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格斯穿過監獄,在門口將通行證向衛兵一亮便跨出了大門。
他並不即刻就坐出租車,那樣就錯了。他步行了半哩多路,到達鬧市區,然後才招呼出租車。
「上哪?」司機問。
「機場。」
他坐在後面,遊覽著市容。他輕拍著口袋裡裝的厚厚的一大疊鈔票。
機場到了,他對司機說:「稍等一下,我馬上回來。」
他直奔「泛澳航空公司」服務台。
「去莫雷斯比港最早的班機什麼時候走?」
工作人員抬頭看了一下離港時刻表,「15分鐘以後。」他說。
「來一張一等艙票。」
「你的姓名?」
「霍勃斯·威伯雷。」
工作人員寫下「霍勃斯」,然後止住筆問道,「最後一個名字怎麼拼?」
凱格斯一下子懵了。他不知道如何拼,但必須馬上拼出來,「w一u一b一l一e一r一y。」
「最後是l一u一r一y嗎?」
凱格斯也記不清自己剛才是怎麼拼的了,便說,「對,對。」
「請交行李吧。」
「沒行李。」凱格斯說。
工作人員吃驚地望著他,凱格斯覺得有必要做一下解釋。「我已經提前運走了。」他說。
「那好,」工作人員報了票價,凱格斯付了款。「現在正在登機,六號門。」
凱格斯邁步向六號門走去,他注意到那位出租車司機耐心地站立在主大門入口處,等著車錢呢。事不宜遲,凱格斯當即穿過登機門走向飛機。
上機後,他舒適地坐到靠窗的座位上,當他用眼掃向窗外時,看到那司機正在登機門口與檢票員爭辯著,檢票員態度堅決地不准他無票入內。氣憤的司機看到了凱格斯,向他揮舞著攥緊的拳頭,凱格斯愜意地笑著向那司機揮揮手。
飛機起飛了,航行於澳大利亞海岸與大堤礁之間。
飛機飛過了海底城上方設置的供給船,200多呎下面,他曾被水下小教堂錄用為牧師——後來才被發現不是什麼牧師,而是臭名遠揚的兇殺犯,於是他被解雇了。他仍在怨那兩個孩子使他丟掉了飯碗。他從心底裡感到痛苦,感到遺憾,在大堤礁他製造的石雨怎麼沒有殺死那兩個孩子。
飛機又飛過另一處他記憶猶新的地方——星期四島,這裡有著名的潛水採珠專家。他曾以珍珠商的身份在這裡度過一段時光,後被人們發現是個騙子,於是他殺了那個採珠員,為此被送進了監獄。所以他又怪罪於那兩個孩子,是他倆在船被偷走的情況下又追上了他,把他帶到布裡斯送交給澳大利亞警方。
接著飛到了新幾內亞上空,下面是廣闊山脈。
飛機開始下降,降落到海岸城市莫雷斯比港。
他明白到這會兒,獄長一定開始擔心他出什麼事了。不久就會告警,警察就會四處搜捕他。
他對這座小城十分熟悉。通常他總要到波羅口飯店過夜,可是這次要去那兒,也許不待天亮,警察就該來訪了。
「上哪家旅館?」當他鑽進一輛出租車時聽到發問。
「不去旅館,」凱格斯說,「帶我上碼頭。」
一到小船塢,他就向租船室走去。海灣上佈滿了小船。
「我要一隻帶大功率引擎、有一個小船艙的快艇。」
「靠碼頭邊上的那個怎麼樣?」
「看上去不錯,時速是多少?」
「20節1。」
1航海術語,1節=1海里=1.85千米。
「油箱能裝很多油嗎?」
「你去哪?」
「特羅布裡恩德群島。」
「足夠你到那兒的,油箱現在是滿的。」
「租金多少?」
「每天18澳元。」
「很好,挺合算,」凱格斯說,「但是我得先試試,行嗎?」
「嗯,如果開上半個小時左右,那不成問題。你叫什麼名字?」
「約翰·史密斯牧師。」這次凱格斯可注意了,得報個他拼得上來的名字。
「啊,牧師,那可以相當放心了。去試會兒船吧,你會喜歡的。」
凱格斯登上船,發動了引擎,輕盈地駛出港灣。當他駛出人們的視野後,並沒有駛向特羅布裡恩德群島,而是向完全相反的方向——通過珊瑚海沿新幾內亞海岸向西而去。
眼下,他的目的之一是擺脫澳大利亞邊防巡邏隊的追捕,所有新幾內亞的東端都由澳大利亞統轄。島的西部屬印度尼西亞,那是一片荒漠之地,沒有印尼的警察,又完全超出了澳邊防軍的控制範圍。
他敢肯定,那兩個男孩子已經到了那裡,因為他們要捕捉活動物,而野生動物在那裡要比在較文明的澳洲東部多得多。報紙上早清楚地說過,亨特兄弟要去的就是這一帶。
