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那二十多歲的弟弟正在我面前為了塗鴉而義憤填膺:“根據現在的研究結論,尼安德特人應該不會作畫。而相較之下,克羅馬農人所留下的壁畫則顯得美輪美奐。像留下這種拙劣塗鴉的傢伙,明顯就是尼安德特人嘛。”
春兀自喋喋不休,然後再次擦拭起牆壁。
“真是稀奇。”
“怎麼了?”
“你一直都是同情弱小的,我還以為你會支持已經滅絕的尼安德特人呢。”
“這麼一說倒還真是這樣。”春大方地承認了,“從感情方面來說,我的確是支持已經滅絕的那一族。”
“但牽扯到美術的時候就有例外了?”
“這種事我自有分寸。”
在拖把的反覆擦拭下,用噴漆完成的塗鴉畫漸漸溶化,進而像是從牆壁上蒸發一樣消失不見。
“再等我十分鐘左右好嗎?估計應該快清理乾淨了。然後一起去看爸爸吧。”
於是我便耐心觀察起弟弟在牆前工作的身影。其實在我眼裡,他有節奏地揮動著拖把,時而將其浸到桶裡,時而移動身姿,又何嘗不是一種自我表現。有時候走過一兩個看上去像銷售員的男人,或者是一群高中生,大家都會不由自主地被春的動作所吸引。一開始往往會皺眉,似乎認為春的樣子過於囂張,但在發現他其實是在清除塗鴉之後,卻又會露出佩服的表情。
“剛才你說吧,街頭塗鴉的規則裡有一條是‘不得在比自己優秀的作品上作畫’?”
“是啊,這是基本守則。如果連這條都不能遵守的傢伙,那真是沒得談了。”
“那樣的話你去畫不就好了?雖然這話可能你不愛聽,不過就算你這次擦掉了,早晚還是會被人再畫上的吧。說不定他們還會說‘哇,擦得真乾淨啊,太感謝了。既然給了我一塊新地方,那就再畫一幅新作吧。’既然這樣還不如你去畫呢。”
“大哥你真犀利。”春轉過身,“基本上我已經得到許可了,他們同意我在這地下道作畫哦。”
一瞬間,我的腦中突然浮現起十年前的那幅風景畫,搖搖欲墜的黃沙與收割後的稻穗至今充滿著栩栩如生的立體感,而那颱風的威力也依然不滅。
“政府居然會同意……”
“勤勉的人就能得到報酬、機遇還有信任。他們很相信我。而且還跟我達成一致:萬一我畫的畫他們不喜歡,我就得自行清理掉。我還真是自私,一旦輪到自己,就絲毫不介意這樣會弄髒公共財產。”
“自私的傢伙。”
“是啊,我是這麼說的。”春一笑起來眼角就會彎彎的,顯得很溫柔。以前,只要春一笑,全家都會覺得很幸福。
“你呀,還真是個過分的傢伙。”我忍不住從一開始的戲謔轉成了嘮叨。
“其實我是個壞人。”聽起來春很認真,“請不要忘記這件事,絕對不要。我是貨真價實的壞人。”他細細叮囑後又說,“等這裡弄乾淨了,我要好好地畫一整面。”
春張開雙臂,那一片狼藉的牆壁瞬間似乎變成了潔白的畫紙。
“打算什麼時候畫?”
“今晚也可以啊。”
“一晚就能畫好?”
“一晚足夠了。”
“是哪個年輕男人剛才還在為‘盡快完成’這話發怒的?”
“大哥,可不要相信年輕男人所說的話哦。”
一群女高中生推著自行車走入地下道。她們刺耳的嬉笑聲直竄入耳,我不由皺起了臉。而春則站在一邊閉上雙眼,彷彿在靜候暴風雨過去的那刻。她們從我們身邊走過的時候瞥了一眼春,然後心領神會地互相點頭。不用說我也明白,春的外表是十分具有魅力的,可謂玉樹臨風。能見到他都足以令人感到幸運。
等到她們身影消失,我終於進入主題。我們兄弟,不,或許應該說我們全家都有著這種習慣,一旦有非常掛心的事情,往往都不會開門見山地提出,而是會在一番迂迴寒暄之後,才假裝順帶一提地問出最關心的話題。
“你前天打給我的電話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你會知道我們公司會起火?”
