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車進了潘恩車站,頭一件事就是進電話間打電話。我很想跟什麼人通通話。我把我的手提箱放在電話間門口,以便照看,可我進了裡邊,一時又想不起跟誰通話。我哥哥DB在好萊塢。我的小妹妹菲芘在九點左右就上床了——所以我不能打電話給她。我要是把她叫醒,她倒是不在乎,可問題在於接電話的不會是她,而是我的父母。所以這電話決不能打。接著我想到給琴.迦拉格的母親掛個電話,打聽一下琴的假期什麼時候開始,可我又不怎麼想打。再說時間也太晚了。我於是想到打電話給那位常常跟我在一起的女朋友薩麗.海斯,因為我知道她已放聖誕假了——她寫了封又長又假的信給我,請我在聖誕前夕到她家去幫她修剪聖誕樹——可我又怕她母親來接電話。她母親認識我母親,我可以想像到她一接到電話,也就不怕摔斷他媽的腿,馬上急煎煎打電話去通知我母親,說我已經到紐約了。再說,我也不怎麼想跟老海斯太太通話。她有一次告訴薩麗說我太野。她說我太野,沒有生活的目標。我於是又想起打電話給那個我在胡敦中學時的同學卡爾.路斯,可我不怎麼喜歡他.所以我在電話間裡呆了約莫二十分鐘,卻沒打電話就走了出來,拿起我的手提箱,走向停出租汽車的地道,叫了輛汽車。
我當時真他媽的心不在焉,競出於老習慣,把我家裡的地址告訴了司機——我是說我壓根兒忘了我要到旅館裡去住兩三天,到假期開始後才回家。
直到汽車在公園裡走了一半,我才想起這件事來,於是我就說:「嗨,你一有機會,馬上拐回去成不成?我把地址說錯啦。我想回市中心去。」
司機是個機靈鬼。「這兒可沒法拐,麥克。
是條單行線。我得一直開到九十號路。」
我不想跟他爭論。「好吧,」我說。接著剎那間我想起了一件事。「嗨,聽著,」我說。「你知道中央公園南頭淺水湖附近的那些鴨子嗎?那個小湖?我問你,在湖水凍嚴實以後,你可知道這些鴨子都上哪兒去了?你知道不知道,我問你?」我知道多半是白問,只有百萬分之一可能性。
他回過頭來瞅著我,好像我是瘋子似的。「你這是要幹嗎,老弟?」他說。「拿我開玩笑嗎?」
「不——我只是很感興趣,問問罷了。」
他沒再言語,我也一樣。直到汽車出了公園,開到九十號路,他才說:「好吧,老弟。上哪兒?」
「呃,問題是,我不想往東區的旅館,怕遇見熟人。我是在微服旅行,」我說。我最討厭說「微服旅行」這類粗俗的話,可是每遇到一些粗俗的人,我自己也就裝得很粗俗。「你可知道在塔夫特或者紐約人夜總會裡,是誰的樂隊在伴奏,請問?」
「不知道,麥克。」
「呃——送我到愛德蒙吧,那麼,」我說。「你在半路上停一下,我請你喝杯雞尾酒好不好?我請客。我身上有的是錢。」
「不成,麥克,對不起。」他真是個好伴侶。
可怕的性格。
我們到了愛德蒙旅館,我就去開了個房間。在汽車裡我又戴上了我那頂紅色獵人帽,完全是聊以解悶,可我進旅館之前又把它脫下了。我不願把自己打扮成一個怪人。說起來也真滑稽可笑。我當時並不知道那個混帳旅館裡住的全是變態的和癡呆的怪人。到處是怪人。
他們給了我一個十分簡陋的房間,從窗口望出去什麼也看不見,只看見旅館的另外一邊。我可不怎麼在乎。我心裡沮喪得要命,就顧不得窗外的景色好不好了。領我進房間的侍者是個六十五歲左右的老頭子,他這人甚至比房間更叫人洩氣。他正是那一類禿子,愛把所有的頭髮全都梳向一邊,來遮掩自己的禿頂。要是我,就寧可露出禿頂,也不幹這樣的事。不管怎樣,讓一個六十五歲左右的老頭子來幹這種活兒,也未免太難了。給人提行李,等著人賞小費。我猜想他大概沒什麼知識,可不管怎樣,那也太可怕了。
