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失蹤女士案

    國際偵探所所長西奧多·布倫特先生的辦公桌上的蜂鳴器響了起來。這是個報警信號。湯米和塔彭絲兩人都飛快地跑到他們各自的窺視孔面前。透過窺視孔,外面辦公室的情況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在那兒,艾伯特的職責就是施展各種各樣的伎倆去拖住可能成為他們顧客的來訪者。
    「先生,我事先得通報一聲,」艾伯特正在對來訪者說,「但是,我恐怕布倫特先生正忙得不可開交。此刻他正和倫敦警察廳通電話。」
    「我可以等一會兒,」來訪者說,「我沒帶名片。我的名字:
    叫加布裡埃爾·斯塔范森。」
    來訪者體格健壯,足有六英尺高。他那飽經風霜的臉部;
    呈青銅色,那雙特別幽藍的眼睛與他棕色的皮膚形成了極為鮮明的對比。
    湯米迅速作出決定。他戴上帽子,順手拿起手套,然後打開了他辦公室的門。他腳剛邁出門檻,便停了下來,「布倫特先生,這位紳士一直等著要見您。」艾伯特說。
    湯米臉上忽然露出為難的神情,他掏出懷表。
    「我應該在十一點差一刻準時到達公爵私邱。」他說道,雙眼敏銳地觀察著來訪者,「但是,我可以給你幾分鐘的時間,請你隨我來。」
    來訪者順從地跟著他走進了裡面的辦公室。此刻,塔彭絲已一本正經地坐在那兒,手中拿著記事本和鉛筆。
    「這是我的機要秘書,魯賓遜小姐,」湯米給來人介紹道,「先生,或許你馬上就想對我說明你的來意,是吧?但是,明顯的事實告訴我:這事非常緊急;你是乘出租車上這兒來的;你剛去過北極——或者可能是南極,這我可不太清楚。」
    來訪者驚訝地看著他。
    「這可太神奇了!」他情不自禁地讚歎道,「我原以為只有書裡描寫的偵探們才會這樣料事如神!你的接待員連我的名字都未告訴你2,,湯米對對方的讚揚卻不以為然。
    「嘖!嘖!這算不了什麼。」他說,「在北極圈裡,午夜的陽光對皮膚會產生特殊的作用——光化射線具有某種特性。我最近正在寫一篇有關這一問題的專題文章。但是我談的這些都離題太遠。究競是什麼事讓你這樣心事重重地到我這兒來?」
    「布倫特先生,那我們就開始吧:我的名字叫加布裡埃爾·斯塔范森——」
    「啊!一點不假,」湯米說,「大名鼎鼎的航海探險家。你最近剛從北極地區回來,我的話沒錯吧?」
    「三天前,我在英格蘭上了岸。我是搭乘一位正在北部水域航行的朋友的快艇到達的。否則,在兩星期之後我都還不一定能回得來。布倫特先生,我實話實說吧。兩年前,在我尚未開始這最後一次探險時,我極其幸運地和莫裡斯·利·戈登太大訂了婚——」
    湯米突然插了一句。
    「在利·戈登太太結婚之前,她過去是——」
    「是尊敬的赫米奧尼·克蘭。她是蘭徹斯特勳爵的第二:
    個女兒。」塔彭絲不假思索地說道。
    湯米向她投去讚賞的目光。
    「她的第一任丈夫死於戰爭中。」塔彭絲又補充了一句。:
    加布裡埃爾·斯塔范森點了點頭。
    「一點不錯。正如我剛才所說,既然赫米奧尼和我定了:
