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節

    從托賓葡萄園開車到「發現者登陸處」,通常只需二十分鐘,因為暴風雨卻花了一個小時。路上到處是樹枝,暴雨猛擊著擋風玻璃;雖然才下午五點鐘,我不得不開著車燈慢慢地蠕行。狂風不時地使得吉普車偏離方向。
    貝思打開收音機,天氣預報說暴風雨尚未升級為颶風,不過快了。「賈斯珀」仍以每小時十五英里的速度向北推進,風暴邊鋒距長島海岸約七十英里,風暴經過大西洋洋面時的濕度和強度均很大。我評論道:「這些傢伙要嚇倒所有人。」
    「我父親說一九三八年九月的一場贍風徹底毀壞了長島大片地區。」
    「我父親也談過,老年人就會誇張。」
    貝思換個話題說:「如果托賓在家,我來對付他。」
    「行。」
    「說真的,約翰,你得照我的方法辦。這並不是要我們在破案時相互妥協。」
    「我們已經做了。不要老想著能完美地破案子。」
    她沒有回答。我試圖打通自己的留言機,但電話響個不停。
    我說:「我屋裡的電力已經中斷了。」
    「很可能此前就已全斷了。」
    「真可怕,我想我開始喜歡腿風了。」
    「是熱帶風暴。」
    「對,一樣喜歡。」
    我忽然打算今晚不回曼哈頓,也就不準備參加必須出席的會面了。這樣一來,我的工作會有大麻煩,但我意識到自己並不在意。
    我又想到愛瑪,要是她還活著我的生活會幸福得多。嘮叨了這麼多鄉村和城鎮生活,我實際上描繪的是自己和愛瑪-懷特斯通一起生活的情景,釣魚、游泳、收集夜壺,或者人們外出時常有的活動。我又想到眼下在北福克地區的所有關係都已結束——瓊恩姨媽死了;哈里大叔正在賣地;我和麥克斯也不能再恢復過去的任何關係;戈登夫婦也死了;現在愛瑪又離我而去。此外曼哈頓的情況看上去也不妙。我盯著貝思-彭羅斯看了看。
    意識到我在看她,貝思也回頭看我。四目對視,她說:「暴風雨過後,天空很美。」
    「不錯。」我點點頭。
    不幸的是,「發現者登陸處」附近的地區有很多古樹。有幾棵大樹倒伏在路上和草坪上,又花了十五分鐘轉來轉去,才到達托賓的別墅。
    鍛鐵的大門關著。貝思說:「我去看看是不是鎖著。」為了節省時間,我把車子開了進去。
    貝思說:「你為什麼不看看能否把自己的腎腺素指數降低一下?」
    「我在努力呢。」
    沿著長長的車道往上開時,我看到不久前舉行晚會的那片草坪現在滿是斷技殘葉,還有垃圾罐,草坪上的設施和各種破碎物。
    草坪盡頭的海灣正驚濤駭浪,大浪沖擊著沙礫海灘,甚至衝上草坪。托賓的船塢保持完好,但停放遊艇的地方卻丟失了許多木瓦。我說聲:「好笑。」
    「什麼?」
    「他那艘遊艇不見了。」
    貝恩說:「那一定停在哪個無水船位上。這樣的天氣晚上不會有人出海。」
    「對。」
    車道上看不到車輛,房子也是一片漆黑。我開向雙車車庫,那是一間在房子後邊的獨立單間。我轉向右邊把車開進庫門。庫門有一部分已經損壞。透過擋風玻璃向外看,前面白色「保時捷」車頂上有一塊車門碎片,車庫的另一邊停著輛福特布倫科轎車。我對貝思說:「這兒有兩輛車——狗娘養的大概在家。」
    「我來對付他。」
    「當然。」我把吉普轉過來開向屋子後面,穿過後草坪,停在天井中間,周圍有一堆被風刮來的草坪設施。
    我帶著消防斧下了吉普,貝思前去按門鈴。我們站在門簷下,可無人應聲,我當即用斧子打開門。貝思說:「約翰,看在上帝的分上,冷靜一點。」
    我們走進廚房,裡面斷了電,又黑又靜,我對貝思說:「瞄準這個門。」
    我走進大廳,朝樓上喊道,「托賓先生!」沒人回答。「弗雷德裡克,你在家嗎?嗨,夥伴!」我可要削掉你的鳥頭。
    這時頭頂上的木板吱吱作晌,我丟下斧子,抽出手槍,四步並作一步地躍上樓梯。我轉過樓梯的欄柱,靠近發出響聲的地方。「舉起雙手!我是警察,警察!」我叫道。
