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日,星期六,下午五點
我們抵達班森住宅時,原本斜靠在鐵欄杆上昏昏欲睡的警衛立刻驚醒向我們行禮,他看著我和萬斯,臉上的神情無疑認定我們是檢察官帶到現場偵訊的嫌疑犯,兇案發生當天起就派駐在此的刑事探員打開門讓我們入內。
馬克漢對他點了點頭,「沒什麼狀況吧?」
「那當然,」那人應答如流,「那位老婦人溫馴如貓——而且廚藝超群。」
「沒事別讓任何人進來汀擾我們,史尼芬。」當我們步入客廳時馬克漢說。
「那位美食家的名字叫史尼金,不是史尼芬。」萬斯在門合攏後糾正他。
「記性可真好。」馬克漢粗魯地哺咕。
「好說好說,」萬斯說,「我想你是那種從來不會忘記人的長相的少數奇人之一,但就是記不住他們的姓名,對嗎?」
馬克漢沒有心情理會他的嘲弄,「你現在把我拉到這裡,到底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他大手使勁一揮,再將自己重重摔到一張座椅中。
客廳和上回見到的大致相同,只不過一切物品都已整齊地收好,窗簾也拉了上去,室內華麗的擺設在夕陽晚照下更加耀眼。
萬斯看了他一眼,做個戰慄的表情,「我幾乎可以打道回府了,很明顯這是一個可怕的室內裝演家完成的謀殺案。」
「我親愛的唯美主義者,」馬克漢不耐煩地催促,「請你暫時將你的美學偏見棄置一旁,專心對付你的問題,」他加上一個惡意的微笑,「當然,如果你擔心結果丟人的話,現在反悔還來得及。」
「然後讓你將一位無辜的女士送上電椅?」萬斯誇張地喊著,「去去,我的教養可不允許我輕言退出,我才不要像亨利王子一樣,到頭來如此自怨自艾,『我真可恥,我怠忽我的騎士精神。』」馬克漢凶狠地瞪著萬斯,「我開始相信你說每一個人都有謀殺他人的動機這理論是有道理的。」
「太好了,」萬斯愉快地回答,「現在你開始跟我有相同的想法啦!你介意我差遣史尼金先生做一件事嗎?」
馬克漢聳聳肩,「我希望我抽煙不至於影響你的演出。
萬斯到門口喚史尼金過來,「請向普拉茲太太借測量尺和一條繩子……檢察官需要這些東西。」
「你不會是要用來上吊的吧?」馬克漢說。
萬斯責備地看著他,「允許我用莎劇『奧賽羅』來喚醒你的注意:『那些無耐心的人多麼可悲!若非時間,傷口如何痊癒?』或者我再用詩人朗費羅的詩句提醒你:『所有的事情都會繞過那些不肯靜心等待之人』。耐心是最終的訴求——是束手無措時的良藥。耐性就像善行美德一樣,對那些擁有者而言偶爾是一大獎賞,但我也承認,有時它一無用處。」
「史尼金怎麼搞這麼久還不來?」馬克漢吼叫。
幾乎在他說話的同時,門開了,警探把量尺和繩子交給萬斯。
「馬克漢,這就是你的獎賞。」
萬斯把那張大籐椅移到班森被射殺時的位置,因為地毯上有椅腳的印痕,很容易便找到正確的位置。他將繩子穿過椅背上的彈孔,要我拉住繩子一端站到壁板彈痕的地方;然後他拉長量尺,從班森陳屍椅上的額頭位置上方量出五英尺六英吋(l英吋=2.5400厘米)的距離,將繩子打個結做記號;然後他拉緊壁板到椅背彈孔之間的繩子使之成一直線。
「繩子上的結,」他解釋,「代表結束班森生命的槍口的正確位置,你明白箇中原因嗎?由彈軌的兩端——就是椅背上的彈孔和壁板上的彈痕——就可以知道,射程的垂線距離從死者頭部算起是五英尺至六英尺,只要量這條拉直後的繩子就知道正確的發射位置。」
