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失地領主(瓊恩克林頓一)

不該花這麼久的時間,格裡夫一邊在羞澀處女號的甲板上踱步一邊告訴自己。他們是不是已經失去了哈爾頓,而得到了提利昂·蘭尼斯特?會不會是瓦蘭提斯人帶走了他?我應該派鴨子跟著他。獨個兒的哈爾頓是不可信的;在賽爾霍利斯讓那侏儒逃跑就證明了這一點。

羞澀處女號被拴在喧鬧長河濱的某個平凡的位置,停在一串多年未離開碼頭的平底小船和漆色華麗的滑稽戲子彩船中間。滑稽戲子們喧鬧而活躍,總是在互相進行辯論演講以及不時地酩酊大醉。

天氣又熱又黏,離開索羅斯後的每一天都是這樣。暴虐的南方太陽直射在福隆泰利斯的熙攘河濱,但炎熱是格裡夫最不關心的部分。黃金勇士團駐紮在鎮南三里,比他期待的位置更北,TriarchMalaquo帶著五千步兵和一千匹馬到北邊截斷了他們前往delta路的通道。丹妮莉絲·坦格裡安在另一個世界,而提利昂·蘭尼斯特……好吧,他可能在任何地方。如果神降恩慈,蘭尼斯特那難看的腦袋如今正在去往君臨的半路上,但是這侏儒更可能在某個很近的地方活得好好的,酒氣熏天地計劃著什麼新的陰謀。

「哈爾頓到底在什麼該死的地方?」格裡夫向萊莫爾夫人抱怨道,「買三匹馬到底要多久?」

她聳了聳肩。「大人,難道將那男孩留在這兒上船不是更安全麼?」

「更安全,的確。更明智,不算。他已經成長為一個男人了,而這是他注定要走的路。」格裡夫對這些推諉辯駁已經失去了耐心。他厭惡了躲藏,厭惡了等待,厭惡了提心吊膽。我沒那個時間來提心吊膽。

「這些年為了讓伊耿王子不被發現,我們已經走了非常長的路。」萊莫爾提醒他,「洗淨他的頭髮並宣佈他身份的時刻終將來臨,這我知道,但那並不是現在。不是向一個傭兵軍團。」

「如果HarryStrickland的意思是他不贊同,那把他藏在羞澀處女號上不會保護得了他。Strickland有一萬劍士可供指揮。而我們有公爵。伊耿滿足成為一個王子的一切要求。Strickland和其他人都需要看到這些。這些人都是他自己的手下。」

「這些人是他的手下是因為他們是花錢雇來的。一萬個武裝著的陌生人,加上投機者和隨營者。只要有一個人叛變就能毀了我們。如果雨果的腦袋能換來一個領主的位置,那瑟曦·蘭尼斯特究竟向真正的繼承人付出什麼才能得到鐵王座?你不瞭解這些人,大人。距你上一次與黃金勇士團同騎已經過了很多年,而你的老朋友已經死了。」

「黑心」。上次格裡夫離開他時,米斯·托因是如此具有活力,實在難以接受他已經去世了。長桿上的金頭顱,「無家者」HarryStrickland取代了他的位置。萊莫爾並沒有錯,他明白。無論他們的父親或祖父是不是來自維斯特洛的流亡者,如今黃金勇士團的人都是傭兵,而任何傭兵都不值得信任。就算這樣……

前一晚他再次夢見了石堂鎮。獨自一人手持著劍,他挨家挨戶地跑過,砸碎門,衝上樓梯,從一個屋頂跳到另一個屋頂,耳中鳴響著遠處的鐘聲。銅鐘與銀琴的聲音貫穿頭顱,令人發狂的噪音越來越響,令他頭痛欲裂。

鳴鐘之戰後已經過去了十七年,但那些鐘聲仍在他腹中絞結。其他人也許會聲稱是因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畔倒在勞勃的戰錘下而導致了王國的落敗,但是如果在石堂鎮獅鷲就殺死了雄鹿的話三叉戟河之戰就不會發生。那天鐘聲殺了我們所有的人。伊利斯和他的皇后,多恩的伊莉亞和她的小女兒,七大王國的每一個真正的男人和忠誠的女人。還有我的銀王子。

