歡穿著緋紅和金色服裝的你。」

我喜歡沐浴在陽光之下,任露水滋潤肌膚的你。他想吻她,想把她抱回臥室,扔到床上……她和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甚至月童上床……「我要和你談談。收回成命,我的剃刀便任你驅使。」

瑟曦嘴巴一抿,她喝了香料熱酒,口中散發出豆蔻的味道。「你是來討價還價的?需要我提醒嗎,你發誓服從命令。」

「我發誓保護國王。我應該留在他身邊。」

「你應該服從他調遣。」

「托曼不過是在你遞去的每一張紙上面蓋章罷了。這是你的意思,而且愚蠢透頂。不信任達馮,又為何要任命他為西境守護?」

她在窗邊座椅坐下,窗外是首相塔焦黑的廢墟。「你為何推諉,爵士?難道你的勇氣也隨著右手消失了嗎?」

「我對史塔剋夫人發過誓,不會再拿起武器反對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那不過是喝醉了酒,並被利劍抵著喉嚨發的誓。」

「如果我不在托曼身邊,又如何能護得他周全?」

「打敗他的敵人,就是保護他的最好方式。父親不是常說,『最好的盾牌是揮舞的寶劍嗎』?——哦,對了,寶劍是要手來揮舞的。不管怎麼說吧,相信殘廢的獅子餘威仍存,我要奔流城,我也要布林登·徒利——無論死活。此外,赫倫堡作為中樞要道,需要得到整治,威裡斯·曼德勒沒死的話一定被關在那裡,他是安撫北方人的關鍵之一,而我們向守軍派出的烏鴉均未得到回應。」

「他們是格雷果的人,」詹姆提醒姐姐,「魔山的手下殘酷而又愚蠢。他們多半把你的烏鴉全吃光嘍。」

「所以才派你去,我勇敢的弟弟,他們很可能也會拿你當晚餐,但我相信你會叫他們消化不良的,」瑟曦理理裙子。「你出征期間,將由奧斯蒙爵士暫代御林鐵衛隊長一職。」

……她和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甚至月童上床……「這個不能由你說了算。若你實在要我走,我將指派洛拉斯爵士為代理人。」

「開什麼玩笑?你明知道我如何看待洛拉斯爵士。」

「如果你沒派巴隆·史文前往多恩——」

「我需要他前去,多恩人不能信任。你忘了嗎,紅毒蛇做過提利昂的代理騎士?我可不放心把女兒就這樣扔在陽戟城。還有,我重申,決不允許洛拉斯·提利爾掌管御林鐵衛。」

「洛拉斯爵士比奧斯蒙爵士男人多了。」

「噢,看來你對男人的觀念也變了,弟弟。」

詹姆感覺怒氣逐漸升起,「沒錯,洛拉斯不會像奧斯蒙爵士那麼色迷迷地盯著你的胸口,但我不認為——」

「你這是什麼話!?」瑟曦給了他一耳光。

詹姆毫不躲閃,「看來我的鬍子還得多蓄一些,才能承受太后陛下的撫慰。」他好想撕開她的裙服,與她瘋狂接吻……若是在以前,有兩隻手的時候,或許他已經這麼做了。

太后的雙眼猶如幽綠的玄冰,「你最好趕緊上路,爵士。」

……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月童……

「你手沒了還是耳朵沒了?!房門就在後面,爵士。」

「如你所願。」詹姆轉身而去,離開了瑟曦。

諸神啊,他們一定在竊笑。他知道瑟曦不喜被人頂撞,溫柔的話語或能將她動搖,不過最近只要看見她,他就一肚子火,好話全說不出口。

其實,他心中的一部分倒希望能離開君臨。對於瑟曦身邊那幫白癡和馬屁精,詹姆實在受夠了。據亞當·馬爾布蘭報告,跳蚤窩的貧民把當今御前會議稱為「小人會議」。他尤其不放心科本……此人雖說救過詹姆一命,但畢竟曾是血戲班的成員。「科本有許多秘密,誰都能聞出來。」他警告瑟曦,姐姐卻只笑笑,「弟弟多心了,我們彼此都有許多秘密。」

……她和藍賽爾、奧斯蒙·凱特布萊克,甚至月童上床……

第四十十名騎士和他們的侍從等在紅堡的馬廄外,其中一半是蘭尼斯特家族直屬的西境騎士,另一半則是新近投靠、不被信任的降將。為安撫軍心,詹姆讓雨林的德莫特爵士負責托曼的王旗,讓紅羅蘭·克林頓負責御林鐵衛隊長的純白旗幟,並收下一位培吉、一位派柏和一位派克頓擔任自己的侍從。「把朋友留在身後,敵人留在身前,方能萬無一失。」這是薩姆納·克雷赫的勸誡,還是父親的教誨?

