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脫衣服時,她坐在床上,盤著腿,玩具熊放在膝上。她對他說:「我沒吃避孕藥。我告訴過你嗎?」
「沒有。上回我們做愛之前沒說什麼話。」他對她說,「我該早告訴你,我在離開哥倫比亞特區前做了退役體格檢查。我沒毛病。」
「我以為……可我想我應該先問一下……我不習慣於……我是說,我不吃藥。」
「是的,你不用吃藥。」
她點頭會意。「當我發現他……他有其他女人時,我去醫院做了一些婦科檢查。後來婦科醫生告訴他,我不能服避孕藥,也不能戴子宮帽,所以他得戴避孕套。這對他是種恥辱。他很惱火,但他懂得這是怎麼回事……我們還得談這些嗎?」
「我想談得差不多了。」他微微一笑,「我上次使你懷孕了嗎?」
她也笑了。「我倒希望懷孕。你想再試一下嗎?」
基思上了床,把玩具熊挪開,他們面對面坐著,腿互相盤著,他們撫摸、接吻、按摩、長時間地相互挑逗,彷彿他們真的擁有世界上所有的千金時光,好像不可能有人來敲門。
她向他再靠近一些,抬起身子,壓在他身上;兩人嘴貼著嘴,再也無法分開。
在後來的半小時裡,不用說,他們又一次變成了沒有性經驗的少男少女——觸摸,探究,再觸摸,再探究。她說:「自從跟我告訴你的那個傢伙結婚以來,我從來沒有像這樣做愛過。你從哪裡學會這一套的?」
「從一個十六歲的姑娘那裡。我當時十七。」
「你一點沒忘記,我很高興。」
「是啊,我永遠忘不了她。」
他們躺在鋪著被單的床上,手握著手。天花板上有面鏡子,他們拿它來說笑話,但基思覺得她有點難為情。他凝視著鏡子,看到她躺在他身旁,頭髮在枕頭上散開,眼睛閉著,臉帶微笑,看上去心滿意足。她在鏡中的形象宛若一個安靜的夢。他覺得,她的雙乳一起一伏,xx毛濃密而蓬鬆,雙腿稍稍分開,腳趾在扭動——這是他記憶中很久以前的形象。實際上,這是當年他離開的那天早晨他記得的形象,他想起當時對她說:「再見。」
基思慢慢坐起身來,環視了一下房問。幾乎沒有什麼傢俱,僅有的東西部上了鎖,包括電視機和床頭壁燈。他想用件東西頂住門,可連一把椅子都沒有。如果韋斯特威汽車旅館的顧客都是那種會把旅館的破爛傢俱搬上小卡車偷走的人,那麼不僅需要向他們收取二十九美元預付金,而且更需要仔細弄清他們的身份,並對他們嚴加防範。這使他想到,那個服務員興許到外面記下了車牌號,這些號碼極少符合登記表上的號碼,或者根本不符合。他沒把雪佛蘭車停在大門前,不過本來停在外面的車就不多。再說,雪佛蘭車停在外面沒超過十分鐘就被他倆開走藏起來了。用不著擔心。他已經懂得了兩件相互排斥的事:千萬不要過低估計警察,也千萬不要過高估計警察,這一事態的最終結局不是生死存亡,也不是自由世界的結束——而是到當地警察局跑一趟,會有些麻煩和尷尬,最終卻是合理的,很可能也是愉快的解決,基思不想上警察局,讓這事成為他們記憶的一部分。但是如果真要去,那也無所謂。同時,他相當欣賞自己智勝巴克斯特,希望那成為他們的歷史的一部分。他看了看放在床頭櫃上的手錶:十一點三十五分。到目前為止,一切順利。
她對他說:「自從我們一起在哥倫布度過那個夏天以來,這是我最幸福的時刻。」
「對我也是。」
「你說的是真話?」
「是的。千真萬確。」
「我們從今後將永享快樂?」
「是的,永遠。」