    婚,我理所當然地表示要放棄這次探險。但是,她根本不贊成。天呀:我簡直沒法說服她。她是那類完全適合於做探險家妻子的女人。你知道吧,這次我上岸的第一個想法便是立刻見到赫米奧尼。我從南安普敦給她拍了電報後,就急忙乘第一班火車趕到那個鎮子上。我早已知道她暫時和她的一個姨媽住在一塊兒。她姨媽是蘇珊·克朗雷女士,住在龐特街。一下火車,我便直奔那兒。令我非常失望的是,赫米正巧去拜訪諾森伯蘭郡的幾位朋友了。蘇珊女士見我突然到來感到十分驚奇。這之後,她對我非常友好。剛才我就說過,我很渴望見到她,無法再等兩個星期。她安慰我說赫米幾天之後便會回來。然後我問赫米朋友的地址,那老婦人卻支支吾吾的。她說赫米待在……個、或者兩個不同的地方,因此地無法確定如何與赫米取得聯繫。我還應該告訴你,布倫特先生,蘇珊女士和我的關係一直不怎麼融洽。她是那類長著雙下巴的肥胖女人。我厭惡肥胖的女人,我永遠厭惡肥胖的女人。肥胖的女人和肥胖的狗都是褻瀆上帝的。而不幸的是,她們又都會常常臭味相投,聚在一塊:這是我無法改變的癖性。我知道——事實上也是如此——我是沒法和肥胖的女人和睦相處的。」
    「斯塔范森先生,時尚與你同在。」湯米冷冰冰地說,「每個人都有他自己最不喜歡的東西。已放的羅伯特勳爵最厭惡的就是貓。」
    「請原諒,我並沒有說蘇珊女士不是位特別討人喜歡的女人。她也許是的,但我卻決不能接受。我經常感到,從內心深處察覺到,她並不贊同我們的婚事。我敢肯定,只要有可能,她是會慫恿赫米與我分手的。我說的話是真是假你可以判斷。如果你同意的話,她這完全是出於偏見。好了,還是談談我自己吧!我屬於那類倔強得有點蠻橫不講理的人,做事固執己見。直到我從她口中掏出赫米最可能拜訪的朋友的姓名和地址,我才離開了龐特街。然後我乘上了北上的郵政列車。」
    「斯塔范森先生,我發覺你是個說幹就幹的人。」湯米笑了笑。
    「布倫特先生,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真是出人意料。我找到的那些人都說連赫米的人影都不曾見過。在那三位朋友中,只有一位曾一直在期待著赫米的到來。而赫米是在最後時刻才拍電報告訴對方,她已推遲去拜訪的時間。而至於其他兩位,蘇珊女土肯定是完全弄錯了。於是,我又匆匆忙忙地趕乘郵政列車返回倫敦。我當然就徑直去找蘇珊女士。
    說句公平話,她似乎也感到意外。她承認她也不知道究竟在哪兒能找到赫米。和我的意見一樣,她堅決否定去找警察的主意。她指出,赫米不是頭腦簡單的年輕姑娘,她是位有主見的女人,辦事總是自己拿主意。這次說不定她又是在進行她自己的什麼計劃。我也認為很可能赫米並不想把她所有的行動都告訴蘇珊女土,但是,我仍舊很擔憂。我有一種奇怪的感覺,這種感覺無論是誰在發現有事不對勁時都自然會有的。我正準備告辭,這時蘇珊女士突然接到一份電報。
    她看了電報內容,臉上露出了寬慰的表情,然後把電報遞給我。電報內容是這樣的:『原計劃改變。已去蒙特卡洛待一周。——赫米』。」
    湯米伸出手。
    「你帶著那份電報嗎?」
    「沒有。電報是從薩裡郡的馬爾唐鎮發出的。當時,發報的地點引起了我的注意。因為這使我十分疑惑。赫米去馬爾唐鎮幹什麼呢?我從未聽說她在那兒有什麼朋友。」
    「你就沒有想到以你迅速趕到北方的同樣方式去蒙特卡洛嗎?」
    「我當然也想過。最後,我決定不那樣去做。布倫特先生,你想想看,蘇珊女士對電報的內容非常滿意,而我正相反。同時,我也很懷疑,難道赫米總是拍電報,而從不寫信嗎?只要看見她親筆寫的一兩行字,我的恐懼也就會無影無蹤了。你知道嗎?任何人都可以在電報上簽『赫米』的名字。
    我對這事愈是想得仔細,就愈感到忐忑不安。最後,我還是去了馬爾唐鎮,時間是昨天下午。那地方並不大,交通十分方便,有兩家旅館。在那兒,凡是我想起的地方我都打聽過了,就是沒有任何人見過赫米的人影。在返回倫敦的火車上,我看見了你們登的廣告,我當時就決定把這事委託你們去辦。如果赫米果真去了蒙特卡洛,我就不願讓警察跟蹤她,更不願弄出什麼醜聞來。我不會去做徒勞無益的搜索,我就待在倫敦,以防發生什麼不測的事情。」
    湯米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那麼,準確點說,你究竟擔心會發生什麼事?」