「計劃是只當我們和丹妮莉絲女王匯合後才能宣佈伊耿王子的存在。」萊莫爾說著。

「那是在我們以為那女孩要回到西方的時候。我們的真龍女王已經將這個計劃燃為灰燼了,也謝謝潘托斯的那個胖蠢貨,我們抓到了她的龍尾巴然後讓我們的手指都燒成了骨骸。」

「也不能指望伊利裡歐會知道那女孩會選擇留在奴隸灣。」

「那也比期待他知道那乞丐王年紀輕輕就會死,或者卓戈卡奧會跟著他一起進墳墓那些事情多不了多少。那胖子所預期的事情基本都不會發生。」格裡夫用戴著手套的手拍著他的長劍柄,「我曾聽從那胖子的樂曲起舞多年,萊莫爾。那對咱們有什麼好處?王子已經成年了。他的時間正在——」

「格裡夫,」Yandry大聲喊道,聲音響過戲子們的鈴響,「哈爾頓回來了。」

的確。這位「半學士」看上去又熱又髒,就像是他徒步從水濱走到了碼頭。汗水將他的細麻布長袍腋下浸出兩個深色的圈,而他的長臉看上去就和在賽爾霍利斯他回到羞澀處女號上坦白那侏儒不見了的時候一樣酸楚。不過他牽著三匹馬,那就是一切了。

「把男孩帶過來,」格裡夫對萊莫爾說,「看他已經準備好了。」

「照你說的辦。」她不快地應道。

就這樣吧。他已經喜歡上了萊莫爾,但那不代表他就需要得到她的同意。她的任務是指引王子信仰的真義,而她已經完成了任務。但依靠眾人禱告並不能讓王子登上鐵王座。那是格裡夫的任務。他已經辜負了雷加王子一次。他不能辜負王子的兒子,當他依然還活著時。

哈爾頓帶來的馬沒能讓他滿意。「這是你能找到最好的馬?」他向「半學士」抱怨道。

「是的,」哈爾頓怒氣沖沖地說,「而你最好也不要問它們花了我們多少錢。多斯拉克人渡河後,福隆泰利斯一半的老百姓都決定很快要離開,所以馬的價錢一天比一天貴。」

我應該自己去的。賽爾霍利斯之後,他發現很難像從前那樣信任哈爾頓。他讓那侏儒用巧舌蒙騙了他。讓侏儒獨自晃蕩進妓院而他像個白癡一樣在廣場徘徊。妓院主堅持說那個小矮人被個劍士帶走了,但是格裡夫始終不確定他能相信這個說法。小惡魔是足夠聰明來密謀自己的逃跑的。妓女們說的那個抓走他的醉漢也很可能是他自己雇來的。我也該感到羞愧,當那侏儒將自己擋在Aegon和石人之間後,我就放鬆了戒備。我該在第一次見到他時就割了他的喉嚨。

「我想它們會做得夠好的。」他對哈爾頓說,「營地往南邊只有三里地。」羞澀處女號帶他們去那兒會更快,但是他不想讓HarryStrickland知道他和王子曾去過哪兒。他也不喜歡游過淺灘然後爬上某個泥濘河濱的情景。那種途徑可能適合一個傭兵和他的兒子,但絕不適合一位偉大的領主和他的王子。

當少年與身邊的萊莫爾夫人一起從船艙裡出現時,格裡夫仔細從頭到腳地審視他。王子佩帶著劍和匕首,穿著擦得珵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鑲血紅緞邊的黑色大氅。他的頭髮洗過剪過並剛染成了深黑的藍色,他的眼睛看起來同樣的藍。他的喉頭繫著用黑鐵串起的三個巨大方形紅寶石,那是來自伊利裡歐總督的禮物。紅與黑。龍的色彩。那很好。「你看起來正是個王子的樣子。」他對男孩說,「你爸爸如果看到你一定會感到自豪。」