“因為我注意到一件不得了的事。”春走近我。
“你注意到不得了的事?”
“你也知道最近在仙台頻頻發生的連續縱火案吧?實際上我發現了其中的規律。”
“規律?”我瞇起眼,似乎想要在這昏暗的隧道中尋找光亮。
“嗯,縱火的規律。”
“那是什麼啊?”
“雖然還不能完全肯定,但我覺得那附近建築起火的可能性很高,這才打電話給你的。”
“因為哪個規律?”
“在連續縱火的現場附近,一定會有街頭塗鴉。”
23
春走向通往西側出口的樓梯。塗鴉已經被清理乾淨雖然還留有若干淡淡的殘影,但基本上已經問題不大了。
“喂,你解釋下那個規律。”
春看了看手錶,將扛在肩上的桶還有拖把塞到後車箱。
“等到了爸爸那裡再詳細說吧。”
走到外面,耀眼的日光和適才那昏暗沉悶的隧道形成了鮮明的對照,我用手蓋住眼,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新鮮空氣。
“喂,別賣關子啊。”
“賣關子可是知情者的特權。”
“對你逼供可是不知情者的特權,不,應該說是大哥的特權。”
“大哥不就是比我早生那麼點時間嘛,不要說得很偉大似的。”
“邁克爾·喬丹小時候可從來沒在籃球上贏過他哥哥哦!他之所以穿23號球衣,也是因為他哥哥的球衣號碼是45,他希望能夠至少比他哥哥的一半要強那麼點。”我搬出這個著名的故事。
“問題是,這故事的結局可是弟弟比較優秀不是嗎?”
我看了看手錶,離十二點還差幾分鐘。春的車子停在附近的收費停車場。他按了好幾個鍵之後,往收費機裡塞了張一千日元的鈔票,拉著發動了他的白色四驅車。車內散亂擺放著各種書本雜誌,車頂上裝有玻璃窗,可以一窺天空。
“晚上從這裡可以看見星星吧?”
“一邊看星星一邊開車,自己也都會變成星星。”春笑著,似乎對自己原創冷笑話很得意。
“可以讓可愛的女孩子坐在副駕駛席上,然後讚美道‘你比星星都美麗’。”
“因為這種話而高興的女孩子還真挺恐怖的。”
“如果有女孩子因為這種話而高興,你應該感到幸運好好珍惜才是。”我擺出教訓的樣子。
倒不是我要偏袒自己弟弟,春的外表的確十分出眾。不要說是女孩子,就算是男人在與他擦身而過的時候,視線也會被他吸引——敏銳的眼睛、性感的眉毛、高挺的鼻子,他不是傳統意義上那種白淨文弱的美男子,相反,他寡言卻不木訥,迅猛如豹。他有著俊逸的小臉,修長的手臂,這近乎不平衡的體型給人以超乎現實的感覺,散發著魅惑的氣息。
沒有人相信他這樣的人會交不到女朋友,但春似乎從來沒有談過戀愛。我甚至還擔心他的性取向是不是有問題,但如今看來他也並非同性戀。從小學開始,圍繞在春身邊的女孩子就多到數不清。曾經有一次,我打算清點在生日、聖誕還有畢業典禮的時候來我家的女孩子以及她們所贈送的禮物,但數到一半就放棄了。
不論外表多麼美麗的女子出現,也不論性格多麼美好的女子登場,春都不為所動。不管對方是誘惑抑或是欲擒故縱,是指責抑或是大加讚美,春都絕不理會。對春而言,或許是因為怕麻煩,但卻反而使他愈發顯得有魅力。“這世界上沒有男人會拒絕我。”——不知為什麼,這世界上有不少女性抱有這樣自大的想法,但她們卻也陸續在春這裡嘗到失敗的苦果。被無視、被傷自尊,最後兵敗如山倒,落魄地消失在視線範圍;當然,也有很多純情癡心的女孩子被拒絕後一一退場。
