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星期六下午1點
星期六法庭只上半天班,馬卡姆便請班斯和我中午到銀行家俱樂部吃飯。等我們到達馬卡姆的辦公室時,發現他桌上的公文堆積得如一座小山,於是我們改在他的特別會議室裡吃飯。中午之前,我們從家裡出門的時候,我發現班斯的口袋裡鼓鼓地,我推測那是昨晚在書房努力的結果,至於真相如何,等下便可知曉。
吃過飯,班斯舒服地靠在椅子上,點起一支雪茄說:
「馬卡姆先生,今天承蒙你熱情的款待,真是由衷地感謝哩!」
馬卡姆對班斯如此客氣地致謝,很不習慣似的,便趕緊開口說:
「那裡,那裡。能夠請到班斯先生為貴賓,真是我的榮幸。」
接下來兩人又各自談了些無關緊要的話題,無非是天南地北的閒聊著。後來,馬卡姆終於沉不住氣了,他說:
「喂,我們總該談些正事吧!譬如——有關格林家的事!」
班斯像是敷衍他似的,擺擺手說:「唉!不急不急。難得一個這麼美好的星期六,辛苦了一星期,到今天總該輕鬆一下吧,我們來下盤棋如何?」
班斯越是表現出無所謂的態度,馬卡姆越是急得有如熱鍋上的螞蟻。只見他很無奈地說:
「既然班斯先生有此雅興,我當然樂意奉陪。」
兩人於是展開棋賽。馬卡姆雖然盡力要使自己平靜下來,但是格林家的案子一日不破,他就沒辦法氣定神閒地坐下來下棋。就在他連輸數盤之後,他又開口說:
「好啦!好啦!我承認技不如你,這樣總可以了吧!現在是不是可以談談有關格林家的事情?」
班斯慢條斯理地點起雪茄,拿出一疊文件。他說:
「昨晚我將格林家所發生過的事,依照日期的先後詳細地寫了下來。主要事件全部都包括在內,也許有些細節被遺漏了,但是,作為整個多件架構基礎的材料,我相信收集得很齊全了。」
一面將文件遞給馬卡姆一面繼續接著說。
「真相就在這張表裡面。發生的事實組合成這張表,而這張表中所詳列的各項,可以幫助我們知道犯人究竟是誰。」
馬卡姆接過文件,一言不發地他細閱讀起來。
我將班斯所寫的這張表完整地保存起來。它是所有記錄中最珍貴、最重要的文件。事實上,我們是利用班斯寫的這張表才破了格林家連續殺人的案子,否則的話,「格林家命案」可能永遠都是懸案。
以下完全是由原文轉載而成。
一般事實:
1.格林家充滿了相互憎惡的氣氛。
2.格林夫人是一個愛發牢騷、好挑剔的中風病人,使全家籠罩在一片愁雲慘霧中。
3.5名子女——二女二男及一名養女——他們沒有手足的感情,反而相互的討厭、怨恨。
4.曼海姆廚娘——在許多年前就認識了格林先生,遺書上記載著這點,但是廚娘拒絕對過去的事加以任何的說明。
5.依照格林先生的遺書上的規定,家人若沒有在格林家住滿25年的話,則喪失了繼承權。但亞達是唯一的例外,因為她不具有格林家的血統。還有,遺書上並提到由格林夫人管理所有的財產及一切事宜。
6.格林夫人遺書上記載5名子女均享有同等的財產。若有誰死亡,剩下的子女可以再平均分配財產。若5名子女均死亡的話,由子女後代繼承。
7.格林家中成員房間位置是這樣的:朱麗亞和雷格斯的房間在最外側相對;傑斯達和亞達的房間在中間相對;希貝拉和格林夫人的房間則在最裡面相對。每個房間之間均隔開無法彼此相通,但亞達和格林夫人的房間則例外,這兩個房間不僅可彼此相通而且有出口到同一陽台上。
