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猛地搖搖頭,祛除那緊逼著我的不詳之感,飛快地上樓去。我毫不困難地找到那悲劇發生的房間。屍體被發現的那一天下著大雨,未鋪地毯的地板上四處印滿著泥濘的腳印。我懷疑兇手是否在屍體被發現的前一天留下任何腳印。如果有的話,警察很可能會保留不對外宣佈。然而考慮的結果,我覺得不太苦可能,命案發生的前一天天氣很好。
房間裡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地方。兩扇大凸窗,平白的牆壁及地板,幾乎成一方形,地毯未蓋住的木版邊緣沾有污點。我仔細的搜尋,但並沒什麼發現,連一根針都沒有。即使最能幹的年輕偵探,也不太可能發現任何被疏忽的線索。
我帶著一支鉛筆和一本筆記本,似乎沒什麼可記的,然而我仍畫了一張房間的素描,以掩飾我搜尋失敗的失望感。鉛筆在我放回口袋時,從我指間滑落,在地板上滾動。
「磨房」實在很老舊,地板十分不平。鉛筆在地板上一直滾動,越滾越快,直到一扇窗下才停住。每一扇窗子的凹處都有一個窗座,底下有一衣櫥。我的鉛筆正躺在櫥前門。櫥門是關著的,但是我突然想到,若櫥門原來是開著的,我的鉛筆應該滾進櫥裡。我打開櫥門,鉛筆立即滾進去,停在最裡邊。我找尋我的鉛筆,發覺由於光線的缺乏及廚子的特殊形狀,無法用眼睛找,只好用摸的。裡面除了我的鉛筆之外,空無一物,然而出於本能的反應,我嘗試另一扇窗下的櫥子。
第一眼看,好像另一個櫥子也是空的,但是我不厭其煩地在裡面搜索,觸及一個硬紙筒躺在櫥子的角落凹處裡。我用手一抓,馬上曉得是什麼東西。那是一卷柯達底片。這真是一大發現!
當然,我知道這可能是尤斯特士-彼得勒爵士的一卷舊底片滾落到櫥子裡,在清理櫥子時未被發現而留在裡面。但是我並不這麼想。那底片看起來太新了,而且照它的污損程度判斷,只像是在櫥子裡兩三天而已——也就是說,跟兇殺案的時間想合。如果它被留在裡面的時間久一點,上面應該已有厚厚的一層污垢。
誰掉的底片?那女子或那男子?我記得,她的皮包完整無缺。若是她在掙扎時,底片掉出來,那麼應該也會有些零錢滾落下來才對?不,不是那個女子掉的底片。
我突然狐疑地吸了幾口氣。我是不是已對防蛀丸的味道產生過敏?我發誓底片上也有防蛀丸的味道。我把它湊近鼻孔,有一股強烈的底片味道,但是除此之外,我可明辨出我最討厭的防蛀丸的味。不久,我知道了原因。一小片碎布卡在底片中心圓柱上,而這片碎布上有著強烈的防蛀丸味。這卷底片一定有段時間,被那個在車站死亡的男子帶在口袋裡。是不是他掉在這裡的?不太可能,照他的行動來說。
不,是另外一個人,那「醫生」。當他拿走那字條時,同時也拿走底片。是他在和那女子糾纏時掉在這兒的。
我找到了線索!我要把底片拿去沖洗,然後採取下一步的行動。
我興高采烈地離開「磨房」,把鑰匙交還詹姆士太太,然後盡快趕到車站。在歸途中,我取出那張紙條,重新再研究。突然,那些數字顯出了新的意義。假設它們是日期?17122。一九二二年一月十七日。一定是!我以前那種想法實在笨透了。但若是如此的話,我必須找出吉爾摩登堡在那裡,因為今天已經是十四號了。只剩下三天,夠短的了——尤其是無從找起,更叫人絕望!
要想在今天拿底片去沖洗已經太晚了。我必須趕回家,以免趕不上吃飯時間。我突然想到有一種簡單的方法,可以證明我的結論是否正確。我問佛萊明先生,死去的那男子遺物中有沒有照相機。我知道他對這個案子和有興趣,對所有細節瞭如指掌。
出乎意料地,我失望了,他回答說並沒有照相機。我一直小心地提示他有關卡統的一切,希望能提醒他,但是他仍十分肯定沒有任何與攝影有關的東西。
這真是一項挫折。如果他沒有照相機,怎麼會帶一卷底片?
次日早晨,我很早出門,拿著底片去沖洗。我小題大做地一直走到瑞金街的柯達經銷店。我交出底片並要求各沖洗一張出來。店裡的人拿起我的底片。
他看著我。
「你搞錯了,我想。」他笑著說。
「哦,不,」我說:「我絕沒有搞錯。」
「你拿錯捲了,這是一卷不可曝曬的底片。」
我很沒面子的走出去,我敢說,人有時候想像自己能有多蠢是有好處的!但沒有人願身歷其境。
就在我經過一家輪船公司時,我突然停住腳步。櫥窗有一艘那家公司的漂亮的模型船,上面標明著「吉爾摩登堡」。一個輕率的念頭閃現腦海,我推開門走了進去。我走至櫃檯,以一種顫抖的聲音(這次是真的!)喃喃說:
「吉爾摩登堡?」
「十七號從南漢普敦開航。到開普頓?頭等票還是二等票?」
「多少錢?」
「頭等,八十七鎊——」
我打斷他的話。巧合的事對我來說太多了。這正好是我所得到的遺產總額!我將孤注一擲。
「頭等。」我說。
現在我是真的要去冒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