    聽到一間臥室裡有響聲,我衝進去剛好見到衛生間的門關上了。推開門,一個婦女尖叫兩聲,約有五十歲,很可能是管家。「托賓先生在哪兒?」我問她。
    她只是雙手捂著臉。
    「托賓先生在哪裡?」
    這時貝思來到臥室,從我身邊擦過,扶著婦女的手臂說:「沒事,我們是警察。」接著引她走出衛生間,坐到床上。
    經過一分鐘的親切交談,我們得知她叫愛娃,英語講得不好,托賓不在家。
    貝思對她說:「他的車子都在車庫裡。」
    「他回來後又走了。」
    「去哪兒?」貝思問她。
    「開船走了。」
    「船?」
    「對。」
    「什麼時候?有多久?」
    「時間不長。」愛娃說。
    「你肯定嗎?」貝思又問。
    「對,我看著他走的。」她指指窗戶外面,「船從那開走的。」
    「獨自一個人?」
    「是的。」
    我對愛娃說:「站到窗戶邊來。」
    她站起來走到窗邊。
    我說:「那船——朝哪邊開的?哪條路?」我揮著雙手示意道。
    她指著左邊說:「那邊。」
    我看看海灣,顯然那艘「金秋」號賽艇從停船處向東開走了,但水面上除了海浪什麼也看不到。
    貝思問我:「他為什麼要開船出去?」
    我答道:「或許去處理殺人凶器。」
    「我覺得他可以選好一些的天氣。」她又轉向愛娃問道,「他走了有多久?十分鐘?還是二十分鐘?」「也許有十分鐘,也許不止。」
    「往哪兒去了?」愛娃聳聳肩,「他說今晚就回來;叫我待在這兒不要怕,可我感到害怕。」
    「只是一場熱帶風暴。」我提醒她。
    貝思拉著愛娃的手領她到臥室外面,然後下樓進了廚房。我跟在她們後面,貝思對她說:「你必須待在底樓,遠離窗戶,知道嗎?」
    愛娃點點頭。
    貝思又說:「找出蠟燭、火柴和一手電筒。如果你害怕,就去地下室,好嗎?」
    愛娃點點頭,起身去櫥櫃裡取蠟燭。
    貝思想了會,問我:「這種天氣他會去哪兒?」
    我說:「他應該在酒廠設法保護好自己的產業,但他不會乘船去那兒的。」我對愛娃說,「你親眼見到他上船的嗎?是嗎?」
    「對,我看見他上了船。」
    「他帶什麼東西嗎?」我做了下手勢,「手裡提著?」
    「有。」
    「什麼?」
    對此愛娃卻閉口不想回答。
    貝思問:「他帶了什麼?」
    「槍。」
    「槍?」
    「對,大而長的槍。」
    「來福槍?」貝思做出瞄準的姿勢。
    「對,來福槍。」她伸出兩個手指說:「兩枝。」
    貝思和我對視了一眼。
    愛娃又說:「還有挖地工具。」這回輪到她做手勢了,是挖地的動作。「挖掘。」
    「鐵鏟?」
    「對,鐵鏟,從車庫裡拿的。」
    我思索片刻又問愛娃:「盒子嗎?帶的是大盒子嗎?」
    她聳聳肩。
    貝思對我說:「你怎麼想?」
    我說:「嗯,我覺得托賓不會帶著兩枝來福槍和一桿鐵剷去釣魚。」我對愛娃說,「鑰匙,鑰匙在哪兒?」
    她把我們帶到牆上的電話機邊,電話旁邊是個鑰匙板。托賓這個強迫性潔癖狂把所有的鑰匙都用繩子分別串好。我發覺克裡斯工藝遊艇的鑰匙不見了,但「方程式303」的鑰匙還在。
    當我正在考慮自己下一步的大膽行動時,愛娃說:「下樓,去地窖。」
    我們都朝她看著,愛娃指著廚房盡頭的一扇門說:「他下了樓,樓下有東西。」
    貝思和我彼此看了看。
    顯然,托賓先生並非完美的僱主,愛娃樂於有機會將他供出來——儘管我看到她眼中的恐懼,這種恐懼比颶風更令她害怕。我肯定如果不是因為會在自己家裡發現死屍而有所顧忌的話,托賓可能早已除掉了愛娃。
    我走到門口轉動把手,門被鎖著。我剛抽出消防斧要砸,貝思說:「等一等!這樣做我們需要有充足的理由。」
    我問愛娃:「你同意我們搜查嗎?」
    「請便。」