「理論上十分正確,」馬克漢評論,「但是我不明白你為何大費周章只為了弄清楚這一點……你忽略了子彈折射的可能偏差。」
「請原諒我得反駁你,」萬斯微笑,「昨天上午我請教過海契杜恩隊長,證明了子彈沒任何的偏折,海契杜恩在我們抵達前已仔細檢查過,他非常肯定這一點。首先,從子彈自前額射入的角度來看,即使是一把小口徑的凶槍亦不可能有任何偏斜;再則,殺死班森的是一把大型點四五口徑手槍,射速驚人,即使從遠處發射,子彈一樣直線前進。」
「海契杜恩又是如何知道槍彈的速度的?」馬克漢問。
「我自己也曾好奇地問過這一點,」萬斯答,「他解釋他是從子彈大孝特徵以及脫開的彈殼這些判斷的,所以他確定那是一把美軍軍用柯爾特自動手槍,並非一般普通的柯爾特自動手槍。這兩種槍所用子彈的重量稍有差異,二般的重二百克,軍用的重二百三十克,我相信以海契杜恩如此敏銳的觸覺,立刻即能分辨。雖然我還沒有機會請教他在生理學上的天賦——我一向沉默寡言,你知道的……他斷言那是一顆軍用點四五柯爾特自動手槍,知道子彈初速八百零九英尺,力道三百二十九——可以在二十五碼外貫穿六英吋厚的白松……這個海契杜恩真是了不起,腦袋裡裝滿了這些驚人的資料!我以前曾懷疑為什麼一個人可以終身奉獻給低音小提琴和找尋那些調弦的木栓,但是和一個終身研究子彈特性之人相比,那簡直是小兒科!」
「這個主題並非很令人著迷,」馬克漢厭煩地說,「為了避免爭執,我們姑且承認你找到手槍發射時的精確地點,然後呢?」
「當我緊緊拉直繩子時,」萬斯表示,「準確測出地板到繩結之間的高度,我所說的秘密就正式揭曉了。」
馬克漢量過之後宣佈,「四英尺八又二分之一英吋。」
萬斯將一根煙放在繩結下方的地毯上。
「我們現在知道手槍發射時的離地高度……我想,這個推論的結果夠讓你理解我這番推演的要義了。」
「是相當清晰,沒錯。」馬克漢回答。
萬斯再度走到門口召喚史尼金,「檢察官想借用一下你的槍,做個實驗。」
史尼金走向馬克漢,猶豫地掏出手槍,「保險沒開,長官,要我打開嗎?」
萬斯開口借用手槍時,馬克漢差點出聲阻止。
「沒關係,馬克漢先生不是真的要開槍——我認為。」
史尼金離去後,萬斯坐到籐椅上,頭部對準子彈孔。
「馬克漢,」萬斯請求,「現在請你站在兇手的位置上,手槍舉在地板香煙的正上方,然後瞄準我的太陽穴……小心,」他笑著警告,「別扣扳機,否則你永遠不會知道誰殺了班森。」
馬克漢勉強照做,當他站著瞄準時,萬斯要我測量地板到槍口的距離。
四英尺九英吋。
「差不多,」他站起來說,「你看,馬克漢,你有五英尺十一英吋高,所以殺班森的兇手身高與你相近——絕對不會矮於五英尺十英吋,這樣不是很清楚了嗎?」
他的示範簡單明瞭,馬克漢深為所動,他的態度漸趨嚴肅。蹙眉沉思了一會兒後,馬克漢說:「很好,但是可能兇手舉槍的位置比我高也說不定。」
「不可能,」萬斯回答,「我自己射擊過很多次,知道一個用槍好手用槍瞄準一個小目標時,手臂一定向前伸直,肩膀微微聳起,這樣才能夠讓眼睛和目標成一直線。正因如此,從他拿槍的高度可以正確算出他本人的身高了。」
「你的論點建立在:假設殺害班森的兇手是一個從容不迫瞄準小目標的用槍好手。」
「不是假設,是事實,」萬斯澄清,「想想看:如果此人不是好手,他不會選五六英尺外的前額為目標,他會挑選大一點的目標,譬如前胸。還有,如果他不是好手,他的目標是前胸,那麼他所發射的子彈不可能只有一發。」
