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代遺址與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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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夢幻般的夏王朝遺址?」
    這是日本一家具有代表性的報紙的頭版頭條,介紹了一份關於中國的考古學調查報告。
    ——真是如此重大的事情麼?
    很多人都這樣問我,甚至連廣播電視台的人都上門來問。
    「夢幻」這個詞惹人遐想;同樣,「到底有沒有夏王朝」這個說法也讓人疑竇重重。
    以《史記》為首的中國古代史書,記錄了三皇五帝之後夏殷週三個世襲王朝的交替過程。只不過在這個時間段內,劃分神話時代和歷史時代的時間點成了一個問題。三皇五帝屬於神話時代,這一點基本沒有什麼疑問。
    現代史學對於缺乏證據的傳說是持否定態度的。殷王朝的存在性就曾受到廣泛質疑。中國史學家中很少有人主張殷王朝不存在,但國外持這種觀點的人非常多,「不存在」一說基本已成定論。日本的白鳥庫吉(1865—1942)論證了「殷王朝虛構說」的合理性。大概從1899年起,人們開始關注甲骨,不久就確認了殷墟的存在。僅在二戰之前,對殷墟的發掘就進行了15次,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翌年——1950年開始,發掘工作得以再度展開。
    甲骨上刻有文字。對殷人來說,所有事情都可以占卜,從氣象到狩獵成果,無所不包。所謂甲骨,指的是龜甲和獸骨。在甲骨上刻陰字,然後灼燒出裂紋,根據裂紋來判斷吉凶。舉個例子,想占卜「明天下不下雨」,首先要把這件事情刻上去,這叫做「貞問之辭」。鑽灼後出現裂紋,對此進行判斷的人叫做「貞人」,由他來揭示結果。比如他在甲骨上刻了「明天下雨」,這叫做「繇辭」。有時刻字在「下雨」或「沒下雨」已經發生後進行,此時叫做「征驗之辭」。這些刻在甲骨上的文字被統稱為「卜辭」或「契文」。
    卜辭相當於現在漢字的遠祖,所以解讀卜辭並不困難。卜辭中,關於王的出入平安與否和夢兆吉凶的貞問比較多,提及王的祖先的也不少。由這些卜辭,人們知道了殷的歷代王名。如果和《史記·殷本紀》中的記述相對照,二者的王室世系基本一致。於是,殷王朝的存在性就不容置疑了。只是年代還需確認,不過可以推定,殷王朝推翻它的前朝是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之後世系延續了四百多年。
    那麼,殷王朝創始人成湯即武王所消滅的「夏王朝」,到底存在過嗎?
    迄今所發現的甲骨文,僅有殷武丁前後到殷滅亡(推定是在公元前1028年)之間約二百多年這一部分。假如殷王朝持續了四百年,前半部分的記錄就缺失了。
    我們和《史記》保持一致,用「殷」來稱呼這個王朝。不過,相較「殷」而言,現在的中國多用「商」來稱呼。《史記》中記載,殷的遠祖契,是舜的司徒,受封於商地,以「商」作為王朝的別名由此而來。雖然幾經遷都,但王朝子民都沒有停用過「商」這個自稱。
    殷墟中不僅發現了大量的甲骨片,還有王都遺址及王陵,所以其存在性就有了確鑿的證據。但是之前的夏王朝的存在與否,則無明確的證據佐證。
    最近,遺址的發現使報紙版面的討論氛圍活躍了起來。不過,僅就目前的這些證據還不足以斷言這就是夏王朝的遺址。在和夏王朝有關的遺址考察中,若有如甲骨文那樣的文字出土就好辦了,但目前還沒有相關的報告。遺址雖然被城牆圍起來,但是作為王都,還是被認為面積過於狹小。而反對者則認為,作為公元前2000年的王朝王都,規模大不到哪裡去才對。按古代傳說所言,由禹開創的中國最早的世襲王朝夏,共十四代十七王(因有兄弟繼承等),持續了四百七十年。