她沉默了片刻,然後說:「但我們要挨過今晚和明天,是嗎?」
他沒有立即回答,過一會兒看著她說:「不管今晚或明天發生什麼,即使我們分離一段時間,要記住我愛你,要相信我們將再次團聚,我保證。」
她坐起來,吻他。「你也記住。」
「我會的。」
她把頭貼在他胸膛上。「我又覺得自己像個小姑娘了,似乎不是過去了二十五年,而是二十五個小時。從你離開哥倫布的那個早晨到現在所發生的一切,好像沒有發生過一樣。」
「這是個好想法。」
「那好。讓我們假裝這樣,門外沒有世界,像過去一樣,只有我們倆。」
「以上帝的名義問一下,到底我怎麼會讓你走的?」
「噓。你沒讓我走。我在這裡。我始終在這裡……」她輕輕拍著他的心口。「這裡,最關鍵的地方。我從未離開你的心,你也從未離開我的心。」
基思點點頭,想答話,卻說不出話來,於是,二十多年來第一次,淚水從他眼中湧出,順著面頰流了下來。
克利夫-巴克斯特坐在兩輛警車中頭一輛的前座,佈雷克警官開車。後一輛車內是沃德警官和克魯格警官。
克利夫-巴克斯特面前的儀表板上放著定位探測儀。這並不是最新的技術裝置——市政府嫌大型號的價錢貴;那得安裝在大貨車內,車頂上有個大的轉動器、各種屏幕及其他玩意兒。這是一台簡單的視線信號甚高頻無線電接收器,它僅在放置的發報器距離一英里左右的範圍內發出鳴叫音,越近聲音越大。但它仍然達到了購買的目的——跟蹤他的妻子。這儀器帶有兩台小的發報器;第二台他用過幾次,作為玩物來跟蹤別人,可大部分時間卻放在辦公桌內,直到星期五忽然想起把它放進蘭德裡的車內。
當然,搜尋林肯車時,他巡邏經過蘭德裡農場,由於每隻發報器的頻道不同,在開進蘭德裡的私家車道之前,他早知道林肯車在那裡而雪佛蘭車不在。到那裡時,他才確切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他們一行駛入托萊多機場。他認為,從這個地方開始是合乎邏輯的。他們巡視了停車場,用不上定位探測儀,因為那地方幾乎是空蕩蕩的。他們開車到租車場,在停著的幾排汽車前來回巡視。
佈雷克對他說:「找不到他的車。」
「是啊。算了,到公路上去,往右拐,朝托萊多方向開。」
「對。」
兩輛斯潘塞城警車在機場公路上往東行駛。
克利夫-巴克斯特拿起移動電話,撥通了局辦公室。申利警官正在辦公室值班,巴克斯特對他說:「聽到什麼消息嗎?」
「沒有,長官,有消息我會打電話……」
「嗯,有消息你早就打電話了。我正在進行該死的通訊檢查。」
「是,長官。」
「我告訴過你,如果州警察局來電話,或其他地方來電話,你不要說我在哪裡。」
「是,長官。」
「只要打電話告訴我,我來找他們。別跟他們多廢話。」
「是,長官。」
「別打瞌睡。」他關了電話,對佈雷克說:「嗨,去喜來登飯店看看。」
佈雷克將車駛入喜來登停車場,說:「這兒沒聽到信號音,警長。」
「狗屁,我不相信這玩意兒。我相信我的眼睛和耳朵。在門廳前停下,讓我下車,然後再巡查停車場。」
「是,長官。」
巴克斯特下了車,進入大堂。他走到總台服務員——一個漂亮的年輕女人——面前,對她說:「今晚好嗎,親愛的?」
她莞爾一笑。「挺好。你呢?」
「不太好。找一個壞蛋,他拐帶一名婦女逃跑了。你知道這件事嗎?」
「當然。是在電視上看到的。」
「那好。我希望你也在傳真機上收到過通告。」