8.格林夫人掌管格林先生書房的鑰匙已有12年了。書房中有關犯罪記錄的書籍,收集得相當完備。
9.關於格林先生過去在外國的一些可疑、曖昧的傳聞亦不少。
第一項罪行:
10.朱麗亞在晚上11點30分,遭人由正面近距離射殺。
11.亞達亦是在非常近的距離內從背後遭人射殺,目前已恢復。
12。在床上發現朱麗亞的時候,她的臉上呈現恐怖驚悸的表情。
13.發現亞達是倒在化妝台前的床上。
14.房間內的燈都是亮的。
15.在二聲槍響之間,有3分鐘以上的停頓。
16。立刻叫豐-布隆醫生來,在30分鐘以內到達。
17。除了豐-布隆的足跡之外,另外發現了一雙腳印。但無法判別是否同一人。
18。足跡在犯案前30分鐘內就有了。
19.均是由三二口徑的手槍射擊。
20。傑斯達說遺失了一把三二口徑的手槍。
21.傑斯不滿意是強盜入侵的說法,強力主張地方刑事局要展開嚴密的調查。
22.格林夫人聽到亞達房間傳來槍聲及亞達倒地的聲音,卻沒有聽見腳步聲及關房門聲。
23.史布魯特聽到第二聲槍響時,正在樓梯中央,他沒看見有人在大廳也沒聽到聲音。
24.亞達隔壁房間的雷格斯沒聽到槍聲。
25.雷格斯暗示傑斯達另有許多內幕沒有說出來。
26.傑斯達與希貝拉之間,似有許多秘密。
27.希貝拉亦是與傑斯達一樣反對有強盜的說法,但是又拒絕說明何以如此認為。只是強調兇手一定在格林家人當中。
28。亞達在相當黑暗的房間中,感到似乎有極恐怖的東西,於是醒來,在闖入者逃跑之時躡足由後追趕。
29.亞達起床的時候,似乎有像手的東西觸到她,但是沒有辦法證實。
30.希貝拉曾經指出射殺朱麗亞的人是亞達。又說是她從傑斯達房中偷走槍。
31.由豐-布隆的言行態度上,可看得出來他與希貝拉之間有著不尋常的親密關係。
32.亞達曾率直地對豐-布隆表現好感。
第二項罪行。
33.在朱麗亞及亞達遭受襲擊4天後的晚上11時30分,傑斯達在非常接近的距離內被射殺,武器是一把三二口徑的手槍。
34。他的表情亦明顯地表現出恐怖及驚悸。
35.希貝拉聽到槍聲立刻叫史布魯特。
36.希貝拉在槍響之後側身傾聽那扇門的動靜,結果什麼聲音也沒聽見。
37.傑斯達屋內的燈是亮著的。兇手進來時,傑斯達正在讀書。
38.在地面上發現兩組清晰的腳印,是在犯案前30分鐘內印上的。
39.與腳印相符合的鞋套在傑斯達房內的衣櫃中發現。
40.亞達預感傑斯達的死亡。當告知傑斯達死亡的消息時,正確判斷傑斯達死亡方式與朱麗亞一樣。告訴她兇手是外人時,她表現相當安心的樣子。
41.雷格斯在聽到槍聲前30分鐘。聽到大廳有聲音及關門的聲音。
42。亞達聽了雷格斯的話之後,立即說過了11時的時候,她聽見關門聲。
43.很明顯地亞達知道一些事,而且有問題。
44.廚娘對於有人要加害亞達表示不安。又似乎知道兇手非殺朱麗亞及傑斯達的理由。
45.訊問雷格斯的結果,他覺得兇手一定是自己家裡的人。
46。雷格斯認為豐-布隆是兇手。
47.格林夫人要求終止搜查行動。
第三項罪行:
48.雷格斯在傑斯達死後20天的上午11時20分,接到亞達由地檢處打來的電話後,約在5分鐘內,遭人以三二口徑的手槍射中前額而死。
