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的審理就這樣在上午宣告結束。這個案件如此急轉直下,就連天野檢察官也沒有立刻進行反詢問,是不無道理的。
當天晚上,我和塚田允行一起到百谷律師家進行了訪問,這時才第一次見到了明子夫人。
我遍訪了經營小豆交易的商店,瞭解了明子搞小豆交易的實際情況,又調查她秘密進行證券交易的情況以後,才知道百谷律師在這次案件的審理中所以能夠取得勝利,可以說是這位夫人的功績。
當然這裡邊也有她父親大平信吾的很大功勞,被稱做女將軍的明子過去的業績,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其根本原因,毫無疑問,還在於他們那熾烈的正義感和人類愛。
百谷律師等為了拯救一個人挺身而出,這種努力終於得到了報酬。要沒有他們的努力,那種公司的負責人,是絕對不會主動把別人在他們那裡的交易情況透露出去的。
從這時到下次公審這一個星期裡頭,檢察人員是非常忙碌的。以廳長為首的地方檢查廳是怎樣秘密籌劃的,我一個法庭記者,是無法想像的。但僅從曾經負責本案搜查工作、現已調往廣島地方檢察廳工作的桑本猛檢察官忽然緊急來京一事,也可以想像得出檢察官方面受到了多麼大的衝擊。
兩天以後,津川廣基以偽證罪被提起公訴,任何人都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措施的。
檢察廳方面大概做好了一切準備,要把工作轉移到追查百谷律師檢舉的殺人、屍體遺棄的嫌疑方面去。
但是據我得到的情報,津川廣基好像很頑固,一千萬元錢他承認是從康子那裡借的,但殺人、屍體遺棄罪,仍然堅決不承認。
要是說書或是推理小說的話,在這時候,可能要叫犯人低頭認罪,引出一個圓滿的結局。但是,現實的裁判,可不是這樣的。
只要不是同謀犯,同一個案件是不可能同時對兩個人提起公訴的。
所以,只要檢察官方面不撤銷對村田和彥的起訴,裁判就要繼續進行下去,一直到結案為止。
一個星期過去以後,在第五天的公審大會上,出現了引人注目的變化。看押村田和彥的法警,由過去的五人變成了兩人。在進入法庭以前,村田還帶著手銬,因為他是被告,這是沒有辦法時。但當他一進入法庭,沒等審判官們出來,就把手拷給他摘掉了。
集中到村田身上的旁聽人的眼神,也和過去截然不問了。
這一天的審判,是從檢察官對津川廣基的反詢問開始的。
天野檢察官的質問,是很嚴厲的。津川受到了百谷律師和天野檢察官兩個人的攻擊。
他要垮了,他要垮了——我手裡捏著把汗繼續等待著。但是,津川廣基的態度,依然很強硬。的確,他雖然承認借了一千萬元錢,但這不一定與殺人有關。
進行了兩個小時的反詢問以後,天野檢察官十分焦急地把接力棒交給了審判長。
以吉岡審判長為首的三位法官,進行了補充詢問,但仍然沒有多大的收穫。
這天的下午由伊籐京二出庭作證,但這時候的他,已經被排除在這一案件的焦點之外了。
他大概是怕落個偽證罪,事實部分全部坦白承認了。這時,百谷律師和天野檢察官,都沒有對他進行深入的追究。
有關事實的審理,到此結束。六天後的七月一日,由檢察官作關於被告人罪行的最後陳述和求刑1。
一直到這個時候,津川廣基還沒有垮下來。天野檢察官的立場,陷入非常微妙的狀態之中。
在日本,有所謂「檢察官一體」的制度,就是所有的檢察官,在執行公務方面,具有一個統一的人格。
當然,一切制度,都是既有優點,又有缺點的。比方說,在審查或者搜查的過程中,檢察官雖然換了,但其立場是完全不變的,這可說是一個優點。但搜查部的檢察官和公審部的檢察官,這時雖然是兩個人,也可說是一個人。
天野檢察官這時候或許已經承認自己是失收了。但是,過多地偏離開桑本檢察官規定的路線,那是不許可的。
可能的話,說不定他已經想撤銷公訴了。大概是因為他的處境不允許他這樣做,於是就想把一切都推給審判長去裁定。天野檢察官對被告人罪行的最後陳述平淡無奇,是不奇怪的:「這裡有兩具屍體,都是被外力奪去了生命,而且死後的屍體還被貨物列車所軋斷,真是慘不忍睹。像這樣的犯罪,在人們所能想像的犯罪當中,是最冷酷、最凶殘的滅絕人性的行為,這就不必多說了。