    暫且不管夏王朝有沒有存在過,真實存在的殷王朝的確推翻了之前的世襲王朝。無論甲骨文還是口頭傳承都表明,殷並不是歷史上第一個世襲王朝。
    甲骨文中的「夏」字,上半部分是個,頭上像是戴著鳥羽飾品,臉上像是戴著面具。在古代,領導人類群體的是上知天意的巫師。「夏」字的上半部分說的就是這種巫師,而下半部分的「」,描繪的是雙腳舞動的樣子。「夏」,指的是上知天意的偉大人物,也就有了「偉大」的意思。
    再沒有別的字比這更適合做王朝的名稱了吧。而用這個字來指代草木最繁茂的季節,也是沒有問題的。還有一說,「夏」和「下」同音,有和「天上」相對的「天下」的含義。總之,不管理解成「偉大」還是「天下」,用「夏」做王朝名稱都是很合適的。
    還有一種可能,處於領導地位的幾個家族都被稱為「夏」。這樣,「夏」給人的感覺就不是固有名詞,而是普通名詞性質的了。
    暫且不論夏王朝究竟是真實存在的世襲王朝或僅僅是個神話傳說中的時代,要知道,即便是神話,也應該或多或少地反映了歷史。從地下出土的遺物中,即可窺見古代歷史的一斑。此外,如果讓神話附麗其上,並透過神話看歷史,亦不失為一種方法。神話雖不是歷史本身,但將神話從歷史中剔除,也顯得過於極端。
    2
    神話反映了一個民族的特質,從中可以窺見國家成立的過程。中國神話的特徵在於,它具有高度的片斷性,而沒有系統性。例如,有個叫共工的神,按理說已在堯的時代被殺於幽州,然而在舜的時代他又被流放到幽州,接下來在禹的時代又被驅逐。而討伐共工的神——祝融也同樣出現在多個意想不到的時代中。可能這些並不是神的名字,而是民族或官職的名稱。我們所熟悉的善使弓的名人羿,曾仕於堯,但又出現在夏代,還驅逐過夏的太康(夏王朝第三任王),這在《史記·夏本紀》中有記述。
    像這樣與時代毫無關聯的神,我稱之為「徘徊之神」。羿很可能是個狩獵民族的首領,這樣,他出現在多個時代也就不難理解了。即便如此,神話還是過於零碎,無法建立起一個體系。
    神話是故事,講故事的人肯定是想表達或說明一些思想,而不僅僅是漫無目的地講述一件有趣的事。以日本神話為例,它說明的正是大和朝廷的成立過程——「天孫降臨」,被稱為「天神」的群體開始吸納、吞併地方豪強。「讓國」等傳說中就表現得非常明確,地方豪強被叫做「國神」。天孫族把地方豪強納入自己的統治,成立了大和朝廷。《古事記》的神話說的就是這些事情——天孫族採取措施,在本無血緣關係的群體種族之間締造血緣關係。
    所有的國家(以族群為表現形式)都會用神話來描述本國的誕生過程。中國的正統王朝經常易位更迭。前文已經提到,夏王朝可能是由幾個世襲家族構成,如果發生易代,新王朝不會沿用前朝的神話,而會創造自己的神話。當這個新王朝又被取代的時候,下一個王朝的神話就又新鮮出爐了,這樣就很快進入了歷史時代。
    中國的正統王朝屢屢改朝換代,導致神話就像散落一地的碎片。因此,中國的神話具有片斷性且沒有系統性,這是必然的。但是,絕不能根據這個結果而迅速得出中國的民族性格中缺乏系統性思考的結論。
    儘管深具片段性,但中國的神話也因國土的寬廣而以碎片的狀態保留下來。一個族群就算在權力鬥爭中失敗,失去了主流的寶座,也可以逃到其他土地上棲身。雖因勢力衰微失去了生動傳播本族神話的力量,但神話的部分內容可以以某種形式殘存下來。
    神話本來就是超出時代的事物,想把神話和歷史時代進行無縫對接是做不到的。
    如果歷史時代可以從人類擁有文化開始算起,那麼新石器時代就是歷史的曙光。