    「謝謝。」我掄起鋼斧砸向門把,把手穿門面過。打開門我發現一條狹窄黑暗的樓梯通向地下室。我對貝思說:「你隨時可以離開。」
    這位行事規矩的女士彷彿此刻才恍然大悟,認識到我倆都陷得很深,或許還可能觸犯任何本應避免的法令。她從愛娃處拿個手電筒遞給我說,「大英雄,你在前面,我掩護。」
    「好。」我先走進去,一手拿電筒一手提消防斧,貝思拿著她的九毫米手槍跟在後面。
    這是一個很老的地窖,長寬不到七英尺,底部和地板都是石頭做的。初看上去好像沒多少東西——儲藏東西大潮濕,即便作洗衣房也顯得很陰森恐怖。裡面基本設施大概只有一個火爐和供應熱水的容器,我猜不出愛娃提醒我們來找什麼。
    這時電簡光停在地窖盡頭的長磚牆上,我們向牆壁靠近。這個磚制灰泥牆比古老的石製底座建得新,而且正好把地窖前後一分為二。這牆也是通向上面舊式橡樹柄木的惟一途徑。
    牆的正中間是一扇雕制精美的橡樹門。我的電簡光掃射到門上的一塊黃銅牌子,上面寫著「爵爺的私人酒窖。」
    這位「爵爺」缺少幽默感,所以我猜測這塊招牌應是一位仰慕者贈送的禮物,甚至可能是愛瑪。
    貝思低語道:「我們進去嗎?」
    我答道:「搜捕原則規定門沒鎖就可以進。」我遞給她電簡,又試試黃銅大把手。但門是鎖著的,我看到把手上有個黃銅匙孔,便說,「沒上鎖,只是卡住了。」我朝著匙孔揮動斧子,橡樹門被砍破,可仍沒打開。我又猛敲幾下才將它打開。
    門一轉開貝思就關上電筒,我倆都背靠磚牆,持槍分立在門兩側。
    我大聲叫道:「警察!舉起雙手出來!」
    沒有回答。
    我把斧子扔進門的另一側,落在地上發出金屬的撞擊聲,沒有人開槍。
    我對貝思說:「你先進去,今年我已經中過彈。」
    「謝謝,」她蹲下身子說,「我走右邊。」她迅速穿門面過,我跟在後面,靠到左邊。我倆舉著槍蹲在那兒一動不動。
    我什麼也看不見,但感覺起來這間屋比地窖其它部分涼爽得多,可能也乾燥些。我又大叫道,「警察!舉起手來。」
    又等了半分鐘,貝思打開電筒,在屋裡繞了一圈,照到一排酒桶架子。她接著在屋裡搜尋,中間有一張桌子,上面放著兩根燭台和一些燭座,還有幾包火柴。於是我點亮近十根蠟燭,酒窖裡燭光閃爍,在酒瓶上搖曳不定。
    可以想見地窖裡到處是木架。木製板條箱和硬紙板做的酒盒子,成雄地散放著,有些蓋子打開著,有些則貼著封條。搖籃架上放著六桶葡萄酒,且都裝著水龍頭。牆上的耐熱有機玻璃包著冰箱的線圈,窖頂看上去像雪松一般。粗糙的石製地板上用混凝土鋪蓋了一層平滑的板瓦石。我對貝思說:「我把兩瓶葡萄酒放在廚房的櫃子裡。」
    貝思從我手上接過電筒仔細察看其中一個架子土佈滿灰塵的酒瓶,說:「這些是優質的法國葡萄酒。」
    我回答道:「他很可能把自己的東西藏在車庫裡。」
    她的電筒光照到地窖底部的牆邊,幾打紙板盒子垛在一起。貝思說:「他的東西有一些在這兒,酒桶上有他貼的標籤。」
    「對。」
    我們在四周摸索了片刻,發現一個櫃子裡放著眼鏡、瓶塞起子、紙巾之類的東西,還有四處可見的溫度計,都標識著華氏六十度。
    最後,我說:「愛娃想告訴我們什麼?」
    貝思聳聳肩。
    我看著燭光中的貝思,她也回頭看我。她說:「也許我們應該看看那些板條箱和盒子。」
    「或許應該。」
    於是我們開始搬動木箱和紙板盒。其中幾箱破開後只有葡萄酒。貝思問道,「我們在找什麼呀?」
    「我也不清楚,肯定不是酒。」
    在兩堵牆相交的角落裡,也有一堆托賓葡萄園的酒盒子,全都標著「金秋」字號。我走過去,開始把它們扔到兩張酒桶架子中間的過道裡去。玻璃破碎的響聲和葡萄酒的味道頓時充斥了整個地窖。
    貝思又說:「你不必砸毀這些好酒,冷靜一點,把盒子給我。」
    我沒有理她,「把路讓出來。」
    把最後一排盒子扔掉後,我看到角落裡酒盒中間不是酒的東西,事實上是個鋁制的裝冰的箱子,藉著燭光我仔細凝視著。