「被告人在兩次殺人、兩次屍體遺棄的四個訴因中,只承認第二個訴因,在其他三個訴因上,都主張無罪。而且在審理過程中,辯護人又採取了檢舉津川廣基是殺人及屍體遺棄的犯人的強硬手段。對犯罪的揭發檢舉,本是人的一種權利,辯護人本著他的良心行使這種權利,是理應受到贊同的。接受這一撿舉的檢查官,當然有進行調查、提出調查報告的義務。但是,調查的結果說明,雖然津川廣基做偽證的事實不容否定,但也不能因此就斷定他就是這一案件的真正犯人。
「可是。有很多物證和情節,可以說明被告村田和彥是這次犯罪的真正犯人。說被告和東條憲司的被殺毫無關係的申述,是難以使人相信的。退一百步說,即使事實是那樣,可是他明知是他殺屍體,還要用冷酷殘虐的方法去處置屍體,給人一種好像是強盜殺人的印象,很明顯,這應該被看做是殺人事後伙犯。
「總而言之,其動機是開端於對有夫之婦的不倫不義的戀愛,關於被告的心情,雖然他自己和辯護人敘述得細緻入微,但具有一般常識的普遍人,是不會對他產生多少同情的。神聖的裁判,無論如何是不能脫離開普通人認為妥當的軌道行事的。
「被告過去的特殊處境,的確有值得同情的地方,但是被告有過多次能夠擺脫這種逆境的機會。假如是缺乏判斷能力的青少年,或是一個大字不識的文盲,也算罷了;一個受過大學教育的人,在部隊裡邊總會有改變自己處境的機會的,比如參加幹部候補生的考試等。
「又如,關於借用『戲曲座』三十萬元公款的問題,向劇團領導說清楚事情的真相,就可以保住自己的職位。他屢次放過這樣時機會,把自己一步一步地推向絕境,這不能不說是被告性格上的缺陷。
「被告所以能夠獲得今天這樣的成功。是印為在這一年裡頭他走了紅運。和那種經年累月苦心孤詣磨煉自己的人格和見識而獲得成功的人,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被告的那種性格破產,在這次案件中,是隨時可見的,前一個錯誤,產生後一個錯誤,最後陷入不可收拾的境地,這幾乎是所有犯罪分子的共同特徵,眼前的情況也不例外。
「被告本來應該更好的珍視這種天賜的機會。東條康子既然有意和東條憲司離婚,他完全可以和康子正式結婚,度過和平的晚年。由於一時的衝動,就做出這種殘虐無比的犯罪行動,那是不能得到寬恕的。
「假如這種一時的衝動和激情,在這次犯罪事件中是一個貫徹始終的因素的話,還可以說是一種人性的表現。但是,被告在處理屍體的時候,還能夠親自開車,這說明他還是相當冷靜的。
「年過五十的被告,一方面為動物的本能所趨使而不能自制,另一方面又以縝密的計劃和大膽的行為,企圖巧妙地逃避刑律,這恐怕是誰也不能否認的事實。
「假如被告在第三、第四個訴因上沒有罪的話,有什麼必要在事件發生後馬上逃跑呢?
如果像他自己所說的那樣,對於屍體遺棄的罪行感到後悔而想贖罪的話,這時正是最好也是最後的一次兌現的機會。可是,和過去幾次一樣,被告又把這次機會放過了。
「至於辯護人檢舉的證人津川廣基,根據後來的調查,還不能認定他與東條康子有肉體關係。例如,關於血型問題,雖然他作了偽證,但也不能由此斷定當天晚上和康子發生關係的就是他。在這方面,被告自己也承認過去和康子有過這種關係。至於那天晚上到底是誰和康子發生的關係,恐怕應該說是被告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成為問題的一千萬元錢的來龍去脈得以弄清,當然是辯護人的功勞。但是把它看做是這次事件的起因,也未必妥當。辯護人引用股票市場的看漲和看跌的學說,推斷東條憲司認為行情不會上漲了,於是在去年年底把股票全部賣掉,轉向小豆市常辯護人方面提出的物證,也可以證明事實確實是這樣。但是,後來的事實是,股票的行情,和東條憲司的預料相反,依然繼續上漲。津川廣基認為投資有希望,於是向別人借錢購買現貨股票,也沒什麼奇怪的。至少比那種想搞冒險的小豆投機買賣一下子發大財,要穩健得多。」
作為對被告人罪行的最後陳述,這種辯論方式,是很少見的,給人的印象好像是辯護律師在發言。在這一瞬間,我就產生了一種奇怪的錯覺:這個法庭上的審判對象,不是村田和彥而是津川廣基,天野檢察官正是村田的辯護律師。