當務之急是離開澳大利亞領海。他在這一區域呆過好幾年,所以對地理環境十分熟悉,還可以用本地土語與人交談。
按20節的速度,他需要22小時的時間駛過450海里的水面進入印度尼西亞邊境。也就是說他必須一整夜加上幾乎另一個白天連續行駛;睡眠,他是無暇顧及了。
船上沒有給養,就是說他在22小時之後才能到達邊境,從當地村裡找些食品;在此之前他必須餓肚子。當然去找食品也要冒風險的,在這個食人的島嶼上,可能他為自己找不到什麼吃的,卻很有可能成為食人肉成癖的土人的食物。不過他感到還是較安全的,因為他知道那些食人的土人並不十分喜歡白人的肉,因為吃起來太鹹還有一股煙草味。所以,不到他們飢餓不堪的時候,整夜他都不敢打一下盹,第二天整個上午他都繼續趕路,中午時分,他加大油門通過了托雷斯海峽,又一次路過他曾殺過採珠員的星期四島,直至下午,他才鬆了一口氣,現在他肯定已到了印尼海岸這一邊兒的阿拉佛拉海。
他在馬老奇靠岸加油,但他不敢去找食物,因為過長地逗留會有危險,此處與澳大利亞領區緊緊相鄰。此處也並非野生動物寄居地——亨特兄弟肯定已沿岸走了很遠了。
他開始放慢速度,只要是亨特他們有可能上岸的地點就調查一番。這麼多的河流,他們很可能沿著一條河往上走了。他沿著拜恩河上行,到達了一個小村莊。村民們對他白色的皮膚十分好奇,所以他明白他們不可能見到過亨特兄弟倆及特得·墨菲船長。看來,村民們把他當成了神,所以他就以神的身份行動起來,命令人們給他端上食品,須知神也是要用膳的呀。
他餓極了——可是當他看到端到面前的食物:淹蚱蜢、生甲殼蟲、朽木中挖出的又在血裡煮過的蟲子,真是大倒胃口。不知那蟲子是用人血還是動物血煮的。
他強迫自己嚥下所有的吃的,並用河水沖下肚去,他壓抑住強烈的欲一吐了之的感覺。
一個念頭油然而生,也許他太傻了。不如仍留在獄中,此刻正可以享用上等澳大利亞食品。
甜食端上來了,他的情緒好起來。啊呀,又讓人大失所望。石碗當中放著巨大的足以捕捉鳥類的癡蛛,煮得正好,上面又撒上了蟋蟀作點綴。他拒絕了這道菜。替換上來的是一隻幼蟒,絕對又鮮又嫩,因為它還活著。他心裡明白村民們給予他的是極其特殊的款待,因為按他們的看法,蛇肉要比雞肉味道美得多。
他忿忿地將蛇摔到地上,對圍觀的人們破口大罵。作為回應,人們開始詛咒他,有一個人舉著石斧過來,只要一掄,就可輕而易舉地將他腦袋一劈兩半。
他覺得退卻是明智之舉,於是他退到船上,順河驅船而下,不時地躲閃著人們從岸上扔來的石頭。
他渴望自己仍留在獄中,那該多好啊!
他沿岸繼續前行,查找每一條河流。夜裡他只好睡在船上,船艙頂部開裂了,趕上大雨,當他醒來時,已是渾身透濕。他恨死了這些土人,土人也恨透了他。
他四處探尋那三個白人的下落,但是一無所獲。後來,當他有一次把船靠上岸灘時,從村裡走出一個巫醫。
「你看到過一隻船和三個白人嗎?」凱格斯問道。
那巫醫瞇縫著眼小心翼翼地反問道,「你是盼他們好呢還是壞呢?」
「壞。」凱格斯說。
那巫醫一笑。「那我就告訴你吧。他們就在上面那條峽谷裡,在艾蘭頓河上游。」
「你怎麼知道的?」
「我見過他們。我是那個村的頭兒,他們鼓動全村人反對我,我只好離開。你打算將他們怎麼辦?」
「殺了他們。」
「好!我已經給他們發出惡咒,我要給你發出吉語,還要送給你斧頭、弓、箭、長矛。」
比起所有這些武器,凱格斯更願意要一支左輪槍。當然他還是帶上了這些武器,匆匆上路了。他沿著多石的海岸向艾蘭頓河上游駛去。
每隔一會兒,他就將引擎熄滅,以便聽清周圍的動靜。終於,在河水拐彎處,他聽到了人們的說話聲,於是他將船掩蔽好,爬行著穿過叢林,到了可以看清村莊的位置。
「飛雲」緊貼岸漂浮著,他的追蹤到此結束了。
他返回自己的小船,悄悄地乘船向下游漂去,漂到一處更安全的地帶,他便開始籌劃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