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 請品味「新教皇城堡」

    普羅旺斯的八月天正適合舒展手腳,尋找一個蔭涼處。放慢腳步,同時盡量縮短旅行行程。
    蜥蜴顯然最懂得其中奧秘,當然我也應該有某種程度的體認。
    接近9點30分時,氣溫已達華氏八十度,當我跨進汽車,馬上感覺自己像只即將下油鍋的雞仔。
    我查地圖,想找條路,好遠離擁塞的旅遊路線,以及那些已熱昏頭的卡車司機。
    一滴汗珠從我的鼻頭墜下時,正巧到達我的目的地——新教皇城堡(Chateauneuf-Pape),一個生產好酒的小鎮。
    一月的冬天,我在兩位朋友的訂婚晚宴上遇到一位叫米奇的男士。第一瓶酒送上來,大家提議乾杯,但我即注意到,當大伙正盡情於歌唱言歡之際,米奇卻獨自在執行著非常個人化的儀式。
    他凝視酒杯,將酒杯慢慢舉起,然後把它放在手掌上,緩緩地旋轉三四次。酒杯舉至與眼同高,他專心看著酒杯裡流動的軌跡。
    美酒慢慢沿酒杯內側流下;他用敏感且擴張的鼻子靠近酒杯,像是對它來個徹底總檢查。
    深深地用鼻子吸氣,最後一次轉動酒杯,之後慢慢地喝了一口酒,但僅是淺嘗輕現很顯然酒必須經過多次的測試,才准將其送入喉嚨。
    米奇把酒含在口中漱了幾秒鐘,他緊閉雙唇且讓一點空氣進入嘴裡,同時發出漱口的怪聲。兩眼直視天空,反覆的收縮,伸張腮幫子,以使酒能在舌頭與日齒間自由的來回流動。
    顯然他非常滿意此酒在口腔內的考驗結果,終於把酒吞下去。他注意到我在旁觀這個表演,同時露齒而笑,“不錯,不錯”。
    他再來一次,但此回的程序較不精細,且只以上揚的眉毛來對酒杯致敬。
    “此酒是有年頭的酒,1985年的。”
    如同我在晚餐時的發現,米奇是個地道的生意人,職業水準的品酒家,他買進葡萄並製造販賣香醇的美酒,尤其熟悉來自南部的酒,從天芳玫瑰酒(Tavelrose)——他說此酒是路易十四的最愛,到金黃色、味道重且易使人昏醉的吉恭達酒(Gigondas),無所不知。
    在他所有的收藏品中,他的最愛且是他最渴望品味的一種酒就是新教皇城堡酒。
    談起此酒,他彷彿在談論一位美女,他的雙手在空中愛撫,唇上輕吻著指尖,暢言一堆與身體、花束及力量有關的話題。
    他說,酒精濃度超過15%的新教皇城堡酒是無人不知的。尤其是近幾年來,波爾多葡萄酒(Bordeaux)愈來愈淡,而勃良第葡萄酒(Burgundy)的價錢卻只有日本人買得起,新教皇城堡酒是唯一便宜又夠力的酒,我一定得親自到他的酒窖走一趟才能體會,他將安排我品嚐一番。
    ※※※
    在普羅旺斯,從計劃安排一個集合地點到確定行程需耗時個把月,甚至好幾年。基於此,我並不期待會很快獲得米奇的邀請。
    冬去春來,春去夏至,然後,夏天過去了,此刻悄悄來到。八月正是把玩美酒最傷神的一個月份,米奇這時候來電話了。
    “明天早上11點整,”他說“在新教皇城鎮的酒窖等你,共進早餐。”
    我依照他的交代準備一切,且預先喝上一湯匙橄欖油——當地美食專家的建議。目的是在胃上鍍一保護層,藉以緩衝各式新出灶卻力道十足的美酒的不斷挑戰。
    行駛在彎曲且灼熱的鄉村道路上,我告訴自己,無論在何種情境下,都不可吞入太多的酒,我一定要遵照老手的做法:酒入口,漱個口就吐掉。
    新教皇城鎮已進入視線,熱氣難熬,時間將近11點。這裡簡直是個為酒而存在的城鎮,到處充滿了誘惑!
    久經日曬已見剝落的告示板上,剛上漆的廣告招牌、大酒瓶、手寫的看板或牆壁上的標語,釘在牆上或是葡萄園內的支柱與門前車道的柱石,處處可見“歡迎品嚐!品嚐!”