「根據對津川廣基的調查報告,關於投資問題他在法庭上做偽證,是為了逃避違反所得稅法的罪行。當然,他的偽證罪,並不能因此而消失,但是從常識來講,這種理由是可信的;那種認為做偽證就會導致殺人的說法,恐怕是過於武斷的一種邏輯上的混亂。在第二次殺人那天,他在勃朗峰茶館和一個名叫津島慶子的婦女碰頭,在一起吃晚飯,在七點鐘前後分手的事,可以從津島慶子自己和她同伴的證言中得到證實。當然,後來證人不在出事現場這點,是沒有證明的。可是,另一方面,被告不在出事現場的證明,更加模稜兩可,是不說自明的。本法庭無論如何應該沿著制裁被告村田的方向進行審理。
我敢斷言,用空中樓閣式的證據和推理,把罪行轉嫁給出庭作證的第三者,而使被告逃脫罪責,這是一種用卑劣的手段對神聖的裁判進行褻瀆的行動。
「假如辯護人有自信的活,就應該首先拿出東條康子和津川廣基發生關係的證據。要是沒有證據,那就只能說是一種聳人聽聞的假定和推論而已。
「辯護人在這次事件上傾注了無比的熱情和努力,甚至發現了一些新的事實,這是必須承認的。當然,他並沒有超過有組織的警察方面的工作。若是從壞的方面對他的意圖加以解釋,對他的表現加以強調的話,可以說是用戲劇性的表演,吸引人們的注意,藉以沾名釣譽的行為。在法庭上自我標榜——這是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必須加以反對的。
「現在回過頭來,看一看被告的行動吧。東條憲司屍體遺棄的事實,被告自己也承認。
說這是殺人事後伙犯,是有其邏輯上的必然性和連續性的,但辯護人卻檢舉說東條憲司是被津川廣基殺害的。果真是這樣的話,為什麼津川廣基不自己去處理屍體,而把與此事毫無關係的被告叫來,誘使他主動去處理屍體呢?——簡直是莫名其妙!要不是蹩腳的推理小說,這種場面是不可想像的。」
不管誰勝誰負,這的確是檢察官開始充滿火氣的發言,他的推論也是非常有力的。
天野檢察官又從頭到尾把整個事件複述了一遍但他的論點連一步也沒有離開最初的起訴書。
對不瞭解裁判和檢察官職責內情的普通旁聽者來說,也許覺得這個人太冥頑不化了……這時,我卻產生丁另一種不安。
要是在英美,這樣的裁判要由若干名審判員來決定是有罪還是無罪。
據說,他們的意見,很容易感情用事。其中要是有一個人老是堅持自己的意見,其他成員往往是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協。
若是缺乏法律知識的人,到這時候大概會相信百谷律師的話,至少在三個訴因上作出無罪的判決。
但是,日本的法官,頭腦是頑固的。「情況論」雖能在量刑時起一定作用,但在決定有罪還是無罪的問題上,是不能起決定作用的。
百谷泉一郎的發言,的確有道理。從津川廣基作偽證這一點,推定他是真正的犯人,我是能夠接受的。
但是,事實上是不能根據這一點作出決定的。
當然,各種報紙部大登這個消息。這個檢舉一旦成立,在三個訴因上宣判村田無罪的話,百谷泉一郎就會成為當代的英雄。
但是,據我聽到的消息,最高法院對報紙刊登這樣的消息,好像有點感到為難。
當然,三位法官要是根據自己的意志對村田作出無罪的判決的話,最高法院也不會提出異議的。這時,村田的社會身份就可以得到保證……但是,檢察官的意見,也是合乎邏輯的。假如沒有津川廣基這個人出現在這裡,或者他作偽證的事實沒有被揭露出來的活,那麼,對村田和彥是絕對作不出死刑以外的判決的。
津川廣基到目前為止,一直採取強硬的態度,也許他在殺人和屍體遺棄問題上也是無罪的。
百谷律師也許是因為相信了村田和彥的話,使得自己也成了妄想的俘虜。
在聽了檢察官近兩個小時的最後陳述以後,我的不安心情,越發厲害了。
假如康子還活在世上,全部秘密都會從她的嘴裡吐露出來,但那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現在需要的是一件物證。
裁判有時可以比做天平,百谷泉一郎把向一方嚴重傾斜的天平,又撥回到接近水平的狀態,這是事實。毫無疑問,法官已經把這一裁判推到了苦於下結論的境地。
指示針是向右移動還是向左移動,我是無法預測的。三位法官要是認為村田和彥有罪的話,就不能作出死刑以外的判決。
我的擔心,由於檢察官的求刑,越發加重了。
「根據上述理由,我認為對被告只能處以極刑。我要求判處他死刑!」
整個法庭都肅靜下來。百谷泉一郎也閉首眼睛微微顫抖了一下身子。這一天上午的審理,至此結束——
1檢察官提出對被告人處刑的具體要求,叫「求刑」。——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