    「我不知道,但我總感到有什麼事不對勁。」
    斯塔范森說道,以極麻利的動作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夾子,然後把它打開放在他倆的面前。
    「這就是赫米奧尼,」他說,「我把這照片留給你們。」
    照片上的女人,高高的個子,身材苗條,雖說已不再那麼年輕,可她那撫媚、坦城的笑容,以及那雙可愛的眼睛都足以表明她還不失為一個美人。
    「斯塔范森先生,」湯米說,「你沒忘掉告訴我什麼吧?」
    「全都告訴你了。」
    「沒遺漏什麼細節吧?不管它是多麼微不足道。」
    「我想沒有了。」
    湯米歎了一口氣。
    「那就使這項工作更難辦了。」他說道,「斯塔范森先生,在你閱讀犯罪案例時,你一定經常注意到,哪怕是極不引人注目的細節,都是那些偉大的偵探大師們所需要的。這樣的細節往往可以使他們找到蛛絲馬跡而進入正確的思路。我可以斷定,這個案件絕對有其不同尋常的特點。我想,我已胸中有數,可以用不同尋常的方式去解決它。時間會證明這一點。」
    他把放在桌子上的小提琴拿起來,用弓子在弦上橫一下、豎一下地拉了起來。塔彭絲痛苦地磨著牙齒,就連那航海探險家也皺起了眉頭。演奏家終於把樂器放回到桌子上。
    「這是音樂家莫斯戈維肯斯基的幾個和弦。」他低聲說道,「斯塔范森先生,請把你的地址留給我。我隨時會把案情的進展情況告訴你的。」
    來訪者剛一離開辦公室,塔彭絲就抓起那把小提琴,把它放進壁櫥,又立刻把門鎖上。
    「倘若你一定要效仿歇洛克·福爾摩斯的話,」她不高興地說,「我會給你一個小巧的注射器和一瓶可卡因。但是,看在上帝的分上,請千萬別再擺弄那把小提琴。如果那位探險家不是像小孩那樣頭腦簡單的話,他早就看穿你了。難道你還想繼續模仿歇洛克·福爾摩斯幽默而機敏的風格嗎?」
    「到目前為止,我自認為我模仿得維妙維肖。」湯米說道,臉上露出自鳴得意的神情,「我的演繹和推理是很嚴謹的,難道不是嗎?剛才,我推斷他是乘出租車來的,他並沒有否認。總而言之,要上我們這兒來,唯一切合實際的方式便是乘出租車。」
    「非常幸運的是,我剛巧在今天上午的《每日鏡報》上多少瞭解到有關他定婚的消息。」塔彭絲說。
    「是的,那正好顯示出布倫特卓越的偵探們的辦事效率。這個案子明顯地與福爾摩斯辦過的一個極為相似。我想,連你也不應該看不出,這個案子和弗朗西絲·卡法克斯夫人失蹤案之間的相同之處。」
    「那你是期望在棺材裡找到利·戈登的屍體嘍?」
    「從邏輯上推斷,歷史應該可以重演。而從事實上來看——行了,還是談談你的看法吧!」
    「那好,」塔彭絲說,「對這件事最清楚的解釋似乎應該是這樣的——出於某種原因,或者什麼別的事,他稱呼為赫米的女人,害怕與未婚夫見面。而蘇珊女士是支持她的。事實上,乾脆直截了當地說吧,赫米發生了某種不幸的事,她感到很恐慌。」
    「你的判斷和我想的一樣。」湯米說,「但是,我一直在考慮,在把你的想法告訴給像斯塔范森那號人之前,我們應該把事情搞得更清楚一點為好。老搭檔,我們去一趟馬爾唐鎮,怎麼樣?我們帶上幾根高爾夫球捧去那兒,還可以好好玩一玩,那倒滿不錯的。」
    塔彭絲欣然同意前往。於是,整個國際偵探所便留給艾伯特一人全權負責管理。
    儘管馬爾唐鎮是較為著名的住宅區,但佔地面積並不大。足智多謀的湯米和塔彭絲費盡心機做了任何可能的查詢,其結果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反倒是在他們打道回倫敦的路上,一個奇異的念頭出現在塔彭絲的腦海裡。
    「湯米,你說為什麼他們在拍電報時要在馬爾唐鎮前加上薩裡郡?」
