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食人的土人雖然見識少,卻並不愚笨;雖然不識字,卻能將某個消息傳至百里之外。在這方圓百里的範圍內,所有的村民都已獲悉艾蘭頓河上游的村裡來了三個白人。
消息是這樣傳遞的,用一根重棍捶擊空心的木墩,聲音可以傳送到幾里外的鄰村,如此擊鼓發聲,相繼傳遞。
捶擊是按某種縮語碼的形式,兩聲連擊代表一個意思,兩聲慢擊表示另一個意思,三擊又表示其它的意思,如此可達27下,也是他們計數的最高值了。雖然各村所講語言不同,但是擊鼓的語言是相同的,所以這消息也就不脛而走,傳到一個又一個山谷。
當地人最接近讀寫的方式即是在身體上進行紋身。婦女皮膚上刺的某些條紋表示已婚,一些曲線花紋表示是某個首領的女兒,雙目下刺的花紋或者從下顎至胸間所刺花紋說明其父勇敢殺敵。每個村莊有各自的語言標誌,有心者一眼就可看清楚某個人寄居的村落。
當然這種書寫是令人痛苦的,用一根尖尖的西谷1刺在皮膚上劃出圖案,被劃開的口子上又灑上炭灰,傷口感染是時常發生的,往往引起發病乃至死亡。
「真是不可思議,他們居然在幾乎一無所有的情況下生活,」哈爾說,「他們不需要桌椅床鋪,不需要毯子、衣服、鞋襪,也不需要餐碟;他們對叢林瞭如指掌,何種根、葉、果可食,何種有毒;他們設置陷阱捕捉動物;他們下河捕捉活魚;他們磨石而取火;他們揉搓睡蓮2葉從葉中取水而飲;他們行走敏捷、攀爬靈巧,比我們可強得多;他們用籐條就能編成魚網;僅用石刀就能造出造型美觀的獨木舟。」
1一種植物。——譯者
2一種植物。——譯者
「再看看他們是如何保持個人清潔的,」特得船長說,「就是因為不穿衣,才能保持乾淨的。新幾內亞有些地方,人們穿布衣服,結果衣服變得髒乎乎的,人也一樣髒,因為他們不習慣洗衣服。可是,這兒地方的人以乾草、樹葉做衣,可以每天更換。棉、毛料的衣物很貴重,不能輕易扔丟,所以人們就常年穿戴,直至衣物滿是污垢、變成碎片。不過,草可就便宜多了,每天你都可以穿一身新裝。」
有一個村民一路跑過來,手中拿著敵人的人頭。這個被殺的人是因在附近的叢林中窺探而被發現的。全村的人圍攏過來,觀看那人頭。
「啊,我知道他,」有人道,「他是多門部落的,他已經擄走我們許多人的頭了,是個很厲害的傢伙,聰明得很。」
「他什麼意思?」哈爾問。
特得船長解釋說,「你們沒有注意到嗎?特姆貝蘭裡放的頭骨,有些帶著洞。碰上哪個人聰明、勇敢、力大無窮,那他的頭就會落得如此結果。將他頭砍下的勇士也想聰明、勇敢、力量無窮,所以他就在頭前額上挖個洞,取出腦漿吃掉。」
「這確實很不好,」哈爾也承認這一點。「可是你要回到石器時代,也會幹這種事的。人們都想精明,這是很自然的,可是在無法上學讀書的條件下,他們怎麼才能變聰明呢?所以,吃了聰明人,你也會聰明,這種腐舊的迷信觀念不僅在新幾內亞有,在其它地方也依然存在。在婆羅洲1、蘇門答臘2還有非洲的一些地方,人們認為吃下智慧的敵人就會使自己聰明。不過,也並不一定非是敵人不可,或許就是部落的首領,或許是你本人的父親,你對他熱愛、崇敬之至,希望他週身的優點全部融進你自身。」
1亞洲一大島。——譯者
2印度尼西亞一島。——譯者
「野蠻、殘忍。」羅傑說。
