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鑰匙插向公寓門的鎖孔,它沒有插進鎖孔發出一系列熟悉的滴答聲,相反,它卻把門推開了,這時,她知道出事了。她沒有這樣想:米麗艾姆,你多麼愚蠢,上班時忘了鎖門,為什麼不在門上貼一張字條,上面寫著:「喂強盜,我在廚房櫃子上放著現金!」
她沒有這麼想,是因為一旦你在紐約住了六個月,甚至四個月,就不會忘記鎖門。如果你住在偏僻地區,也許只有在外出度假時你才鎖門;如果你住在一個小城市,也許你上班時會忘記鎖門;但你在紐約住過一陣兒後,即便你去隔壁拿一杯糖,你也會鎖門。忘記鎖門就好像呼出氣後忘記吸氣一樣不可能。城裡到處是博物館和美術館,但城裡也到處是吸毒者和心理變態者,你不會冒險的除非你天生是個傻瓜,米麗艾姆並不是天生的傻瓜,也許有點兒苯,但不傻。
所以她知道出事了,米麗艾姆確信小偷已經進了她的公寓,他們可能在三、四個小時前帶著東西走了,但也可能仍在裡面。這個假設就像孩子們學槍時的假設一樣,當他們拿到第一支真槍時,他們被告知要假設槍總是裝著子彈的,即使你剛把它從生產廠的盒子裡拿出,也要假設槍是裝著子彈的。
甚至在門停止向裡轉動之前,她就極為迅速的向門邊一閃,但已經太晚了。黑暗中一隻手像子彈一樣從門和門櫃之間兩寸的空隙中射出,緊緊抓住她的手,她的鑰匙落在走廊地毯上。
米麗艾姆·考利張開嘴要喊。高大的金髮男人就站在門後,耐心地等了四個多小時,沒喝咖啡,沒抽煙。他很想抽煙,這事一結束他馬上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煙味會使她警覺——紐約人就像矮樹叢中警覺的小動物,即使在尋歡作樂時也會察覺到危險。
他右手抓住她的右手腕,使她措手不及。現在他左手掌固定住門,右手猛地使勁把女人向前一拉。門看上去像木頭的,但其實是鐵的,紐約所有不錯的公寓都安著鐵門。她的臉咚的一聲撞在門邊上,兩顆牙齒從牙齦上折斷,割破了她的嘴巴,緊繃繃的嘴唇被撞鬆了,血從下嘴唇流出,濺在門上。她的鸛骨像嫩枝一樣發出斷裂聲。
她半昏迷地倒下。金髮男人放開她,她癱倒在走廊地毯上。動作必須迅速。據說,紐約人事不管己高高掛起,一個心理變態者可以中午在第七街一家大理髮店前對一個婦女捅二十或四十刀,沒有人會干涉的,金髮男人知道這種傳說是假的。對於被尋獵的小動物來將,這固然不錯,但一個沒有好奇心的小動物很快就會死掉。因此,速度是基本的。
他打開門,抓住米麗艾姆的頭髮,把她拖了進來。
片刻後,他聽到走廊另一邊的門栓響,接著是開門聲。他不用探頭就可以看到那張臉,一張沒有毛的兔臉從另一個公寓的門探出來,鼻子抽動著。
「你沒有打破它吧,米麗艾姆?」他低聲問,然後他提高了一個聲域,兩手在離嘴兩寸處彎成杯形,成為一個揚聲器,發出一個婦女的聲音,「我想沒有,你能幫我撿起它嗎?」他放下手,又回到他正常的聲音,「當然,等一下。」
他關上門,從窺視鏡向外看。這鏡是魚眼形的,可以看到整個走廊,雖然有點兒變形。他看到了和他的想像完全一樣的景象:在走廊的另一頭,一張白臉從一個門邊向外窺視,就像一個兔子從它的洞口向外窺視一樣。
臉撤回去了。
門關上了。
它不是撞上的,而是慢慢關上的。愚蠢的米麗艾姆掉了什麼東西,和她一起的男人——可能是男朋友,也可能是她的前夫——在幫她撿起,沒什麼可擔心的。平安無事,兔子們。
米麗艾姆呻吟著醒過來。
金髮男人把手伸進口袋,掏出一折疊剃刀,把它打開,刀刃在昏暗的燈光閃爍,燈光來自客廳中唯一亮著的一盞檯燈。
她的眼睛睜開了,抬頭看著他,他也正俯身看著她,她的嘴巴塗得紅紅的,好像剛吃過草莓。
他給她看剃刀,她朦朧的眼睛突然警覺地睜大,又濕又紅的嘴巴也張開了。
「你要是敢叫,我就割了你,小妞兒。」他說,她的嘴巴閉上了。
他一隻手纏住她的頭髮,把她拖到客廳。她的裙子在光滑的木頭地板上沙沙作響,她的屁股絆住了一塊地毯,她痛得哼了起來。
「別作聲,」他說,「我告訴過你。」
