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點30分
馬卡姆好像被催眠了似地一動也不動地看著班斯。西斯的嘴巴半開,拿著香煙的手,停在離嘴唇數寸的地方,被凍結了似地站在那裡,甚至連血液也停止不動了似的。
馬卡姆首先開口,頭往後仰,手粗暴地放在桌上。
「他胡言亂語了一番,到底是想要表達什麼?」馬卡姆有意向班斯的見解挑戰:「我正在想,羅賓這件案子對你的腦袋似乎是造成了一些不正常的影響。到處都有人姓史普力格,而這個被害的男子只是碰巧也姓史普力格,你為什麼要把整個事想的那麼複雜呢?」
「但是,馬卡姆,你不能否認。」班斯冷靜地回答道:「這個名叫約翰-史普力格的腦袋,被那支『小手槍』射中了,這可是不能懷疑的事實呀!」
「也許是吧,但,這又怎麼樣了呢?」興奮的神情出現在馬卡姆臉上。「你老是動不動就搬出鵝媽媽的那首童謠,到底有何根據呢?」
「等一下。我曉得你知道我並不是胡言亂語。」班斯坐到地方檢察官桌前的那張椅子上。「我並不是個好辯者,而且現在,我更不可能亂講話。」班斯看著西斯,笑著說:「我說的對吧?組長?」
但是,西斯竟然一言不發,仍舊保持著他剛才的姿勢。只是剛剛瞪的老大的眼睛,現在已經瞇成一條小縫。
「你對這件事好像處之泰然嘛——」馬卡姆還未說完,便被西斯打聽話頭。
「是啊!我可以用幽默的態度來看這件事。一個名叫羅賓的男子被箭射死了,另一個不幸的名叫史普力格的男子也被槍射殺了,這都是巧合罷了。一再發生這種類似的行為,我們除了說那是巧合外,就只有說是瘋子在作怪了。但到目前為止,整件案子還是有合理的科學邏輯可以解釋。即使你們再怎麼努力地想說服自己不去相信這種事,到最後仍舊不能不承認這是事實!」
馬卡姆站了起來,神經質地在屋內走來走去。
「我必須承認,我無法解釋這件新的犯罪行為。」檢察官剛剛意氣風發的鬥志消失了。「但是,換個角度來看,即使我們真的假設有這麼一個喜歡根據兒歌的內容來行兇的瘋子的話,對實際的搜查行動也不會有什麼幫助的!因為根本無從查起嘛!」
「我可不這麼想。」班斯陷入深思似地咬著香煙。「我認為一旦有了這種假設,就可以做為我們搜查的新方向。」
「你是說。」西斯語中帶刺地說:「你要我們在600萬人的紐約城中,一個一個地搜索那個瘋子嗎?這簡直太不合理了嘛!」
「你未免想的太狹隘了,組長。你可以像個昆蟲採集家般地先觀察昆蟲的特徵的習性,然後再一舉擒住它呀!」
馬卡姆很快地開口說:「這是什麼意思?」
「兇手這兩次的行兇,第一次不單只是心理的問題,而且也有地緣關係,第二次則只是為了照著預定的結果發展。我們所要抓的這個兇手對迪拉特家附近的地理環境似乎頗具好感。而且根據這兩次的行為來看,兇手不喜歡到他不熟悉的土地上去發揮他那不近人情的幽默感。我現在要指出的是,兇手在進行這項殘忍行動之前,必已先知道羅賓在迪拉特家的確切時間,並且曉得他周圍的狀況。而今天早上這件事,兇手在導出這麼一場戲時,必也先對被害者的週遭情形做過一番調查。」
西斯打破沉默,以無比沉重的聲音說:「班斯先生,如果你的看法正確,我們就必須釋放斯帕林格。」組長雖然不太同意,但又不能拒絕班斯的看法,只好這樣說。然後他轉頭望著檢察官說:「你認為怎麼辦才好呢?」
馬卡姆還在為是否要同意班斯的理論而苦惱著,他沒有回答西斯的問題。但是,他這次又重新落座,手指敲著桌子。過一會兒後,才抬頭看著組長。
「組長,是誰負責調查史普力格這個案子的?」
「是匹茲警官。他在我到這裡來之前,曾回到辦公室說他放棄了。但是,莫蘭警官又接下去進行調查的工作。」
馬卡姆按著桌子下的鈴,沒多久年輕的史瓦卡秘書就出現在門口。
「打電話給莫蘭課長。」馬卡姆命令道。
