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卞警官在星期二的12點45分大步跨進我們的辦公室。卜愛茜告訴我他在外間等我,我迎出去和他談話。
    「我希望你不再對我有任何不愉快,賴先生。」
    「假如你沒有,我也不會。」
    「你應該告訴我,你是在保護方綠黛,因為你怕她生命有危險。」
    「那樣你會帶她去警局監護,把她送回新奧爾良。」
    「不錯,」終於他承認,「有點道理。」
    「不要說還有葛依娜的問題。」我繼續對他說。
    他說:「賴先生,你真是真人不露相。我希望你能告訴我,在新奧爾良發生的事,你可知道真相?」
    「你是指曲律師?」
    「是的。」
    我看著我的表,一面說:「我在下面街上12分鐘之後有一個約會。走到那邊大概要10分鐘。我一定要準時。我們能不能一面走一面談,你陪我走一程。」
    「可以。你給我任何秘密消息我都會感激不盡。我出差來此的任務是失敗了。路易斯安那州也許要引渡方綠黛,依目前僅有的證據,我想不會。假如我回去有辦法解決這件謀殺案,就非常光彩了。」
    我說:「好,我們走嗎。」
    我拿起帽子,走向卜愛茜的前面和她握手。
    她滿臉驚奇。「要離開?」她問。
    「是的。也許離開一陣子。你多保重。」
    她顯得十分奇怪地說:「你好像真有其事?」
    「喔,我會回來的。」
    我們離開。她的眼光一直送我到門關上為止。
    正當我們走出電梯,我們遇到了白莎。柯白莎給卞警官一個美妙的微笑。「聽到新聞報道了嗎?唐諾?」她問。
    「什麼?」
    「郎警官在公寓窗外找到了葛馬科用過,被甩出去的手槍。彈道專家試發了兩顆子彈,證明這支槍就是當年殺死郜豪得的凶槍。葛馬科聲稱是警方栽贓。但警方認為是證據確鑿。」
    「那很好。」
    「你們兩個哪裡去?」白莎問。
    「只是上街走走,卞警官說想走走,你跟我們來吧。」
    她看看電梯,不能決定要不要跟我們去,然後說:「我……本來要回辦公室。我郵購了一批真絲絲襪,我要看貨到了沒有。不過跟你們走走也好。是的,也好。」
    我們3人並肩在人行道走。白莎在內側,卞警官走在當中,我走在外側。
    卞警官問我:「你真相信海莫萊清晨2點20分曾去過那公寓?」
    「那是絕對正確的。你們對他找到些什麼?」
    他笑道:「他根本不是什麼律師。」
    「我也不以為他是律師。是個私家偵探?」
    「是的,是紐約偵探社的頭。葛馬科聘他希望自方綠黛處得到自白,或是有一點消息。老實對你說,我想是他把所有證據故意放在方綠黛的公寓裡,用這件事威脅她,如果她不合作就要重新再開始調查郜豪得兇殺案,而把這件兇案硬推在她身上。要使他保持靜默只有一個方法,就是方綠黛自認與葛依娜串通,兩人合作這個詭計。」
    「很合理。」我說。
    「他們失算的地方,」他繼續說,「是不瞭解,隨便找一支槍故意放在那裡是不行的,因為最後一定會和殺死人的槍彈一起鑒定的。」
    我說:「當然,假如方綠黛屈服了,願意照他們喜歡的方式講話,這些東西他們會交給她了。」
    「沒錯,是的,我從未想到這一點。」
    我說:「也許他們真正要的是給她施壓力。」
    卞警官說:「有一點道理,但是這件案子有許多地方不太合理……小地方。有些觀點我希望你能澄清。」
    「像哪些地方?」
    「給我一點暗示,使我能著手曲保爾謀殺案。那海莫萊有沒有動手?」
    我看看表,1點差5分。「我告訴一件事,」我說:「柯白莎和我最先發現屍體。」
    「真的呀!」他驚奇地叫出來。
    我說:「是的,他們對我們沒辦法。我們報了警,是我打的電話。」
    卞警官說:「告訴,告訴我其他的。」
    「我們按方綠黛的公寓鈴。有人為我們按開門鈴。我們上樓到看得見公寓裡面的地方。我們就看到曲律師的屍體。我拉了白莎就退出來,因為我以為兇手還在裡面。」
    卞警官點點頭。
    「其實他不在裡面。」我說。
    「你怎麼知道他不在裡面?」
    「因為我們一直在注意這幢房子,他沒有離開。除了一個老太太外,什麼人也沒有離開這房子。直到警察光臨。」
    卞警官說:「那就奇怪了。警方接到了匿名電話之後,派了兩個偵探過去。他們按方綠黛的電鈴,有人為他們按鈴開門。他們上樓,房裡也沒有人。」
    我說:「那一晚我初次去方綠黛的公寓。曲律師敲她公寓的房門,沒有按外面的鈴請求開門。綠黛敷衍了他一下,告訴我最好快離開。曲律師一走我就離開,我一出大門曾仔細看街上,我沒有找到曲律師。」
    卞警官說:「賴,到底什麼原因?」不耐之色顯於臉表。我說:「曲保爾律師,在那一幢房子裡,一定另有朋友。這個朋友曲還經常前往找他。推理看來很可能是個女朋友。當這女朋友發現保爾對方綠黛仍未死心,一定忌妒得要命。溫瑪麗在這幢房子、綠黛的正對面,租有一套公寓房間。
    「謀殺案之後,不少人來過這幢房子,他們都按大門口方綠黛的鈴,大門都很快打開。假如方綠黛回到她自己公寓,她可能當晚就被殺了。但是不對的人進去,就見不到兇手。我們大家忽視的是大門門鎖,只要是房子內住戶,誰都可以開。其他的請你自己去想吧。」
    卞警官用力地蹙起眉頭。
    我說:「溫瑪麗說她聽到槍聲,時間是2點30分。世界上只有她一個人聽到。假如你保證不起訴海莫萊,你好好和他談一談,你會發現2點30分他正在和曲律師談判。假如,他離開之後,溫瑪麗走進方綠黛的房間,也是去和曲律師談判的。」
    「但是溫瑪麗在2點30分聽到悶悶的槍聲。」
    「她說她聽到了。我要是想在3點鐘到一個人的公寓去殺這個人,我可以製造一個不在場證明,告訴朋友我正在開門的時候聽到槍聲。事後說那是2點30分。」
    卞警官兩眼大大的瞪著我,好像我變了一隻兔子出來一樣。
    白莎說:「好小子,他奶奶的。」
    卞警官吹了一聲口哨。突然作出一個決定。「好,賴先生。」他說:「你跟我一起回新奧爾良去。」
    「你在打如意算盤。」我告訴他,一面走上台階,進入『海軍新兵招募處』的大門。他們兩個人都還不知我去的是哪裡。
    我對櫃檯後面的男人說:「賴唐諾報到服役。」
    「好,水手,進這扇門。後面有巴士等著,動作要快。」
    白莎和卞警官搶著要跟進來,撞在一起,卞警官忘了他南方人的客氣態度。
    一個穿制服的拿一把帶刺刀的長槍橫在他們前面,他們兩人好像錄影帶被暫停一樣呆在那裡。卞警官用一個手指指著我叫:「我要這個人。」
    櫃檯後的那個人說:「山姆叔叔也要他。」
    我轉身,給白莎一個飛吻:「我會從東京給你一張明信片。」

《失蹤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