    「那是因為馬爾唐鎮屬於薩裡郡,笨蛋。」
    「你才是笨蛋。難道連這一點我都不明白嗎?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人從黑斯廷斯,或者是從托基發出電報,他們是不會在這些地名前再加上郡的名稱的。但是,如果是從裡士滿發出電報,他們就必定會在其前面再加上薩裡郡的名字。這是因為有兩個裡士滿。」
    正在開車的湯米放慢了車速。
    「塔彭絲,」他深情地說,「你的想法倒蠻有道理。我們不如到對面那家郵政所去打聽一下。」
    他們把車停在位於道路中間地段的一座小屋前。僅花了幾分鐘時間,他們使得到了極有價值的信息。有兩個馬爾唐鎮,一個在薩裡郡,另一個在薩塞克斯郡。薩塞克斯郡的馬爾唐鎮雖說是一個小村莊,但那兒也有一家小郵電所。
    「事情就很清楚了,」塔彭絲興奮地說,「斯塔范森只知道馬爾唐鎮在薩裡郡,因此他幾乎沒仔細分辨是薩裡郡還是薩塞克斯。他似乎只注意到開頭的第一個字。」
    「那好,」湯米說,「明天我們就去薩塞克斯郡的馬爾唐鎮看看。」
    薩塞克斯郡的馬爾唐鎮的情況與薩裡郡的那個同名小鎮截然不同。它離火車站有四英里,有兩家小酒吧,兩家小商店,一個小郵電所,還有大約七幢小房子。這家郵電所還兼營糖果和明信片之類的東西。塔彭絲的任務是到小商店裡去查詢,而湯米卻去了「公雞與麻雀酒吧」。半小時後,他們會合了。
    「情況如何?」塔彭絲問道。
    「啤酒味道好極了,」湯米說,「就是任何信息也沒有。」
    「你最好再到『王冠酒吧』去。」塔彭絲說,「我還要去一趟那家郵電所。那兒有一個脾氣乖戾的老婦人,剛才我聽到有人粗聲粗氣地告訴她該吃飯了。」
    她返回那地方,裝模作樣地看著貨架上的明信片。一個氣色極好的姑娘從後面的屋子走出來,嘴裡還嚼著飯菜。
    「我想買些明信片,」塔彭絲說,「我想看看那些滑稽可笑的。你不在意稍稍等一會兒吧?」
    她一邊在一包明信片裡挑選著,一邊說著話。
    「如果你能告訴我我姐姐的住址,我便不會感到如此的失望了。她就住在這附近,可惜我把她的信丟了。她的名字叫利·戈登。」
    那姑娘搖了搖頭。
    「我記不得這名字了。再說,很少有人從我們這兒寄信.出去。如果能看到她的信的話,我就能找到她。除了格蘭奇邸宅而外,這周圍就再沒有大的房子了。」
    「格蘭奇邱宅是什麼?」塔彭絲問道,「它屬於誰所有?」
    「屬於霍里斯頓大夫所有。現在被改造成一家小型私立醫院。大多數時間都沒有病人去看病,這一點我敢肯定。有些女土常到那兒去進行臥床療養,僅僅是這類事情而已。那兒寂靜得真令人害怕,只有老天知道是怎麼回事。」她格格地笑了起來。
    塔彭絲胡亂地挑選了幾張明信片,並付了錢。
    「那輛開過來的車就是霍里斯頓大夫的。」那姑娘指著門外說。
    「塔彭絲趕緊跑到門口,看見一輛小型的兩座汽車剛剛開過來。掌握方向盤的是一位高個子的男人,他皮膚黝黑,黑色的鬍子剪得整整齊齊,堅毅的臉龐表情嚴肅。那輛車徑直沿街開過去。這時,塔彭絲看見場米正跨過公路向她走來。
    「湯米,我相信我已知道赫米的下落。就在霍里斯頓大夫的私立醫院裡。」「我在『王冠酒吧』也打聽到有關這所醫院的一些情況。」
    當時我就考慮到很可能那兒有什麼鬼名堂。但是如果她是精神崩潰,或者病情很嚴重,那她的姨媽,甚至她的朋友都必定會知道。」
    「那是肯定的。但是我的意思是——湯米,你看見剛才坐在那輛雙座小型汽車裡的男人了嗎?」
    「我當然看見了,一個表情很嚴肅的傢伙。」
    「那人就是霍里斯頓大夫。」
    湯米噓了一聲。