他們進入客廳。它很小,但很舒適,牆上掛著法國印象主義畫家的畫,一張廣告畫嵌在鏡框中,上面寫道:貓,現在和永遠。花瓶裡是乾枯的花朵。一個小的組合沙發,上面套著小麥色的布。一個書櫥,在書櫥中,他可以看到波蒙特的兩本書在一排,斯達克的四本書在另一排,波蒙特的在上一排。這麼排放是錯誤的,但這個婊子根本不懂什麼好壞,所以不必認真。
他放開她的頭髮:「坐在沙發上,小妞兒。那一頭。」他指指靠近茶几的一頭,那上面放著電話和留言機。
「求求你,」她低聲說,沒有站起來。她的嘴巴和兩頰開始腫起來,說話無力,「隨便你拿什麼東西,錢在櫃子上。」
「坐到沙發上,那一頭。」這次他一隻手指著沙發,一隻手用剃刀指著她的臉。
她爬上沙發,使勁靠著墊子,黑眼睛睜得很大。她用手擦擦嘴巴,難以置信地看著手掌中的血,然後抬頭看著他。
「你要什麼?」聽起來就像一個滿口食物的人在說話。
「我要你打個電話,小妞兒,如此而已。」他拿起電話,用握著剃刀的手按了一下電話回答機上的「開」鍵,然後,把電話筒給她。它是那種老式話筒,像一個稍微變形的啞鈴,比一般的話筒沉。他知道這一點,並從他給她話筒時她身體的移動看出她也知道這一點。一絲微笑出現在金髮男人的嘴唇上,微笑中毫無暖意。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腦袋,對嗎,小妞兒?」他問她,「我告訴你,那可不是一個高明的主意。你知道那些不高明的主意失敗的人怎麼了嗎?」她沒有回答他,他說,「他們從天上掉下來,真的,我在卡通片裡見過。所以你牢牢抓住膝蓋上的花筒,打消你的不高明主意。」
她死死盯著他,血慢慢地從她下巴上落下,一滴血落在她衣服前胸。永遠洗不掉了,小妞兒,金髮男人想,他們說如果你趕緊用冷水洗,可以洗掉,但這次不行了。他們有機器,分光器,色彩計,紫外線,麥克白夫人是對的。
「如果那不高明的念頭又回來了,我會在你的眼中看到的,小妞兒,這些又黑又大的眼睛,你不想讓一隻又黑又大的眼睛從你兩頰滾落,對嗎?」
她猛烈地搖搖頭,連頭髮都圍著她的臉飄起來。當她搖頭時,那對美麗的黑眼睛一直沒離開他的臉,金髮男人感到大腿根一陣騷動。先生,你口袋裡有一根捲尺,還是你就喜歡看我。
這次微笑在他眼睛和他嘴唇同時出現,他覺得她放鬆了一點兒。
「我要你俯身向前,撥泰德·波蒙特的電話號。」
她只是盯著他,眼睛裡顯出鎮靜的神情。
「波蒙特,」他耐心地說,「那個作家。照我說的做,小妞兒,時間過得很快。」
「我的通訊簿。」她說,嘴唇現已腫得合不攏了,說話也聽不清楚了。
「你說什麼?」他問,「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說清楚點,小妞兒。」
她痛苦費力的說:「我的通訊簿,通訊簿,我不記得他的電話號碼。」
剃刀穿過空氣想她捅來,它似乎發出向人一樣的低語聲,這可能只是想像,但他們倆都聽到了。她更深地向坐墊縮去,腫起的嘴巴變得扭曲。他轉動剃刀,讓檯燈昏暗的光照在刀刃上,讓光像水一樣掠過刀鋒,然後看著她,好像如果他們不崇拜這樣可愛的東西真是瘋了。
「別騙我,小妞兒,」現在他的聲音中有一種柔和的南方口音,「跟我這樣的人打交道,千萬別這樣。現在就撥他媽的號碼。」她也許不記得波蒙特的電話號碼,但她應該記著斯達克的。在書刊界,斯達克是你的夥伴,電話號碼和人是一樣的。
眼淚開始滾出她的眼睛。「我不記得了。」她呻吟道。
金髮男人已經準備割她了——不是因為他對她生氣,而是因為如果你讓她這麼撒謊,她就會連續不斷的撒下去——這時,他又重新考慮了一下。他認為,她完全可能暫時忘掉像電話號碼這樣的瑣事,甚至像波蒙特/斯達克這樣重要人物的電話號碼。她處在震驚中,如果他要她打她自己公司的電話,她可能也記不得了。
但是,既然他們說的是泰德·波蒙特而不是裡克·考利,他有辦法。
「好吧,」他說,「好吧,小妞兒,你很沮喪,我很理解。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我甚至很同情你。你很幸運,因為我恰巧知道電話號碼,我知道它就像我知道我自己的一樣。你知道嗎?我甚至不想讓你打這個電話,一部分原因是我不想坐在這兒等你恢復過來,但也因為我的確同情你。我準備探過身自己撥這個號碼。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米麗艾姆·考利搖搖頭,她的黑眼睛似乎吃掉了她大部分的臉。