年輕的格裡夫用手指梳理著他的頭髮。「我覺得這藍色真噁心。我們應該把它洗掉。」

「很快。」如果頭髮恢復原樣,格裡夫也會很高興,雖然他曾經的紅髮已經變灰。他拍拍少年的肩膀。「我們走了嗎?你的軍隊正在等待你的到來。」

「我喜歡這個說法。我的軍隊。」一個微笑在他臉上一閃而過,「不過他們是嗎?他們是傭兵。尤羅警告過我不能相信任何一個傭兵。」

「那說得有道理。」格裡夫贊成道。如果還是「黑心」在指揮的話也許就會不一樣,但米斯·托因已經死了四年了,而「無家者」HarryStrickland是個完全不同的人。不過他不會告訴男孩這些。侏儒已經在他的小腦袋裡種下了足夠多的疑慮。「不是任何人都像他看起來的那樣,而作為王子特別要小心謹慎……不過過於謹慎的話,疑心也會害了你,會讓你憂慮而膽怯。」伊利斯國王就是這麼個人。最後,甚至雷加王子都很清楚這一點。「你如果折中的話會做到最好。讓人們用忠實的服務贏得你的信任……而當他們這麼做時,要慷慨而大度。」

男孩點頭:「我會記得的。」

他們給了王子三匹馬中最好的那匹,一頭大灰騸馬,顏色淡得幾乎像白色。格裡夫和哈爾頓騎著小些的兩匹在他左右。去南方的路沿福隆泰利斯的白牆有半里好路。然後他們離開了城市,沿著羅伊達畔彎彎曲曲的路穿過柳樹叢和罌粟花地,騎經一座高大的木頭磨坊,它的風車葉轉動時發出老骨頭一樣的聲響。

太陽西斜時他們到達了黃金勇士團的營地。那是一個連亞瑟·戴恩都會承認的軍營——佈局緊湊、整齊有序、防禦良好。繞著營地挖了一道深壕溝,裡面插著鋒利的木樁。帳篷分列排開,中間隔著寬闊的大道。公共廁所安置在河邊,以便水流沖走廢棄物。馬棚在北邊,而在它們前面,兩打大象在河邊吃草,用它們的鼻子扯下蘆葦。格裡夫帶著讚許的眼光瞥了一眼這些灰色巨獸。維斯特洛沒有一匹戰馬能夠對抗它們。

高聳的金布軍旗在繞營地邊線的長桿上拍打著。在它們下面,武裝齊備的哨兵帶著矛和十字弓巡邏,查看每一條來路。格裡夫曾害怕勇士團在HarryStrickland的指揮下會變得鬆散,他從前看起來更注重廣交朋友而不是強迫紀律;但是似乎他的擔憂都是多慮了。

在大門口,哈爾頓對守衛官說了些什麼,然後一個人被派跑著去找指揮官。當他回來時,他看上去和格裡夫上次看到他時一樣醜。一個大腹便便、步履蹣跚的大個男人,這個傭兵臉上帶著十字縫線的舊傷疤。他的右耳看上去好像被狗嚼過而左耳已然不見蹤影。「佛花,他們升你做指揮官了嗎?」格裡夫說,「我以為黃金勇士團是有標準的。」

「那標準比這還糟,你這小個。」福蘭克林·佛花說,「他們還封我為騎士。」他用手臂攬過格裡夫,給了他一個能讓人骨折的擁抱。「你看起來真可怕,甚至是一個死了多年的人也不能這麼糟。藍頭髮,是嗎?Harry說你要來的時候,我差點拉褲子裡了。然後,哈爾頓,你這冷冰冰的混蛋,也很高興見到你。你還那麼獨來獨往嗎?」他轉向年輕的格裡夫,「然後這個是……」

「我的隨從。小伙子,這是福蘭克林·佛花。」

王子點點頭示意知曉。「佛花是私生子用的姓。你來自河灣地。」

「對嘍。我媽是果酒廳的洗衣婦,直到有一天某個老爺的兒子強姦了她。讓我成了某種佛索威家的爛蘋果,這是我的看法。」佛花透過門向他們招手,「跟我進來吧。Strickland已經把所有軍官都召進帳篷了。軍事會議。該死的瓦倫提斯人正敲著矛質問我們的目的。」

黃金勇士團的人正在他們的帳篷外玩著骰子,喝著酒,並拍趕著蒼蠅。格裡夫想知道他們中有多少人知道他是誰。肯定夠少。十二年是很長一段時間。甚至與他並肩騎馬的人都不一定能認出他是逃亡的火紅鬍子瓊恩·克林頓,如今他是滿面皺紋,沒有蓄胡而染著藍發的傭兵格裡夫。至今大部分人都認為,克林頓在偷竊戰鬥資金後丟臉地被趕出了勇士團,然後在裡斯醉酒而死。謊言的恥辱仍在他胃中停留,但是瓦裡斯堅持說那是必要的。「我們不想要關於勇敢的放逐者的任何歌謠。」太監用他裝腔作勢的聲音咯咯笑著,「那些英勇死去的人被久久懷念,而小偷、醉鬼和懦夫很快就會被忘卻。」

