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5)

  我的上司不喜歡我,他是個年輕人,二十六、七歲。我可以看出在他眼中,我像只爬到面前乞憐、惹人厭的老癩皮狗,其實連我自己都厭惡自己。但是……我無法控制自己,我真想告訴他:年輕人,這是在監獄裡過了大半輩子的結果。在牢裡,每個有權的人都變成你的主子,而你就成為主子身邊的一條狗。或許你也知道自己是一條狗,但是反正其他犯人也都是狗,似乎就沒有什麼差別了,然而在外面世界的差別可大了。但我無法讓這麼年輕的人體會我的感受。他是絕不會瞭解的,連我的假釋官都無法瞭解我的感受。我每週都要向假釋官報到,他是個退伍軍人,有把大紅鬍子,一籮筐的波蘭人笑話,每週見我五分鐘,每次說完波蘭人笑話後,他就問:「雷德,沒去酒吧鬼混吧?」我答說沒有,咱們便下周再見了。
  還有收音機播的音樂。我入獄前,大樂團演奏的爵士樂才剛剛開始流行,而現在每首歌彷彿都在談性愛。路上車子這麼多,每次過街時,我都心驚肉跳,捏一把冷汗。
  反正每件事都很奇怪,都令人害怕。我開始想,是不是應該再幹點壞事,好回到原本熟悉的地方去。如果你是假釋犯,幾乎任何一點小錯都可能把你再送進監牢。我很不好意思這麼說,但我的確開始想,要不要在超市偷點錢或順手牽羊,然後就可以回到那個安靜的地方,在那裡,至少一天下來,你很清楚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情。
  如果不是認識安迪的話,我很可能就這麼做了,但一想到他花了那麼大的工夫,多年來很有耐性地用個小石錘在水泥上敲敲打打,只是為了換取自由,我就不禁感到慚愧,於是便打消那個念頭。或是你也可以說,他想重獲自由的理由比我豐富——他擁有一個新身份,他也有很多錢。但是你也知道,這麼說是不對的,因為他並不能確定新身份依然存在,如果他沒有辦法換個新身份,自然也拿不到那筆錢了。不,他追求的單純是那份自由。如果我把得之不易的自由隨便拋棄,那無疑是當著安迪的面,唾棄他辛辛苦苦換回來的一切。
  於是我開始在休假時搭便車來到巴克斯登小鎮,那是一九七七年四月初的事了。初春的田野,雪剛剛開始融化,天氣也剛暖和起來,棒球隊北上展開新球季。我每次去的時候,口袋中都帶著一個羅盤。
  我想起了安迪說的話:在巴克斯登鎮北邊有一大片牧草地,在牧草地的北邊有一面石牆,石牆底部有一塊石頭,那塊石頭和緬因州的牧草地一點關係也沒有,那是一塊火山岩玻璃。
  你會說,這還真是愚蠢的行為。像巴克斯登這樣的鄉下地方,會有多少牧草地?五十?一百?說不定比這還要多。即使我真的找到了,也不見得認得出來,因為我可能沒有看到那塊黑色的火山岩玻璃,或更可能的情況是,安迪把那塊玻璃放進口袋裡帶走了。
  所以我同意你的話,我這些舉動還真是愚蠢行為,毫無疑問。更何況對一個假釋犯來說,這趟旅行無疑是一大冒險,因為不少牧草地上都豎著「不許踐踏」的牌子。你要是誤踏進去一步,很可能吃不了兜著走。我真傻,但是花了二十七年的光陰在混凝土牆中敲敲打打,也同樣傻。不過既然我現在不再是監獄裡那個什麼都弄得到手的萬事通,只是個跑腿打雜的人,有件事情做做,讓我暫時忘掉出獄後的新生活也好,而我的嗜好就是尋找安迪藏鑰匙的石頭。
  所以,我經常搭便車來到巴克斯登,走在路上,聽著鳥叫,看著潺潺流水,查看融雪後露出的空瓶子——全都是無法退瓶、沒用的瓶子。我不得不遺憾地說,比起我入獄之前,現在的世界似乎變得揮霍無度——然後繼續尋找那片牧草地。
  路旁有不少牧場,大多數都立刻可以從名單中刪除。有的沒有石牆,有的有石牆,方向卻不對。無論如何,我還是在那些牧草地上走走,在鄉下走走很舒服,在這些時候,我才感受到真正的自由和寧靜。有一次,有條老狗一直跟著我,還有一次,我看到了一頭鹿。