    我緩緩駛過用以阻絕外在世界與北薩克酒窖(CavesBessac)間的高聳石牆通道,在陰涼處停下車。
    下得車來,我感覺太陽就在我頭頂上,像個充滿熱氣的鬆緊帽罩住我整個頭,眼前出現一座長形建築物,上面佈滿許多小洞,外觀上除了兩扇門外,別無他物。
    一群人在門口排排站,手握專用酒杯,酒杯在太陽底下閃閃發光。酒窖涼爽宜人,而米奇給我的酒更有一股沁心冷意。
    那是我有生以來見到的最大杯子,是一個有腳的大水晶杯,圓鼓鼓的杯肚,上端縮口,有如金魚缸般。米奇說這種杯子可容下1/4瓶的酒。
    看過裡面閃閃發光的排場,我的雙眼開始朦朧起來。我相信這個酒窖一定很大,25000瓶酒靜靜地藏在陰冷的角落。
    事實上,根本看不到任何酒瓶,只見一條佈滿酒桶的道路——難以計數的酒桶倚靠在與腰同高的平台上,酒桶堆高度大概離地12至15英尺,每個酒桶上用粉筆標示著成份。
    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有機會見這麼多酒。隆阿丘酒(Cotes一du一Rhone-Vinages)、麗雷卡酒(Lirac)、維克拉斯酒(Vacqueyras)、聖約瑟酒(Saint-Joseph)、海米塔奇酒(Crozes一Hermitage)、天芳酒、吉恭達酒——每種都有幾千公升,依製造年份擺放。
    “好,”米奇說:“你不可以枉走一圈,空手而回。”
    “你要喝哪種酒?”
    太多的選擇擺在眼前,我不知道該從何處下手。不知米奇會不會指引我在眼花潦亂的酒桶中找到正確的選擇?
    我可以看別人在他們的金魚酒杯裡面裝了些什麼東西,也許我該依樣畫葫蘆。
    米奇點頭表示同意,他說:
    “這樣最好,因為我們只有兩個鐘頭的時間。”
    他不願意把我們的時間浪費在新釀成的酒上,而忽略尚有無數的好酒等著我們去品嚐。我慶幸已先喝過橄攬油,任何稱得上寶藏的酒是不可吐出口的。但如果在這兩小時內,所有的酒都吞下,我可一定會如那些酒桶般乖乖擺平。
    所以我問是否允許將酒吐出來。
    米奇揮動酒杯指著隆河岸大道入口的標語,“如果要吐出,請便,但是……”
    顯然地,他認為一個人拒絕享受美酒下肚的感覺及拒絕喝下算是一種藝術作品的酒時,是極其悲慘的。
    一位肥肉橫生的酒窖老闆赫然出現,他身穿暗藍色棉夾克,帶著一個形似巨大點眼藥器的容器——三英尺長玻璃管,一端有個拳頭般大的塑膠球。
    他用噴嘴瞄準我的酒杯,擠了點酒到我的杯裡,嘴裡唸唸有辭,“1986年的海米塔奇酒,有花的香味,味道不酸,沒有甜味……”
    我先來個整套的動作:用鼻子聞聞酒味,讓酒在口中循環幾圈後把酒整個地吞入我的肚子裡去。
    棒極了,米奇所言不差,把這些美酒倒進排水溝糟蹋,的確是大不敬。
    稍稍放鬆心情後,我看看身旁有些人把他們不想喝的酒傾倒在桌旁上的大酒瓶內;而後,大酒瓶內裝的酒會倒入含有酵母菌的缸中,如此可以釀造極品的醋。
    我們在酒桶排列而成的道路上緩慢前進。酒窖老闆在每一站都會登上他隨身攜帶的梯子,到達頂端的酒桶,打開酒桶塞,插入他那飢渴的噴嘴,然後好似身負重型武器般謹慎地走下梯子——當品嚐活動繼續時,他老兄還真越來越像全身武裝的超級巡警般,只是行動慢了些。
    最初幾站的品嚐局限就白酒、玫瑰紅酒及輕淡的紅酒。
    我們走入地窖後頭,那兒的酒色變得深暗而味道也漸轉濃厚了。每嘗一口,總是禁不住要感謝上帝賜予如此香醇的人間美味。
    具有紫羅蘭、覆盆子果及桑椹香味的海米塔奇,屬於烈酒。隆河丘酒和葛蘭德酒(GrandeCuvee)皆是細工釀造且精純的酒。
    我對這些迷人的酒和它們的形容美辭印象深刻——果肉肥碩、獸性野狂、雄壯威武、高雅世家、挑撥神迷、強勁有力……。
    注意,酒窖老闆居然沒有重覆使用相同的形容詞。我真懷疑他老兄天生具有語言修辭能力,亦或是他每晚都抱著字典共眠。
    我們終於走到米奇的最愛——1981年的新教皇城堡酒窖。雖然它尚需好幾年才能成為陳年美酒,但已可稱得上好酒了。
    深葡萄酒色,聞起來有香料和松露的味道,溫暖及柔和,展現出它是酒中名品——更別論它那接近15%的酒精含量。
    我認為米奇的頭都快栽進酒杯裡了!看到一個人如此欣賞佳作,實在令人雀躍歡欣。
    他不情願地放下酒杯,看看手錶,“我們該離開了,打點酒下飯!”