「收到過。」她四處翻找,在櫃檯後找到一張紙。「這裡有特徵描寫、姓名、汽車的式樣和型號——」
「你沒有看到過他們吧?」
「沒有。大約一小時以前我對州警察說過了。我會留神注意的。」
「留點兒神,美人兒。」
她看著他的警服,問道:「斯潘塞城?那不是……?」
「是的。那就是發生綁架的地方。喂,如果你以後到那裡去,來找我。」
「你是……你是巴克斯特警長,你太太……」
「對。」
「嗨,我真感到難過。我希望她沒事——我相信她不會有事……」
「我一找到她,她就會沒事了。她會平安無事的。再見。」
巴克斯特出來,正碰上警車,他上了車,佈雷克說:「這裡沒動靜。」
「那裡也沒動靜。上路吧。」
他們繼續沿公路行駛,經過幾家汽車旅館。佈雷克問道:「要我停車嗎?」
「不。我們要一直巡查到托萊多,看那該死的噪音發生器是否停叫。如果它不停,我們就往回跑,開始檢查汽車旅館。上帝啊,我從來沒看到過這麼多汽車旅館。」
「你認為他們在這裡?」
「不知道。但如果我是他的話,剛錯過班機,我會在這個地區躲起來,尤其是如果我聽收音機,得知有通告搜尋我。如果他不知道這個,那麼當警察叫他把車開到路邊時他就會明白。不管怎麼說,他不會跑得太遠。」
「是的。」佈雷克想了一會兒,然後說,「我弄不懂他怎麼會認為他能同她一起上飛機,而不被人發覺她是被劫持的。」
「媽的,你開車就開車,多什麼嘴!」
「是,長官。」
「他把槍口對著她。就是這麼回事。也許把她麻醉了。」
「沒錯,正是這樣。」
事實並非如此。巴克斯特明白,此時幾乎州里所有的警察都已知道了真相。實際情況是:他自知以後他的前程不妙,但目前來說,他仍有權,法律在他手中,他有膽量做一個男人該做的事。到了明晨,這些東西都會開始崩潰,所以他得在此之前找到他們倆。由於他是作為警察來結束這一切的,當他找到他們時,他可以對他們為所欲為。
他們又前進了幾英里,看到了遠處托萊多市區的高樓大廈。
儀表板上的接收器響了起來,聲音微弱,接著又靜下來。
佈雷克和巴克斯特相互對視了一下,但都不說話。儀表指示失誤是常見的,尤其是在建築物多的地區。一分鐘以後,接收器又響了一下,接著再響,然後聲音變大,更為連續,直到響聲連成一片,變成長長的電子尖嘯聲。
「開到邊上去。」
佈雷克把車開到路邊,後面的警車也開到了路邊。
佈雷克和巴克斯特端坐車內,聽著電子聲音。巴克斯特向外面環視一下,說道:「往前開。慢點,沿著路肩。」
佈雷克在內路肩上慢慢行駛。嘟嘟聲之間的間歇縮短了,而聲音本身變弱了。
巴克斯特說:「作U形轉彎,往回開。」
「對。」
他們開上公路,在中線的缺口彎回去。嘟嘟聲變大,而且穩定了。
巴克斯特向前望去,看到了它。「好,我要……嗨,佈雷克,人們說哪裡撈針來著?」
「大海撈針。」
「不,現在是囊中取物,靠那邊停下。」
幾分鐘後他們就找到了深綠色的雪佛蘭車;甚至到此時,他們還拿不準是否找對,因為沒有牌照,巴克斯特伸手到右後擋泥板下,拔出磁性發報器,他看著這個香煙盒大小、帶著短天線的長方形裝置,笑了,「好,好,好……」他把它關上,車裡的接收器就停叫了。「怎麼樣?」
佈雷克笑容滿面,克魯格和沃德用欽佩的眼光望著他們的上司,當然,如果這車是在汽車旅館、出租房間的公寓或餐館發現的,他們會高興得多。顯然,基思-蘭德裡和安妮-巴克斯特不在雪佛蘭車行。佈雷克第一個道出這一點,並問警長:「你看他們到哪兒去了?」