49.雷格斯卻沒有像朱麗亞及傑斯達那般露出驚恐的表情。
50.屍體在暖爐前的床上。
5l.亞達將雷格斯的那張圖遺失。
52.儘管房門是開著的,但是在二樓的人都沒有聽見槍聲,反而是在樓下餐具室的史布魯特清清楚楚地聽到槍響。
53.豐-布隆在那天早晨曾前來拜訪希貝拉。而希貝拉在雷格斯被射殺之際,正在浴室裡給小狗洗澡。
54.亞達的房裡發現從陽台進來的足跡,陽台的門是半開的。
55.從陽台到地面發現有一組腳印。
56.腳印可能是在當天上午9時以後印上去的。
57.希貝拉拒絕離開家。
58.與腳印相符的鞋套被發現放在洗滌櫥中。上次為了搜出手槍,檢查這兒時卻沒看見。
59.在洗滌櫥中發現鞋套的當天夜裡,鞋套又不見了。
第四項犯罪:
60.雷格斯死後兩天,在不到12個小時的時間裡,亞達及格林夫人雙雙被下了毒——亞達是服下嗎啡而格林夫人是服下番柯鹼。
61.亞達由於急救得快沒有發生危險。
62.豐-布隆在亞達被下毒之前就已離去。
63.亞達是由於希貝拉的小狗觸到叫人的鈴,才被史布魯特發現。
64.在亞達每日習慣必喝的湯中加入嗎啡。
65.護士在叫亞達喝湯的時候,亞達不在房間裡,湯放在桌上有幾分鐘的時間之後,她才從朱麗亞的房間出來。
66。亞達及護士在湯被下毒之前,均沒有在大廳見希貝拉的小狗。
67.在亞達被下毒的第二天早晨,格林夫人因服番柯鹼致死。
68。服下番柯鹼的時間在前天夜裡11時以後。
69.護士從晚上11時至11時30分,在三樓自己的房間裡。
70。希貝拉說豐-布隆那天夜裡來拜訪過她,於10時45分離去。
71.在檸檬蘇打水中放入番柯鹼。格林夫人若沒有別人幫助,絕對不可能喝下番柯鹼。
72.希貝拉決定前往大西洋城拜訪昔日同窗,在下午離去。
與全體有關的事項:
73.襲擊朱麗亞、亞達、傑斯達及雷格斯的是同一把槍。
74.兇手故佈疑陣讓警方以為兇手是外人。其實很明顯地兇手是格林家的人。
75.兇手能夠在很晚的時候,進入已穿著家居服的朱麗亞及傑斯達的房間,而不被拒絕。
76.兇手像是不知道亞達似的,鬼鬼祟祟地從她房間進出。
77.傑斯達死後三周左右,亞達到地檢處告知重大的事情。
78.依據亞達的說法,雷格斯告訴她,他不僅聽到亞達房內的槍聲並且還聽到其他的聲音,因此她請求偵訊雷格斯。
79.亞達在樓下大廳書房門口處,看到一張奇怪的圖。
80。雷格斯被殺的當天,豐-布隆報告說他被人盜走嗎啡及番柯鹼,推算是在格林家遺失的。
81.調查書房過後發現,有人在這出入及閱讀書籍——兩本藥物學及一本科學犯案大全的書,其中有兩篇關於興奮性麻痺及夢遊的論文報告。
82.在書房閱讀書籍的人,相當通曉德語。因為那三本書均是以德文寫成。
83.遺失的鞋套在書房中出現。
84.實地檢查書房的時候,有人站在房門外偷聽。
85.亞達報告昨夜見到格林夫人在樓下大廳。
86.豐-布隆認為已中風的格林夫人不可能會走路。
87.豐-布隆決定安排歐佩博士為格林夫人檢查。
88.檢查安排定在第二天舉行。
89.在歐佩博士開始檢查之前,格林夫人就被毒害了。
90.解剖的結果,確定格林夫人的腿部肌肉組織已完全退化,根本不可能行走。