他走後,我也沒脫大衣什麼的,就站在窗邊往外眺望一會兒。我沒別的事可做。可是旅館那一邊房間裡在幹些什麼,你聽了準會吃驚。他們甚至都不把窗簾拉上。我看見有個頭髮花白的傢伙,看樣子還很有身份,光穿著褲衩在幹一件我說出來你決不相信的事。他先把自己的手提箱放在床上。然後他拿出整整一套婦女服裝,開始穿戴起來。那是一套真正婦女服裝——長統絲襪,高跟皮鞋,奶罩,搭拉著兩條背帶的襯裙,等等。隨後他穿上了一件腰身極小的黑色晚禮服。我可以對天發誓。隨後他在房間裡走來走去,像女人那樣邁著極小的步於,一邊還抽煙照鏡子。而且只有他一個人在房裡。除非有人在浴室裡——這我看不見。後來,就在他上面的那個窗口,我又看見一對男女在用嘴彼此噴水。也許是加冰的威士忌蘇打,不是水,可我看不出他們杯子裡盛的是什麼。嗯,他先喝一口,噴了她一身,接著她也照樣噴他——他們就這樣輪流著噴來噴去,我的老天爺。你真應該見見他們。在整個時間內他們都歇斯底里發作,好像這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兒。我不開玩笑,這家旅館確是住滿心理變態的人。我也許是這地方唯一的正常人了——而我這麼說一點也不誇大。我真想他媽的拍個電報給老斯特拉德萊塔,叫他搭最快一班火車直奔紐約。他準可以在這旅館裡稱王哩。
糟糕的是,這類下流玩藝兒瞧著還相當迷人,儘管你心裡頗不以為然。舉例說,這個給噴得滿臉是水的姑娘,長得卻十分漂亮。我是說這是我最糟糕的地方。在我的內心中,我這人也許是天底下最最大的色情狂。有時候,我能想出一些十分下流的勾當,只要有機會,我也不會不幹。我甚至想像得出,要是男女雙方都喝醉了酒,你要是能找到那麼個姑娘,可以彼此往臉上噴水什麼的,那該有多好玩——儘管有些下流。不過問題是,我不喜歡這種做法。你要是仔細一分析,就會發現這種做法非常下流。我想,你要是真不喜歡一個女人,那就乾脆別跟她在一起廝混;你要是真喜歡她呢,就該喜歡她的臉,你要是喜歡她的臉,就應該小心愛護它,不應該對它幹那種下流事,如往它上面噴水。真正糕的是,許多下流的事情有時候幹起來卻十分有趣。而女人們也好不了多少;如果你不想幹太下流的事,如果你不想毀壞真正好的東西,她們反倒不樂意。一兩年前,我就遇到過一個姑娘,甚至比我還要下流。嘿,她真是下流極了!我們用一種下流的方式狂歡了一陣,雖然時間不長。性這樣東西,我委實不太瞭解。你簡直不知道他媽的你自己身在何處。我老給自己定下有關性方面的規則,可是馬上就破壞。去年我定下規則,決不跟那些叫我內心深處覺得厭惡的始娘一起廝混。這個規則,我沒出一個星期就破壞了——事實上,在立下規則的當天晚上就破壞了。我跟一個叫安妮的浪蕩貨摟摟抱抱的整整胡鬧了一晚。性這樣東西,我的確不太瞭解。我可以對天發誓我不太瞭解。
我站在窗口不動,心裡卻起了個念頭,琢磨著要不要給琴掛個電話——我是說掛個長途電話到BM,就是到她唸書的那個學校,而不是打電話給她媽,打聽她在什麼時候回家。照說是不應該在深更半夜打電話給學生的,可我什麼都核計好了。我打算跟不管哪個接電話的人說我是她舅舅。我打算說她舅母剛才撞車死了,我現在馬上要找她說話。
這樣做,本來是可能成功的。我沒這麼做的唯一原因是我當時情緒不對頭。你要是投那種情緒,這類事是做不好的。
過了一會兒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抽了一兩支煙。我的性慾上來了,我不得不承認。後來剎那間,我想起了一個主意。我拿出了我的皮夾,開始尋找一個地址,那地址是我今年夏天在舞會上遇到的一個在布林斯敦唸書的傢伙給我的。最後我找到了那地址,紙已褪了色,可還辨認得出字跡。地址上的那個姑娘不完全是個妓女,可也不反對偶爾客串一次,那個布林斯敦傢伙是這樣告訴我的。他有一次帶了她去參加布林斯敦的舞會,差點兒就為這件事給開除出學校。她好像是個脫衣舞女什麼的。