「我們是這樣看。然而,這些人並不真殘酷,他們對我們多麼好、多麼善良,而且,他們相互之間很好。看看那位擄人頭的——正坐在鼓上,雙膝上各坐著一個孩子,真是個完美的慈父形象。探險家范得庫克到過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他發現與『文明,人相比,這些人的舉止更和善、更慷慨。自從我們到這後,還沒聽到過有誰大吵大叫,人們從未爭吵,他們與外部落作戰,卻從不自相殘殺。你可以半夜時在村裡走動而沒危險,在紐約、芝加哥行嗎?」
當他們帶帕瓦及其一些村民外出捕捉動物時,他們深深體驗到土人的智慧。
帕瓦雖對外界一無所知——但他對自己所處的世界十分瞭解。他們在叢林中攀登、穿行,帕瓦用上語一一他說出各種花、樹的名稱,然後就「問英語的說法,哈爾也一一告之,帕瓦的記憶力簡直驚人。
當告訴他相思樹、桉樹、柏樹、棕櫚樹、蘭花之後,下一次再見到同類植物時,他就能用英語說出這些名字。
當然,有些字他說得不太好,特別是桉樹,他就說成了「昂樹」。
但是哈爾認為他說得很不錯了,哈爾自己也有一些土語字說不清楚。
這位土人腦子很快,他能像哈爾學習艾蘭頓河一帶方言一樣迅速地掌握英語詞彙,這不免令哈爾吃驚。
見到了哪些動物,他們也相互交換著名稱,飛狐、6時多長的蜢蚱、能
捕捉鳥的蜘蛛、能致人死命的蠍子、水蛭、週身閃耀珠光的蝴蝶、尖聲鳴叫
的白鸚,還有那五光十色的風鳥。
但是他們此次出征是專為找尋更大個動物的,你看他們裝備的應有盡有:袋子、繩子、網子、抗毒藥——唯獨沒有帶槍。
突然間,他們撞上了兩隻新幾內亞森林中最可怕的動物,哈爾和羅傑真希望他們帶著槍。
這兩隻動物一隻是盾尖吻蛇,新幾內亞150多種蛇中個體最大、毒性最強的蛇。
另一隻是活龍。大多數的自然學家認為龍已不存在了,龍僅在6000萬年前才存在,這是根據科摩多小島上發現的化石判斷出的,所以自然學家稱之為科摩多龍或科摩多巨蜥。大多數專家認為這種動物已經在百萬年前就滅絕了。
近年來,在新幾內亞荒僻的峽谷裡,人們曾見到一兩隻活標本,但是都未能捕捉成功。而今天,機會輪到亨特兄弟倆了。
即使他們隨身帶著槍支,也不會用的。動用槍支是件輕而易舉之事,他倆要幹一件充滿艱難的事——必須活捉這兩隻龐然大物。
蛇、龍正處於緊張的激戰中,無暇顧及來訪者。它們在進行一場殊死的拚殺。
那只黃褐色的大蛇,體長10呎,纏繞在龍身上,企圖尋到一塊鬆軟之處,以便用其毒牙咬破並釋放毒液。
然而週身覆蓋鱗甲的龍,表皮堅硬得像鋼鐵,看上去像只鱷魚。黃色的舌頭成叉狀,與蛇的舌頭相仿,一吐一縮,又大又尖的牙齒正企圖鉗住光滑滑的蛇身。
和鱷魚一樣,龍也是肉食動物,眼下的這個敵手將會成為一頓有滋有味的美餐。
蛇不斷的出擊,龍更加憤怒,它兇猛地嘶嘶作響,大口大口地吞氣使自己的身體膨脹,想以此來恫嚇對手,龍的尾部甩擺著,巨大的爪子插進蛇的皮膚。
為了更好地作戰,那龍以後腿支立起身體,12呎高的龍宛如一尊塔,要想殺死隻鹿或豬,那是易如反掌,眼下它那咄咄逼人之勢,看來蛇命難保了。
「我們必須先下手,不能讓它們殺死對方,」哈爾說。「我們分下工,4人抓住蛇尾,4人抓住龍尾,把它們拽開。羅傑,你看看能不能把蛇引到袋子裡,我去試試用網子扣住龍。」
帕瓦重複了命令,人們並不急於執行,因為他們不僅懼怕這兩只可怕的動物,更懼怕動物體內的鬼魂。