他的坐騎是匹血色母馬,戰馬則是高大的灰公馬。詹姆已有多年不曾為馬取名字,他見過太多坐騎來來去去,想起來甚為痛心。不過,當派柏家的小子把這兩匹馬分別命名為「榮譽」與「光輝」時,他哈哈大笑,聽之任之。光輝披上蘭尼斯特的緋紅鞍配,榮譽則罩上御林鐵衛的純白衣裳。喬斯敏·派克頓牽住韁繩,讓詹姆爵士上馬——這名侍從瘦得像根矛,手長腳長,油膩的鼠灰色頭髮,柔軟的面頰上剛長出桃子似的絨毛。他身披蘭尼斯特的緋紅披風,但外套上有自己家族黃色底面上十隻紫色胭脂魚的紋章。「大人,」這小子詢問,「您要戴上新手嗎?」

「戴上它,詹姆,」凱切鎮的肯洛斯爵士勸道,「戴上它朝百姓揮手致意,往後他們會給兒孫傳誦您的故事。」

「算了,」詹姆不願向群眾撒謊——哪怕是個金光燦燦的慌。讓他們看到斷肢,讓他們看到殘廢。「我准許你表演,肯洛斯爵士,就當為了我吧,雙手雙腳地揮舞都可以。」說罷,他用左手抓起韁繩,催馬前進。

「派恩,」當大家集合完畢後,詹姆下令,「你騎在我旁邊。」

伊林·派恩爵士遵令上前。他看起來像個要飯的,一身老舊生銹的鎖甲,套在褪色的煮沸皮革背心上,人和馬都沒有紋章,盾牌畫得一塌糊塗,連顏色都看不清楚,再搭配憔悴的神情與深陷的眼窩,伊林爵士渾如死人……當然,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已經死了許多年。

我會讓他振作起來。誰叫詹姆要當這光輝燦爛的鐵衛小隊長呢?他不得不接受國王的調令,然而伊林爵士是他的條件之一,另一個條件是亞當·馬爾布蘭。「我要他們兩個。」他告訴姐姐,瑟曦當即批准。她巴不得趕走他們呢。亞當爵士乃是詹姆的童年好友,沉默的劊子手則屬於他父親——如果他還屬於任何人的話。派恩做過御前首相的侍衛隊長,沒料到禍從口出,有人密告說他私下讚歎泰溫公爵才是真正的七國統治者,伊裡斯王便拔了他舌頭。

「開門。」詹姆喊道,壯豬用雄渾的嗓音重複,「開門!」

當初梅斯·提利爾敲鑼打鼓地騎出爛泥門時,數千民眾列隊歡呼。男孩們個個興高采烈地走在隊伍旁邊,高昂著頭,模仿提利爾大兵邁大步的樣子,他們的姐妹則打開窗戶,拋出飛吻。

今日截然不同。蘭尼斯特的隊伍經過時,幾名妓女懶懶地招呼,賣肉派的繼續高聲叫賣。鞋匠廣場上,兩名衣衫襤褸的麻雀自顧自地朝數百百姓宣講,警告說不敬神的人與惡魔崇拜者將引來末日之災。人群為隊伍讓路,麻雀與鞋匠們全是呆滯的眼神。「他們喜歡玫瑰的香味,對獅子卻毫無感覺,」詹姆評論,「我親愛的老姐應該好好想想。」伊林爵士沒有回答。他真是個旅行的好夥伴,我喜歡跟他談話。

大隊人馬在城外等候,包括亞當·馬爾布蘭爵士與他的斥候,史提夫倫·史威佛爵士的輜重隊,「好人」老博尼佛爵士的百名「聖戰士」,薩斯菲爾德的弓騎兵,古利安學士與他的四籠烏鴉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的兩百重騎兵。詹姆麾下這支軍隊總數不滿一千,難稱龐大,但奔流城下不缺兵。那座城堡已被蘭尼斯特軍團團包圍,而佛雷家出動的人馬甚至比西境更多,不過他們發來的上一隻烏鴉帶信稱,全軍供應已難以為繼。布林登·徒利是堅壁清野後方才退回城堡的。

其實也沒什麼好清的。就詹姆親眼所見,河間地幾乎找不到一塊未被焚燒的田野、一座未遇洗劫的城鎮、一個未遭強暴的少女。現在我親愛的老姐要我去完成亞摩利·洛奇和格雷果·克裡岡的未競事業。他嘴裡陣陣苦味。

儘管君臨附近的國王大道跟承平時期一樣安全,詹姆仍令馬爾布蘭率斥候出動。「羅柏·史塔克在囈語森林攻我不備,」他告訴前都城守備隊長,「這事再也不會發生了。」

「我以性命向您擔保,」能重上戰馬,馬爾布蘭似乎頗感欣慰,他忙不迭地脫掉都城守備隊的金羊毛披風,換上自家的煙灰色披風,「十里格之內,敵人休想靠近。」

詹姆頒布嚴令,未經他允許,任何人不得離隊。不有言在先的話,這幫貴族少爺們就會到處奔跑賽馬,驅散家畜,踐踏農田了。都城近郊難得還有牛羊漫遊,樹上有蘋果與草莓,農舍旁堆滿大麥、燕麥和冬小麥,道路兩邊是牛車馬車。走得遠點,這番景象哪裡去找?詹姆與沉默的伊林爵士並騎在前頭,感覺十分愜意。溫暖的陽光灑在背上,朔風拂過頭髮,猶如瑟曦的指尖。小子盧·派柏採來一頭盔黑莓,詹姆抓了一把,然後吩咐他分給侍從們和伊林·派恩爵士。

派恩似乎很滿意那身生銹鎖甲和皮革背心,也很滿意自己的沉默——從他那邊,只傳來馬蹄聲和劍鞘與劍刃拍擊的聲音。雖然他滿臉麻子,眼神冰冷得像冬日的湖泊,毫無表情可言,但詹姆本能地感受到對方對於離開君臨的歡喜。我讓他自己選,他思量著,他本可以拒絕我,繼續做他的御前執法官。