    1921年,瑞典的考古學者安特生(1874—1960)在河南省澠池縣仰韶村發掘出了新石器時代的遺址。這雖然令人難以置信,但在此之前,中國確實被認為沒有經歷過石器時代。而在這裡,彩陶的出土讓安特生非常驚喜,因為這種彩陶和中亞的安諾以及烏克蘭特裡波列的陶器非常相似,所以他認定中國的文化是由西方傳入的。
    仰韶文化因出土之地而得名,該文化擅長在紅陶的基礎上,創作造型、樣式,製造彩紋陶器。仰韶文化成了通用的學術名稱。在此後的調查中,此處又多次出土了龍山文化的代表黑陶。當然,如果用現代的眼光來看,安特生所處時代的考古學必定是極為稚嫩的。
    醉心於彩陶的安特生,堅信文化由西傳來,於是他來到西部的甘肅進行調查,收集甘肅彩陶,並完成了六期的編年分類。不過在二戰結束後,快速發展的考古學研究推翻了他的「彩陶西來說」,考古學的新式武器——放射性碳元素測定法登台亮相。通過測定,安特生發掘的甘肅彩陶遺址中最古老的曹家嘴遺址所處年代為4540年前(誤差在100年內)。1952年,在西安市郊建造發電廠時發現了半坡村的仰韶文化遺址,測定值為6080年前(誤差在110年內),比甘肅的遺址要早千年以上。所以很明顯,彩陶不是由西傳入,而是從東部向甘肅傳播的。
    與以彩陶為代表的仰韶文化相對的,是以黑陶為代表的龍山文化。對龍山文化存在性的確認在1930年至1931年這段時間進行,大約就是安特生發掘仰韶村十年之後的事了。這一次實施發掘的不再是外國人,而是中國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工作人員。發掘地點在山東省歷城縣龍山鎮的城子崖遺址,龍山文化因此鎮而得名。
    彩陶是用手捻捏來製作陶器形狀,而龍山黑陶已經開始使用旋盤。和仰韶比較厚的彩陶相比,龍山黑陶比較薄,內有陶胎,甚至有像蛋殼一樣薄的。因二者在制陶技術上有很大的差距,故有人認為它們是性質不同的文化。仰韶和龍山雖然都在黃河流域附近,但二者之間的地理距離達到了約760公里。
    中國學者傅斯年(1896—1950)於1935年發表《夷夏東西說》,引起很大反響。這種說法認為,古代中國東有夷族,西有夏族,歷史在這兩族的接觸中展開。由於東西部發現的文化遺址性質不同,兩族並立的看法也就很自然地產生。如此一來,如果把殷看作夷族政權,夏為夏族政權,那麼此前被史書認為夏和殷是承接的縱向關係,就要變成同時存在於東西方的橫向關係了。
    日本的內籐湖南(1866—1934)思考的方向正好與傅斯年相反。他認為,在古代中國東方崛起的是夏,而在西部內陸崛起的則是殷。這種看法同樣沒有機械性地把殷放在夏之後,而考慮二者在東西方同時存在,這一點和傅斯年的「夷夏東西說」有共通的地方。
    不過,緊接著仰韶、龍山的發掘,重要的廟底溝(河南省)和半坡的發掘也開始進行。此外,考古學研究所的夏鼐(1910—1985)也對仰韶進行了再調查,使「東西說」基本被否定。
    「東西說」被提出的緣由,是仰韶和半坡的遺址中,在以彩陶為特長的仰韶文化層之上,還疊加了以薄黑陶為特長的龍山文化層。
    龍山文化和仰韶文化雖然分居東西,但核心本質沒有什麼不同。它們在同一塊土地上,分上下兩層被發掘出來,故兩種文化並非性質不同。仰韶到龍山之間是縱向的發展關係,這種看法更為合理。
    仰韶和龍山間的關係,與日本的繩文式文化和彌生式文化間的關係有類似之處。一說兩種文化核心性質不同,另一說彌生式文化是繩文式文化的繼承者。繩文人和彌生人的骨骼,除後者身高略高以外,與現代日本人似乎沒什麼不同。
    由繩文式文化到彌生式文化的轉換、仰韶文化到龍山文化的轉換,主要是因為生活方式的變化。沒有任何刺激誘因就轉到了不同的文化階段,這是不可能的。
    人和其他動物的區別在於工具的使用與否。火的使用雖然是一個顯著的不同點,但取火卻是人類借助自己設計的工具來完成的。上述四種中日文化,都以製作陶器而知名。