一個太監懂什麼男人的名譽?格裡夫為了那男孩一直按照蜘蛛的計劃執行著,但是並不意味著他會喜歡多少。讓我活得足夠久,能夠看到這孩子坐上鐵王座,而瓦裡斯會為這輕侮付出更多一點。然後我們來看看誰很快就會被忘卻。

總指揮的帳篷是用金布做成的,圍著一圈插著鍍金頭顱的長矛。其中一個頭顱比其它的都要大,畸形怪狀。在它下面是第二個頭,大不過孩子的拳頭。畸形Maelys和他不知名的兄弟。其他的頭顱與他們相同,雖然有幾個因為被殺時的擊打而碎裂開來,而有一個有著排排尖牙。「哪個是米斯?」格裡夫發現自己在問。

「那邊。最後面。」佛花指出,「等等。我要通報你的到來。」他鑽進帳篷,將格裡夫留下,注視著自己老友的鍍金頭顱。米斯·托因活著時如同罪惡一般醜陋。他著名的祖上,歌手們傳唱的黑暗勇猛的特倫斯·托因,臉都長得非常漂亮以至於皇后都不能拒絕他;但是米斯是由一對招風耳、一個歪下巴和瓊恩·克林頓所見過最大的鼻子組合起來的。不過當他向你微笑時,這些都無關緊要了。「黑心」,他的人給了他這個名字,因為他盾牌上的紋章,米斯愛這個名字以及它所暗示的一切。「一個總指揮應該被人畏懼,無論是朋友還是敵人。」他有一次坦白說,「如果人們認為我冷酷無情,那麼這樣更好。」真相倒不如此。托因骨子裡就是個士兵,但是他雖然兇猛卻也公正,就像父親一樣對他的手下,而且對被放逐的瓊恩·克林頓大人總是十分慷慨。

死亡奪走了他的雙耳,他的鼻子,和他所有的親切。微笑留了下來,變成了一個金光閃閃的露齒冷笑。所有的頭顱都在冷笑,甚至是中央高矛上的Bittersteel。他笑什麼?他戰敗獨自而死,一個在異國被擊潰的男人。在他的亡床上,伊戈爾·河文爵士著名地下令讓他的人煮熟他的頭,蘸上金子,將在以後過海重取維斯特洛時將它放在隊伍前方。他的繼任者也效仿了他的榜樣。

瓊恩·克林頓也許會是那些繼任者之一,如果他不這麼逃亡了的話。他在勇士團呆了五年,從列兵一路升為托因的右手榮位。如果他留下了,他也許會在米斯·托因死後成為他們所追隨的對象,而不是HarryStrickland。但格裡夫不後悔自己選擇的路。當我回到維斯特洛,就不會成為另一個長桿上的頭顱了。

佛花走出帳篷:「進來吧。」

他們走進去的時候,黃金勇士團的高級軍官們紛紛從營凳折椅上站了起來。老朋友們用微笑與擁抱歡迎格裡夫,新人們表現得更為正式。不是所有的人都樂於看到我,他們會讓我相信這一點的。他感到某些微笑之後的刀子。直到最近,他們大部分人都仍相信瓊恩·克林頓大人正安安穩穩地躺在他的墳墓裡,無疑很多人都覺得這對他——一個偷竊自己戰友的人來說是個不錯的地方。如果自己是他們,格裡夫也許會有同樣的想法。

福蘭克林爵士作了介紹。一些傭兵隊長有著私生子的姓氏,就像佛花一樣:河文、希山、石東。其他人擁有一些在七大王國歷史上曾經著名的姓氏;格裡夫數了數,有兩個來自史壯斯家族、三個來自培克家族、一個來自穆德家族、一個來自Mandrake家族、一個來自羅斯坦家族、以及一對來自Cole家族的。並不都是純種,他知道。在自由兵團中,一個人可以隨心所欲的稱呼自己。無論姓什麼,傭兵總是以粗俗著稱。就像部隊中的很多人,都把他們到處征戰得來的財富全數掛在身上:鑲寶石的劍、雕花的盔甲、沉重的頸環,而好的綢子衣服就算是比較突出的了。而每一個人都戴著的金臂環都來自各位領主老爺的贖金。每個臂環代表著在黃金勇士團服役的一年。MarqMandrake,有著一張滿是痘疤的臉,一側臉頰上還有一個因燒掉奴隸標誌而留下的洞,還戴著一串金骷髏。