我在觀賞這些好戲時可謂是樂不可支,但另一方面卻也疑心弟弟在性方面是不是有缺陷甚至是大毛病。一次在跟春一起喝酒的時候,我藉著酒意問出了心頭的疑問。而春卻既沒有生氣也沒有覺得尷尬:“缺陷?你是說陽痿嗎?”他說,“如果真這樣倒好辦咯。”
甚至有女孩子企圖利用我來獲得春的垂青,那也是學生時代的事了。雖然當時我因為被利用而留下了痛苦的回憶,但卻並沒有為此而責備弟弟。
用現在的話來說,那個女孩基本可以被稱為跟蹤狂,相當難纏。她跟春同級,時常跑到我家來,這讓我跟父親都不勝其煩。她長著一張圓臉,五官平凡,穿著打扮也很樸素,但她的執著與死纏爛打卻實在罕見。
除了堅持不懈地每天打無聲電話到我家,她還對春亦步亦趨。第一次來我家的時候,她自稱是一個叫“節肢動物研究會”的興趣小組成員。而當時的春正對昆蟲有著濃厚興趣。現在回想起來除了會心一笑以外,卻也不由覺得她那不惜偽造身份登門造訪,企圖和我們一家形成親密關係的心機以及意志,已經超越了令人害怕的層次,並且達到了神秘這一新境界。
我和父親都叫她“夏子小姐”,這自然是因為“夏”總是緊隨著“春”的步伐。當時的母親因為身體不適而常常住院,所以我和父親成為了主要的受害者。我和父親都是徹頭徹尾的老實人,在與她無數次的會面裡,總是嘗試說服、安慰她。而她一旦混亂起來便習慣性地用手捂著耳朵,以至於我最後都差點染上這個毛病。最後,這場跟蹤的鬧劇到底是如何結束的至今仍然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一直到最後,春也並沒有接受她的心意。
總之,春自始至終都與“性”保持著距離。
“不該討論沒有經歷過的事。”春經常這麼說,我也見過他朋友曾經數落他:“你就算跟女朋友在一起都不見得有多高興。”那麼他應該也不算是和女性完全絕緣吧?但我卻從未見過春沉浸在戀愛中的愉快模樣。
“大哥,人類真的是受遺傳因子控制嗎?”以前春曾經問過我。當時有關“利己型基因”的說法非常流行——比如父母不顧生命安全地挽救孩子性命、雄性螳螂即使被吃掉也要與雌性螳螂交配,這些都是為了能夠讓自己的遺傳因子能夠繼續延續下去的緣故。
“可能吧。”當時我回答,“遺傳因子為了延續而操縱著人類。比如男人想要獲得女性青睞,想和她們上床等這類和性有關的行為以及從中獲得的滿足感,都可以說是由於遺傳因子導致。如果做愛無法獲得愉悅感,那麼嬰兒誕生的數量就會急劇減少了,從這點來說它們幹的還真不錯。”我時常感歎,生物的本能的確是經過巧妙安排後的產物。
“那男人花心也無非是想跟各種不同的女人發生性行為。”春說道,“按照遺傳因子利己性的說法,那也是因為想創造更多的基因組合以留下自己的子孫後代咯?數量總是越多越好。”
“男人喜新厭舊說不定也是出於此。”
“那像這樣牽強附會,所有的事情到最後都可以解釋為基因作祟了。”
“你不喜歡這樣嗎?”
“我不爽是因為覺得被這種力量操縱而變得惟命是從。”
“這話夠酷。”
“酷什麼呀。”春苦笑,“一點都不酷,遜斃了。但是,不爽就是不爽。”
“那你就打算一輩子過著清道夫生活嗎?”我幾近揶揄地反問他,腦海中浮想起托爾斯泰的小說《克萊采奏鳴曲》[注],書中的主人公曾質問過一個厭惡性事的男子:“如果否定性,那麼人類的香火又怎麼能夠傳下去呢?”我引用起我依稀記得的句子,“那又哪裡會有我們的存在呀?”