    因此,考察一種文化向另一種文化的轉變,仍然應該把工具的發展放在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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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仰韶文化的彩陶製作靠手捻捏,而龍山文化的黑陶則使用了旋盤這種新式工具。人類的智慧總是在進步。不光是旋盤,農耕、狩獵、捕魚等已經存在於仰韶文化的產業,到了龍山文化時代,所用的工具比以前都有了飛躍性的進步。
    首先概覽一下仰韶時期的文化。發現於1952年的半坡遺址在西安郊外,位於滻河東岸約0.8公里、高出河床9米的地方,可稱得上是仰韶文化的代表。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對其作了詳盡的調查,用很大的鐵架圓頂予以遮蓋,並建成了一座大博物館。
    對於發掘出來的遺址,常規做法是在調查結束後將其重新掩埋,下次調查時再進行重新挖掘,以避免遭到風雨侵蝕或人為的損害。例如,河南省安陽縣小屯村的殷墟就是這樣處理的。而半坡遺址展示給我們的是有房頂遮蓋的未掩埋原貌。居住區的面積大約有3萬平方米,中央是公共集會場地,居住區外則是公共墓地和陶窯場。居住區內共有約200戶,周圍挖有上寬達6至8米的壕溝,而要越過壕溝外出,需用砍伐下來的樹木架設橋樑。所以可以認為,壕溝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猛獸入侵,因為人類可以通過架橋輕鬆地越過壕溝。
    在龍山鎮城子崖遺址的居住地周圍發掘出一圈壁壘。發掘報告稱其殘存部分高度在3米以內,那麼原始的壁壘應該更高才對。仰韶居住區是為了防禦猛獸而挖壕溝,而龍山遺址卻從挖壕溝轉變為築高牆,顯然可見到了龍山時期,先民們還要防禦人類敵人的入侵。
    為什麼還必須防禦人類的入侵呢?這表明財產已經開始私有化。在仰韶時期,同一居住區的人們共同享有在農耕、狩獵中獲得的物資。半坡遺址中有公共集會場所,先民們如果想要什麼東西,去那裡領取就可以了,沒有囤積的必要。用壕溝圍起來的村子是一個命運共同體,有需求就取,無必要則不取。挨餓的時候,所有人會一起挨餓,長老們會在公共集會場所盡可能公平地分配物資。雖然我不想用已沾滿「污垢」的術語,但這就是「原始共產社會」,或者也可以叫做「非私有財產制共同社會」。這一時期,富有不具備任何象徵意義。比他人富有不能擁有任何特權,也不意味著會受到同村人的尊敬。獲得尊敬的是那些發明、改良工具的人。
    半坡村的成年人死後被埋在壕溝外,小孩則被放入甕棺中埋在居住區內。然而也有例外,發掘報告稱也有小孩被直接埋入四面置有平板的矩形洞中,並沒有甕棺。一般認為,半坡村不存在階級,但人們在這裡仍可注意到細微的階級萌芽。也有一種可能性是,這些幼兒之所以受到特別的處理,是因為跟原始信仰有關係。不過我認為,不管是埋葬還是其他活動,如果其中有例外,也就是人和人的待遇不一樣,就會給這個無階級社會增加裂痕。
    用壁壘圍起來的龍山文化,其埋葬明顯體現出了階級差別。墓的大小不等,有剛能容下遺骸的超小號,也有長4米、寬3米的超大號。另外,在山東省寧陽縣堡頭遺址的120多個墓葬中,動物頭骨、陶器及其他物品等陪葬品最多的有160件,最少的一件也沒有。
    龍山文化中已出現了貧富差距,這反映出階級已產生。大多數遺骸呈仰臥姿勢,但也有少數是俯臥的,一說這就是奴隸。