不是每一個軍官都是維斯特洛大陸後裔。BlackBalaq,一名白髮的盛夏群島人,皮膚像煤炭一樣黑,指揮勇士團的弓箭手,在「黑心」時代就是如此。他穿著一件綠色和橙色的羽毛大氅,看起來很華麗。形容枯槁的瓦倫提斯人GorysEdoryen接替Strickland成了軍資官。一張豹皮從一側肩膀垂下,血紅的頭髮在肩上油亮打卷,不過他的尖尖的鬍子是黑色的。新任情報官格裡夫並不認識,一個名叫LysonoMaar的裡斯人,有著淡紫色的眼睛和白金色的頭髮,嘴唇會讓妓女都感到嫉妒。第一眼看去時,格裡夫差點把他當成一個女人。他的指甲塗成了紫色,而他的耳環上垂著珍珠和紫水晶。

幽靈和扯謊者,格裡夫一邊看著他們的臉想。來自遺忘之戰、輸掉之役、失敗叛亂的歸魂,失敗者、失勢者、恥辱者和被剝奪繼承權的人的兄弟會。這就是我們最好的希望。

他轉向HarryStrickland。

「無家者」HarryStrickland看起來不太像個戰士。肥胖,大圓腦袋,淡灰色雙眼,以及被他梳到一邊以掩蓋禿頭的薄薄頭髮,Strickland坐在一張折椅上,雙腳泡在一桶鹽水裡。「你要原諒我沒有起身歡迎你。」他以迎接的口氣說道,「我們的行軍令人疲倦,而我的腳趾很容易長水泡。這是個詛咒。」

這是虛弱的象徵。你聽起來就像個老女人。Strickland家族從黃金勇士團成立之初就是其中一個部分,Harry的曾祖父在第一次黑衣人叛亂時跟隨黑龍而丟了自己的領地。「四代人的財富。」Harry會這麼自誇,就好像四代人的逃亡和潰敗有什麼好自豪的一樣。

「我可以為你製作一種藥膏來解決這個問題。」哈爾頓說,「裡面有種礦物鹽能夠讓你的皮膚強韌。」

「你真好心。」Strickland向他的隨從點點頭,「Watkyn,給我們的朋友拿酒。」

「謝謝,不過不必了。」格裡夫說,「我們喝水就好。」

「隨你喜歡。」總指揮向王子微笑,「那這個一定是你的兒子了。」

他知道嗎?格裡夫疑惑著。米斯告訴了他多少?瓦裡斯曾堅持必須保密。他和伊利裡歐還有「黑心」一起籌劃的計劃只有他們知道。團裡其他人則一無所知。如果他們知道的話,一定不會讓這個機會溜走。

不過那個時候已經過去了。「沒有人會想要比他更值得的兒子。」格裡夫說,「不過這位少年並非是我的後代,而他也不姓格裡夫。大人,我向你介紹伊耿·坦格裡安,雷加的長子,第六位伊耿,安達爾人、羅伊拿人以及先民之王,七大王國的君主。」

寂靜是對他聲明的回應。某些人清了清喉嚨。Cole家的一個用酒壺給自己滿上了杯紅酒。GorysEdoryen一邊玩著自己的發卷一邊用格裡夫不懂的方言小聲嘟囔著什麼。提圖斯·培克咳嗽了下,Mandrake和羅斯坦交換了下眼神。他們知道,格裡夫才明白過來。他們一直都知道。他轉向HarryStrickland:「你什麼時候告訴他們的?」

總指揮扭動著他洗腳盆裡的腳趾。「當我們到達河邊時。軍團得不到休息,需要個好理由。爭議之地那一戰易勝,我們卻離開了,為了什麼?就為了讓我們在可怕的高溫裡中暑、看著我們的銅板融化、我們的刀刃生銹,而回絕一筆豐厚的合約?」