馬克漢想了想說:「我承認你的理論十分合理,然而,兇手也可能是五英尺十英吋以上的任何高度,因為一個人可以蹲下身子而照樣瞄準目標。」
「是沒錯,」萬斯同意,「但不要忽略了在這件案子裡,兇手所站的位置非常自然的事實,否則班森一定會有所警覺而加以防範,他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被射殺可以證明這一點。當然,可能兇手稍微彎腰以免班森必須抬頭和他說話……如果我們設定兇手的身高介乎五英尺十英吋至六英尺二英吋之間,你的看法如何?」
馬克漢一言不發。
「可愛的聖·克萊爾小姐,」萬斯笑著提出,「不可能超過五英尺五或六英吋吧?」
馬克漢默默地繼續抽著煙。
「李寇克上尉應該超過六英尺吧?」萬斯說。
馬克漢的眼睛瞇了起來,「你為什麼這麼認為?」
「你剛才告訴我的,你不記得了嗎?」
「我告訴過你!」
「你是沒有直說,」萬斯指出,「但當我向你透露兇手大約多高後,與你懷疑的那位年輕女士條件不符,我知道你那活躍的頭腦立刻尋找其他的可能性。那位女士的情夫是世界上惟一有可能之人,所以我判斷你的腦袋已鎖定是他。如果他的身高和我所推斷的一致,你就不會說什麼;但如果你堅持那位兇手極有可能彎著腰行兇的話,我就知道上尉的身材高得驚人……所以在你久久不語的時候,你的思想已經與我交流,告訴我那位男士大約六英尺高。」
「想不到你還會測心術,我等不及要看你表演石板寫字了。」
他的語氣有點惱羞成怒,而他惱的是自己不得不信服萬斯的剖析,他發現自己被萬斯牽著鼻子走,又頑固地想堅持自己原先的想法。
「你對我推斷兇手身高一事還有問題嗎?」萬斯笑容可掬地說。
「沒有,表現可圈可點……但,如果這麼簡單,為什麼海契杜恩沒有發現?」
「希臘哲學家亞拿薩哥拉曾說:有機會使用燈的人,別忘了加燈油。這句話極具深意,馬克漢——短短幾字卻蘊涵著一個偉大的真理。沒有油的燈是無用的。警察總是有許多燈,但卻沒有油,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他們除了在大白天之外從來看不見任何人的原因。」
馬克漢的腦子現在忙於朝著另一個方向思考,他站起來開始距步,「到現在為止,我還沒有懷疑過李寇克上尉是真正的兇手。」
「為什麼你不曾想到他?是不是因為你的手下告訴你,那天晚上,他像個乖寶寶一樣待在家中?」
「可能吧,」馬克漢繼續踱來踱去,忽然間轉身,「不是這個原因:是因為有許多確實證據指向聖·克萊爾小姐……萬斯,除了你今天在此所做的說明外,你並沒有對她那些不利的證據提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午夜十二點至一點之間她人在哪裡?為何和班森共赴晚餐?她的提袋為何在這裡出現?壁爐裡的煙蒂又怎麼說?我不能說你的剖析完全說服了我,因為我手上還握有這些煙蒂,這是個十分有力的證據。」
「老天!」萬斯歎口氣,「你正身陷於一個可怕的推斷中,然而,我也許可以解答那令人憂煩不堪的煙蒂問題。」
他再度走到門口,將槍還給史尼金,「檢察官煩請你將普拉茲太太帶來,我們想跟她談談。」
回到室內,他和藹可親地對著馬克漢微笑,「如果你不介意,我希望只由我一個人問話。昨天,你訊問普拉茲太太時,可能忽略了一些事。」
馬克漢極感興趣,但也保持著些許懷疑。
「你全權處理。」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