    通過列舉貧富差距、階級制度、奴隸存在的可能性,可知原始共產社會在仰韶文化到龍山文化這段時間內開始崩潰。私有財產制的時代已經來臨。
    在龍山文化的墓葬中,僅有數量很少的幾例夫妻合葬。到私有財產制時代,夫妻合葬會讓人聯想到社會越來越傾向於以家族為單位,故此必然產生財產世襲制度。
    促使原始共產社會崩潰的原因,應在於生產力的增強和生產工具的發達。前面已提到旋盤的例子,其實在龍山文化遺址中,還出土了大量更為精巧的石器、角骨器及貝製品;此外,能夠犁地更深、收割農作物更有效的石鐮、貝鐮等工具也出現了。先民們使用新工具,就可以挖溝掘渠,把黃河水引到更遠處,使耕地面積得到飛躍性的擴大。
    剩餘的產品被貯存起來。有大量剩餘產品的家族,就會把這些產品視作自己的東西,作為財產世襲下去,這是必然的過程。
    仰韶和龍山都在黃河流域,但在南方也發現了水稻耕作的良渚文化(浙江省)、青蓮崗文化(江蘇省)等新石器時代的遺址。通過放射性碳元素法測定,良渚文化距今約4700年,青蓮崗文化距今約5400年。
    黃河一直被奉為中國文化的母親。但由於南方的新石器時代遺址的存在,人們對南方文化獨立性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入。
    由原始共產社會到私有財產制社會的轉變,以及與此同時由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的轉變,這些5000年前的社會變化都可以從仰韶文化到龍山文化及南方各文化開始的時期中看到。
    可以認為,對這個時代的說明,就是中國神話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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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自古就有三皇五帝的傳說。司馬遷的《史記》是從《五帝本紀》開始寫的,忽略了之前的三皇。現在的《史記》正文中雖有《三皇本紀》,但那是唐朝司馬貞的補作。
    歷史研究中有個著名的「層累地造成的中國古史」的觀點。神話是「加」上去的,新創造出的神會被安排到更早的時代。在神話時代,各式各樣的神「堆」在一起本來就已擁擠不堪,而為了給新出現的神以立足之地,人們在講述中就要加上一句「在更久以前」——就這樣,這些神被安放到了更遙遠且想像不到的更古老的年代。日本的富永仲基(1715—1746)和中國的顧頡剛(1893—1980)等人都持這種觀點,提醒人們要小心防備早期神話的誤導。
    關於三皇有各種說法。所謂天皇、地皇、人皇,是根據「易」將構成宇宙的「三才」——天、地、人進行機械性的生搬硬套。這的確有點牽強附會。
    最普遍的看法是,伏羲、女媧、神農為三皇。不過,處在第一位的伏羲是取代了燧人氏而佔據天位的。燧人氏教會了人類使用火的方法。此外,還有人將有巢氏也算作三皇,這位有巢氏在樹上建了住處,使人類遠離了猛獸。
    伏羲創八卦、文字、婚姻制度,教人結網捕魚、飼養牛羊豬等家畜、製造三十五弦的瑟樂器。人類在自然界中學會的各種各樣的技能,被歸結為某個古代聖人的教習,這可以認為是人文主義的表現。
    據說,接下來的女媧沒有改變伏羲的制度,僅創造了一種叫笙篁的樂器。不改變伏羲制度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很多人認為女媧和伏羲是夫妻。他們都是人頭蛇身,尾巴連在一起,絲綢之路上出土的吐魯番古墓覆棺布上畫的就是這種造型。二神手持規和矩,故他們也是土地創造之神。