[註:《克萊采奏鳴曲》是托爾斯泰最奇特的作品之一,發表於1891年,小說講述“我”在一個火車上親耳聽了一個貴族講他殺妻的前因後果,揭露了在貴族資產階級社會中男女正常關係尤其是愛情婚姻的異化,道德的墮落所帶來的人生悲劇。而本書中所引用的台詞參考了孫笛的譯作。]
我知道春也看過那本小說,他的表情逐漸柔和,似乎也回憶起書中的內容:“那麼,我們為何一定要存在呢?”他同樣引用了書中的台詞,我們彷彿表演起了舞台劇,這滑稽的場景逗得兩人同時哈哈大笑。笑過之後,那句“我們為何一定要存在呢?”卻依舊在腦海中盤旋不去。
“大哥,你最近去看過爸爸嗎?”坐在駕駛席上的春問我。
“工作比較忙……”這不是真的,雖然工作的確很忙,既有假借工作之名的私活,也有為了復仇、一洗長年怨恨所做的準備工作。但不管怎麼說,如果我真的想要去探望父親,卻還是抽得出空的。
“是強敵啊。”
“什麼?”我反問。
“癌。”春一邊說一邊打著方向盤。
兩年前,在父親的胃裡查出癌細胞,並進行了手術。比起驚恐不安地度日,父親當機立斷地選擇了手術,然後很快就出院了。但最近,在他的體內卻再度查出了癌細胞,因此再度入院準備做手術,現在正是為期兩周的術前觀察。說實話,我很悲觀。
“爸爸很堅強的。”我試著說。
“但對手也很強勁。”
他說得沒錯。瘟症是令人深惡痛疾的強敵。它們有時候會佯裝全滅撤退,卻在潛伏一段時間之後再度突擊。這樣的手段實在是令人討厭透了。隨著它們對戰術的精進,所採取的攻擊手段也愈發具有傷害性,這讓人不得不認定,它們一心要與人類決一高下。
車子正沿著雙車道的縣道往北前進。
“你聽說過細胞分裂嗎?”
“大致聽過。”春對這突然跳躍的話題並不驚訝。
“其實細胞的分裂也是有壽命的。在染色體的兩端有一種叫端粒的東西,正是由它們來決定細胞分裂的壽命。”
“端粒?”
“用來重複TTAGGG的部分。”
“TTAGGG?”春不解,笑著問,“大哥你是在唸咒語嗎?”
“這話題的確是有點無聊……”我回答得很含糊,未料春卻催促我:“不,我想聽下去。”
他將車開入轉彎車道,停在十字路口的正中以等待對面車流開過。
“DNA序列存在於細胞之中,你就當成是用來合成蛋白質的設計圖就好。它由腺嘌呤、胸腺嘧啶、鳥嘌呤以及胞嘧啶四種鹼基組成[注],取其英文第一個字母便是A、T、G、C。遺傳因子便是由這四個字母排列組合而成。”
[註:腺嘌呤——Adenine,胸腺嘧啶——Thymine,鳥嘌呤——Guanine,胞嘧啶——Cytosine。]
“才四個字……”
“是的,才四個字。你有聽說過DNA是一種雙螺旋分子吧?”
“好像有看過類似的圖片。像螺旋型樓梯合二為一的東西。而且兩個螺旋樓梯之間還有好幾根東西連著,有點像梯子一樣。”
“你很瞭解嘛。就像剛才說的,那個螺旋樓梯就是以A啦C啦之類的組成,還有一個螺旋樓梯也同樣寫著這些字母。而且,如果一頭的字母是A,那麼另一頭就是T,而你所說的梯子,就是用來連接這兩個字母的。G和C相連。組合只有A與T、G與C兩種。”
“絕對?”春問。
“絕對。”我點頭,“只要是正確的遺傳因子序列圖,就一定是這樣。”
“G與C、A與T的組合……”春的聲音很低,聽上去卻很認真。
“所以只要知道一個螺旋樓梯的內容,就可以推斷出另一個的組成。比如,一頭的螺旋樓梯的序列是GATC的話,那麼相對的另一頭就會是CTAG,這是有規律的。”
“那這些A啦G啦像暗號一樣的東西到底有什麼用?”