    「他看起來就是個詭計多端的傢伙。塔彭絲,那麼現在你有什麼打算?我們應該去看一看格蘭奇邱宅,你說呢?」
    他們好不容易找到了格蘭奇邱宅。那是一幢很大但佈局卻雜亂無章的建築物,四周全是荒蕪的土地,屋後的一條水溝裡嘩嘩地淌著水。
    「這房子多淒涼啊!」湯米說,「我覺得全身汗毛都豎起來了。塔彭絲,你知道嗎?我有某種預感,這事最後會變得比我們最初所想像的要嚴重得多。」
    「噢,但願不會如此。我們必須及時行動。那女人處於極其危險的境地,我從骨子裡就感覺到了這一點。」
    「請別讓你的想像力把你帶到無邊無際的地方去。」
    「我沒法不這樣想。我對那人非常懷疑。那我們該怎麼辦呢?我認為唯一有效的辦法就是由我首先單獨去摁響門鈴,開門見山地打聽利·戈登太大的消息,我再察顏觀色,看看他們如何回答我。不管怎樣說,這種做法是完全合理,也是光明正大的。」
    塔彭絲義無反顧地按計行事。她摁響了門鈴,幾乎與此同時,一個臉上毫無表情的男僕打開了門。
    「我要見一見利·戈登太大,我想她是完全可以與我見面的。」
    她敏銳地觀察到那男僕的眼睫毛迅速地閃動了幾下,而他的回答似乎是早有準備。
    「夫人,我們這兒沒有這個人。」
    「啊,這就怪了!這兒難道不是霍里斯頓大夫的住宅——格蘭奇邸宅嗎?」
    「是的,夫人。但是,這兒確實沒有名字叫利·戈登的太大。」
    塔彭絲遭到斷然拒絕,只好快快地離開。她與等待在門外的湯米再從長計議。
    「倘若他說的是真話,那我們反倒無計可施了。」
    「可他並沒有說真話。我敢斷定,他在撒謊。」
    「那也只好等到大夫回來再說了。」湯米說,「到時候,我就冒充報界人士去見他,借口非常渴望與他談談有關他的臥床新療法。那樣,我就有機會進去,然後仔細觀察那兒的情況。」
    大約半小時之後,大夫回來了。湯米待他進去後五分鐘,就大步走到那房子的門口。然而他也碰了一鼻子灰。
    「大夫非常忙,不能去打擾他。他們還說,他從不和報界人士打交道。塔彭絲,你是正確的。這兒肯定有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你看,這地方的地理位置有多理想,離任何地方都有好幾英里的距離。任何罪惡勾當都可以在這兒順利進行,而絲毫不會被人發現。」
    「我們開始行動吧:「塔彭絲語氣堅定地說。
    「你要幹什麼?」
    「我現在決定翻牆。看看是否能在沒人發現的情況下悄悄爬進那幢房子裡去。」
    「奸的:那我和你一塊兒去。」
    那花園里長得十分茂盛的花草樹木形成了非常理想的隱蔽地帶。湯米和塔彭絲沒費多大勁便神不知鬼不覺地溜到了那房子的後面。
    屋後有一個露天平台,下面連著崎嘔不平的台階。房子中部有幾扇開著的落地長窗,正對著那露天平台。但是,他們不敢貿然走出樹叢爬進那開著的窗戶。再說,那些窗戶的位置挺高,從他倆蹲伏的地方是無法看清屋裡的動靜的。處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偵察計劃似乎只會成為泡影。這時,塔彭絲那抓住湯米胳臂的手突然用勁起來。
    離他倆很近的一間屋子裡有人在說話。那間屋子的窗戶開著,因此,他們還可以聽清楚談話的片斷。
    「決進來,快進來,然後把門關上!」一個男人煩躁地喊道,「大約一小時前,一位女士來到這兒。你說她是來找利·戈登太太的嗎?」
    「是的,老爺。」
    塔彭絲馬上聽出答話者就是那位臉上毫無表情的開門人,「你還說她肯定已經走了,是嗎?」
    「肯定走了,老爺。」
    「隨後便來了個自稱報界人士的傢伙。」後者忿忿地說。