不管怎樣,我走到電話機旁邊,給她掛了個電話。
她的名字叫費絲,住在百老匯六十五條街斯丹福旅館。一個垃圾堆,毫無疑問。
一時間,我還以為她不在家裡。半晌沒人接電話。最後有人拿起了話筒。
「哈羅?」我說。我把自己的聲音裝得很深沉,不讓她懷疑我的年齡或者別的什麼。反正我的聲音本來就很深沉。
「哈羅,」那女人的聲音說,並不太客氣。
「是費絲小姐嗎?」
「你是誰?」她說。「是誰在他媽的這個混帳時間打電話給我?」
我聽了倒是稍稍有點兒害怕。「呃,我知道時間已經挺晚啦,」我說,用的是成年人那種極成熟的聲音。「我希望您能原諒我,我實在太急於跟您聯繫啦。」我說話的口氣溫柔得要命。的確是的。
「你是誰?」她說。
「呃,您不認識我,可我是愛迪的朋友。他跟我說,我要是進城,可以請您一塊兒喝一兩杯雞尾酒。」
「誰?你是誰的朋友?」嘿,她在電話裡真像只雌老虎。她簡直是在跟我大聲呦喝。
「愛德蒙。愛迪,」我說。我已記不起他的名字是愛德蒙還是愛德華。我只遇見過他一次,是在他媽的那個混帳舞會上遇見的。
「我不認識叫這名字的人,傑克。你要是認為我高興讓人在深更半夜——」「愛迪?布林斯敦的?」我說。
你感覺得出她正在搜索記憶,想這個名字。
「是不是布林斯敦學院?」
「對啦,」我說。
「你是打布林斯敦學院來的?」
「呃,差不離。」
「哦……愛迪好嗎?」她說。「不過在這時候打電話找人,真叫人意想不到。老天爺。」
「他挺好。他叫我向您問好。」
「呃,謝謝您。請您代我向他問好。」她說。
「他這人再好沒有。他這會兒在於什麼?」剎那間,她變得客氣的要命。
「哦,你知道的。還是那套老玩藝兒,」我說;他媽的我哪知道他是在幹什麼?我都不怎麼認識他。我甚至都不知道他這會兒是不是依舊在布林斯敦。「瞧,」我說。「您能不能賞光在哪兒跟我碰頭,喝一杯雞尾酒?」
「我問您,您可知道現在是什麼時間啦?」她說。「您到底叫什麼名字,請問?」一剎時,她換了英國口音。「聽您的聲音,好像還挺年輕。」
我噗哧一笑。「謝謝您的恭維,」我說——溫柔得要命。「我的名字是霍爾頓.考爾菲德。」我本應當給她個假名字的,可我一時沒想到。
「呃,瞧,考菲爾先生,我可不習慣在深更半夜限人約會。我是個有工作的。」
「明天是星期天,」我對她說。
「呃,不管怎樣,我得好好睡一會兒,保持我的青春,您也知道這個道理。」
「我本來想咱倆也許可以在一塊兒喝杯雞尾灑。時間還不算太晚。」
「呢。您真客氣,」她說。「您是在哪兒打的電話?您這會兒是在哪兒,嗯?」
「我?我是在公用電話間裡。」
「哦,」她說。接著沉默了半晌。「呃,我非常願意在什麼時候跟您一塊兒玩玩,考菲爾先生。
聽您的聲音十分可愛。您好像是個極可愛的人。不過時間實在太晚啦。」
「我可以上您家來。」
「呃,在平時,我會說這再好沒有了。我是說我倒是很高興您上我家來喝杯雞尾酒,可是不巧得很,跟我同屋的那位恰好病了。她整整一晚都不曾合眼,這會兒才剛睡著哩。」
「哦。這真太糟糕啦。」
「您往在哪兒?明天咱們也許可以一塊兒喝雞尾酒。」
「明天可不成,」我說。「我只在今天晚上有空。」我真是個大傻瓜。我不應該這樣說的。
「哦。呃,真是對不起得很。」
「我可以代您向愛迪問好。」
「您肯嗎?我希望您在紐約玩得痛快。這是個再好沒有的地方。」
「這我知道。謝謝,再見吧,」我說,接著就把電話掛了。
嘿,我真正把事情搞糟啦。我本應該至少約她出來喝喝雞尾酒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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