電話接通後,檢察官拿起了話筒,講了幾分鐘話就掛斷了,無力地對著西斯說:「從今以後,你正式擔任史普力格的調查工作。匹茲警官現在就要過來這裡,告訴我們一些詳細的情況。」檢察官開始翻開眼前堆積如山的文件。「史普力格和羅賓好像掉進同一個陷阱裡去了。」他加了一句。
匹茲是個個子矮小,臉孔瘦削,長著一臉黑鬍子的男子,10分鐘後他就抵達馬卡姆的辦公室。之後我才曉得,他在刑事課裡是能力最強的人物之一。他最擅長智慧型犯案的偵查工作。警官和馬卡姆握手,和西斯打了個招呼,當我們被介紹與他認識時,匹茲用狐疑的眼光看著我和班斯。但是他眼光一旦移開後,表情就有了很大的變化。
「你是懷勒-班斯先生嗎?」警官問道。
「咦?你怎麼知道呢?」班斯呼了一口氣。
匹茲微微地笑了起來,向前走進一步,伸出了手。
「真高興看到你,西斯組長常常向我們提到你呢!」
「班斯先生在羅賓這個案子上提供我們非正式的協助。」馬卡姆補充說明:「現在我們想要聽聽那個可憐的史普力格被殺的詳細情形。」檢察官從香煙盒中抽出一支香煙,遞向前去。
「其實沒有什麼好說的。」警官微笑著接過香煙,很滿足似地把煙拿到鼻子前面嗅著。「課長說你們對於這件新的案子有新的想法。說真的,我很高興有人有新見解。」警官緩緩地坐了下來,點上了香煙。「我該從何說起呢?」
「全部說出來。」馬卡姆說。
匹茲讓自己坐的舒服一點。
「當這個案子的報告送來時,我正在辦公室——大約是今早8點多一點的時候吧。於是,我趕忙帶著兩名部下趕赴現場。驗屍官和我同時抵達那裡……」
「你聽了他的報告嗎?警官?」班斯問。
「聽了。史普力格的頭被三二口徑的子彈射穿了。沒有掙扎的跡象——因為沒有打鬥的痕跡。沒有任何的異常,只是突然地被射殺而已。」
「屍體被發現時是面孔向上的嗎?」
「是的,在人行道上,端端整整地躺著。」
「他倒在柏油路上時,頭骨沒有碎掉嗎?」這個問題問得若無其事。
匹茲從口中取出香煙,輕佻地看著班斯。
「你們對這件事好像早有所知了。」警官接下去說:「是的,頭蓋骨的後面因受到重力所擊,以致有些碎裂,我想大概是倒下時,碰到地面所致。不過,我想他大概不感覺痛吧!腦袋裡變的跟漿糊一樣了,那顆子彈還留在腦子裡……」
「在傷口處,你有沒有發現什麼奇怪的地方呢?」
「啊……有的。」匹茲若有所思地回答說:「射進腦袋的那個子彈孔,乍看之下不容易被發現。而且帽子上也沒有彈孔——可能是被射殺之前,帽子就已掉落了。你所要知道的奇怪的現象是不是就是指這件事呢?」
「是的、警官,這可真怪異……根據我的猜測,槍是在最近的距離發射的。」
「離不到兩、三寸左右。傷口附近的頭髮都焦黑了。」警官別無用意地說:「這個史普力格可能是看到了兇手拿出手槍,趕緊彎身向前,使得帽子掉落地上的吧!所以,子彈直射他的腦門。」
「如果照你的說法,屍體就不應該面朝上仰躺,而應是俯臥才對……先不管這些,請你繼續往下說。」
「我先檢查屍體的口袋,發現了高級的金錶、紙幣和銅板共15美元。但都沒有被偷,可見不是強盜殺人——不過也有可能是兇手太過匆忙,殺了人後來不及拿走就趕緊跑走了。但是這又說不太通,因為今天早上,公園裡連一個人都沒有。而且,如果他躲在人行道旁的石牆下的話,也不易被人看見。兇手在做案時,確實曾先選擇過地點……,我留下兩名部下在那裡看守屍體,然後坐車到93街史普力格的家裡進行調查——屍體的口袋中有兩三封信,所以我才得知他的姓名和住址。被害人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學生,與雙親一起居住,他在吃過早飯後有到公園散步的習慣。他今天早上好像是7點半出門的。」
「嗯!有到公園散步的習慣?!」班斯自語著:「這可有趣了!」