這條新聞讓格裡夫毛骨悚然:「誰的合約?」

「淵凱人。他們派去向瓦倫提斯求情的使節已經往奴隸灣派遣了三支自由兵團。他希望我們成為第四支,他允諾給我們兩倍於密爾給我們的報酬,外加每個人一個奴隸,每個軍官十個,以及專為我挑選的一百個女奴。」

該死。「那需要上千名奴隸。淵凱人上哪兒找那麼多奴隸?」

「彌林。」Strickland向他的隨從點點頭,「Watkyn,毛巾。這水涼了,我的腳趾皺得像葡萄乾似的。不,不要那條,要軟的那條。」

「你拒絕了他。」格裡夫說。「我告訴他我會考慮他的提議。」Harry因為隨從給他擦腳的疼痛而呲牙咧嘴。「對那些腳趾溫柔點。把它們當成薄皮的葡萄,小伙子。你要弄乾它們而不弄碎它們。輕拍,而不是搓。對,就像那樣。」他轉過頭對著格裡夫,「粗魯地拒絕是不明智的。他們也許會當然地問我是不是失去了理智。」

「你的刀刃很快就有活幹了。」

「是嘛?」LysonoMaar問道,「我猜你知道那坦格裡安女孩兒沒啟程往西去吧?」

「我們在賽爾霍利斯聽到了這個傳聞。」

「不是傳聞。是簡單的事實。原因倒是更難理解。掠劫彌林,是啊,為什麼不呢?我如果是她也會這麼做。奴隸城充滿了金子的臭氣,而征程需要銅板。但是為什麼停留?恐懼?瘋狂?怠惰?」

「原因並不重要。」HarryStrickland展開一雙條紋羊毛長襪,「她在彌林而我們在這兒,瓦倫提斯人對我們在這兒的出現日益不滿。我們是來擁護帶我們回維斯特洛的國王與皇后,但是這個坦格裡安女孩兒似乎對種橄欖樹比奪回她父親的寶座更感興趣。正在此時,他的敵人正在聚集力量。淵凱、新吉斯、脫羅斯。『血鬍子』和『破爛王子』都會在對抗她的陣營裡……用不了多久老瓦倫提斯的艦隊也會造訪她的。她又有什麼?拿棍子的陪床奴隸?」

「無垢者。」格裡夫說,「還有龍。」

「龍,是啊。」總指揮說,「不過是小龍,比剛孵化的大一點。」Strickland穿上襪子,輕輕覆蓋水泡,直到腳腕,「當所有的軍隊像拳頭一樣靠近她的城市時,它們對她能有什麼幫助?」

崔斯坦·河文在膝蓋上敲打著手指:「我看這也是我們必須快點到達她那兒的原因。如果丹妮莉絲不來找我們,我們就得去找她。」

「我們能徒步走過海浪麼,爵士?」LysonoMaar問道,「我再對你說一次,我們無法通過海路接近銀女王。我一個人溜進瓦倫提斯城,裝成是個商人,來搞清楚有多少船能供我們使用。港口充滿了各種各樣的軍艦、附船和大帆船,甚至是這樣我也發現自己很快開始想與走私船和海盜合作。我們軍團有一萬人,我也確定克林頓大人這麼多年服役兵團下來一定知道。五百騎士,每個人有三匹馬。五百隨從,每個騎士一個。還有大象,我們不能忘了大象。一艘海盜船根本滿足不了。我們需要一支海盜艦隊……而且就算我們找到了一支海盜艦隊,奴隸灣傳來的消息也表示彌林已經武裝戒嚴了。」

「我們可以偽造淵凱的證明文件。」GorysEdoryen力爭道,「允許淵凱船隻將我們運往東邊,然後在彌林城下再把金子還給他們。」

「一次毀約已經夠玷污我們軍團的榮譽了。」「無家者」HarryStrickland穿襪子的手停了下來,「讓我提醒提醒你,在秘密契約上蓋印的是米斯·托因,不是我。如果我可以的話,我會榮耀地完成他的協定,但是要怎麼做呢?對我來說坦格裡安姑娘不會回到西方這一點似乎已經很明白了。維斯特洛是他父親的王國。而彌林是她的。如果她能攻克淵凱城,她就會成為奴隸灣的女王。如果不能,我們能有希望找著她之前,她都已經死了好久了。」