    神農氏是牛頭人身,他砍木製鋤,傳授給人們耕作的方法。此外,他遍嘗百草尋找醫藥,並教人開市以交換物品。日本也將神農視為醫藥之神和露天擺攤商人的守護神。
    三皇的造型是人頭蛇身或牛頭人身,讓人覺得可怕。一般認為,人們為了解釋從遠古時代就已出現的用火、居所、漁業、畜牧、醫藥、音樂、交易這些基本生活要素是如何發明的,就創造了三皇的傳說。司馬遷有意忽略這些,可能是因為他覺得這些神話是小伎倆的解釋說明吧。
    《史記》的《五帝本紀》從黃帝開始,黃帝之後依次是帝顓頊高陽、帝嚳高辛、帝堯、帝舜。中國人至今稱呼自己為「炎黃子孫」,認為黃帝是民族的始祖。黃帝已經不再是人頭蛇身這樣奇形怪狀的人物了,不過傳說他和炎帝子孫在阪泉大戰的時候,得熊、羆、貔等猛獸相助而獲大勝,這又披上了濃重的神話色彩。
    神話色彩雖還有存留,但漸漸地,堯和舜開始顯示出濃重的歷史時代人物的一面。這兩人所處的時代是中國古代的黃金期,被稱為「堯舜之治」。
    從仰韶晚期到龍山初期這段時間,到處都是像半坡這樣的居住地。離半坡150公里的陝西省臨潼縣姜寨遺址也屬於仰韶文化,1974年在此發現了5萬平方米的居住區。出土的彩陶人面魚紋盆曾到日本展出,引起過人們極大的興趣。遍地開花的居住地、發達的生產手段、財產私有觀念的出現,使得一旦進入父系制社會(強烈的繼承意願在這個社會生根發芽),居住地內的夥伴之間發生衝突就是自然而然的了。鬥爭中出現了個體的聯合,發展成了集體對抗。
    按傳說所述,黃帝在阪泉和涿鹿發動了兩次大戰。第一次的敵人是炎帝子孫,第二次則是蚩尤。各方雖都冠以代表性部族之名,但也很可能是部族的聯合體。黃帝自己也有熊、羆等幫手,但應該理解為以熊、羆為本族圖騰的族群。
    司馬遷在《史記·五帝本紀》中描述道
    ——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
    由諸子百家留下來的關於黃帝的記述,很多都是荒唐無稽的。司馬遷說自己收錄了其中比較能說得過去的史料。
    黃帝傳說反映歷史的真實程度已無從得知。但是,在住地周圍挖深壕防禦猛獸這件事就宣告了安穩生活的烏托邦時代業已結束。前來襲擊的不只有猛獸,還有集結了武力的人們。同一住地的人們要麼聯合起來抵擋強者,要麼屈服於暴力,別無他法。
    大約五千年前,逐漸強大起來的勢力都致力於將勢力範圍擴張到中原,這也體現在黃帝傳說中。首領把不肯臣服的部族打到他們屈服為止,大統一因此成就。這塊黃土地的主人,自然要叫做「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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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帝以武力實現大統一後,接下來就是所謂「聖人之世」。聖人堯、舜、禹為天子,統治萬民。禹還是夏這個世襲王朝的創始人,堯是黃帝的曾孫,把天子之位讓給自己的臣下舜,舜又推薦自己的臣下禹做天子。
    黃帝傳說反映了大統一的歷史。儘管如此,大統一也只是加強了部族之間的聯合而已。各部族都有自己的首領,而中原的事務則由首領會議來決定。
    各部族首領的產生或許已經實行世襲制了,但首領會議的議長極可能還是選舉制,或者是前任指名制。堯、舜、禹的禪讓傳說,可能就是以這段歷史為背景的。
    所謂「禪讓」,就是將天子之位讓給德高望重的人。這對後世的學者,尤其是儒學者而言,是最為理想的形態。除了開啟世襲的禹,禪讓制的中心人物堯和舜被儒學者高度理想化了。撇開這些「理想化」,有種「虛構人物說」認為,堯和舜是後人炮製出來的聖人楷模。