「這意味著我信任你。到此為止,到此為止。你在聽嗎?你聽懂了嗎?」
米麗艾姆發瘋似地點頭,她的頭髮飄起來。天哪,他喜歡頭髮多的女人。
「很好,這很好。小妞兒,我撥電話時,你的眼睛要一直盯著這刀鋒,它會讓你別輕舉妄動。」
他探過身,在老式轉盤上撥號碼。當他這麼做時,放大的滴答聲從電話機邊的留言機上傳來。米麗艾姆坐著,話筒放在膝蓋上,交替看著剃刀和這可怕的陌生人的臉。
「跟他說話,」金髮男人說,「如果他妻子接電話,告訴她你是紐約的米麗艾姆,你有事跟她丈夫談。我知道你的嘴唇腫了,但讓對方知道是你。給我好好幹,小妞兒,如果你不願你的臉變得像畢加索的畫,你好好給我幹。」
「什麼……我說什麼呢?」
金髮男人微笑了。她真不錯,真有味,那長長的頭髮。他的腹溝又一陣騷動,下面活動起來。
電話響了,他們倆都能從電話記錄器中聽到。
「你知道該說什麼,小妞兒。」
電話拿起時有卡嚓一聲響。金髮男人等到他聽到波蒙特說「你好」,這時,他探過身去,閃電般地用剃刀在米麗艾姆的左面頰劃了一刀,拉開了一條肉,鮮血噴湧而出,米麗艾姆尖叫起來。
「你好」波蒙特在大聲喊,「你好,誰啊?他媽的,是你嗎?」
對,是我,你這婊子養的,金髮男人想。是我,你知道是我,對嗎?
「告訴他你是誰,這裡發生了什麼!」他衝著米麗艾姆喊道,「照我說的做!別讓我說第二遍!」
「是誰?」波蒙特喊道,「怎麼回事?你是誰?」
米麗艾姆又尖叫起來,血濺在小麥色的沙發套上。現在,她的衣服胸前不是一滴血,而是浸透了血。
「照我說的做否則我用它割下你的腦袋!」
「泰德,有個人在這兒!」她對著電話尖叫。在恐怖和痛楚中,她又能清楚地說話了,「這兒有個壞人!泰德這兒有個壞人——」
「說你的名字!」他衝她吼道,剃刀在離他眼睛一寸的地方劃過,她哭著向後退縮。
「你是誰?為——」
「米麗艾姆!」她尖叫道,「啊泰德別讓他再割我別讓壞人再割我別——」
喬治·斯達克一刀切斷結成一團的電話線,電話機發出一聲憤怒的叫聲,然後,寂無聲響。
這很好,還會更好,他要強xx她,他好久沒有想要強xx女人了,但他很想強xx這個女人,他不想殺死她,但她叫得太厲害了。兔子們會又從他們的洞中探出頭,嗅出危險的氣味。
她仍在尖叫。
顯然她已經瘋了。
於是斯達克又揪住她的頭髮,把她的頭向後拉,直到她盯著屋頂,衝著屋頂尖叫,然後割她的喉嚨。
屋裡一片寂靜。
「好啦,小妞兒。」他溫柔地說,把剃刀折起來放回口袋,然後伸出血淋淋的左手,闔上她的眼睛。他襯衫袖口立即浸滿熱乎乎的鮮血,因為她頸靜脈仍在噴血,但該做的事還是要做。當對方是一個女人時,你就闔上她的眼睛,這和她有多壞無關,你總是闔上女人的眼睛。
她只是其中一個小角色,裡克·考利就不同。
還有為雜誌寫文章的那個人。
還有拍照的那個婊子,特別是她拍了那張墓碑的照片。一個婊子,對,是一個婊子,但他也將闔上她的眼睛。
等他們都被解決了之後,就輪到和泰德本人談了。不需要中介,面對面談,讓泰德明白理由。在他解決了這些人之後,他希望泰德已經明白了理由。如果他沒有,有辦法讓他明白理由的。
畢竟,他是一個有妻子的男人,有一個非常漂亮的妻子,皇后般的美麗。
而且他還有孩子。
他把手指伸進米麗艾姆熱乎乎的血中,開始在牆上飛快地寫起來。他不得不走回去蘸了兩次,但寫得並不長,剛好在女人聳拉在沙發背上的頭的上方。如果她睜開眼的話,她可以顛倒著讀它們。
當然,那是假定她還活著的話。
他俯身過去親親米麗艾姆的兩頰。「晚安,小妞兒。」他說,離開了公寓。
對面走廊的男人又從他的門向外張望。
當他看到高大、滿身血污的金髮男人從米麗艾姆的公寓出現時,他砰地關上門並鎖上它。
很聰明,喬治·斯達克想,穿過走廊走向電梯,他媽的非常聰明。
他必須走得快一點兒,他沒有時間磨蹭。
今天晚上還有一件事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