巴克斯特瞧瞧四周,再朝公路兩端看看,說道:「不遠。」
佈雷克指出:「他們可能在這裡偷了一輛車,警長。」
「可能偷……但他們把這車的牌照拿掉了,喏,如果他們開另一輛車往克利夫蘭或其他地方迅速逃走的話,幹嗎要這樣做?不……我看他們就在附近,步行能到達的距離之內。他們不想讓人們把這輛車與他們聯繫起來。」他看看三名部下。「誰還有別的看法嗎?」
克魯格說:「他們可能從這裡搭上一輛出租汽車或公共汽車跑了,警長。可能在托萊多。」
巴克斯特點點頭,「有可能。」他再向附近四周望了一下。「出租車或公共汽車,有可能。但我不這樣想。我看他們找了一家汽車旅館,放下東西,再出來丟掉車。這傢伙發現這個雪佛蘭車行,算他運氣,也算他聰明。沒錯。他們離這裡不遠,或許是露宿在野外,但很可能是在一個偷情的場所或出租房間的公寓——不需要使用信用卡的地方。沒錯。好了,克魯格,你和沃德負責公路這一邊,往機場方向檢查一路上的汽車旅館。我和佈雷克從機場附近往回查,管公路的對面,如果發現情況,打電話給我,別打給其他人。用移動電話。上路吧。」
佈雷克和巴克斯特從機場開始,駛經喜來登飯店,接近一家「假日酒店」。巴克斯特說:「往前開。我們只停小的野合旅館。」
「對。」
他們繼續往前行駛。
巴克斯特思索著。基思-蘭德裡是個蠢驢,可要比巴克斯特估計的要聰明得多。但也許還不夠聰明。巴克斯特意識到,他脫離真正的警察工作時間太長了,然而,他在警察局裡混了將近三十年,學到了不少東西,也記住了一些,因此不情願地承認,他是在跟一個行家打交道,他弄不清蘭德裡為政府幹了些什麼,但斷定他的工作與美國漁業和野生動物署毫無關係。不過,蘭德裡沒有考慮到的是巴克斯特內在的弱肉強食的動物本能。巴克斯特在正規訓練方面缺乏的東西,卻在直覺本能方面得到了補償,在密執安州的樹林裡,克利夫-巴克斯特是他那一夥朋友中最好的獵手。他具有一種第六感覺,可以找到野獸,聞到它的血腥味,揣度它的心思,猜出它是打算猛然逃跑,躲藏起來,轉身搏鬥,還是站著不動,聽天由命。他斷定,人類也沒有多大差別。
接著他開始琢磨他的妻子,試圖弄清楚她如何居然脫逃成功而不讓他知道。他疑心過,不過他平時總是疑神疑鬼。不知怎的,這次她的狡猾完全勝過了他這條老狐狸。他也知道,從內心深處知道,她瞭解他的為人;這是她同他共同生活了二十年,必須憑自己的機智才能生存下去的結果。當他向別的女人抱怨起她來,有一句話他從來不說:「我老婆不理解我。」
他不願再想他的妻子和基思-蘭德裡,但在某種程度上,他又不由自主地要想。他有時想像安妮——完美小姐、唱詩班小姐、假正經小姐——跟另一個男人睡覺。這始終是他最可怕的噩夢,而此刻正在發生——蘭德裡和他的妻子正在附近某個地方,光著身子睡在床上,笑著,發生性行為。蘭德裡趴在她身上,她的雙腿夾著他。想到這裡真使他發狂。
他們經過韋斯特威汽車旅館的黑暗招牌繼續往東行駛,忽然巴克斯特說:「等一下!慢點。把車開到路邊。」
佈雷克把車開到路邊停了下來。
巴克斯特坐著待了一會兒。有件什麼東西在他的頭腦中留下了印象,但說不清是什麼。他說道:「後退。」
佈雷克把警車倒回去。當他們經過那塊黑暗的招牌時,巴克斯特說:「停。」
克利夫-巴克斯特下了車,走到那塊嵌著紅色塑料字母的塑料招牌前,讀著:韋斯特威汽車旅館——29美元。他走近些,看到電池插頭被拔掉了。他把插頭插上,燈又亮了。他拔出插頭,讓招牌再次變暗。