    前面提到的顧頡剛也對堯舜的存在性提出過質疑。《書經》(《尚書》)中的《堯典》、《舜典》,已被確認是後人追加上去的。去除這部分後,《書經》的原文中並沒有出現堯和舜。雖然有禹,但根本沒有提到傳說中禹曾是堯和舜的大臣這件事。
    堯和舜的存在性值得懷疑,但是這個傳說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在孔子誕生之前就已存在了,儒家雖然有可能會把它理想化,但他們也不會創造出這樣一個早已存在的傳說。我也贊同中國現代歷史學家顧頡剛的觀點,認為「堯舜存在說」值得懷疑。
    不過,我們就算否定了堯舜的存在性,也不能否定其中的傳承。傳承,是統一這一歷史潮流的常規表現,統一是人心所向、眾望所歸,所以不能忽略傳承。
    已有事實表明,有強力(指武力、智力、統率力)人物曾在仰韶期到龍山期這段時間內統一了各個居住區,而這個(些)人物,其名為「黃」。
    大統一是必需的。工具的發達使生產力不斷增強,人們開始越過居住區周圍的壕溝,開拓耕地。之後就要引來黃河或是其支流的水,這可不是光靠一個小團體的人就能完成的工作,所以就需要有大量的勞動力,以及他們的組織能力和熟悉水文的策劃能力。
    在傳承中,黃帝訴諸武力實現了大統一,堯和舜繼承了下來,而統一後的大問題就是治水。
    堯是黃帝的直系,而舜則出身微賤。大統一和治水反映出的問題是,要完成如此巨大的任務,比起世襲的首領,更需要有實力的人物。舜以孝行聞名,被堯起用;堯還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嫁給了他。雖然叫禪讓,但也是讓給了自己的女婿,或許還是殘留了一點母系社會的影子吧。
    在持「性惡論」的人看來,到了這個信奉實力的時代,舜先是晉陞為堯的助手,不久搶了主子的兩個女兒,後取堯而代之。
    在堯為帝王、舜為攝政的時候,據說發生了一件大事,即「降四罪」,天下盡服。那麼這「四罪」又是什麼呢?
    一、流共工於幽陵,以變北狄。
    二、放兜於崇山,以變南蠻。
    三、遷三苗於三危,以變西戎。
    四、殛鯀於羽山,以變東夷。
    其中三苗是一個位於江淮及荊州的政治混亂的部族,而其餘三者都是堯的重臣。兜曾推薦過共工,但共工把工作搞得一團糟,所以連帶著推薦者也被驅逐。鯀治水失敗,被幽閉於東方的羽山。似乎是舜把有可能威脅到自己位置的人全部流放,以鞏固自己的地位,這種說法也不是說不通。
    北狄、南蠻、西戎、東夷是中國古代史書中對周邊其他民族的稱呼,在這裡都悉數出場了。除了三苗,都是曾在堯的身邊接觸中原政治中心的重臣,而不是什麼蠻族。中原是文化氛圍最為濃厚的地域,越遠離這個中心,文化氛圍就越薄弱,最後就是未開化之地。人種是改變不了的,但從文明之地遷到未開化之地,就再也不能享受到文明的恩澤。所謂「變」,指的就是這個意思吧。「蠻」「狄」「戎」「夷」等字,原本是遠離文化地域的部族的名稱,而不帶有人種性質。
    「四罪」中的「東夷」鯀,據說他的兒子禹重回中原,在文化地域的中央建立了夏王朝。
    一般認為,被驅逐到各地的堯的重臣——共工、兜、鯀原本是某個居住地或居住地群的首領。他們率領著部族,向遠方遷徙。
    半坡遺址的墓葬報告中提到,51具成年男子的遺骨平均身高為169.45厘米,頭蓋骨計量值比起中國現代北方人更接近於南方人的標準。半坡人可能並沒有一直在那裡居留,也許是出於某種原因而移居南方。
    有觀點認為,中國各民族是從中原向各地擴散的。根據聞一多(1899—1946)的研究,三皇中的伏羲和女媧,原本是苗族的祖先。
