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湯瑪斯-勃拉司福太太把莫爾斯華斯夫人的《鴿鍾》移到倒數第三層書架空位中。莫爾斯畢斯夫人的作品都集中到這裡。杜本絲抽出《錦織房間》,深思般地拿在手上。她也許讀過《四個風吹的農場》,但都無法像《鴿鍾》和《錦織房間》那樣記得清清楚楚。她的手指不停地翻動書頁……楊美很快就會回來。
    工作進展得很順利,不錯,前確很順利,只要不停下來看以前喜愛的書就行。這實在很快樂,但也花掉很多時間。湯美傍晚回來,問起工作的進度,她說:「唉,已經整理好了。」可是,她必須動用種種機智與技巧,阻止湯美走上二樓查看書架整理的情形。一切都很花時間。搬進新家,往往要花費許多時間,甚至比想像的還多。而且事實上也有許多事讓人焦躁不安。例如電工到家裡來,常在地板上佔據了好大的地方,而且高高興興造了許多陷講,心在不焉的主婦行走時,往往一腳踩空,而在千鈞一髮之際,被在地板下模來摸去,看不見的電工扶住。
    「有時,」杜本絲說,「我真希望我們沒有離開巴爾敦。」
    「想想那餐廳的屋頂。」湯美說,「想想那屋頂間,想想車庫的情形。車子差點都被搞壞了。」
    「請人修理,不就行啦?」杜本絲說。
    「不。」湯美說。「那破房子必須徹底改建,不然就搬走。這新房子總有一天會住得很舒服。這點,我深信不疑。總之,房子可以讓我們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說做我們想做的事,」杜本絲說,「是指我們彼此都想找個地方加以獨佔?」
    「不錯。」湯美說,「各人可以有比較大的空間。超過這個限度,我就難以同意。」
    這時,杜本經想,我們在這房子裡還有事要做?也就是說。除了定居之外。還有什麼事要做嗎?說到定居,最好簡單化,否則就麻煩了。當然,一部分是導因於這些書。
    「如果我現在是一個普通的小孩子,」杜本絲說,「我就不能像小時候那樣容易識字了。近來的孩子,到了四五歲,甚至到六歲都還不識字,即使到了十歲、十一歲,也有許多孩子不能識字,我不知道我們為什麼那麼容易識字。誰都能看書啊。我、隔壁的馬丁、馬路那頭的珍尼佛-西莉爾,還有溫尼佛雷德。大家都能看書。雖然拼字拼得不好,但是想看的都能看。我不知道我們如何學會的。我想大概問過人。招牌啊,卡特肝臟藥啊。火車開近倫敦時。我常把田里的廣告一一讀出來,真是興奮極了。我常想那是什麼廣告。哎喲,不行,我必須想想現在的工作。」
    她換了幾本書。先讀《鏡國裡的愛麗絲》,再看夏洛特-楊格的《歷史的內幕》,過了四十五分鐘,可是,她的手還沒有離開厚厚的破舊的《雛菊的花環》。
    「這本必須再看一遍。」杜本絲說,「以前看過。可是已經過了好多年。啊,讀來真是心裡怦怦亂跳。諾曼人也會讓人接受堅信禮?真奇怪。還有,艾塞爾——是什麼地方?是柯克斯威爾或其他什麼地方吧——還有什麼像佛洛拉這樣的一介平民。我不知道那時候每個人都是『一介平民』。被人認為是一介平民,多麼可憐。我們現在又是什麼?全都是一介平民嗎?」
    「太太,你說什麼?」
    「沒有,沒說什麼。」杜本絲轉回頭望了一下出現在門口的忠僕阿勃特。
    「我以為有什麼事情。你按鈴了,是不是?」
    「沒有。爬上椅子取書,碰到了鈴子。」
    「要我拿什麼下來嗎?」
    「好,那就麻煩你了。這些椅子好像都要垮了,有的椅腳搖搖晃晃,有的有點兒滑溜。」
    「拿哪一本?」
    「上面第三層架子還沒有好好查過,上面的兩層查過了,我實在不知道第三層有什麼書。」
    阿勃特爬上椅子,把一本本書上的塵埃撣掉,再送給杜本絲。杜本絲專心一意地接過來。