他的話對格裡夫來說不算驚人。HarryStrickland一直是個溫吞吞的人,在打破合約方面比打擊敵人來得厲害多了。他善於嗅到財富的味道,但是他有沒有打仗的勇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也有陸上的路線。」福蘭克林·佛花提議說。「魔鬼之路行不通。我們會在行軍途中損失一半的軍隊——逃走,留下來的人一半也會被沿路掩埋。說這話真讓我痛心,但是伊利裡歐總督和他的朋友們對這孩子女王抱有這麼多期望也許真是不太明智。」

不,格裡夫想,但他們最不明智的就是對你抱以期望。然後伊耿王子開口了。「那就對我抱以期望吧。」他說,「丹妮莉絲是雷加王子的妹妹,但我是雷加的兒子。我是你唯一需要的龍。」

格裡夫用帶著黑手套的手放在伊耿的肩上。「大膽說。」他說,「但是要想想你在說什麼。」

「我想過了。」少年堅持道,「為什麼我要像個乞丐一樣去投奔我的姑姑?我的稱號比她的更好。讓她來投奔我吧……來維斯特洛。」

福蘭克林·佛花大笑了起來:「我喜歡這個。向西航行,不向東。把那小女王留給橄欖樹,讓伊耿王子坐在鐵王座上。這男孩有膽,給他鐵王座。」

總指揮就好像有人打了他一巴掌似的:「太陽把你的腦子燒糊了麼,佛花?我們需要那女孩。我們需要聯姻。如果丹妮莉絲承認我們的小王子並讓他成為她的配偶,那麼七大王國會一樣接受,沒有她,領主們只會嘲笑他的自我聲明,然後給他貼上騙子和冒牌貨的標籤。而且你覺得我們該怎麼去維斯特洛?你聽到Lysono說的了。我們沒有船。」

這個人害怕戰鬥,格裡夫明白過來。他們怎們能選他接替「黑心」的位置?「去奴隸灣是沒有船。去維斯特洛又是另一回事了。東方向我們關上了大門,而不是大海。我不懷疑元老們會很高興看到我們回去。他們也許甚至會為我們安排好回七大王國的行程。沒有哪個城市想要自己門口有一支軍隊。」

「他沒說錯。」LysonoMaar說,「現在獅子肯定已經得知了龍的存在。」Cole家的一個說,「但瑟曦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彌林和另一個女王身上。她並不知道我們王子的存在。一旦我們登陸並揚旗,許許多多的人會群集來加入我們。」

「一些人。」「無家者」Harry承認,「但不是許多。雷加的妹妹有龍。雷加的兒子沒有。我們沒有丹妮莉絲和她的軍隊是沒有力量奪下王國的。她的無垢者。」

「第一位伊耿打下維斯特洛時並沒有太監幫助。」LysonoMaar說,「為什麼第六位伊耿不能同樣做?」

「計劃是——」

「哪個計劃?」崔斯坦·河文說,「胖子的計劃?那個隨著月亮盈缺改變心意的傢伙?先是說韋賽裡斯·坦格裡安將帶著五萬多斯拉克大軍加入我們。接著說乞丐王死了,於是帶兵的將是他妹妹,一個柔弱年幼的孩子女王正帶著三條龍前往潘托斯。然後那女孩在奴隸灣變卦了,一路燒了一串城市,而胖子決定我們將在瓦倫提斯與她匯合。現在那計劃也一樣破產了。」

「我受夠了伊利裡歐的計劃了。勞勃·拜拉席恩沒有龍助也贏得了鐵王座。我們也能一樣。而且如果我錯了,國民沒有為我們而起,我們也能撤退到狹海這邊,就像Bittersteel曾經那樣,以及他之後的其他人。」

Strickland倔強地搖著頭:「風險——」

「——不再是從前那樣了,泰溫·蘭尼斯特死了。征服七大王國的機會不能再成熟了。另一個男孩國王坐在鐵王座上,甚至比上一個還年幼,而反抗者就像秋天地上的落葉那麼多。」

「就算這樣。」Strickland說,「單獨的,我們無望於——」

格裡夫聽夠了總指揮的懦弱之言:「我們不是單獨的。多恩人會加入我們,必須加入我們。伊耿王子是雷加之子,也是伊莉亞之子。」

「是那樣。」男孩說,「然後誰留在維斯特洛對抗我們?一個女人。」

「一個蘭尼斯特家的女人。」總指揮堅持著,「那婊子身邊有弒君者,算上那個,然後他們背後還有所有的凱巖城的財富。伊利裡歐說那男孩國王和提利爾家的女兒訂婚了,那意味著我們還必須面對高庭的力量。」