伊林的職位是勞勃·拜拉席恩新婚時送給詹姆的父親的回禮之一,隨後這個閒職被泰溫公爵用來償還派恩為蘭尼斯特家族做出的犧牲。伊林·派恩爵士成了一位完美的劊子手,乾淨利索,一擊收工,從未讓處決陷入難堪境地。他的沉默更為他增添了氣勢,王國難得一位如此匹配的執法官。

當初詹姆下定決心後,便去叛徒走道盡頭找伊林爵士。那裡有座半圓形矮塔,上層分成若干房間,專司軟禁貴族,比如可用來討取贖金或安排交換的騎士與領主之流;地下經由一扇精鐵門和一扇灰木門通往地牢。地下第十層設有監獄總管、大告解官和御前執法官的房間。御前執法官的本職是刑場殺人,但按慣例,還要打理地牢事務。

對於這項任務,沒有比伊林·派恩爵士更不合適的人選了。他既不識字,又不能寫,甚至連說話都不會,只好統統扔給別人處理。可惜的是,他也沒有同僚,因為王國自戴倫二世的朝代以來便沒再任命過大告解官,而上任監獄總管乃是個從小指頭那裡買肥缺的布商人。毫無疑問,他最近幾年發了筆橫財,然而去年很不幸地和其他有錢的傻瓜一起倒向史坦尼斯。他們自稱「鹿角民」,小喬便將鹿角釘在他們頭上,再用投石機拋出城去還給史坦尼斯。這回詹姆找來時,只能再求助於駝背的雷納佛·偉維水,讓這自稱有龍之血脈的老頭指引他走下狹窄的階梯,來到伊林·派恩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

房間充溢著食物腐爛的臭氣,草蓆上爬蟲隨處可見,詹姆還差點踩上一隻老鼠。派恩的雙手巨劍放在擱板桌上,旁邊有一塊磨刀石和一張油膩膩的布,劍刃被打磨得極為鋒利,在蒼白的光線下閃爍著藍盈盈的光。但除此之外,髒衣服堆得滿地都是,佈滿紅銹的鎖甲與板甲也被拆散開來,四處亂扔,至於打破的酒瓶子,更是無法計算。這個男人除了行刑,沒有其他生活了。當伊林爵士從屎臭熏天的臥室裡出來會他時,詹姆心想。

「太后陛下命我節制大軍,收復河間地,」他告訴對方,「你可以跟我走……假如你捨得放棄這所豪宅的話。」

沉默是派恩的回答,還有毫不動搖的悠長凝視。正當詹姆準備離開時,對方點了點頭。他終究是肯改變了,詹姆瞥瞥身邊的夥伴,或許我們兩個還有希望。

當晚,隊伍在哈佛城所在的小丘下宿營,夕陽沉沒後,一百個帳篷沿小溪搭建起來。詹姆親自安排哨兵放哨,都城附近想來不會有什麼麻煩,但當初他舅舅史戴佛在牛津肯定也是這麼想。我決不會重蹈覆轍。

從城堡裡傳來哈佛夫人的代理城主的邀請,詹姆帶上伊林爵士、亞當·馬爾布蘭爵士、博尼佛·哈斯提爵士、紅羅蘭·克林頓、壯豬與其他十幾位騎士及貴族同去。「我想我應該戴上那隻手。」上山之前,他對小派說。

這孩子立刻為他綁上。那隻手由純金製成,指甲是祖母綠,肉眼看去十分逼真。它指頭半攏,剛好能握住杯子。我不能用它打仗,卻能用它喝酒,詹姆看著男孩在他的斷肢上綁繃帶,心裡想。「從今天起,人們會稱呼您為金手將軍。」武器師傅曾向詹姆保證。錯,直到我死後,人們還是會叫我弒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屢屢為他帶來讚歎——直到打翻酒杯。他的脾氣發作了。「媽的,如果你如此羨慕這該死的玩意兒,我很樂意把你用劍的手砍掉。」他告訴佛列蒙·布拉克斯。

無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靜中多喝了點酒。

城堡主人跟蘭尼斯特家族結親,才一歲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還是個圓胖的小嬰兒。席間,這位艾彌珊德夫人被抱出來相見,她穿金線小裙服,裙服中間用翡翠顆粒組成一條淡綠色大波浪,周圍是綠色柵格——這是哈佛家族的紋章。過不多久,小女孩號啕大哭,便被奶媽安撫著送回臥房了。

「還沒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鮭魚端上桌時,代理城主詢問。

「沒有。」提瑞克·蘭尼斯特在君臨暴動中失蹤時,詹姆還在奔流城作俘虜。若這孩子沒死,應滿十四歲了。

「遵照泰溫大人的命令,我曾親自帶隊搜查,」亞當·馬爾布蘭爵士邊剔魚骨頭邊說,「但我的發現不比拜瓦特多。暴民們突破金袍子的封鎖線時,那孩子還在馬上,其後嘛……嗯,我們找到了他的馬,人卻沒有半點線索,多半是被拉下來殺了。但若是這樣,屍體在哪兒?暴民讓其他人暴屍街巷,為何單單沒有他?」

「或許令他活著更有價值,」壯豬認為,「蘭尼斯特家的人贖金不菲。」

「這點毫無疑問,」馬爾布蘭承認,「怪就怪在沒人來索要贖金,這孩子如同憑空蒸發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變得越來越沉,越來越笨拙。哼,倒不如裝上鉤子。「等那幫暴民明白自己殺的是誰,恐怕慌不擇路地要把屍體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親發現。蘭尼斯特有債必還,當年君臨城破,泰溫公爵教他們領教過滋味。」