「雖說如此,仍舊找不到什麼線索。」匹茲回答道:「有很多人都有早起做運動的習慣呀!而且,史普力格今天早上也沒有什麼異樣,根據他家人的說法,他也沒有什麼煩惱。史普力格與家人打了個招呼後就出門了。去他家之後,我就到史普力格就讀的學校去。同時與認識他的二三個學生以及一位老師見了面。據說史普力格是個善體人意的好學生,朋友不多,認真讀書,整天光是坐在書桌前用功。在班上的成績也是名列前茅,但卻不太和女孩子們玩,好像是不太喜歡女人吧!從各種描述來看,他實在是個安分守己,不惹是生非的乖孩子。所以,對於他為什麼被殺,我們更想不出原因,應該算是偶發事件。」
「他的屍體是幾點被發現的?」
「大約是8點15分吧!一個在79街工作的制瓦工人打算越過鐵路時發現到的。這個男子趕緊通知開車送件的郵差,這位郵差再打電話通知警方的。」
「史普力格是在7點半離開位於93街的家吧。」班斯若有所思似地直盯著天花板。「當他走到公園,再被槍殺,這其中的時間也是很緊湊的。好像有個對史普力格的種種習慣瞭若指掌的人埋伏在那裡。由此觀之,這個案子不應該是偶發的。馬卡姆!」
馬卡姆沒有馬上回答班斯,卻先對匹茲說;「你真的沒有找到任何可供參考的線索嗎?」
「是的。我的部下曾在現場進行過地毯式的收搜,但是什麼也沒找到。」
「那麼史普力格口袋中的信呢?有沒有寫些什麼?」
「沒有。這些信我暫時放在課裡保管。只是普通的信而已。」警官突然想起什麼似地從記事簿中拿出一樣東西來:「還有這個東西!」他將一張撕成三角形的紙片交給馬卡姆。「我在屍體的下面發現這個。這好像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只是隨意地插在口袋中——大概也是死者的習慣吧!」
那張紙片長不到四寸,是一張沒有橫條的信紙的一角。上面有一條用打字機打好的數學公式,還用鉛筆寫上一大堆數學符號和無限記號。我將紙片上的內容,轉記如下:
Bikst=一(gikgst-gisgkt)
Bikst=0(flatat8)
看起來好像和整個案子沒有關連,但這張紙片在後來我們搜查史普力格被殺案上卻發揮了驚人的效用。
班斯只是隨意地看了一眼這個證物;馬卡姆則眉頭深鎖,拿著字條好幾分鐘。在他發言之前,曾看了班斯一下。結果,馬卡姆還是沒有說話,只緩緩地把紙條放到桌上去。
「這就是你所知道的全部內容?」
「是的,就這些而已!」
馬卡姆站了起來。
「非常謝謝你,警官。我到現在也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不過,總是要試試的!」檢察官指著雪茄盒說:「回去時,帶兩、三枝去吧!」
「謝謝!」匹茲選了幾枝,很小心地收到夾克的口袋裡去,再與我們-一握了手。
匹茲走後,班斯馬上站了起來,看著馬卡姆桌上的紙片。
「哎呀呀!」他一邊說著,一邊拿出眼鏡片,花了幾分鐘的時候,仔細地看著那些記號。「這真是有趣極了!我最近老是看見公式——這是理曼-克理斯菲爾的坦索爾公式。德拉卡的著作中,在計算球面空間的曲率時即使用了這個公式。……但是,史普力格要這個作什麼用呢?這是比大學課程中使用的還要更難些……」班斯拿起了紙片,他細地審視著。「與主教所寫的那張字條的紙質是相同的。我想你也發現到,連打字機的字體都是一樣的吧?」
班斯的眼中發出謎樣的光芒。
「接上線了!但是,這張紙片被壓在屍體下的這件事與殺人行為的本身一樣,不合情理……」
馬卡姆有些不安地動了動身子。
「你是說這個公式,德拉卡曾在自己所寫的著作中用過?」