    「哇,好極了!每本都棒極了。想不到我忘了這麼多書。哎呀。這是《護身符》!這是《薩瑪雅德》!這是《新尋寶記》。啊,全是我喜愛的。不,這些不要放回書架去,阿勃特。我要先看一看,先看一兩本。啊,那是什麼?讓我看看。是《紅色的帽章》,不錯,是歷史讀物,一定非常有趣。啊,還有《在長袍下》。斯坦萊-韋曼的可真不少,的確很多。當然,這些都是十歲十一歲時讀過的。哎喲,真沒想到,又遇見《森達城的俘虜》了。回憶引起巨大的快樂,杜本絲舒-口氣。「《森達城的俘虜》,是通往浪漫小說的第一步。佛拉維亞公主的羅曼史。魯利塔尼亞國主。魯道爾夫-拉森迪爾這個名字,一上床,誰都會夢見他。」
    阿勃特又遞一本給她。
    「啊,這更有趣。」杜本絲說,「這也是比較古老的。古老的放在一起。還有什麼書?《金銀島》,不錯,這也是很有趣的書,當然已經讀過好幾遍。我還看過兩部改編的電影。我不喜歡看改編後的電影,不像原著!啊——這是《綁架》,對啦,我以前就喜歡。」
    阿勃特伸長身子,一下子抱了太多的書,以致《卡特裡奧娜》掠過杜本絲頭項落下。
    「對不起。太太,真對不起。」
    「沒什麼。」杜本絲說,「是《卡特裡奧娜》。對了,史蒂文生的還有沒有?」
    阿勃特小心翼翼把書遞出去。杜本絲高興得叫了起來。
    「是《黑箭》。真奇怪!竟是《黑箭》。這是我最先得到、讀過的書。啊,對了,你一定不知道,我是說你還沒有出生呢,對不對?等一等。《黑箭》,嗯,眼睛從掛在牆上的圖畫中窺看——是真的眼睛呢——透過畫中的眼睛向這邊看,好極了。真的,嚇死人了。《黑箭》,那是什麼?那是——啊,是狗,還是貓?不,不是。是『貓、老鼠和狗羅威爾;英國全在豬的統治下』。豬,當然是指李察三世。每本書都說李察三世是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不是壞蛋。可是,我不相信。因為我連莎士比亞都不相信,他竟然在戲劇的開頭就讓李察說:『我決定要做個壞蛋』。啊,對,是《黑箭》。」
    「太太,還要再拿嗎?」
    「不要了,謝謝,阿勃特。我已經很累了。」
    「那就到此為止。老爺打電話回來,說要晚半個鐘頭回家。」
    「沒關係。」杜本絲說。
    她坐在椅子上,拿起《黑箭》,翻開書,專心地看了起來。
    「啊。棒極了。真的全忘光了,再看仍然覺得很有趣,以前看的時候也覺得很有趣。」
    恢復了寂靜。阿勃特回到廚房。杜本絲深深靠坐在椅背上。時間過去了,蜷縮在已經用舊的安樂椅上,湯瑪斯-勃拉司福太太追尋著往昔的喜悅,一行一行閱讀羅勃-路易士-史蒂文生的《黑箭》。
    在廚房裡,時間也過去了。阿勃特面對火爐,展開了形形色色的作戰行動。門外邊傳來車子聲音。阿勃特走過邊門。
    「老爺,要我把車子開進車庫嗎?」
    「不要。」湯美說,「我自己開進去,你忙晚餐吧!我回來得太晚了嗎?」
    「哪裡,就像你電話裡所說那樣,其實還早了一點。」
    「啊,真的?」湯美停好車,搓著手走進廚房。「外面很冷。杜本絲在哪裡?」
    「啊,太太嘛,在樓上整理書。」
    「什麼?還在弄那些發霉的書?」
    「是的。今天做了不少事,不過大部分時間都在看書。」
    「哎。」湯美說,「算了,阿勃特。晚餐是什麼?」
    「檸檬魚片,馬上就好了。」
    「知道了,十五分鐘後再吃,我先去洗手。」
    樓上,杜本絲依然坐在舊安樂椅上,耽讀《黑箭》,額頭上皺紋微聚。剛才遇見了一種奇怪現象,似乎只能稱之為干擾。在看過的那一頁——她找了一下:是第六十四頁,還是第六十五頁?她搞不清楚——總之,在那一頁的一些字下面,有人劃了線。十五分鐘前,杜本絲已經注意到了這種現象。為什麼在這些字下面劃線?這些字既不相關。也不是引用辭。似乎是隨便選出一些字,然後用紅墨水劃了線。杜本絲細聲念了一下,「馬查姆不由得發出低沉叫聲。狄克嚇了一跳,掉下了溫達克。他們一齊站起來,拔出劍和匕首。艾理斯舉起手。他的白眼發光。啊,好大的——」杜本絲搖搖頭。意思不通,完全不通。
    她走向桌子,拿起書寫用具,取了兩三張便條紙。這是最近由印刷公司送來的,為了印上新的住址:「月桂樹莊」。
    「無聊的名字。」杜本絲說,「如果常常改變名字,連信都無法投遞了。」