「有債必還。」壯豬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過等飯後在塔樓房間過夜時,詹姆自己卻懷疑起來。再怎麼說,提瑞克與藍賽爾一道做過勞勃國王的侍從,他們曉得的秘密比黃金更貴重,比利刃更致命。他想到了瓦裡斯,那個咯咯假笑、渾身散發著薰衣草香味的太監。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線密探,要在混亂中偷走提瑞克自是舉手之勞……或許太監早就知道暴動將於何時何地發生。瓦裡斯讓我們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麼都清楚。然而這次暴動他卻一分半點都沒警告瑟曦,他甚至沒到船邊去送別彌賽菈。

詹姆打開窄窗。夜,越來越清冷,一輪彎月高掛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它掐不死太監,卻可以打爛那張黏糊糊的笑臉,打個稀巴爛。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劍。「時候到了。」他吩咐對方,劊子手便站起來隨他下樓,破皮靴刮擦著陡峭的石階。兵器庫前有個小院子,詹姆找來兩面盾牌、兩頂頭盔和一對比武用的鈍劍,把它們分給派恩,自己左手握劍,右手穿進盾牌的綁帶。他的金手能抓東西,卻握不牢,所以盾牌很鬆。「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騎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樣。讓我們看看自己現在變成什麼樣了吧。」

伊林爵士舉劍回應,詹姆更不搭話,直接上前攻擊。然而,儘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鎖甲一樣生了銹,也沒有布蕾妮的強壯體魄,但詹姆遞出的每一記都被他的鈍劍或盾牌擋住。兩人在彎月下舞蹈,兩柄鈍劍奏出鋼鐵的樂章,沉默的騎士讓詹姆好好攻擊了一陣,最後才發起反擊。他連連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劃過頭盔,一記猛斬打飛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點把連接金手與斷肢的繃帶扯斷。等收劍住手時,詹姆已然遍體淤傷,酒全醒了,頭腦無比清明。「我們每晚準時開戰,」他告訴伊林爵士,「明天打,後天也打,天天打。直到我的左手變得跟我過去的右手一樣強大為止。」

伊林爵士張開嘴巴,發出一陣粗嘎的聲音。他在笑啊,詹姆心中絞痛。

第二十天早上,無人敢提及他的傷勢,看來他們昨晚睡得跟死豬一樣。只有下山時,小子盧·派柏替騎士老爺們問了這個不該問的問題。詹姆朝他咧嘴笑道:「你不知道嗎,哈佛家的女僕精力特別旺?她們會咬人呢,小子。」

這天仍然陽光明媚、微風吹拂,接下來的一天多雲,再來的三天就是下雨了.。但對於隊伍來說,這些都沒差,他們風雨無阻地沿國王大道北進,保持著穩定速度,而每晚詹姆都會找個私密之地,留下更多愛的傷痕。他們在馬廄裡打,有獨眼的驢作見證;他們在酒店地窖裡打,周圍是裝滿葡萄酒和麥酒的木桶;他們在石製大穀倉焦黑的殘骸裡打;他們在淺溪中林木茂盛的沙洲上打;他們也在空曠的原野上打過,任憑雨水嘩嘩地拍打頭盔與盾牌。

詹姆找了各種借口,但他沒有蠢到認為大家真的相信。至少,亞當.馬爾布蘭瞭解實情,眾多親隨也各有猜測。當然,沒人敢在他面前說出口……唯一的證人是個啞巴,不用擔心弒君者功夫淺薄的事實洩露出去。

現今,到處都能看到戰爭留下的滿目瘡痍。田野裡,本該是收穫秋小麥的時節,然而野草、荊棘與灌木長到馬頭那麼高,國王大道上見不到一個旅人,從黃昏到清晨,都是狼群的天下,它們連人都不怕。馬爾布蘭的一名斥候下馬撒尿,回頭馬已被撲殺。「如此放肆的畜生,」「好人」博尼佛爵士悲天憫人地說,「定是披著狼皮的惡魔,用來懲罰我們的罪孽。」

「是啊,好一匹罪孽深重、不可饒恕的馬。」詹姆瞧著馬兒可憐的殘缺屍體,回答道。他命令將馬屍分割醃漬,前路漫漫,人煙稀少,肉可不能浪費。

一個叫母豬角的地方有座塔堡,堡中住了一位頑強的老騎士羅傑·霍格爵士,他轄下有六名士兵、四名十字弓手和第二十多位農民。羅傑爵士身材粗壯,肯洛斯爵士認定他是克雷赫家族的遠親,因為他的紋章上也有斑紋野豬。壯豬表示同意,並花了一個小時和羅傑爵士仔細研究血緣問題。

詹姆感興趣的是霍格對於狼崽們的描述。「繡著白星星的北方狼來打劫過,」老騎士傾訴,「大人,我把他們趕走了,其中三人的屍體就埋在那片蕪菁地下。在他們之前,是嗜血的獅子——對不起,大人——其領袖的盾牌上刻有獅身蠍尾獸。」

