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在俱樂部喝了些威士忌,可弗洛裡夜裡沒怎麼睡著。那些流浪的惡狗又在對月狂吠了——現在只是弦月,而且幾近午夜時分,但狗在酷熱的白天都睡覺去了,所以一到晚上就開始了它們的月下合唱。有一隻狗格外不喜歡弗洛裡的房子,因此集中精神專門衝著這兒叫。這隻狗蹲在距房門五十碼遠的地方,發出刺耳的狂吠聲,每半分鐘一次,簡直跟時鐘一樣準時。它能一直叫上兩三個鐘頭,直到公雞開始打鳴。
弗洛裡翻來覆去地,頭疼得厲害。記得哪個白癡曾經說過,你根本恨不起一隻動物來;那他應該到印度呆上幾個夜晚試試,特別是狂犬吠月的時候。最後,弗洛裡實在忍受不住了,起身在床下裝制服的錫制箱子裡翻出一隻步槍和幾顆子彈,出門到陽台去了。
在弦月的映照下,屋外倒也光亮。他看得見那隻狗,也看得見準星。於是他把身子靠在陽台的木頭柱子上,小心瞄準,可當他感覺到硬橡皮頂在自己裸露的肩膀上時,還是遲疑了。步槍具有很強的反彈力,開火的話會留下瘀傷,他肩上細嫩的肌肉有些畏縮。他放下了步槍,因為自己實在沒有勇氣殘忍地開火。
睡覺是睡不著了。弗洛裡穿上夾克,帶上幾根煙,開始在花園小徑上、那些幽靈般的花叢中徘徊。天很熱,蚊子見他出來,嗡嗡地一擁而上。操場上,狗的幻影彼此追逐。左邊英國人公墓的墓碑閃爍著白光,甚為凶邪,近處的土丘也隱約可見,那些是以前中國人留下來的墳塚。傳說山坡上鬧鬼,如果叫俱樂部裡的童僕夜間走這條路的話,他們會嚇得直哭。
「自己真是個膽小鬼,沒有骨頭的膽小鬼,」弗洛裡心裡暗想,但他情緒頗為平靜,因為已經習慣這一想法了。「鬼鬼祟祟、吊兒郎當、嗜酒如命、思前想後、自憐自艾的膽小鬼。所有俱樂部那些傻瓜,那些你自以為比他們高明的蠢貨——其實他們都比你強,每個人都是。縱使愚蠢,但他們至少也愚蠢得像個人樣兒。不膽小、不撒謊,沒有半死不活、糜爛不堪的,而你呢——」
他完全有理由咒罵自己。當天晚上,在俱樂部發生了一件卑鄙骯髒的事情。其實再平常不過了,也非常符合先例,但還是讓人覺得噁心、懦弱、恥辱。
在弗洛裡到俱樂部的時候,只有埃利斯和麥克斯韋在場。萊克斯蒂恩夫婦借了麥克格雷格先生的汽車,到火車站接他們的侄女去了,她將乘夜車到達。他們於是玩起了三人橋牌,氣氛倒也不錯,此時韋斯特菲爾德進來了,手裡拿著一份叫做《緬甸愛國報》的緬甸報紙,那張原本淡黃色的臉氣得通紅。裡面有一篇攻擊麥克格雷格先生的誹謗文章。埃利斯和韋斯特菲爾德怒火中燒。他們火氣很大,以至於弗洛裡再怎麼裝得生氣也無法滿足他們。埃利斯足足罵了五分鐘,然後經過一番異乎尋常的推理,斷定維拉斯瓦米醫生該為這篇文章負責。而且他已經想好對策了。他們要在佈告欄上張貼通告——以反對和駁斥麥克格雷格先生前一天貼的那張。埃利斯很快就用他那清晰的小字寫好了:
「鑒於近期針對我們副專員的卑劣誹謗,我們聯名要求表達我們的意見,即此刻極不適宜考慮推選黑鬼進入本俱樂部,」等等。
韋斯特菲爾德對「黑鬼」一詞持有異議,於是便用一條細線劃去該詞,換成了「土著」。佈告下署名「R.韋斯特菲爾德,P.W.埃利斯,C.W.麥克斯韋,J.弗洛裡。」
埃利斯對自己的主意甚是滿意,大半怒氣也隨之煙消雲散。這種通告本身倒起不了什麼作用,但是這個消息卻會很快傳遍全鎮,第二天就能傳到維拉斯瓦米醫生的耳朵裡。實際上,在歐洲人的圈子裡,醫生將會被公開喚作「一個黑鬼」,這讓埃利斯深感滿意。在整個晚上餘下的時間,他的眼睛幾乎就沒離開過佈告欄,每隔幾分鐘,他就會歡喜地喊道,「這就會讓那個小個子大肚皮的傢伙好好尋思尋思,嗯?讓那個小操蛋的明白,咱們都是怎麼看他的。這樣就可以讓他們安分守己了,嗯?」等等。
與此同時,弗洛裡也在這份公然侮辱自己朋友的通告上簽了字。這一回的原因,跟之前的無數次一樣,是由於他缺乏嚴詞拒絕所需要的那點勇氣。無疑,假如他願意的話,也滿可以拒絕;而同樣無疑的是,拒絕就意味著要跟埃利斯和韋斯特菲爾德吵上一架。啊,他可實在是厭煩吵架呀!那些嫌言怨語、奚落辱罵!一想到這兒,他就有些畏縮;他覺得臉上的胎記清晰可感,不知喉嚨裡有什麼東西,讓自己嗓音變低、心裡發虛。可不能拒絕啊!侮辱自己的朋友畢竟來得容易些,儘管朋友肯定會聽說此事。