  然後到了四月二十三日,即使我再活個五十八年,都永遠忘不了這一天。那是個宜人的星期六下午,我走著走著,在橋上垂釣的男孩告訴我,這條路叫老史密斯路。這時已近中午了,我打開帶來的午餐袋子,坐在路旁一塊大石頭上吃起來。吃完後,小心把垃圾清理乾淨,這是爸爸在我和那個男孩差不多年紀的時候教我的規矩。
  走到大約兩點鐘左右,在我左邊出現一大片草地,草地盡頭有一堵牆,一直往西北方延伸而去,我踩在潮濕的草地上,走向那堵牆。一隻松鼠從橡樹上嘮嘮叨叨地斥責我。
  距離牆端還有四分之一的路時,我看見那塊大石頭了。一點也不錯,烏黑的玻璃,光亮得像緞子一樣,是不該出現在緬因州牧草地的石頭,我呆呆地看了很久,有種想哭的感覺。松鼠跟在我後面,依然嘮嘮叨叨。我的心則怦怦跳個不停。
  等我情緒稍稍平復後,我走向那塊石頭,蹲在它旁邊,用手摸摸它,它是真的。我拿起石頭,不是因為我認為裡面還會藏著任何東西,事實上我很可能就這麼走開了,沒有發現石頭下的任何東西。我當然也不打算把石頭拿走,因為我不認為我有權利拿走石頭,我覺得把這塊石頭從牧草地上拿走,不啻犯了最糟糕的盜竊罪。不,我只不過把石頭拿起來,好好摸摸它,感覺一下它的質地,證明這塊玻璃石頭的確存在。
  我看著石頭下的東西許久、許久,我的眼睛早就看到了,但是我的腦子得花一點時間,才能真正意識到是怎麼回事。下面赫然放著一個信封,信封很小心地包在透明的塑膠袋中,以避免弄濕。上面寫著我的名字,是安迪整齊的字跡。
  我拿起信封,把石頭放回安迪和他已過世的朋友原先放置的地方。
  親愛的雷德:
  如果你看到這封信的話,那表示你也出來了。不管你是怎麼出來的,總之你出來了。如果你已經找到這裡,你或許願意往前再多走一點路,我想你一定還記得那個小鎮的名字吧?我需要一個好幫手,幫我把業務推上軌道。
  為我喝一杯,同時好好考慮一下。我會一直留意你的情況。記住,「希望」是個好東西,也許是世間最好的東西,好東西永遠不會消逝的。我希望這封信會找到你,而且找到你的時候,你過得很好。
  你的朋友
  彼得·斯蒂芬
  我沒有當場打開這封信。一陣恐懼襲來,我只希望在別人看到我之前盡快離開那裡。
  回到自己房間以後,我才打開信來讀,樓梯口飄來陣陣老人煮晚餐的香味——不外乎是些粉面類的食物,美國每個低收入的老人家晚上幾乎都吃這些東西。
  看完信後,我抱頭痛哭起來,信封裡還附了二十張新的五十元鈔票。
  我現在身在布魯斯特旅館,再度成了逃犯——違反假釋條例是我的罪名。但是我猜,大概沒有警察會大費周章地設置路障,來逮捕這樣一個犯人吧——我在想,我現在該怎麼辦?
  我手上有這份稿子,還有一個行李袋,大小和醫生的醫藥包差不多大,所有的財產都在裡面。我有十九張五十元鈔票、四張十元鈔票、一張五元鈔票和三張一元鈔票,還有一些零錢。我拿一張五十元鈔票去買了這本筆記本和一包煙。
  我還在想,我該怎麼辦?
  但毫無疑問,只有兩條路可走。使勁活下去,或使勁找死。
  首先,我要把這份手稿放回行李袋。然後我要把袋子扣上,拿起外套走下樓去,結賬離開這家廉價旅館。然後,我要走進一家酒吧,把一張五元鈔票放在酒保面前,要他給我來兩杯威士忌,一杯給我自己,一杯給安迪。這將是我從一九三八年入獄以來,第一次以自由人的身份喝酒。喝完後,我會給酒保一元小費,好好謝謝他。離開酒吧後,我便走向灰狗巴士站,買一張經由紐約到艾爾帕索的車票。到了艾爾帕索之後,再買一張車票到麥克納裡。等我到了麥克納裡後,我猜我會想想辦法,看看像我這樣的老騙子能否找機會跨過邊境,進入墨西哥。
  我當然記得那個小鎮的名字,齊華坦尼荷,這名字太美了,令人忘不了。
  我發現自己興奮莫名,顫抖的手幾乎握不住筆。我想惟有自由人才能感受到這種興奮,一個自由人步上漫長的旅程,奔向不確定的未來。
  我希望安迪在那兒。
  我希望我能成功跨越美墨邊界。
  我希望能見到我的朋友,和他握握手。
  我希望太平洋就和我夢中所見的一樣蔚藍。
  我希望……

《肖申克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