    在NHK(日本國家電視台)的《絲綢之路》第一集的錄製過程中,我在和日中共同採訪組同行的時候有個感觸。在日本,只要文化是由國外傳入的,人們就會尋找文化的根源,這引發並提升了人們對絲綢之路的熱情。但與此相對,在中國除了佛教,人們毫無向西方尋找文化根源的意願。如果要尋找中國文化的根源,中原——黃河中游流域,才是他們應該前往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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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段時間,南方的新石器時代遺址被接連發現,吸引了世界的目光。不過殷遺留下的甲骨文記錄讓我們認識到,中國古代史的主要舞台還在中原,這種看法在目前還是不可動搖的。
    還是神話世界的故事。舜六十一歲時接替堯成為天子,治理天下三十九年,巡幸南方時死於蒼梧,埋葬於九嶷山。按現在的地名,舜死在遠離中原的湖南,埋葬於廣西。
    鯀治水失敗後被幽閉於羽山並死在那裡。他的兒子禹治水獲得成功,曾「勞神焦思,居外十三年,過家門不敢入」。
    《史記·夏本紀》中是這樣記載的。因此,舜推薦這個勤奮的禹為他的繼承人。舜還有個兒子叫商均,所以舜死後禹對權力的繼承很猶豫,但據說各部族的首領都沒有選擇商均,而是齊聚禹的帳下。
    禹把政治委任給一個叫益的賢者,並推薦他為自己的繼承人。這樣一來禪讓制還會持續,但事實上卻沒能實現。和舜一樣,禹也是死在巡幸途中遠離中原的地方,地點是現在浙江省的會稽。
    神話中的這兩位聖人,如出一轍地死在遠離中原的南方,可能是中國文化圈擴展之後,在神話中加入這一段情節以取得南北方的平衡。
    禹指名益為接班人,但是益不情願,讓位給禹的兒子啟。就這樣,世襲王朝開始了。也可以認為這是為了把禹說成聖人,在神話中加入了他曾禪位於益的情節。
    禹是夏王朝的創始人,但古代的記錄中都以夏後而不是夏禹來記述。夏的第一任王是禹的兒子啟,被稱為夏後帝啟。所以,在疑古派的史學家中,也有人採用了禹和啟無血緣關係的神話解釋。
    把新石器時代遺址和神話相對照,原始共產社會便正值三皇時代。人們掌握了農耕、畜牧、狩獵的方法——在神話中就成了神向人傳授了這些技能。從仰韶文化中就可以看到這種情況。
    仰韶文化的上層也存在很多類似龍山文化遺址的情形。實際上,仰韶村的遺址就是如此。對彩陶出土興奮不已的安特生看漏了這一點。龍山文化在墓葬等部分顯示了貧富差距,反映出當時已經出現了財產私有制。此前居住區內是沒有階級的,有能力的人被推舉為「公僕」,做著首領的工作。如果這個人死了,人們就推舉出另一個有能力的。所有物資都是公有的,所以就算是首領也沒有任何特權。而從仰韶文化進入龍山文化後,首領的位置慢慢就變成世襲繼承的了。
    從三皇五帝到禹的這段故事當然是神話。《史記》中記述禹「道九山」,「道九川」,「於是九州攸同」,很了不起。不過,《楚辭·天問》中講了一個故事,說禹的原形是頭熊,妻子塗山氏不小心看到後就變成了石頭。禹對著石頭大喊:「還我兒子!」於是石頭面向北開啟,兒子誕生了。這個神話解釋了禹的兒子名叫啟的原因。
    雖說是世襲王朝,但起初也是從小規模聚居群的首領世襲開始的。隨著生產力的增強,在中原這塊土地上,人們的居住範圍不斷擴大,具有事務決定權的首領會議議長的地位也從推舉轉向了世襲。
    禹是擴大人類居住範圍的神,儘管這是神話的說法,不過成就了類似大事業的大首領理應也存在過。即便是現在,中國還有個別名或雅稱叫「禹域」。禹踏足過的地域意味著這裡就是中國。我們揭去神話的幕簾,就會覺得眼前浮現出了一個勤奮的大英雄的影子——面朝黃土背朝天,姿勢像熊一樣,正在辛勤工作。

《中國歷史風雲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