    他忽然走到窗戶邊,猛地把窗扇拉下來遮住窗戶。就在那瞬間功夫,一直藏在短樹叢中探頭探腦的他倆透過樹葉認出那人就是霍里斯頓大夫」「我最擔心的就是那女人。」那位大夫繼續說道,「她長的什麼模樣?」
    「年輕,漂亮,穿著很講究,老爺。」
    湯米用肘輕輕地碰了碰塔彭絲的肋骨。
    「一點不差,」大夫咬牙切齒地說,「這正是我所擔心的。
    她準是利·戈登那女人的朋友。這會把事情弄得很複雜。我不得不採取行動了……」
    他沒把話說完。湯米和塔彭絲聽見門砰地一聲關上了,隨後便是死一般的寂靜。
    湯米戰戰兢兢地領著塔彭絲撤離了那片樹叢。他們摸索到了不遠處的一小塊空地。湯米在確認屋裡的人不可能聽到他們的聲音後,說道:「塔彭絲,老搭檔,這事愈來愈複雜了。看樣子,他們要下毒手了。我認為我們應該立刻回倫敦去見斯塔范森。」
    使他大吃一驚的是,塔彭絲竟然搖了搖頭。
    「我們必須待在這兒不走。難道你沒聽到他說要採取行動嗎?這話中可能暗藏殺機。」
    「最惱火的是,我們幾乎還未找到確鑿的證據去向警方報告。」
    「聽著,湯米。你為何不可以從鎮裡給斯塔范森打電話呢?而我就待在原地不動。」
    「這或許是最好的辦法了。」她丈夫同意道,「但是,我說——塔彭絲——」
    「什麼?」
    「你可千萬要小心啊!」
    「你不用擔心,我愚蠢的老搭檔。快去快回!」
    差不多兩小時後,湯米才回來。他找到了在大門邊等著他的塔彭絲。
    「情況如何?」
    「我無法與斯塔范森取得聯繫。然後,我又試圖與蘇珊女士聯繫,她也不在。最後,我想到應該給老朋友佈雷迪大夫打電話。我請他在《醫藥行業名錄》或者管他什麼類似的資料裡查找一下有關霍里斯頓的情況。」
    「很好,那佈雷迪大夫怎麼說?」
    「啊,真幸運:他立刻回答我他知道這個人。霍里斯頓曾經是一個名符其實的醫生,但後來卻栽了不小的觔斗。佈雷迪稱他為道德敗壞的江湖醫生。他還說,就他個人看來,霍里斯頓要干缺德事,這是不足為怪的。現在,問題的關鍵是,我們該怎麼辦?」
    「我們必須待在這兒,」塔彭絲毫不猶豫地說,「憑我的直覺,今天夜裡肯定要發生見不得人的事。湯米,我今天看見園丁一直在修剪這房子周圍的常青籐。我發現了他放梯子的地方。」
    「塔彭絲,你真不簡單。」她丈夫打心眼裡佩服,「那麼,今天夜裡——」
    「只要等天一黑——」
    「我們就可發現——」
    「我們想知道的情況。」
    接下來,由湯米負責繼續監視這幢房子,而塔彭絲去鎮上吃點東西,她回來後,兩人一塊兒警惕地注視著房子裡的動向。晚上九點正,天色已黑得伸手不見五指。他們決定開始行動。
    這時,他們完全可以不用躲躲藏藏地在房子四周搜尋了。突然,塔彭絲緊緊地抓住湯米的胳臂。
    「你聽!」
    她剛才聽到的聲音又再次響起,似乎是從夜空中飄然而至。那是一個女人痛苦的呻吟。塔彭絲用手向上指了指二樓上的一個窗戶」「是從那房間裡發出來的。」她低聲說道。
    那低沉的呻吟聲再次打破了夜晚的寂靜。
    他倆決定將原定計劃付諸行動。塔彭絲帶湯米來到了園丁放梯子的地方,兩人一同把梯子扛到了發出呻吟聲的那間房子的下邊。一樓所有房間的百葉窗都拉上了,唯獨樓上這間屋子的窗戶還沒關閉。
    湯米盡量不出聲響地把梯子靠在這間屋子外面的牆上。
    「我來爬上去,」塔彭絲悄聲地說,「你待在下邊。我不怕爬梯子,你能比我把梯子扶得更穩當。再說,萬一那大夫從牆角走過來,你也比我更有辦法對付他。」
    塔彭絲搖搖晃晃地爬上了梯子,在窗戶邊伸長脖子仔細地往屋裡探望。她突然迅速地把頭埋下,一兩分鐘後,又慢慢地抬起頭來。她在上面待了大約五分鐘,便躡手躡腳地爬下了梯子。
    「是她。」她氣喘吁吁、語無論次地說,「但是,然而,啊!
