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帕特裡克坐在談判桌的下首。他沒有在面前擺放任何材料。而坐在他右側的辯護律師桑迪,按照交戰的需要在面前擺放了兩個文件夾和一小本拍紙簿。他的左側坐著特裡-帕裡什。這位檢察官不僅備有一本拍紙簿,還帶來了一台笨重的錄音機。帕特裡克允許他使用錄音裝置。雖說今天的談判沒有其他人參與,但由於所有的好律師都需要核查事實,雙方均同意錄音。
    聯邦政府的指控既已撤銷,向帕特裡克討回公道的擔子就完全落到州政府身上。對此帕裡什已經感覺到了。為了扳倒一個參議員,尋求更大利益,他們把帕特裡克卸給了他。不過這個被告現已提出一些意想不到的新情況,帕裡什也只能聽任其擺佈了。
    「你可以忘掉一級謀殺,特裡。」帕特裡克說。儘管差不多人人都叫他特裡,但這稱呼出自一個他以前並不很熟的被告之口,聽起來還是有點刺耳。「因為我沒殺任何人。」
    「汽車裡被燒燬的是誰?」
    「一個死了四天的人。」
    「這個人我認識嗎?」
    「不,他是個老頭,你們誰也不認識。」
    「這個老頭因何而死?」
    「因年老而死。」
    「死的地方。」
    「密西西比州。」
    帕裡什在拍紙簿上寫了幾行字,標上了記號。聯邦政府的指控一撤銷,通往自由的門就敞開了。帕特裡克正朝門外走去。沒有腳鐐,沒有手銬。什麼羈絆都沒有。似乎沒有什麼能阻擋他。
    「這麼說你燒燬了一具屍體?」
    「不錯。」
    「你們帶來這方面的成文法規了嗎?」
    桑迪將一紙文件沿著桌面推了過去。帕裡什迅速看了一遍。「請原諒,我們平常很少接觸這種罪行。」
    「有關法律條文都在這裡了,特裡。」帕特裡克的冷漠的話語中帶著十足的自信。多年來他一直在思索這次會面。
    帕裡什無言以對,不過沒有哪個檢察官會輕易認輸。「看樣子一年監禁是起碼的。」他說,「在帕奇曼蹲一年監獄應該對你有好處。」
    「這不錯,但我不打算去帕奇曼。」
    「你打算去哪裡?」
    「某個地方。而且我要乘坐飛機的頭等艙到那裡去。」
    「別慌。屍體問題還沒解決呢。」
    「不,特裡。沒有屍體問題。你不知道誰被火化,我也不會告訴你,除非我們做交易。」
    「什麼交易?」
    「你撤回訴訟,我放棄申辯。雙方鳴鑼收兵。」
    「哦?不錯嘛!我們逮住了銀行搶劫犯;他說你們別指控,我把錢交出來;於是我們和他和解。這對我手中的其他400名被告真是好消息呀。我相信他們的律師也會照此辦理。法律秩序由此得到了維護。」
    「我可不管其他400名被告,他們肯定也不管我。這就是可悲之處,特裡。每個人只管自己。」
    「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在報紙的頭版出現。」
    「哦,我明白了。你是擔心輿論。下屆選舉在什麼時候?明年嗎?」
    「我沒有對手,用不著擔心輿論。」
    「恰恰相反。你是政府官員。擔心輿論是你的職責。正因為這樣,你應該撤銷對我的起訴。你不可能勝訴。你不是擔心報紙頭版的輿論嗎?倘若你敗訴的消息在那裡登出來,該是怎樣的情景?」
    「受害者家屬不希望提出起訴。」桑迪說,「而且他們願意將此公之於眾。」他舉起一份文件,揮了幾下。言下之意:我們掌握著證據,我們掌握著受害者家屬。我們知道他們是誰,而你們不知道。
    「受害者家屬的要求在報紙頭版登出來,」帕特裡克說,「那就有好戲唱了。」
    你們塞給他們多少錢?帕裡什想反問,但還是把話嚥了回去。這問題與他不相干。於是他又在拍紙簿上塗了幾行字,同時估量自己還有多少討價還價的餘地。與此同時,錄音機錄下了一片沉默。
    帕特裡克既已把對手逼到拳擊台的圍繩上,下面就該將他擊倒了。「瞧,特裡。」他誠摯地說,「你不能告我謀殺。這已成了定局。你也不能告我毀屍,因為你不知道誰的屍體被毀。你什麼證據也沒有。我知道,這是一顆難以嚥下的苦果。但事實如此,也沒有辦法。你會受到一些責罵。但工作嘛,誰能不出點差@?」
    「謝謝你的忠告。要知道,我能告你毀屍。我們可以說你燒燬了一具無名屍體。」
    「這具無名屍是男是女?」桑迪問。
    「怎麼說都行。我們還可以查閱所有在1992年2月初死亡的老頭的記錄,到他們家裡去,看他們的家屬是否和你通過話。我們甚至可以讓法院下令挖開一些墳墓。我們拖延時間,慢慢地挖。而這期間,你將被轉移到哈里森縣監獄。無疑,治安官斯威尼會滿足你的需要,給你配幾個好的同室囚犯。我們反對保釋。沒有哪個法官會同意,因為你有逃跑的習性.幾個月一過,夏天到了。監獄是沒有空調的。你還要掉幾斤肉。我們繼續慢慢地挖。要是運氣好,說不定能找到那座沒有屍體的墳墓、我們要拖滿九個月,到了起訴後第270天,才打這場官司。」
    「你怎樣證明我幹了這件事?沒有證人,只有一些次要的證據。」
