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在紐約,詹姆斯卻判若兩人。他討厭這個地方,有他的大量書信作為佐證。這個城市醜陋得離了譜,喧鬧得過了頭,使他的神經不得安寧;然而,他覺得社會風情很有意思,巴不得一覽無餘。他每次來紐約,我們都邀請很多人來。而他還經常出去吃飯,出去看戲——因為他對戲仍然有濃厚的興趣。然而,這個生活在塵世的詹姆斯,由於他的注意力分散,由於他花費很長很長的莫名其妙的時間撞擊一堵不可理解的悶牆,由於他把這些時間分散在神經質的禮貌上,因此跟「山宅」時悠哉游哉的夥伴有天壤之別。不管在哪裡,只要有這種幸運,我總是歡迎他到我家做客,然而,我這位行色匆匆、心事重重的紐約客似乎僅僅是我們鄉下的偉大「亨利」的一塊碎片。
    這時候的紐約,自然比起我年輕時更有大都市氣派,但仍然是個小地方,知識的興趣和典故範圍有限,因此飯桌上的談話很像鄉下報紙的「地方消息」欄;我記得那些令人喪氣的晚間聚會,主人獻上蘭花和金製餐具時,全然意識不到客人帶來交換的華貴禮物。
    詹姆斯知道他的珍寶在五馬路1大致沒有市場,然而,使他感到迷惘、傷心的是這些珍寶在文學界也不受歡迎,而他自然更加熱衷於探索文學界。記得有一回,我專門設宴安排他與一位卓越的散文家見面,因為詹姆斯很讚賞此人的作品。令人掃興的是,這位散文家呆滯的面孔無法揭示他內心的機敏,他雖然也賞識詹姆斯的天才,但對詹姆斯沉吟遊移的態度顯然感到不快。他們對這次見面各有看法,散文家對詹姆斯口吃開了個玩笑,而詹姆斯則憂鬱地感歎:「好一副怪相!」
    1紐約市的一條繁華街道。
    我估計他在波士頓要比紐約愉快、自在得多。在坎布裡奇,在他哥哥威廉-詹姆斯家裡,在查爾斯-艾略特-諾頓1家裡,在他的親友圈子裡,他可以領略波士頓最好的方面;而在波士頓本身呢,由於昔日感總比在紐約強得多,他找到了各種各樣的老關係和早年燈塔山2的種種傳說,活動起來就像救生帶在奇異的汪洋大海裡漂游似的。他總是依戀著自己的表親關係,依戀著代表過去友情的任何一個人,不管在奧爾巴尼、紐約,還是波士頓。我記得他曾經說「你看,親愛的,跟他們交談要容易得多,因為我總會向他們打問舅父、姑媽和其他表兄弟姐妹呀。」他已經把他提問題的一套辦法提到高度完美的境地,不僅在親戚朋友中實踐,而且在橫渡大西洋到「蘭姆宅」來拜見他的人中間實踐,他用連珠炮式的友好提問實實在在地打啞了這些人的火力。他問他們坐哪班火車來的呀,是否到過所有的大城鎮了呀,他們都玩了些什麼呀,這樣一來,他們由於受到大人物的友好接待而喜氣洋洋地走了。「你看,親愛的,他們沒有功夫跟我談我的書啦!」——這是不惜一切代價要防止的災難。
    1諾頓(CharlesEliotNorton,1827-1908),哈佛大學最著名的美術史教授,著述甚多。
    2波士頓名流居住的地區。

《亨利·詹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