「亞摩利·洛奇爵士,」詹姆解釋,「我的父親大人命他掠奪河間地。」

「可我沒住在河間地,」老羅傑·霍格爵士堅決地說,「我是哈佛家族的封臣,艾彌珊德伯爵夫人直屬於君臨一等她學會走路,就會向托曼陛下屈膝的。這番話我講過,可那洛奇不聽,反而殺了我一半的綿羊和三隻產奶的山羊,甚至企圖把我活活燒死在塔樓裡面。幸虧牆壁是堅石砌成,足有八尺之厚,等火焰熄滅,他便沒了興趣,騎馬離開。第二十天狼來了——四條腿的狼吃光了獅身蠍尾獸為我留下的所有綿羊,我只得到毛皮,可毛皮不能填肚子啊。大人,您說怎麼辦?」

「播種,」詹姆建議,「祈禱在冬天來臨之前,還有最後一次收成。」這並非對方期望的回答,卻是他唯一能給的答案。

第二十天,隊伍越過一條小河,這是君臨城和奔流城各自統治範圍的分界線。古利安學士取出地圖,宣稱面前這片山丘屬於渥德兄弟,這是兩位隸屬赫倫堡的有產騎士……不過他們的廳堂皆為土木結構,早被燒成灰燼,只剩幾根樑柱了。

渥德兄弟沒現身,他們的子民也沒出現,一群土匪居住在弟弟的堡壘的地窖裡,其中一位還披著襤褸的緋紅披風。詹姆把他們統統吊死,感覺很不錯,這是正義的感覺。或許某一天,蘭尼斯特,或許某一天老百姓們會真的稱呼你為金手將軍:公正的金手將軍。

越接近赫倫堡,情況越黯淡。隊伍在暗灰色蒼天下騎行,湖泊閃爍著陰鬱的冷光,猶如一大塊被砸爛的鋼鐵。詹姆不禁想起了布蕾妮,不知她有沒有經過這條路。若她前往奔流城找尋珊莎·史塔克……他很想向人打聽他們是否見過棗紅頭髮的美貌少女,或是又醜又肥、相貌愁死活人的老處女,然而他一個旅人也沒見到,唯有狼群和它們此起彼伏的嗥叫。

白蠟般的湖水對面,黑心赫倫盡傾國之力修築的塔樓隱隱浮現,五根扭曲的黑指頭伸向空中,石頭詭異畸形。赫倫堡名義上的領主是小指頭,但他似乎不著急前來接管封地,詹姆只好順路幫他「整治」城堡了。

他毫不懷疑城堡需要整治。格雷果·克裡岡從血戲班手中奪過了這座陰鬱巨城,隨後便被瑟曦召回君臨擔任代理騎士,他的手下一定還像盤子裡的干豆似的散佈在城內——而他們是決不可能把王國的和平帶給三河流域的。格雷果爵士圈養的這群走狗唯一瞭解的和平就是墳墓。

亞當爵士的斥候報告說赫倫堡大門緊閉上閂,於是詹姆擺開陣形,令凱切鎮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號,那是一隻彎曲的黑號角,刻有古代的黃金條紋。

肯洛斯爵士連吹三聲,餘音在城牆內迴盪,接著鐵鏈呻吟,大門緩緩開啟。黑心赫倫的城牆如此之厚,詹姆足足經過十幾道殺人孔,陽光才突然湧現,不久之前,他正是在這座院子裡向血戲班道別的。硬泥地面上已然荒草叢生,蒼蠅覆蓋在馬屍上。

十來個格雷果的部下站在塔樓上觀看他們下馬,這些人個個眼神冷硬,嘴巴緊抿。這樣的傢伙,在魔山身邊才有活路。但至少,格雷果的人沒有勇士團那麼暴虐邪惡。「操,是詹姆·蘭尼斯特,」一個頭髮灰白相間的大兵說,「小子們,他媽的弒君者駕到。如果我看錯了,你們可以拿長矛操我的屁眼!」

「你是誰?」詹姆問。

「爵士叫我『臭嘴』,大人。」他吐了泡痰在手掌,然後在臉上擦擦,權當洗臉了。

「真帥。你是這裡的頭兒?」

「我?屁,當然不是。大人,說我是頭兒,你不如拿根長矛操我的屁眼。」臭嘴鬍子裡的麵包屑多半能供養一支老鼠軍團,詹姆看了哈哈大笑,而對方將這視為鼓勵。「拿根長矛操我的屁眼。」他重複了一遍,接著也笑起來。

「你聽到他的話了,」詹姆扭頭對伊林·派恩說,「去找根頂好的長矛,準備插他屁眼。」

伊林爵士沒長矛,「沒鬍子」瓊恩·本特利歡快地扔了一柄給他。見此光景,臭嘴醉醺醺的笑容戛然而止。「媽的,你想幹什麼?」

「讓你清醒清醒,」詹姆道,「說,誰是這裡的頭兒?格雷果爵士任命了代理城主嗎?」

「代理城主是波利佛,」另一人接口,「他卻教獵狗宰了,大人。他、記事本和那薩斯菲爾德小子一起沒了。」

又是獵狗。「真的是桑鐸?你見過他?」

「我們沒見,大人,是店主告訴我們的。」

「事情發生在十字路口的旅館,大人。」這回說話的是個年輕人,一頭沙色亂髮,戴著曾屬於瓦格·霍特的錢幣項鏈——那些錢幣來自於數十個東方城市,其中包括金、銀、黃銅、青銅等不同質材,形狀有圓有方,有三角形,還有指環,甚至有骨頭。「店家發誓說殺人的男子半邊臉上全是燒傷,他們店的婊子也這麼招供。桑鐸還帶了個男孩,衣衫襤褸的農民小子。他們砍翻波利和記事本之後,沿三叉戟河往下游跑了。」