    貝思走到我身邊,手中的電筒照在箱子上。她問道:「這就是你說過的東西?戈登夫婦船上的鋁箱?」
    「當然看上去像,但只是個極其平常的箱子。除非有他們的指紋否則無從確證。而且我確信這上面不會有指紋。」我補充道:「我猜這就是人們以為用來盛乾冰和炭疽病菌的箱子。」
    「現在仍有可能,」她接著說:「我並非完全在覓購寶藏之類的財物。」
    我說:「對,我希望刑偵人員能從擦拭過的鋁盒上提取到指紋。」我轉身朝門走去,準備離開。
    「等等。你不準備……我是說……」
    「打開它?你瘋了?破壞證據?我們甚至不屬於這兒。沒有一張搜查——」
    「住口!」
    「什麼?」
    「打開這個該死的箱子——不,拿著這個,我來開。」她把電筒遞給我,蹲在箱子前面,箱子正好夾在兩排酒盒中間。「給我一個手絹或其它東西。」
    我把手絹遞給她,貝恩捏著手絹打開彈簧鎖,揭開密合的蓋子。
    我一直用電筒照著箱子,以為能見到黃金珠寶,但就在箱蓋子完全開啟前看到的卻是一個人的頭蓋骨,正扭頭盯著我們呢。貝思嚇得尖叫一聲,跳後一步,蓋子又合上了。她站到離箱子幾英尺處屏住呼吸,指著箱子,足足有一秒鐘沒有出聲。後來才說,「你看見了嗎?」
    「看見了,那傢伙死了。」
    「為什麼……?什麼……?」
    我蹲到箱子邊說:「手絹。」她遞了過來,我又打開箱蓋,用手電簡照遍大鋁箱的每個角落,看見頭蓋骨周圍還有些骨頭,而這個頭蓋骨的每個眼窩裡都塞著銅幣,帶著厚厚的一層銅綠。
    貝思也蹲到我旁邊,手扶我的肩膀以求身體平衡或心理上的放鬆。她恢復平靜後說:「這是骷髏的一部分,一個小孩的。」
    「不是,一個小個子成人,那時人都長得矮小。你見過十七世紀的床嗎?我就睡過一次。」
    「上帝……怎麼會有一具骷髏……?那其它的是什麼?」
    我伸到箱子裡取出一些沒人樂意碰的東西,又拿到電筒光下辨認。「腐爛的木頭,」我終於認出骨頭下面是一些朽木。進一步觀察,發現黃銅的箱邊佈滿了黃銅綠,鐵釘大部分已生銹,還有一塊爛布。
    尚未漂白的骨頭棕色中透著徽紅,上面粘著的泥土還沒有脫落,表明這些骨頭沒有被放進棺材;但在土裡埋了很長時間。
    我又在盛冰的箱子裡摸索了半天,發現一隻上銹的鐵掛鎖和四枚金幣,我把後者遞給貝思。
    我站在那兒,用手絹擦擦手說:「這就是奇德上校的寶藏。」
    她看著手裡的四枚金幣說:「這個?」
    「這只是一小部分。這兒看到的也只是一木箱的小部分,我估計是強行打開蓋子後取出的幾樣東西。木箱子就是用那塊正在腐爛的防水油布或帳篷包著的,約有一年光景,但不會有三百年。」
    貝思指指頭蓋骨問我:「那是誰?」
    「我猜那就是守寶人,有時候人們也把判了刑的罪犯、土著人、奴隸或者某個不幸的傢伙殺死後扔到箱頂上,那時人們相信死人的鬼魂不會安息,便會把盜墓的人驅走。」
    「你怎麼知道這些?」
    「書上讀的,」我又補充道,「對於那些不迷信的人或者看到別人埋了東西,或者見到新挖的土印,如果去發掘,首先看到的便是一具死屍,挖的人可能會認為只是一口墳。怎麼樣,聰明吧?」
    「我想是夠聰明的,它會阻止我繼續挖下去。」
    我倆又在酒窖裡站了片刻,陷人深思之中。鋁箱裡的東西並不好聞,所以我俯下身關上箱蓋。我對貝思說,「我估計有人打算把這個東西和黃金珍寶一道在某時某地予以展出。」
    她盯著手中的四枚金幣又問我:「可是那些寶藏在哪兒呢?」
    「要是骨頭能講話,相信它會告訴我們。」
    「為什麼他的眼裡有硬幣呢?」
    「和某種迷信觀點有關。」
    貝思瞥了我一眼又說:「好,算你說對了。祝賀你傑出的偵探工作。」
    「謝謝,」我說,「出去呼吸一下新鮮空氣吧。」

《荒島奪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