哈爾和羅傑率先抓住兩條尾巴,向相反方向拖拽。
被嚇得瑟瑟發抖的人們也動起手來。
雖說他們都是壯漢,然而兩隻動物就像膠粘似地緊緊貼在一起,難以分開。經過10分鐘的奮力拼拽,他們也不得不鬆開手喘口氣,休息片刻。
只有羅傑和哈爾不肯放手。羅傑情況還好,因為蛇的尾部並不危險;但是龍的頭部及尾部卻異常危險,這野獸是鱷魚的近親,鱷魚那尾巴一甩能把人擊倒甚至把犀牛從岸上擊到水中。
不過此刻龍尾靜靜地鋪放在地面上,一動不動,突然間,乘緊抓不放的哈爾不備,那尾巴惱怒地拚命一甩,將哈爾拋向空中,哈爾落在離地面8呎的一根樹杈上。
這一擊非同小可,哈爾一口氣也喘不上來了,盔甲覆蓋的尾巴一拋接著往樹上一落,摔得他週身是傷。好一會兒,他以為自己會暈過去的,但是他努力控制著自己,深深地呼吸,觸摸身體各部位,檢查有沒有骨折。
哈爾很慶幸自己碰上的這只龍僅12呎長,已發現的龍化石骨架說明這野獸的祖先有它兩倍之長,如用後腿支立,有24呎高,相當於二層樓的高度。
然而,如果這只一層樓高的傢伙不是在忙於和蛇拚殺,也就會殺死哈爾了。
哈爾軟弱無力地依靠在樹杈上,合上雙眼,讓自己的頭腦恢復清醒,神經鬆弛下來。羅傑奔跑過來。
「你怎麼到那上邊兒去的?」
「是龍的主意,」哈爾答道,「不是我的。」
「傷著了嗎?」
「就是給撞了一下,一會兒就好了。」
其它人發現了一棵野柿子樹,於是吃著柿子休息一會兒。帕瓦總是很有心,他給哈爾送過來幾個柿子,那嫩嫩的柿肉和甜甜的汁液使哈爾恢復了生氣。隨後他爬下樹,兩隊人馬又幹了起來。
對於這些人來說,這是一場比以往都可怕的戰鬥,烏雲已經遮住了太陽,樹木又形成一片深黑的影子,那烏雲中肯定佈滿了鬼魂。在半黑暗中與兩個巨獸搏鬥這使人更加膽戰心驚。
為了提高自己的士氣,驅走鬼神,人們開始喊叫、唱歌,這些聲音與蛇、龍發出的噓噓聲構成混聲大合唱。對於經歷過多次險情的孩子們來說,他們還從未聽到過這種奇特的聲音。
哈爾和羅傑仍然站在最前面,這樣一旦兩隻動物被分開後向人們進攻,他倆是首當其衝的。
龍發出惱怒的噓噓聲,轉向哈爾井伸出臂膀,將尖爪插進哈爾的背部。
它有兩個哈爾那麼高,於是它將哈爾舉起到與宮面對面的高度。
龍的臉上露出狡黠的一笑,向哈爾伸吐著舌頭。
「嘿,你能幹這個,我也會。」哈爾邊說邊吐出自己的舌頭。可是與一呎來長的龍舌相比,哈爾的舌頭顯得很小,遜色多了。
龍與人互做鬼臉真是件趣事。然而,當那凶獸露出牙齒時,可不再是什麼趣事了,那些尖尖的牙齒有兩呎長。哈爾這次沒有效仿,他知道自己的牙齒無論從長度還是利度上都無法與眼下的敵手相比。
不過,哈爾的牙齒還是較好和結實的,所以當那黃舌頭再一次吐出時,哈爾抓住這機會用牙齒咬住那舌尖,緊咬不放。
這一襲擊令龍不備,倉促間龍鬆開哈爾,哈爾「砰」地一聲掉在地上。
龍隨後四肢著地,開始移動身軀,打算離去。哈爾抓住鋼絲網,在帕瓦的幫助下將網甩落在企圖逃脫的巨獸身上,並將網的一端拴到樹上。
龍發出一聲響亮的噓聲,即使在一哩之外也可以聽到。龍拚命掙著、撞著、咬著鋼絲,然而網是牢固的,樹更是牢固的。
「我們抓住龍了!」哈爾呼喊著。此時,不知什麼東西從背後將他擊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