「派人追了嗎?」

臭嘴皺起眉頭,好像思考讓他痛苦。「沒有,大人,真他媽操蛋,但我們沒理會他。」

「把狗宰了不就結了?」

「是啊,」對方揉揉嘴唇,「可我從來不喜歡波利那坨馬糞,而且獵狗他是爵士的弟弟,所以……」

「我們是操蛋,大人,」脖子上掛錢幣項鏈的年輕人接口,「可去殺獵狗,瘋子才會幹。」

詹姆仔細瞧了瞧他。他比其他人膽大,而且不像臭嘴那麼醉得厲害。「你怕他。」

「我可不是『怕』他,大人,只是想把他留給大人物們去處理而已,如此才叫身份對等。比如爵士,比如您,都是料理他的好對手。」

我若有兩隻手,一定去會會他。詹姆很清楚現下的自己走不了幾招就會給桑鐸幹掉。「你叫什麼名字?」

「拉夫德。簡稱拉夫。」

「拉夫,叫全體守軍在百爐廳集合,外加所有的俘虜,我要好好瞧瞧他們,對了,你剛才提到的從十字路口抓的妓女也要來。噢,別忘了山羊,真遺憾,聽說他已經逝世了,但我想親眼看看。」

首級獻上,他發現山羊的嘴唇、耳朵和鼻子都被切掉了,而烏鴉吃了眼睛。說來也怪,這顆頭居然還能認出來屬於瓦格·霍特,全拜那奇特的鬍鬚所賜——足有兩尺長,在尖下巴下面晃蕩。除了鬍子,科霍爾人的頭骨上只剩幾塊乾癟的皮膚。「身體的其他部分呢?」詹姆問。

沒人回答。最終,臭嘴垂下雙眼,低聲道,「爛掉了,爵士。呃……或是給吃了。」

「有個俘虜老吃不飽,」拉夫德解釋,「所以爵士烤山羊給他吃。說實話,科霍人沒什麼肉,爵士先砍下他的雙手雙腳,接著是上臂和大腿。」

「那胖子吃得最多,大人,」臭嘴接口,「但爵士要讓俘虜們都嘗嘗人肉的滋味,他還讓山羊自己吃自己。操,他看到自己的肉還流口水呢,拚命狼吞虎嚥,油脂滴滿了鬍鬚。」

父親,詹姆心想,你養了一群瘋狗。他想起小時候在凱巖城聽過的故事,瘋狂的羅斯坦伯爵夫人在赫倫堡內用人血洗澡,大擺人肉宴席。

想到這裡,復仇也沒了興致。「把它丟進湖,」詹姆將山羊的頭扔給小派,轉身面向守軍,「培提爾公爵到任之前,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將以國王之名鎮守赫倫堡。你們如果願意留下——並徵得了爵士先生的同意——可以跟隨他;不願留下來的隨我討伐奔流城。」

魔山的手下面面相覷。「賞賜還沒發呢,」有人說,「爵士答應過的。他說重重有賞。」

「他說過!」臭嘴附和,「追隨我的人,重重有賞!」十幾個人也加入進來。

博尼佛爵士舉起鐵拳,「留下來的人可以分得一份土地,結婚後我會再給一份,生下頭胎我給第三十份。」

「土地,爵士?」臭嘴吐了口痰,「放他媽的屁。操,想翻地,我們不曉得在自個兒家裡翻嗎?真他媽操蛋,爵士說『重重有賞』,意思是金子!金子!」

「有意見上君臨找我親愛的老姐說去。」詹姆轉向拉夫德,「俘虜在哪兒?威裡斯·曼德勒爵士呢?」

「他就是那個胖子。」拉夫德道。

「是嗎?他有個三長兩短,你們就惹大麻煩了。」

夏格維、帕格或佐羅等諸位勇士早跑得無影無蹤,讓瓦格·霍特當了光桿司令。至於河安伯爵夫人的人,只有三位還活著——為格雷果爵士打開邊門的廚子;名叫「黑拇指」本恩的駝背武器師傅;還有皮雅,然而她失去了上次與詹姆相會時的美貌。有人打斷了她的鼻子,還敲掉了她一半的牙齒。這女孩一看見詹姆,就立刻倒在他腳邊,啜泣著,用驚人的力氣抱緊他的大腿,直到被壯豬拉開。「以後沒人會傷害你了。」他告訴她,她卻哭得更大聲。

囚犯受的待遇較好,威裡斯·曼德勒爵士也沒死,他們這批人大多是在三叉戟河渡口一戰中被魔山俘虜的。作為管用的人質,他們被關押起來,雖然現下個個又髒又臭、不修邊幅,有的還缺牙齒缺手指、遍體鱗傷,但至少有吃有喝,戰傷也得到了處理。詹姆不知道他們清不清楚自己吃的肉,決定還是別點破的好。

然而囚犯們已徹底喪失了尊嚴,尤其是大胖子威裡斯爵士,鬍鬚一大把,目光呆滯,下巴顫抖。詹姆說要派人護送他去女泉城乘船返鄉,他頓時癱倒在地,比皮雅哭得更厲害,足足合四人之力才把他扶起來。烤山羊的報應,詹姆心想,諸神在上,我恨透了這座該死的城堡。赫倫堡三百年來見證的恐怖比凱巖城三千年中經歷的更多。