    他走進前方的辦公室,出來時手提一箱酒,裝滿一打酒。另一同事跟在他後面也帶來了一打酒。我們一夥人準備痛快地吃一頓午餐,猜猜看幾人不醉?
    我們離開酒窖,在太陽的雄威下顯得畏縮,我要求自己只一點一點的啜飲,萬萬不可大口豪飲。
    儘管如此,一走進車內頭顱即不停地悸動刺痛,發出警告。在聞酒味前,我一定得先喝點水。
    米奇重打我的背。
    “品酒最容易感到口渴,”他說:“別擔心,我們有足夠的酒任你喝。”
    老天啊!
    米奇挑選的餐廳大概有半小時車程,即在卡維隆鄉間,是鄉居的小旅館,有米奇號稱最道地的普羅旺斯食品,可說是非常隱密難覓,我得好好跟緊米奇的車。
    說總是比做容易。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統計資料可以支持我的論點,但是由視察結果與個人驚心動魄的經驗裡,我知道一個空著肚子的法國駕駛人,開車速度是已飽肚的法國駕駛人的兩倍;而飽肚的法國駕駛人,頭腦顯然已較清楚,速度往往已經超出正常許多。
    當然米奇也不例外,前一分鐘他尚在此,下一分鐘他已在塵霧瀰漫的地平線上。
    他把香美的果汁放在排檔上,一個大轉彎,衝上正在剪修的草坪上,要不就突然穿越滿佈羊腸小徑的午酣城鎮。
    到達餐廳前,所有想要喝水的念頭已然消失,我想再來點酒。村莊和。飯廳涼爽嘈雜,在角落放一架被顧客忽略的大電視,聲音含混不清,發出巨大音量。
    大部分的客人都是男性,他們長期在太陽照射下顯得黝黑,穿著外出工作的舊襯衫和沒有光澤的背心,平坦的頭髮下露出因戴帽子而出現的白皙額頭。
    一隻長相平凡的狗兒在一個角落抖索身子,鼻子緊盯著從廚房散發出來的香味。
    此時,我想我快餓死了。
    有人介紹我們認識餐廳的老闆安德魯。他的膚色褐黑,身材圓滾,極像我們品嚐過的那些酒桶;捧在他手上的花聞起來有大蒜味兒、高盧牌香煙煙味及茴香酒的味;穿著寬鬆的襯衫、短褲,腳上趿著一雙橡皮拖鞋,尚有一嘴奪人眼目的窈毛兒,聲音宏亮,蓋過房子裡的嘈雜聲。
    “嘿,米奇!這是什麼東西?桔子汁?可口可樂?”
    他開啟裝酒的木箱,把手伸進褲背口袋去拿開瓶器。
    “親愛的!請給我一桶冰塊。”
    他的妻子,活力健康面帶微笑,從廚房出來,帶著一個托盤放在桌上:兩個冰桶,幾盤上面撒有胡椒的香腸,一盤鮮艷的蘿蔔,及一個深碗裝的鯉魚橄欖醬(橄攬油加上被稱為普羅旺斯奶油的東西就是鯉魚醬)。
    安德魯撥酒瓶塞的動作,純熟得簡直像他自己就是個開瓶器。他把酒塞撥開,一個個聞一聞,然後排成兩排放在桌子中央。
    米奇解釋有些酒是他在地窖中沒有時間品嚐的,大部分是沒有多久年份的隆河丘酒,有半打是年份較早的吉恭達酒。
    對於法國的午餐,有些東西是我這小小意志力所無法抵抗的。
    我可以安靜地坐下,將心情調整至適當的狀態,立志只吃一點、喝一點,但是在餐廳三小時之後,那些酒仍然誘惑著我。我不認為是一種貪婪,而是由一屋子裡頭品味的人所營造的氣氛使然。他們邊說邊吃邊唱,談論的不是運動、政治或財經,而是餐盤與酒杯裡的東西。
    香腸被拿來彼此比較,菜單遭到空前討論,吃過的食物一再被提起,甚至還互相研究即將上桌的食物。
    一切紅塵俗務已拋至九霄雲外,此時此刻,吃飯天下第一優先,滿足聲浪充塞四周。
    酒真是不可抗拒!