巴克斯特回到車上,說道:「退到小路上,再轉彎進去。」
「好的。」佈雷克開上小路。午夜十二點零五分,這輛斯潘塞城的警方巡邏車在韋斯特威汽車旅館前停下。
巴克斯特說:「在這裡等著。」他拿著一隻硬紙板封面的文件夾,走進小門廳。
服務台後面的年輕人站了起來。「住店嗎,先生?」
「找個人,小兄弟。」他把文件夾放在櫃檯上。「今晚聽到過搜尋通告嗎?」
「沒有聽到。」
「那麼你究竟在電視上看些什麼?」
「錄像帶。」
「是嗎?好吧,今晚你值班多長時間了?」
「從四點鐘到現在。等人來換班……」
「好,你算我的人。現在聽好:我正在尋找一個開深綠色雪佛蘭車的傢伙。他跟一個女人在一起,但我想她不會在這裡露面。他們大約在九點或九點半,也許更晚些來登記住宿。他四十五歲左右,高個子,身材不胖不瘦,淺褐色頭髮,眼睛有點灰綠色……我想長相不很難看。你見到過他沒有?」
「這個……」
「聽我說,小兄弟,這傢伙因綁架而被通緝,我一個晚上都沒能找到他,我給你五十塊錢報酬。」
「有一個傢伙來過……你說的這個人戴眼鏡,留小鬍子嗎?」
「上次我見到他時不這樣,把登記卡給我看。」
服務員翻查一沓卡片,找到了他認為警官要的那張。「給。這傢伙大約在……」
「讓我來念,小兄弟。」巴克斯特念卡片。「約翰-韋斯特曼,辛辛那提人,開一輛福特牌汽車。你看到他的車了?」
「嗯,他登記好後,我把頭伸到門外看了一下,有一輛福特車,可那輛車停在那裡已經有幾個鐘頭了,我該記下牌照號碼……」
「我知道你們是怎樣管理一個淫窩的,你看到一輛綠色雪佛蘭車嗎?」
「不知道……我看到外面有輛深色的四輪機動車,但看不清楚,它也不對著我讓韋斯特曼這傢伙住的房問。以前我沒見到過,我原打算過一會出去抄下車號,可等我十分鐘後出來,車不見了。」
巴克斯特點點頭:「好,你讓這傢伙住幾號房間?」
「七號。」
「他還住在裡面嗎?」
「我想還在。他是登記過夜的。我剛檢查過總台的鑰匙箱,他的鑰匙還沒還來。」
「好……」巴克斯特用手搓搓下巴。「好……你沒看到過一個女人?」
「沒有。從沒看到。」
巴克斯特打開文件夾,拿出一本書。這是他妻子的中學年鑒,也是他允許她保留的很少幾件東西之一,主要是因為裡面有一張他的照片,當時他是三年級生,在跳舞。他翻到畢業照那部分,說道:「翻看這個,小兄弟。記住這是二十多年前的照片,想像一下那些沒有眼鏡和小鬍子的人戴上眼鏡和小鬍子會是什麼樣子,莫慌,但別磨蹭。」
年輕人翻看著畢業班的照片,忽然停下了。
「你看到他了?」
「我……」
巴克斯特從口袋裡拿出一支鋼筆給他,「畫上你看到過的眼鏡和小鬍子。」
年輕人接過筆,在基思-蘭德裡的照片上畫上眼鏡和小鬍子。他說:「對……就是這個人……我看就是他……」
「我想你認對了,小兄弟。給我鑰匙。」
服務員遲疑了一下,巴克斯特俯靠在櫃檯上,「他媽的鑰匙。」
服務員把七號房間的鑰匙給了他。
巴克斯特說道:「你坐著別動,一切都沒問題。我們很快就會離開這裡。」
「是,長官……嗯,你說過……」
「支票會寄給你。」
巴克斯特出去,來到警車旁。他將身子探進車窗,對佈雷克說:「通知弟兄們,我們找到他了。」
「我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