    湯米,這太可怕了。她在那兒躺在床上,不停地呻吟著,並在床上翻來覆去——我正想看得更清楚點,忽然,一個穿戴得像護士的女人走了進去。那護士在她身邊彎下腰,往她的手臂裡注射了什麼東西,然後就走了。我們該怎麼辦?」
    「她神志清醒嗎?」
    「我想是的。我幾乎可以肯定她的神志是清醒的。她很可能是被綁在床上的。我準備再爬上去。這一次如果可能的話,我就要爬進那間屋裡去。」
    「但是,塔彭絲,請聽我說——」
    「如果我發生任何危險,我就大聲向你呼救。待會兒見。」
    塔彭絲不再做更多的解釋,她迅速地再次爬上梯子。湯米看見她在試著推那窗戶,然後,無聲無息地把窗扇向上推開。頃刻之間,她的身影便消失了。
    此刻的湯米處於極度的緊張狀態。開始,他什麼聲音也聽不到。如果塔彭絲在和利·戈登太大交談的話,那她們說話的聲音肯定非常低。忽然,他確實聽到一陣喊喊喳喳的談話聲。僅一會兒功夫,連那微弱的聲音也聽不到了。四周寂靜得連心跳都能聽得到。
    湯米伸長了耳朵,還是什麼也聽不見。她們會在幹什麼呢?
    驀地!一隻手搭在了他的肩上。
    「嘿!」塔彭絲的聲音從黑暗中飄進了他的耳朵。
    「塔彭絲,我的魂都被你嚇掉了!你是怎麼出來的?」
    「從前門。我們別插手管這事了。」
    「別插手管這事了?」
    「這正是我所說的。」
    「那麼——利·戈登太大呢?」
    塔彭絲以無法形容的辛酸語氣回答道:「變瘦了!」
    湯米困惑不解地望著她,懷疑她是否在說反話。
    「你在說什麼?」
    「我說,變瘦了,骨瘦如柴,就是體重減輕了。難道你沒聽斯塔范森說他最恨的莫過於又肥又胖的女人嗎?在他外出探險的兩年中,他心愛的赫米發胖了。當得知他要返回的消息時,她簡直嚇壞了。她只好趕緊跑到霍里斯頓大夫這兒來求助於他的新療法。他採用的方法是注射某種藥物。他對此守口如瓶,而且漫天要價。我敢打賭他是個不折不扣的江湖醫生。但話又說回來,他的那種療法還真他媽的管用!
    斯塔范森兩周後要回來,這段時間對剛開始接受這種療法的她來說確實太短了。因此,蘇珊女士發誓保守秘密,並由她來與探險家周旋。而我們卻跑到這兒來擔驚受怕地折騰,我們簡直成了頭號大傻瓜!」
    湯米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算了,親愛的,」他非常莊重地說,「明天在『女王音樂廳』有一場非常精彩的演奏會。我們有足夠的時間趕回去出席。你放心,我是不會把這案件記入你的破案記錄中去的。
    對此,你應該對我感恩不盡。這個案子絕對沒有不同尋常的特點。」

《犯罪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