    我們輕鬆沉醉地進行午餐,猶如運動家必預做柔軟運動。開胃第一道菜是一個頂部被切開的蘿蔔,內裝差不多一匙的奶油及一層粗鹽;接下來是一片上面撒滿胡椒的香腸;還有用昨天麵包烤成的、上面塗有閃閃發亮的鯉魚橄欖麵包片,冰鎮的紅酒及白酒。
    米奇斜在桌子旁,“不准吐掉!”他再三強調。
    捧著紅酒杯跑來奔去的老闆,端上他的第一道菜。一隻邊緣幾乎已燒成黑色的鍋被放在桌子上;一把老舊的廚房用刀插人麵團中;一個轉身,手上已拿著一個裝有醋漬小黃瓜的高長玻璃罐兒和一盤洋蔥醬。
    “孩子們,祝用餐愉快。”
    米奇分發年份較淺的紅酒,酒似乎會變顏色,鍋子沿著桌子傳送,好讓大夥兒可以拿爭取。
    安德魯走下牌局,兩次裝滿他的酒杯,“還好吧?你喜歡嗎?”
    我告訴他我愛死他的洋蔥醬,他勸我肚子一定要留點空間以準備品嚐下一道菜餚。
    他用力吮吸指頭,高興地說這是一道佳餚:無頭雲雀(aloueties),是他親愛的老婆莫妮卡特別為我們烹製的。
    縱使這道菜有個可怕的名字,滋味卻教人咋舌。這道菜是由薄片牛肉捲著醃豬肉片,上面佐以切碎的大蒜和香菜,泡在橄攬油與白酒的高湯中,下面墊著蕃茄片,外表用乾淨的麻線捆綁。
    它一點都不像雲雀——倒像肥胖的香腸,但普羅旺斯那些富創意的廚子一定認為雲雀比卷牛肉這個名字更能引人入勝,所以這名字就這樣流傳下來。
    安德魯說那是他那天早晨才打下來的雲雀。他是那種說笑話一定要加上肢體語言的人,他的手臂張揚過來,差點把我撞進一個裝有剩菜的大桶子裡。
    這個無頭的雲雀還是熱呼呼的,上面加有大蒜,米奇決定來杯較烈的酒。吉恭達酒中選。
    我問米奇下午他是否打算工作,他充滿懷疑的眼光望著我。
    “我正在工作,”他說:“我正在賣酒,再來一杯。”
    涼拌沙拉上場,然後是一籃子起司,油滋滋的新鮮羊起司,一些溫和的康塔爾(Cantel)乾酪,和一些來自奧弗涅省(Auvergne)的奶油。
    這些東西給才上座的安德魯一些啟示去開另一個玩笑。
    有一位住在奧弗涅省的小男孩。人家問他較喜歡爹地還是媽咪,小孩子思索一會兒說:“我最喜歡培根肉”
    安德魯大笑一番。我則鬆了一口氣,怕又被他推一把。
    幾球的果汁雪泥上桌,一個整個看起來井然有序的蘋果餡餅也登場。
    我斷然拒絕。
    安德魯見我搖頭,用刀將桌子弄得碰碰響。
    “你一定要吃,你需要體力,我們馬上有一場保齡球大戰!”
    喝完咖啡,他領著我們到外頭,欣賞他放養在餐廳圍欄內的羊群。
    它們群集在蔭涼處,我好生羨慕:它們不需被迫在大太陽底下打保齡球,那簡直就像一道激光當頭罩頂。
    沒有用的。
    我的眼睛癢起來,腸胃得好好休息,平靜地消化東西。
    找了一個借口,躺在樹蔭下,僵旗息鼓,假寐休養。
    安德魯約莫在六七點時叫醒我,詢問是否要留下吃晚飯。
    他準備有羊腳掌,而且運氣不錯,還有剩下的兩三瓶吉恭達酒。經過幾番掙扎,我終於逃脫開車返家。
    老婆已在游泳池畔度過感性的一天,她看我像個壓扁的幽靈飄回家來,問我是否玩得愉快。
    “希望他們準備了東西給你吃。”她說

《永遠的普羅旺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