“每三個字母會形成一組密碼子,他們在必要的情況下會合成對應的氨基酸。”我不太擅長跟人討論這些屬於自己熟知範圍內的知識,那樣似乎顯得自己在賣弄,因此態度也變得很冷淡,“也就是說,它們是合成氨基酸、也可以說是蛋白質的基因。不過,也有一部分密碼子的作用並非如此。”
“還有不能合成蛋白質的密碼子?”
“有那麼一部分被認作是無用的,但嚴格來說卻並非如此。只不過目前還未搞清楚它們的作用而已。也有一部分的機能已經被弄清楚了。也不知道是否是真的,似乎有些是用來記錄染色體折疊方式的、還有些是用來發出合成蛋白質指令的。總之,除了遺傳因子以外的部分,也並非是無用的垃圾。”
“原來如此。”春點頭道,“那就不該把這些叫做垃圾DNA嘛,一說成垃圾別人真的會誤解為是垃圾。”
我感到很迷惑:“你連垃圾DNA都知道?”
我怔怔地凝視著春的側臉,嚴格來說,這是指遺傳基因以外的部分,但是也有人因認為那些是垃圾,而把它叫成垃圾DNA。
“因為大哥你剛才說到什麼垃圾之類的,我才會突然想出這個詞語的。”春手握方向盤,眼睛死死地盯著前車窗。
“你竟然能下意識說出‘垃圾DNA’這個詞?”我瞪著駕駛席上的他,歪著頭問。
“大概曾經在哪裡聽到過吧。”
“我說,你實際上很瞭解遺傳因子方面的事情吧。”然後把我這個大哥當猴耍嗎?
“真的只是以前碰巧聽到過嘛。”他顯得很困擾,頻頻眨眼。
我雖然並沒有因此釋然,但依舊將話題進行下去:“被稱為端粒的這玩意兒,也存在於遺傳因子以外的領域,所指的就是以TTAGGG序列組成的部分。在DNA的兩端,重複排列著TTAGGG的文字列。就像是在上下兩頭的蓋子。嗯,感覺上就像是保護頭和底部的安全帽。然後,每當序列圖被複製的時候,端粒就會變短。”
“像是一次一張的使用券?”
“沒錯。一個DNA上一般有這樣TTAGGG的組合約一千到兩千個重複排列。每分裂一次就會減少50個左右的字母。等到端粒的長度短到一定程度後,細胞就無法再次分裂了——剩餘券數為零。也就是說,端粒代表著細胞的壽命。”
“原來如此。也正因如此,細胞才會有壽命限制?”
“但是,癌細胞卻並非如此。”我望著左面的車窗說,因為恐懼,我不由打了個寒顫。
“並非如此是什麼意思?”
“癌細胞的端粒不會變短。他們會繼續延長下去。因此,癌細胞可以永久分裂擴散。”
“不死的?”
“不死的。”
“真是討厭的傢伙。”
“它們一定不會有朋友的吧。”我說,“一般情況下,多餘的細胞分裂能夠被抑制,但是癌細胞卻可以無視這一切肆意增長。”
癌細胞的頑強生命力幾乎令人生厭,它們擅自增長限制壽命的端粒,擺脫監視者的制止,反覆分裂逐漸擴散。就像那些一味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篡改法律的政治家一般。
“還真是猖狂!”春的口氣也顯得很煩躁,我的心情跟他一樣,雖然我很清楚,癌細胞本身並不懂什麼是猖狂。
“真是強敵啊。”
眼前漸漸可以看到屹立的綜合醫院,外觀看上去像是氣勢雄偉的企業大樓。我頓時感到一陣胃痛,無法消解的鬱悶壓在胸口,我的眼前恍惚浮現起父親在鏡前試穿靴型牛仔褲的情景——“好看嗎?”他問我。那時的父親尚未罹患癌症,氣色也遠遠好過現在。
猶豫順著血管在我週身瀰漫,我坐在副駕駛席上偷偷地握起了拳頭。正因為如此,我才不願意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