提圖斯·培克在桌上敲著指節:「甚至一個世紀之後,我們仍在河灣地擁有朋友。高庭的力量也許並不像梅斯·提利爾想像的那麼強大。」

「伊耿王子。」崔斯坦·河文說,「我們都是你的人。渡海向西而不是向東,這是你的願望麼?」

「是的。」伊耿熱切地回應,「如果我姑姑想要彌林,那我歡迎。我會宣佈自己擁有鐵王座,依靠你們的寶劍與忠誠。快速前進,強力打擊,我們就能在蘭尼斯特得知我們登陸之前先贏得一些簡單的勝利。那會為我們帶來更多的人。」

河文微笑著贊成。其他人交換著思索的眼神。然後培克說:「我寧願更快死在維斯特洛也不願意死在魔鬼之路上。」MarqMandrake咯咯笑著回應說:「我,我寧願更快活下來,得到土地和一些不錯的城堡。」福蘭克林·佛花拍拍劍柄說:「只要讓我能殺掉幾個佛索威家的,我就去。」

當他們所有人都開始一同說起來,格裡夫知道潮流已經改向。這是伊耿我從未見過的一面。這不是謹慎的路子,但是他已經厭倦了謹慎,煩惡了秘密,疲勞於等待。勝利或失敗,他會在死前再次見到獅鷲的棲息,然後被埋葬在他父親的墳墓邊。

一個又一個,黃金勇士團的人站出來,跪下,然後將他的劍放在他的年輕王子的腳前。最後一個這麼做的是「無家者」HarryStrickland,帶著他長滿水泡的腳以及所有一切。

他們離開總指揮帳篷時,太陽染紅了西邊的天空,給矛上的金頭顱映上了緋紅的影子。福蘭克林·佛花主動提出帶王子在軍營裡轉轉,向他介紹一些同齡人。格裡夫同意了:「但是記住,擔心到軍團的人,他仍應被稱為年輕的格裡夫,直到我們穿越狹海」。在維斯特洛我們會洗淨他的頭髮,讓他穿上自己的盔甲。」

「好勒,明白。「佛花拍拍年輕的格裡夫的背,」跟著我。我們從廚子開始。值得認識的好人。「

他們走後,格裡夫轉過身對「半學士」說:「騎回羞澀處女號然後把萊莫爾夫人和Rolly爵士帶來。我們也需要伊利裡歐的資金。所有的銅板,和盔甲。向Yandry和Ysilla致以我們的謝意。他們的工作已經完成了。國王回國後不會忘記他們的。」

「照您吩咐,大人。」

格裡夫離開他,鑽進「無家者」Harry分配給他的帳篷。

前路上充滿了危險,他明白,又有什麼關係呢?所有人都會死。他需要的只是時間。他已經等待了這麼久,神一定會再給他更多幾年,足夠他看到曾被他稱作兒子的男孩坐上鐵王座。宣佈擁有他的土地、他的姓氏、他的榮耀。並停止每當他閉上眼睛就會在他夢中巨響的鐘聲,

獨自在帳篷裡,落日金色與緋紅的光線透過打開的帳篷門簾照射進來,瓊恩·克林頓脫下他的狼皮大氅,將他的鐵鏈衫脫下,放在營凳上,脫下右手的手套。他看到自己的中指指甲變得像黑玉一樣黑,而灰色已經快蔓延到第一指節的位置。無名指指尖也開始變暗了,而當他用匕首尖碰它的時候,他沒有任何感覺。

死亡,他知道,但是很緩慢。我仍有時間。一年。兩年。五年。一些石人甚至活了十年。足夠時間穿過海洋,去再次看到獅鷲的巢穴了。去永久終結篡位者的家族,並將雷加之子擁上鐵王座。

然後瓊恩·克林頓大人將死得其所。

《冰與火之歌5魔龍的狂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