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節

    詹森警官最初應格蘭德尤尼思超級商場電話之召,前來會見老太太普裡希拉·雷亞,這時他感到自己處理的這件事十分嚴重。他在心裡把眼前所有的情形理了一遍。
    當他詢問商場裡的其他人時,好幾位目擊者證明,他們看見一位顧客忽然神色不安地離開了商店,其中有兩個人還認出那是克勞福德·斯隆夫人。和她一起離去的有她年幼的兒子和另外兩名男子,一個30歲左右,另一個上了年紀。
    另有一位住在斯隆家附近的旁觀者,把他家的地址告訴了詹森。詹森一得到地址,看看超級商場這邊再無什麼事可做,就進行了無線電通話,要求一名偵探前去派克大道66號與他會合。然後駕車前往派克大道,那只是幾分鐘的路。
    他剛剛進了66號的車道,第二輛警車也就接踵而至,這輛車沒有標記,不過同樣閃著袖珍式警燈,鳴著警笛。埃德·約克偵探下一車,他是警察裡的老手,詹森與他很熱。他們簡短地交換了一下意見,就一起朝房子走去。兩位警官向斯隆家的日間女傭弗洛倫斯說明了身份,並向弗洛倫斯瞭解了斯隆夫人等離家時的情況之後,回到了門外。剛剛出米,又來了兩輛巡邏車,一輛下來的是一名著制服的中尉,另一輛中是拉奇蒙特的警察局長。四位聚在一起,在車道上急急商量起來。
    快結束時,局長問約克偵探:「你認為這是起真正的綁架嗎?」
    「到日前為止,」約克說,「一切跡象都表明是這樣的。」
    「詹森?」
    「是的,先生。是真正的。」
    「你說那輛被人看著離去的尼桑車掛了新澤西的牌照,是嗎?」
    「據一位目擊者說,是這樣的。先生。」
    局長沉思了一下。「如果真是綁架,而且他們又過了州界,那就成了聯邦調查局的權限。這是《林德伯葛法》規定的。」他又加了一句,「倒不是聯邦調查局會記著這種細節。」
    最後一句話憤然而出,反映了許多地方警察的看法:聯邦調查局一旦願意,就會接到任何影響重大的案子,而對那些不樂意接手的,就會找出各種理由拒之門外。接著局長決斷地說:「我現在要通知聯邦調查局。」
    他轉身返回自己的車旁,拿起了無線報話機。
    一兩分鐘後,他又來到其他人身邊,命令約克偵探重返房子裡去,並呆在那裡。「你首先讓女傭幫你和斯隆先生聯繫上,親自跟他講話。把你知道的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訴他,說我們正在全力以赴。這以後,接聽打進的所有電話。把一切都記錄下來。很快就會派人來幫你。」
    中尉和詹森受命留在外面,擔任警戒。「很快,這裡的人就會比茅坑的蒼蠅還多。除了聯邦調查局的人外,准也不許放進這個大門。新聞界來提問,叫他們去總部。」
    就在這時,他們聽到一輛車轟轟轟地開了過來。他們轉過頭。是一輛破舊的白色大眾小汽車,局長陰沉沉地說。「第一個到了。」
    伯特·費希爾無需打聽派克大道66號是哪幢房子,那一大堆警車已把方向指得明明白白。
    他在欄柵前停住車,鑽了出來。這時,局長已進了自己的車,正要離開。伯特連忙走過去。「局長。你能介紹一下嗎?」
    「噢,是你呀!」局長搖下駕駛座側旁的玻璃窗。他以前曾多次碰到過這位兼職記者老頭兒。「介紹什麼?」
    「哎,別這樣,局長!無線電裡那些通話,我全聽到了,還有你剛才要人通知聯邦調查局的命令。」伯特轉過頭打量了一下,發現自己的預感是對的。「這是克勞福德·斯隆的家,對嗎?」
    「是的。」
    「是斯隆夫人遭到了綁架嗎?」
    局長猶豫著,伯特懇切地說:「你看,我是第一個到的。為什麼不給本地一個老頭兒一點運氣呢?」
    局長是個通情達理的人,他心裡想:為何不呢?甚至他還有點兒喜歡費希爾,雖說他有時如一隻蚊子似地惹人厭煩,可從來不像有些新聞記者那樣居心不良。
    「要是你聽到了所有的通訊聯繫,」局長說,「那你也明白,到目前為止,我們對一切尚未肯定。不過,是的,我們確實認為斯隆夫人遭到了劫持,另外還有斯隆夫婦的兒子尼古拉斯和斯隆先生的父親。」
    局長這邊說著,伯特那邊飛快地做著記錄。他明白這是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條消息,因此想慎重行事。「那麼你是說,拉奇蒙特警察局是以三個人遭綁架的設想為依據在展開行動。」
    「你這樣說也可以。」
    「這可能是誰幹的,你心裡有數嗎?」
    「沒有。噢,還有一件事。斯隆先生還沒得到通知,我們正設法跟他聯繫。所以,看在上帝的份上,在你張揚出去之前,給我們一點聯繫的時間吧。」
    講完這句話,局長開車走了,伯特也一頭扎進自己的大眾車。儘管局長有言在先,可他什麼也等不及了。他心裡唯一考慮的是:最近的公用電話在那裡?
    不一會兒,伯特離開派克大道時,看見迎面過來另一輛車,認出了那上面坐著的是WNBC電視台在本地的兼職記者。那麼這條消息上的競爭已經開始。現在伯特要想領先,就得趕快。
    在不遠的波士頓郵政路上,他找著了一部公用電話。當他按下WCBA電視台的號碼時,手都在發抖。

《晚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