    -「那也差不離。不過你沒有明白我的意思。假如我再在起訴時拖延一下,還能增加你兩個月囚禁。這樣審判尚未開始,你差不多在縣監獄蹲了一年。對於一個很富有的人來說,那可是非常漫長的時間。」
    「我能對付。」帕特裡克直視帕裡什的眼睛。他希望首先躲避對方目光的不是自己。
    「有可能,但你依然存在著被定罪的危險。」
    「你交個底吧。」桑迪說。
    「你也不睜開眼睛看看現在是什麼情況。」帕裡什揮舞著兩隻手說,「我們不是傻瓜,帕特裡克。一旦聯邦政府和你們秘密達成協議,州政府就沒有多少餘地了。你們總得給個下台的台階。」
    「我讓你定罪,特裡。我將上法庭,面對法官,聽你的訴訟。然後我承認有罪,同意所指控的毀屍的罪名。不過我不會被判監禁。你可以向法官解釋,由於受害者家屬不希望提出起訴,建議判緩刑、罰款等等。你還可以提到我所遭受的嚴刑逼供和其他磨難。
    這些你能辦到,特裡,而且看起來幹得很漂亮。我的要求是:不蹲監獄。」
    帕裡什用手指輕擊桌面,細細思索帕特裡克的話。「你將告知受害者的名字?」
    「是的,但只能在達成交易之後。」
    「受害者家屬已經授權我們掘墳開棺。」桑迪說完,揮了揮另一份文件。然後他把該文件放回文件夾。
    「請從速決定,特裡。我還有很多事要做。」
    「我需要同特魯塞爾商量。要知道,這事必須經過他同意。」
    「他會同意的。」他特裡克說。
    「你是不是同意和我們做交易?」桑迪問。
    「就我本人來說是同意的。」帕裡什說完,關掉了錄音機。他拿起拍紙簿,放進公文包。帕特裡克朝桑迪使了個眼色。
    「哦,差點忘記了。」帕裡什說著,止住腳步。「順便問一聲。你能給我們說說佩相-斯卡博羅的情況嗎?」
    「我可以提供他的現用名和社會保險號。」
    「這麼說他還活著?」
    「是的。你可以查明他的下落;但不能騷擾他。他沒做任何錯事。」
    這位地區檢察官二話沒說,離開了房間。
    兩點鐘,她和德意志銀行倫敦分行的高級劇總裁見了面。此人是自國人,但能說一口流利的英語。
    他穿著剪裁非常得體的藍色雙排扣上裝,動作僵硬,微笑不自然。他先是朝她的兩腿瞄了一眼,然後著手辦事。該客戶要求將1.13億美元的存款,立即從德意志銀行蘇黎世分行匯在美國銀行華盛頓分行。她出示了銀行賬號和匯款指令。這位副總裁一面吩咐用茶水和餅乾招待她,一面到內室同蘇黎世分行通電話。
    他回來時變得熱情異常。「沒問題,皮雷斯女士。」他笑嘻嘻地說,並各自己拿了一塊餅乾。當然沒有任何問題,她早就預料到了。
    電腦打印機嘶嘶作響,結算單據出現了。他把單據遞給她。除去所匯的錢,結餘190萬美元,外加一些零頭。她把單據對折一下,放進了新買的名牌挎包。
    在瑞士的一家銀行和大開曼的一家加拿大銀行,她還分別存有300萬美元和650萬美元。有400多萬美元被用於百慕大投資。目前還有720萬美元暫時存放在盧森堡,正準備轉移。
    此事辦完後,她離開銀行,發現司機已將汽車停在附近。她將給桑迪去電話,開始下一步的行動。
    本尼-阿歷西亞的逃亡生活是短暫的。他的女友在法蘭克福過夜,然後繼續乘飛機,於正午前後到達希思羅機常因為他們知道她要來,查驗她的護照時特別嚴,拖延了好一會才讓她過去。她戴著深色太陽鏡,兩手顫慄。這一切全被監視儀攝了下來。
    在等候出租汽車時,她又莫名其妙地遭到一個警察的攔截。此人似乎負責維護乘坐出租汽車的秩序。他要她走過去,站在另兩位女士的後面。給她開車的是一位真正的出租汽車司機。不過片刻之前,他被簡單佈置任務.配備了一個小型無線電話筒。
    「我要去皮卡迪利大街雅典娜賓館。」她說。他一面驅車離開熙熙攘攘的機場,一面若無其事地用無線電話筒報告這個目的地。
    他故意拖延時間。一個半小時之後,他送她到了這家賓館的門口。在登記處,她又等了一會兒。副經理向她連聲道歉,說電腦出了故障。
    當消息傳來,她的房間裡的電話機已被裝了竊聽器時,他們給了她一把鑰匙。聽差領她到了那個房間。她打發走聽差,鎖上門,直奔電話機。
    他們竊聽到的最初幾句話是:「本尼,是我。我到了倫敦。」
    「謝天謝地。」阿歷西亞說,「你好嗎?」
    「我很好。只是嚇壞了。」
    「有人跟蹤嗎?」
    「沒有。我想沒人跟蹤。我非常小心,」「好極了。聽著,唐寧街附近的布裡克街有家很小的咖啡廳,離你住的賓館僅兩個街區。一小時後你在那裡和我會面。」
    「好。我很怕,本尼。」
    「沒事,親愛的。我恨不得馬上見你。」
    她到那家咖啡廳時,阿歷西亞並不在那兒。她等了一小時,然後惶恐不安地回到了自己的賓館。他沒來電話,她坐了一個晚上。
    次日上午,她收集了門廳裡的所有報紙,一面在餐廳喝咖啡,一面翻看。終於,在《每日郵報》中間,她找到了一則報道。該報道以兩段文字介紹了美國逃犯本尼-阿歷百亞被捕的情況。
    她收拾行裝,訂了一張去瑞典的機票。

《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