於是詹姆令百爐廳中升起爐火,再讓那唯一的廚子趕緊去為他的隊伍準備熱飯熱菜,「什麼都可以,山羊肉不要。」

他自己在獵人廳內與博尼佛·哈斯提爵士共進晚餐,博尼佛爵士莊嚴肅穆,三句不離七神之名。「我不要格雷果爵士的走狗,」他切開一個和他一樣遍佈皺紋的梨子,小心翼翼地確保那並不存在的果汁不會玷污到他樸素的紫色外衣,上面有他家族的白色斜線紋章,「他們是幫罪孽深重的惡棍。」

「我家修士常說,所有人都有罪。」

「他說得沒錯,」博尼佛爵士表示同意,「但有些人犯下的罪孽無可饒恕,猶如熏天惡臭,恐怕七神連聞聞都受不了。」

看來你和我弟弟一樣沒鼻子,否則我的罪孽會教你被這個梨子噎死。「好吧,我把格雷果的人全帶走。」士兵不缺用武之地,若迫不得已非要硬攻奔流城,他會讓他們打頭陣。

「把那個妓女也帶走,」博尼佛爵士要求,「你知道我說的是誰,就是那個地牢裡挖出來的女人。」

「皮雅,」科本曾派她來陪床,以為能討他歡心……現在的皮雅已不是過去那個嬌小甜蜜、咯咯傻笑著爬進他被窩的尤物了。當格雷果爵士要安靜時,她很不識趣地搭了話,魔山便用鋼甲拳套把她的牙齒和漂亮小鼻子打成碎片。若非瑟曦急召魔山前往君臨面對紅毒蛇的長矛,只怕皮雅的遭遇還會更慘。詹姆是決不會可憐格雷果的。「皮雅生於茲長於茲,」他勸告博尼佛爵士,「這裡是她唯一的家。」

「她是墮落的化身,」博尼佛爵士說,「我不能容許她向我的人賣弄……賣弄風騷。」

「她賣弄的日子已經結束了,」詹姆道,「但若你堅持,我會帶她走。」他可以收她做洗衣婦,他的侍從不在乎為他搭建帳篷、照料馬匹或清理鎧甲,但洗衣服一直不大積極。「單憑你的百名聖戰士,能守住赫倫堡嗎?」其實只剩下八十六名,有十四個在黑水河上送了命,但博尼佛爵士遲早會招募到信仰虔誠的新人的。

「決無問題。老嫗會為我們指引前路,戰士將給予我們力量。」

或者陌客會讓你們統統倒霉。詹姆不清楚是誰慫恿姐姐任命博尼佛爵士為赫倫堡代理城主的,多半是奧頓·瑪瑞魏斯。隱約記得,哈斯提家族侍奉過瑪瑞魏斯的祖輩,而且這蘿蔔頭髮的裁判法官似乎天真地認為,外號「好人」的貴族想必最宜於派往河間地,治療盧斯·波頓、瓦格·霍特和格雷果·克裡岡所留下的纍纍傷痕。

或許他的人選不錯。哈斯提家族源於風暴之地,在三河流域無親無故,沒有世仇,沒有關係,也沒有親信。而這位博尼佛爵士素來冷靜、公正、盡職盡責,他訓練出的聖戰士是有紀律的兵,一起騎上高大灰馬時也顯得十分威武堂皇,足以懾服群眾。小指頭曾打趣說博尼佛爵士多半把手下的兵統統閹割了,以保證他們純潔高尚。

然而說到底,戰士的名譽要在戰場上證明,並非靠整齊可愛的坐騎。他們精於祈禱,也精於殺敵嗎?就詹姆所知,在黑水河上他們表現不錯,但也無甚突出之處。博尼佛爵士本人年輕時倒是武藝精湛,前途似錦,後來卻出了意外——不曉得是因為戰敗、恥辱還是重病一導致他認定比武乃是空虛的炫耀,從此放下長槍。

赫倫堡必須守住,而瑟曦挑選了這位「小貝勒」。「此城厄運纏繞,」他警告博尼佛爵士,」據說赫倫與他兒子們著火的鬼魂晚上會在大廳裡出沒,教他們發現的話會被活活燒死。」

「我不怕鬼魂,爵士。《七星聖經》有云:妖魔、亡魂亦或幽靈皆無法傷害虔信七神之人,君子以信仰為甲,能行遍天下。」

「你以信仰為甲,但也請記得穿上鎖甲和板甲。迄今為止,這座城堡的主人都沒好下場。瞧瞧魔山、山羊,甚至我父親……」

「恕我冒昧,他們都缺乏信仰之心,不像我們。戰士會保護我們,況且我們並非孤立無援。吉利安和他的烏鴉與我們同在,左近的戴瑞城有藍賽爾大人,女泉城有藍道大人,三軍協力,足以蕩平這一帶的土匪蟊賊。等局勢安定後,七神自會指引善男信女們回到村落,播種、耕作,重建家園。」

那些還沒教山羊趕盡殺絕的人。詹姆用金手鉤起酒杯。「若有任何勇士團的成員落到你手中,立刻押送給我。」縱然陌客搶在詹姆之前帶走了山羊,但胖子佐羅、夏格維、羅爾傑、虔誠的烏斯威克等人逃不脫。蘭尼斯特有債必還。

