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羊也殺生

  他們正在攀登布魯克斯山脈的一座山。這是艱難的攀登,因為山上鋪滿滑溜溜的雪。
  他們身後是一輛雪橇,不過不是狗隊而是一隊小伙子拉著。兄弟倆並不很介意,因為雪橇很輕,上面除了一頂折疊起來的帳篷和一些給養外,沒什麼東西。
  山上刮著冰冷刺骨的寒風。越往高爬,他們就越感到冷。
  羅傑停下來,拍著戴手套的手取暖。「冷得像格陵蘭一樣。」他抱怨說。
  「因為我們在登高,所以覺得比在那兒冷。」哈爾說。
  每次吸進冷空氣,他們都禁不住冷得打戰。呼吸很困難。凜冽的寒氣從腳開始,往上滲透整個身體,凍僵了胃,凍僵了腎臟、心臟,把鼻子和下巴都凍傷了。
  「我們究競到這兒來幹什麼?」羅傑質問道。
  「逮羊。」哈爾回答。
  羅傑瞪著哥哥:「你是說,我們受那麼多罪就是為了逮一隻羊?」
  「不是你所想像的羊,」哈爾說,「我們尋找的可不是牧場主牧草地上的那種羊。」
  「還有另外的羊嗎?」
  「當然有。我希望能找到一隻大角羊。它比牧場上的羊大一倍,力氣大,野性十足而且危險。」
  「人們為什麼把它叫做大角羊?」
  「它的兩隻角是整個身體中最有份量的部分,又粗又硬,向外彎成一圈兒。只要被那長著巨角的頭撞一下,你就完蛋了。」
  羅傑眼尖,他看見遠處有東西在動,「是一個人——一個帶槍的人。」
  哈爾說:「不管在什麼地方,只要有一個帶槍的人,就會有麻煩。」
  「他朝這邊來了。」羅傑說。
  過來加入他們隊伍的那個人身材矮胖,相貌凶蠻,長一張平庸的臉,拿一把醜陋的槍。
  追上他們後,他說:「喂,你們兩個傢伙。我敢打賭我們尋找的是同一樣東西——大角羊。對不起,這很使你們掃興。不過,如果遇上一隻,得到它的一定是我。你知道,我是個神搶手。」
  「你從哪來?」
  「懷俄明州。我在那邊相當有名氣。也許你們已經聽說過我,我的名字是亞歷克。」
  哈爾立刻想到「精明的亞歷克」這個成語。根據詞典,這成語用來指那種好吹牛皮,老是自以為了不起,老是自作聰明的人。
  哈爾微微一笑說:「碰上你真倒霉。恐怕我們最好還是現在就洗手不幹。」
  「晦,」精明的亞歷克說,「你們願意的話,可以跟著我轉,看我怎樣幹。這對你們將是很好的一課——看看一個專家是怎麼幹這一類事的。」
  「我相信我們會學到不少東西。」哈爾說,「不過,我想問問,你為什麼要捕殺大角羊?」
  「為了把羊頭、羊角掛在我家的牆上。我客廳的牆上已經掛滿鹿角,不過,我想也許還有地方再掛一副羊角。」
  「這麼說,你做了不少殺生的事。」哈爾說。
  「基林,我的中間名,意思就是屠殺。所有在地上走的東西我都不怕。我幹嘛要怕一隻『多爾羊』?知道嗎,大角羊又叫多爾羊。」
  「你可能會發現,」哈爾輕聲說,「那多爾可不是玩具娃娃。」
  「沒關係,我可不在乎它是什麼。越厲害我越喜歡。遇上那些棘手的活兒,我總能僥倖取勝。總而言之,《聖經》裡說,人勝過任何野獸。」
  「你最近一次讀《聖經》是什麼時候?」
  「我不讀那玩意兒,是別人告訴我的。他說得對,世界上沒有任何動物能比得上我。」
  哈爾說:「有些動物眼睛比人類的犀利,聽覺比人類的敏銳,嗅覺比人類的靈敏。它們不會發動戰爭去屠殺億萬同類,這也比不上你嗎?它們不會抽煙抽到得癌症,也不會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它們不會像有些做父母的人那樣不管孩子,更不會為了把他們的頭掛在牆上而到處開槍殺人。」
  「我看得出來,你們是一對沒一點兒男子漢氣的懦夫,」亞歷克說,「我要跟著你們,保護你們不受羊的傷害。光靠你們自己是永遠不會成功的。」
  哈爾注意到,這個陌生人告訴了他們他自己的名字,但卻一直不願費心去問他遇到的這兩個人叫什麼名字。他心目中只有他自己。
  他們繼續往山上爬。阿拉斯加的位置比格陵蘭島的北極區部分靠南得多,所以,太陽高得多,陽光也強烈得多。陽光照在雪上反射回來,刺得人眼睛痛。三個人都開始覺得眼睛裡彷彿揉進了砂子,或者說是熱刀子。他們面臨著雪盲的威脅。羅傑開始希望自己變成一隻不怕這種耀眼強光的動物。
  哈爾早就知道他們的眼睛要受罪。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海象皮和一根細繩子。「等一下,」他說,「我們得做三副護眼罩。」他剪下三塊5厘米多寬、18厘米長的海象皮,把其中一塊罩在羅傑的眼睛上。