「是啊!但是並不是說德拉卡一定和這件事有關。只要做過高等數學的人都知道這個坦索爾公式。是非阿基理德幾何學上所使用的專門公式之一。理曼發現這和物理學上的某些具體問題有關連,現在它已是相對性原理數學上相當重要的一個觀念。這種抽像意味甚重,具有高度科學性的東西好像和史普力格的死亡沒有直接的關係。」班斯重新坐下。「亞乃遜如果聽到這個消息,一定非常高興,也許還能從中下出意外的結論呢!」
「我想這個新案子的詳情沒有告訴亞乃遜的必要。」馬卡姆抗議地說。
「主教也不希望如此吧!我想。」班斯回答道。
馬卡姆驚愕了一下。
「討厭。」他突然吐出這句話來。「我已經厭倦了在霧中摸索,很想看清楚所有的真相。」
西斯像個要上戰場的人似地深吸了口氣:「眼前我們有些什麼結論?之後該怎麼做?這都是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
馬卡姆對班斯說:「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我希望你直截了當地說出自己的意見來。我現在如掉入五里霧中,六神無主了。」
班斯抽了好幾口煙後,才慎重其事地說:
「馬卡姆,結論只有一個。這兩件兇殺案是出自同一人之手,都是在同樣的奇異的衝動之下所做的瘋狂行動。前一件案子是在他對迪拉特家的一舉一動通盤掌握的情況下所做的。現在,我們曉得兇手除了知道迪拉特家的詳細情形外,又知道約翰-史普力格每天都會到河岸公園散步的這件事。所以偵查方向應該朝著具有這兩項特徵的人身上去尋找。找到這樣的人後,還得比照時間、場所、機會以及可能的動機等等。史普力格和迪拉特家之間是否也有什麼關係?反正,第一件事就是要把這個人找出來!除了直接從迪拉特家下手外,另無它法!」
「我們先去吃中飯吧!」馬卡姆精疲力竭似地說道。「飯後再到那裡去!」
「你是說這個公式,德拉卡曾在自己所寫的著作中用過?」
「是啊!但是並不是說德拉卡一定和這件事有關。只要做過高等數學的人都知道這個坦索爾公式。是非阿基理德幾何學上所使用的專門公式之一。理曼發現這和物理學上的某些具體問題有關連,現在它已是相對性原理數學上相當重要的一個觀念。這種抽像意味甚重,具有高度科學性的東西好像和史普力格的死亡沒有直接的關係。」班斯重新坐下。「亞乃遜如果聽到這個消息,一定非常高興,也許還能從中下出意外的結論呢!」
「我想這個新案子的詳情沒有告訴亞乃遜的必要。」馬卡姆抗議地說。
「主教也不希望如此吧!我想。」班斯回答道。
馬卡姆驚愕了一下。
「討厭。」他突然吐出這句話來。「我已經厭倦了在霧中摸索,很想看清楚所有的真相。」
西斯像個要上戰場的人似地深吸了口氣:「眼前我們有些什麼結論?之後該怎麼做?這都是我現在所面臨的問題。」
馬卡姆對班斯說:「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我希望你直截了當地說出自己的意見來。我現在如掉入五里霧中,六神無主了。」
班斯抽了好幾口煙後,才慎重其事地說:
「馬卡姆,結論只有一個。這兩件兇殺案是出自同一人之手,都是在同樣的奇異的衝動之下所做的瘋狂行動。前一件案子是在他對迪拉特家的一舉一動通盤掌握的情況下所做的。現在,我們曉得兇手除了知道迪拉特家的詳細情形外,又知道約翰-史普力格每天都會到河岸公園散步的這件事。所以偵查方向應該朝著具有這兩項特徵的人身上去尋找。找到這樣的人後,還得比照時間、場所、機會以及可能的動機等等。史普力格和迪拉特家之間是否也有什麼關係?反正,第一件事就是要把這個人找出來!除了直接從迪拉特家下手外,另無它法!」
「我們先去吃中飯吧!」馬卡姆精疲力竭似地說道。「飯後再到那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