    她把有問題的地方寫在便條紙上。於是,以前沒有注意到的。現在全都注意到了。
    「這樣就完全不同了。」
    她把那一頁上劃線的字抄下來。
    「果然在這裡。」突然出現了湯美的聲音說,「快吃飯了。書怎麼啦?」
    「這本書好奇怪,」杜本絲說,「簡直搞不懂。」
    「什麼奇怪?」
    「這是史蒂文生的《黑箭》。我想再看一遍,拿起來看,一切都還不錯,可是,突然間,每一頁都有點兒怪異。這些字下面都用紅墨水劃了線。」
    「啊,是有人喜歡劃線。未必都用紅墨水,但常會在書上劃線。在自己想記住或引用的地方。我的意思,你懂吧。」
    「我懂,可是這跟你說的不一樣。還有,這——這是字啊。」
    「你說字!」楊美說。
    「到這邊來嘛。」杜本絲說。
    湯美走過來坐在椅子扶手上,然後念道:「『馬查姆不由得發出低沉叫聲,連死去的發號開車的人也嚇了一跳,落下了窗子,所以兩個巨漢——什麼嘛,看不懂——貝殼是預定的記號。他們一齊站起來,拔出劍和匕首。』簡直莫名其妙。」
    「嗯。」杜本絲說,「起先我也這樣想,簡直莫名其妙。可是。它並不莫名其妙,湯美。」
    樓下,鈴聲響了。
    「吃晚飯啦。」
    「沒關係。」杜本絲說,「吃飯前,我必須先告訴你這件事。飯後再說也行,可是總覺得奇怪,不馬上告訴你。我不舒服。」
    「好啊。你又有什麼大發現?」
    「不,沒什麼發現,只是抽出一些字來。好——看,就是這一頁——馬查姆的第一個字母M。M和A劃了底線。後面還有三個,啊,不,三個或四個字劃了線。這些字並沒有什麼關係,只是隨便選出來劃上底線。這些字裡的字母——似乎需要找適當的字母。其次是在「壓抑」的R上劃線。然後是『叫喊』的Y、『傑克』的J、『射擊』的O、『破滅』的R、『死亡』的D,接著又是「死亡」的A、『瘟疫』的N——」
    「喂,算了吧。」
    「等一等,我想查清楚。我已經抄下來,你也會懂的。就像我最先所做那樣,把這些字抽出來。依序寫在紙上,就變成這樣了:M-A-R-Y。這四個字母都畫了底線。」
    「這又怎麼樣?」
    「變成梅麗啦。」
    「不錯,變成梅麗了。確有人叫梅麗。一個天資聰穎的孩子想表示這是她的書。自古以來,人就常在書或類似的東西上寫上自己的名字。」
    「不錯。總之,這是梅麗。其次劃線的字母就成了J-o-r-d-a-n。」
    「不是很好嗎?是梅麗-喬丹啊,這很自然。連這孩子的整個姓名字都知道了。她叫梅麗-喬丹。」
    「可是,這本書並不是她的!在開頭部分,用歪歪斜斜孩子氣的字體寫了『亞歷山大』幾個字。我想是亞歷山大-帕金森。」
    「啊,這真的很重要嗎?」
    「一定很重要。」
    「走吧,我餓了。」
    「忍耐一下嘛,再等一會兒,到底線結束的地方——唔,再四頁就結束了。字母是從不同頁數的奇怪地方選出來。不是因為有關係才選出來。字簡直不重要——只有字母。從M-a-r-yJ-o-r-d-a-n就可以知道。這還好。其次四個字母是什麼,你知道嗎?d-i-dn-o-td-i-en-a-t-u-r-a-l-y。這意思是『自然地』,卻不知道應該用兩個l。那是什麼意思呢?是『梅麗-喬丹不是自然死亡』。接下來的文句是:『兇手是我們當中的一個,我知道是誰。』就此結束,再也沒有了。但已經足夠讓人心裡怦怦跳,是不是?」
    「喂。杜本絲,」湯美說,「你不會從中衍生出什麼意義來吧?」
    「你是什麼意思?什麼從中,什麼意義?」
    「我是說憑空造出懸疑事件。」
    「哦,這對我倒是一個懸疑事件,『梅麗-喬丹不是自然死亡。犯人是我們當中的一個,我知道是誰。』湯美,你說,這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好奇心嗎?」

《命運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