「你會折磨他們,然後殺了他們?」

「換成你,你會寬恕他們嗎?」

「若他們真心悔悟……是的,我會在送他們上斷頭台之前接納他們為兄弟,並為之祈禱。信仰可以救贖,罪行必須懲罰。」哈斯提雙手合十,頂著下巴,這姿勢竟讓詹姆荒謬地聯想起父親。「如果遇到桑鐸·克裡岡,你要我怎麼做?」

拚命祈禱,詹姆心想,拔腿快跑。「送他去與他親愛的老哥團聚,並感謝七神創造了七層地獄——單單一層容不下兩個克裡岡。」他突然站起來,「貝裡·唐德利恩情況不同,如果抓住了他,關起來等我回頭處置。我要用繩索捆住他的脖子,一路牽回君臨,再當著全國百姓的面,讓伊林爵士將其斬首示眾。」

「他身邊的密爾和尚呢?聽說他到處宣揚邪教。」

「殺他、吻他,還是跟他一起祈禱,隨便你。」

「我從不與男人接吻,大人。」

「他可不一樣,」詹姆的微笑成了哈欠。「請原諒,若你不反對的話,我告辭了。」

「好,大人。」哈斯提說。他的禱告時間又到了。

詹姆想要的卻是戰鬥。他三步並作兩步出門,夜風清冷。火光中的庭院裡,壯豬與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正在比武,周圍圍了一群喝彩叫好的士兵。李勒爵士將是最後的贏家,詹姆明白,我還是找伊林爵士打架的好。

幻影手指再度抽搐,他遠離火炬與人聲,走過密閉拱橋,來到流石庭院——直到這時,他才醒悟自己的去處。

熊坑內,燈籠灑下蒼白冷淡的光,照耀在一圈圈陡峭的大理石凳上。看來有人比我先到。坑中是練武的好場所,或許伊林爵士先想到了。

然而站在坑邊的騎士比派恩更高大,他滿臉鬍子,體格結實,身穿繡有獅鷲紋章的紅白外套。克林頓,他在裡面幹嗎?黑熊還半掩在沙地中,但只有骨骼和破損的毛皮殘留了。詹姆有些為野獸悲哀。至少,他是戰死的。「羅蘭爵士,」他喊道,「你迷路了嗎?我明白,城堡大得很。」

紅羅蘭舉起燈籠,「我來看看狗熊與美少女對話的現場。」他的紅須在火光中猶如著了火,詹姆聞到了酒氣,「妞兒真的光著身子打?」

「光著身子?不。」故事似乎被誇張了幾倍。「血戲子們讓她穿上粉紅色的絲裙服,拿著比武用的鈍劍。山羊要好好看她出洋相,他覺得這樣很『有趣』……」

「……也好,光著身子的布蕾妮只怕會把熊先嚇趴嘍。」克林頓笑道。

詹姆沒笑,「聽你的口氣,似乎挺瞭解她。」

「我曾是她的未婚夫。」

他大吃一驚,布蕾妮從未提及訂婚之事。「他父親為她?……」

「為她訂過三次,」克林頓道,「確切地說,我是她的第二十個未婚夫,由我父親和他父親共同決定。我早聽說那妞兒很醜,可我父親說,蠟燭吹滅後,所有女人都是一個樣。」

「你父親。」詹姆瞧向紅羅蘭的外套——紅底與白底上,兩隻獅鷲互相對望。這是名揚天下的克林頓家族舞蹈獅鷲紋章。「你父親是前首相的……弟弟?」

「表弟。瓊恩大人沒有親兄弟。」

「是啊。」回憶剎那間湧上心頭。記得瓊恩·克林頓是雷加王子的密友,當年瑪瑞魏斯令人失望地無力彈壓勞勃的叛亂,而雷加王子又遍尋不著,伊裡斯做出了所能做的最佳選擇,任命克林頓為首相。然而瘋王對他的國王之手總是很殘酷,正如他經常在鐵王座上割傷手掌。鳴鐘之役後,他一怒之下剝奪了瓊恩大人的榮譽、土地與財富,放逐到狹海對岸等死果然,傳聞克林頓伯爵沒過多久就買醉亡身了。伯爵的表弟——紅羅蘭的父親——轉而投奔叛軍,並在戰後獲得了家族的鷲巢堡作為獎勵。不過勞勃雖把城堡給了他,卻沒發還克林頓家族被沒收的財物,還將他們家一大部分土地賞賜給更熱心的支持者。

今天的羅蘭爵士只是個有產騎士而已,對他而言,塔斯的處女應該是屈尊就駕,上上之選。「你為什麼不和她結婚?」詹姆質問。

「我啊,我親自去塔斯島見了她。我比她大六歲,她卻與我一般高矮,平起平坐。她是個穿絲衣的母豬,卻沒有母豬的乳房。我跟她聊天,她差點把自己的舌頭咬掉。於是我給了她一朵玫瑰,並且告訴她,這是今生她唯一能從我這兒得到的東西。」克林頓望向坑內。「說真的,也許這頭熊都沒她嚇人,我——」

詹姆用金手狠狠扇了他一嘴巴,打得騎士滾下台階。燈籠掉在地上摔碎,燈油流出來,熊熊燃燒。「你不能這樣稱呼一位出身高貴的小姐,爵士。說她的名字,她叫布蕾妮。」

克林頓手腳並用地爬開擴散的火焰。「布蕾妮,大人,」他啐了一口血在詹姆腳邊,「美人布蕾妮。」

《冰與火之歌4群鴉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