  「這是幹什麼?」羅傑問,「我現在什麼都看不見了。」
  「我只不過想試試大小合適不合適。」哈爾說,「現在我來把活兒幹完。」
  他拿過海象皮,在上面剪了兩道細細的縫,每隻眼睛一道。然後,他再把那塊皮蒙在羅傑眼睛上,用細繩繞過後腦勺把它繫牢。
  這一下,羅傑可以透過護眼罩上的細縫看東西,刺眼的強光就沒有了。
  「現在,我給你做一副。」哈爾對精明的亞歷克說。
  但亞歷克根本不肯要。「你把我當作什麼,小孩嗎?別想把我當三歲小孩,否則我就把你的鼻子揍扁。」「好吧,」哈爾說,「不過,我可得把自己當三歲小孩了。」他又做了一副海象皮護眼罩自己戴上。透過細縫他看得見東西,但眼睛不再被強烈的陽光刺得生痛。「你最好還是讓我給你做一副。」他對亞歷克說。
  但精明的亞歷克卻大發脾氣。「那玩意兒給小傢伙戴還湊合,」他說,「我是說,因為你們弱視。我的視力很強,我可不是弱者。」
  他閉著眼步履踉蹌地走著,不時絆倒。顯然,眼睛的巨痛折磨著他。哈爾為這笨蛋感到難過。他知道這個自作聰明的傢伙一定覺得眼睛裡扎滿了針。他幾乎看不見自己的腳在往哪兒走。哈爾上前扶住他的胳膊,但「精明的」亞歷克卻把他甩開。他是個傻瓜,而又太驕傲,不會接受別人的幫助。
  他們遇上一小群馴鹿。馴鹿大多從他們旁邊走過去了,但一隻大公鹿卻停下來,憤怒地用蹄子抓撓地面。它那副漂亮的角從頭頂伸出一米多。哈爾見過很多馴鹿,卻從未見過這樣一隻雪地之王。
  精明的亞歷克也看得見那副高高豎起的鹿角。「我得把那副鹿角弄到手。」他說著就準備開槍。
  他還沒來得及動手,那公鹿已經低下頭衝過來,用角挑著他的肚子,把他舉到三四米的空中。這會兒,精明的亞歷克可就不那麼精明了,他疼得直吼。也難怪,那些尖利的鹿角把他的皮肉都扎破了。
  哈爾想幹點什麼幫助他,但還沒等他想出該幹什麼,那公鹿已經跟著鹿群走了。每當它把蹄子重重地往地上踏一下,那位精明人就大聲叫嚷一次,因為那些尖角往他的身體裡扎得更深。
  驚心動魄的時刻到了。公鹿在一道懸崖邊上停下來,把亞歷克扔了下去。他落下去時拚命尖叫。幸虧6米多深的懸崖下是厚厚的雪堆。
  哈爾趕過去把他扶起來。亞歷克在哭。「我滿身都是窟窿,」他說,「得趕快用抗菌素。那些鹿角會使我中毒,我會得壞疽病死掉的。」
  「不,你不會,」哈爾說,「那些鹿角像外科醫生的手術刀一樣清潔。它們總是豎在乾淨的空氣中,從來不會弄髒——除了剛才沾了一點兒你的髒血以外。」
  「你對動物怎麼會懂得那麼多?」亞歷克問。「那是我的本行。」哈爾說。「來,把你的衣服撩起來,讓我看看扎的怎麼樣。」
  皮膚上到處是傷,血從傷口滲出來,但一流到皮膚上就結成硬硬的冰,血就止住了。大夫做不到的事,嚴寒的氣候卻做到了。
  精明的亞歷克不再那麼神氣活現了。「我想回家。」
  「打起精神來吧,」哈爾說,「你傷得並不厲害。別忘了,我們尋找的是大角羊。」
  一個鐘頭以後,他們碰上了一隻。它驕傲地站在一塊大岩石上,那巨大厚實的角彎一個圈又捲回長出來的地方。它體格多麼健美,儀態多麼高貴!精明的亞歷克舉起了槍。更精明的哈爾早已撥開地上的雪撿起一小塊石子,他把石子朝大角羊扔去,正好擊中,大角羊閃開了幾尺,亞歷克的子彈剛好打不中它。
  亞歷克所做的只是惹惱了那隻畜生。它用後腿立起來,朝亞歷克撲去。它比亞歷克高,而且力氣大得多。
  哈爾拔出麻醉槍。「我還以為你不相信槍的威力呢。」亞歷克說。
  「我相信這支。」哈爾說著開了火。
  鏢刺進大角羊的皮,它放下四腳趴下,開始抓那鏢。它把鏢抓掉了,但藥已進人了它的身體,正在起作用。因為它可能在麻醉藥完全起作用前溜走,哈爾用套索套住它,緊緊抓住繩子。
  羅傑把雪橇拉到大角羊旁邊,當大角羊搖搖欲倒時,哈爾把它推倒在雪橇上,然後緊緊地捆好。
  「好吧,這一輪你們贏了。」亞歷克說,「順便問一句,你叫什麼名字?」
  哈爾告訴了他。
  亞歷克以極大的興趣看著哈爾,他以前從沒流露過這麼大的興趣。「我在報紙上見過有關你們的報道,你們給動物園抓動物。」
  「對。」哈爾說,「你在懷俄明州幹哪一行?」
  「我有一個大牧場。懷俄明州也有一些野生動物,還有不少動物園。我有意倣傚你們,只是範圍小些。也許,我們可以給我們那兒的動物園活捉一些動物。」
  「這是你到現在為止說出的最動聽的話,」哈爾說,「祝你好運。」
  他們友好地分了手。亨特兄弟帶著他們的戰利品一直走到山下,在那兒,一輛卡車等著把他們送往巴羅岬。

《哈爾羅傑歷險記14:北極探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