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的名字叫大河原番三,年齡四十二歲,縣警本部搜查一課警部,只要一有殺人事件發生,便會帶同部下趕往現場。
  叫大河原這個名字便已暗示了在警界內以嚴厲面孔見稱,而且鼻下也長了髭,我只要怒吼一聲「幹什麼?」,新來派出所工作的警員便會煞有介事的定住了。
  就這樣,我怎麼看來也是個突出的警部,但其實卻有不能太大聲說出來的缺憾。那便是我擔當了這個職務以來,一次也從沒立過功。不,當然在公文上有解決了事件和逮捕了犯人,若非那樣,作為搜查的指揮官也太不正常了。可是,實際完成那些解決和逮捕犯人的,卻是我以外的某位人物。
  所謂的某位人物,便是那個著名的名偵探天下一大五郎了。皺巴巴的襯衣、亂蓬蓬的頭、加上古舊的手杖便是他的標誌。把與事件有關的人全部集合起來,在必定說句「喔,各位」後便展開自己的推理,最後以手杖指著說「兇手就是你」,這樣的場面在電影上看過的人大概也很多了。
  即使不認識他,聰明的讀者都已經明白了吧,我當然便是天下一偵探系列的配角。反覆進行錯誤推理的警官,可以說是在名偵探作品中必需登場的,而飾演那搞笑角色的便是我的責任。
  「怎麼樣,是件輕鬆的差事哩。」
  也許這是句經常聽到的台詞。無須自己親手找出真兇、即使忽略了解決事情的關鍵也沒關係、總而言之只要胡亂的懷疑有關人等便可以了,所以沒比這更輕鬆的——全部讀者都會作出那樣的想像。
  怎麼會呢。
  那是件沒比這更辛苦的差事。只要稍為試想一下,便應該瞭解到比扮演偵探更不容易。
  首先是無須自己親手找出真兇這點,反過來說,就是不能夠自己親手找到真兇。理由明白了吧,找出真兇只能是主人公天下一偵探的工作,在這種場面出現之前如果我已把事情解決了,主人公的存在便會變得毫無意義,也就是沒法構成偵探小說了。
  同樣地,也不能不忽略解決事情的關鍵。縱然可以胡亂的懷疑有關係的人,但卻不能夠恰巧猜中。
  知道了吧,這個限制是多麼苛刻的啊。即使是錯的,也不能太接近真相。
  那麼,關於大家的質詢——怎可以做到必定不會接近真相呢?
  對了,正是這樣。最重要的便是避免太早走近真相。始終我經常比身為主人公的天下一偵探看到事件的真相,然後刻意的把推理繞個圈子和作出各種行動。
  以上次的事件為例,位於山中一條偏僻村子裡發生了極度凶殘的連續殺人事件。被害人有三個,全都是年青的女子。事實上兇手要殺的只是其中一人,但想到假如僅殺害這個女子的話,從殺人動機便會使自己受到懷疑,因此才殺了另外的兩人,是異常?非現實?總之是件殘酷的事件。
  那時的兇手是村裡面最古老富豪龍神家的寡婦。她是位美麗、溫柔,不忘慈善事業的人物,又怎想到竟會殺人呢?然而,我在事情發生不久後便立即感覺到她的可疑。因此反而在讀者諸君的可見範圍內,決不給人看見懷疑她的舉動,然後,暗中盡力利用科學搜查來找出她是兇手的確實證據。當然,那部份是讀者們所看不見的。在讀者的眼前只是若無其事的教訓鄉間的老警員,和假裝查探現實中應該不存在、二十年前已行蹤不明的殺人鬼,也好讓可怕的傳說帶來一點點的恐怖。
  科學搜查很快的便完成,而瞭解真相以後便容易了,可以果斷的行動。首先是逮捕那個有明顯動機、確實鬼鬼祟祟的男人。然後當疑凶清白的證據出來之後,再逮捕一個女人型的年青男子。那當然也很快便又獲得釋放了,終於,我抱著胳膊說道,「怎麼辦呢?這次的案件非常棘手。」說出了那句慣用的台詞。
  在這邊正依著順序行動的時候,真命天子的天下一偵探已進行了各種各樣的搜查。
  儘管並非妒忌,但他的角色真好哩。他只要依照自己所想的去行動便可以了。認真的找尋線索、以試行錯誤來查明真相,這樣便成為小說的故事。儘管偶爾也會因全無頭緒而煩惱,但在那時候我便會毫不經意的提供一些情報。
  然而,他仍然還是有所限制的。那便是即使在途中知道了兇手,但在最後的殺人事件發生之前,絕不能不裝傻扮懵。為了要讓故事內容充實,怎也必須要忍耐著。
  近來讀者諸君都已是讀了不少小說,縱然是稍微在意料之外的兇手,也必定毫不感到驚喜。不,莫過如說把細密的推理掉在一旁,只注意那個「假如作為兇手誰會是最意外?」的登場人物,大概命中率還會頗高吧。對那樣的讀者來說,剛才敘述的龍神家寡婦,應該是最可疑的了,所以在那樣的情況下,不論是我也好、天下一偵探也好,都要扮作如「做夢也沒想到她便是兇手」般的舉動。那真的很傻吧。然後,讀者應該焦急了,我也覺得難堪。到了最後,當要面對天下一偵探終於解開了謎團的時候,我仍得要說句,「怎麼會啊,那樣美好的人竟然是兇手,真是做夢也想不到啊。」類似的話還是非說不可的。
  便是那樣,對這個配角來說雖然是辛苦,但在今日卻已到了終點。
  想起來,擔當了配角已有一段長時間。直到現在曾經遭遇過的各難解事件,一閉上眼便如同昨日所發生的事情般在腦海裡浮現出來。
  而最初想起來的,畢竟還是那宗密室殺人事件……

《名偵探的規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