91.亞達卻一味堅持大廳中的人穿著母親的披肩,經仔細詢問後,才承認希貝拉偶爾會被母親的披肩。
92.在詢問亞達有關披肩的事情時,曼海姆說也許亞達看到的人是她。
93.朱麗亞及亞達遭人用手槍射擊的時候,當時在格林家的有——傑斯達、希貝拉、雷格斯、格林夫人、豐-布隆、芭頓、黑咪、史布魯特及曼海姆。
94.射擊傑斯達的時候,格林家中的人有——希貝拉、雷格斯、格林夫人、亞達、豐-布隆、芭頓、黑咪、史布魯特及曼海姆。
95.射擊雷格斯的時候,格林家中的人有——希貝拉、格林夫人、豐-布隆、黑咪、史布魯特及曼海姆。
96。亞達被下毒時,格林家中有——希貝拉、格林夫人、豐-布隆、黑咪、史布魯特及曼海姆等人。
97。格林夫人被毒殺時,格林家中有——希貝拉、豐-布隆、亞達、史布魯特及曼海姆等人。
馬卡姆閱讀完這份文件後,又重新再看了一遍。將文件放在桌上後,他開口了。
「班斯,所有的重點都在這文件裡,但是,各項目之間,我卻沒有發現什麼關聯性。這對格林家的命案有什麼幫助嗎?」
「馬卡姆呀!我相信只要將這文件再加以整理解釋的話,就可以真相大白啦!加以適當的分析,這份文件可以讓我們知道所有我們想要知道的事。」
馬卡姆又掃了文件一眼。
「你的意思是,若沒有這些項目的話,則牽涉的人物一定相當的多,但是,經由這份文件而推論出來的兇手則可以使人不必蒙受不白之冤,是不是?」
「確實如此。若能從這些事件中找出一個脈絡的話,那麼破案是指日可待了。」班斯回答說。
等我們回到馬卡姆辦公室的時候,史海卡拿了一封信進來。
「真是封奇怪的信呢!」他說。
馬卡姆將信拆開,一面看一面皺著眉。看完,將信交給班斯。信紙最上面印著「康乃狄格州史坦福特第三長老教會牧師館」的字樣,前天的日期,署名是安東尼-西蒙牧師。信裡的內容是這樣的:
馬卡姆先生,你好。
維持別人對我的信賴,是我的職責。但是,當碰上非比尋常的事情時,則必須作必要的修正。
我對於紐約市格林家殺人事件,從報上已知道許多了。有一件事隱藏在我心中已有一年多了,如今我決定破壞約定要告訴你這件事。為了避免因洩露這個秘密而發生不幸事件,我懇請你替我保守這個秘密。事實上,我所要說的這件事是無法幫助你找到兇手的,但是,它卻與格林家中的一個人有關,我想你一定很高興知道這個消息吧!
在去年8月29日的晚上,有一對男女前來拜訪我,希望我能為他們主持結婚儀式。並說他們因信賴我才前來拜託我,希望我能為他們保守秘密。
在結婚證書上的登記是這樣的:紐約市希貝拉-格林及同樣是紐約市的豐-布隆。
班斯看完信之後,交還給馬卡姆。
「其實,我也沒有特別覺得意外——」
說到這裡他突然停下來,像在思索什麼重要事情似的在房間裡來來回回踱著步子。
「差點壞了大事!」他猛然叫了一聲。
馬卡姆覺得獎名其妙,用疑惑的神情看著他。
「怎麼啦?」
「難道不明白嗎?」他匆匆走到馬卡姆的桌前,拿起那份文件在最後的部分寫著——
「格林-希貝拉和豐-布隆於一年前秘密結婚。」
寫完,他說:
「這是表上遺漏的一點。」
「可是我還是不明白?這有什麼作用。」馬卡姆抗議著說。
「現在我也不明白,晚上我會仔仔細細地好好想想這件事。」班斯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