弗洛裡來緬甸已經有十五年了,而在這個國家,你要學會避免跟公眾意見對著幹。然而他的麻煩比這還要久遠,從娘胎裡就開始了,老天讓他的臉上長了藍色的胎記。他還記得在早年由於這胎記而引起的一些後果。他九歲時第一次到學校上學,起初是被人緊盯,幾天後其他男孩子就開始大喊大叫,他的外號「青臉兒」一直持續到學校裡的小詩人(弗洛裡記得此人現在是個評論家,為《國民報》撰寫頗為不錯的文章)宣讀了一首對仗詩:
新來的小子弗洛裡確實像怪物,
他那一張臉,活像個猴屁股。
於是外號又變成了「猴屁股」,後來的幾年一直如此。一到星期天晚上,大一點兒的孩子就會搞所謂的「西班牙審判所」。最常用的酷刑叫做「特別多哥」,就是有人緊緊抓住他,其中的疼痛只有一些先覺者才能知道,另有人用拴在繩兒上的七葉樹果子打他。但弗洛裡很快就甩掉了「猴屁股」的帽子。他既會撒謊,球又踢得好,要想在學校裡吃得開,這兩樣兒可是絕對少不了的。最後那個學期,他跟另外一個男孩兒押著學校裡的小詩人接受「特別多哥」的刑訊,而足球隊長則用一隻帶釘兒的跑鞋扇了那孩子六下,作為對他寫十四行詩的懲罰。那可是個性格形成的時期。
離開那所學校後,他又去了一家收費便宜的三流公學。這可是個劣等的冒牌之地,卻也模仿人家大的公學裡那些高貴的聖公會傳統,教什麼板球和拉丁詩文,該校校歌名叫《人生的爭鬥》,上帝在這首歌裡成了偉大的公斷人。然而這裡卻缺乏知名公學的一些主要優點,比如人家的文化學術氛圍。孩子們在這兒幾乎什麼也學不到,他們挨的鞭子不夠多,因此吞不下那一堆堆枯燥的課程,而那些倒霉不幸、收入可憐的老師,也絕非那種讓學生不知不覺間就可以吸取到知識的人。弗洛裡離校時,依然是個野蠻粗俗的年輕人。可即使在那個時候,他的身上也有某種可能,對此他心裡很明白,是某種導致麻煩的可能,而且可能性還很大。當然,他已將之壓制。對於一個綽號叫「猴屁股」的男孩子而言,不接受點教訓是不可能立業的。
他剛來緬甸時還不到二十歲。他的父母都是好人,也很疼愛他,給他在一家木材公司謀到一個位置。他們給他找工作費了不少力,先預交了一筆他們無法承受的費用,而他的回報就是隔上好幾個月才潦草地給他們回封信。剛來緬甸的六個月,他住在仰光,照理說他應該在那裡學習業務辦公知識,而他卻跟其他四個年輕人住在一個宿舍裡,成天過著放浪形骸的生活。看看有多麼墮落啊!他們狂飲威士忌,私底下卻痛恨這種酒;他們站在鋼琴旁邊,吼著污穢和無聊的歌曲;他們在長著鱷魚般面容的猶太老妓女身上成百盧比地揮霍金錢。這也是個性格形成的時期。
從仰光,他來到了曼德勒以北的一個叢林營地提煉柚木。除了不舒服和孤獨,叢林生活還算不賴,而在緬甸,骯髒單調的食物才稱得上是最可怕的呢。他那時候還很年輕,尚處於崇拜英雄的年紀,在公司裡也交了幾個朋友。還有打獵啦,釣魚啦,或許每年還能匆匆地去一趟仰光——借口是去看牙醫。啊,那一次次仰光之行有多開心呀!衝進斯馬特與姆克登書店去找從英國來的最新小說,到安德森去吃八千英里外冷運過來的牛排和黃油,還有興高采烈地喝酒較量!此時的他年紀太輕,還認識不到,老是過這樣的生活,等待著他的將是什麼。他根本看不到未來的歲月將是何等的孤獨、乏味、腐蝕人心。
他已適應了緬甸的水土,他的身體也跟熱帶季節的奇特節奏合上了拍。每年從二月到五月,太陽就像個暴怒的神靈,在天上發出炫目的光芒,而後,季風突然間向西刮去,剛開始是狂風吹襲,而後便大雨傾盆、下個不停,一切都濕透了,直到連你的衣服、床鋪,甚至食物都沒有干的。天依然很熱,蒸汽瀰漫、悶熱難當。沉鬱的叢林小路成了沼澤,而稻田則成了大片的微瀾死水,散發出一股陳腐的鼠臭味兒。赤條條的緬甸人頭戴一碼寬的棕櫚葉帽子,趕著水牛趟過齊膝深的水,開始耕犁稻田,女人和孩子則隨後栽上青青的秧苗,用三叉小耙子將一棵棵秧苗輕拍進泥裡。整個七八兩月,雨幾乎就沒有停歇過。隨後的某一天夜裡,你會聽到高空中傳來粗厲的鳥叫聲,卻看不到鳥兒。原來是來自中亞的鷸向南方飛過來了。這時的雨量開始減少,到十月份停止。田地乾涸,稻穀成熟,緬甸孩子開始用貢因果的種子玩跳房,在涼風中放風箏。短暫的冬季來臨了,此時的北緬好像被英國的魂魄附了體。野花遍地盛開,跟英國的野花不盡相同,卻十分的相像——密林中的忍冬,氣味如同落地梨子的野薔薇,甚至還有樹叢暗處的紫羅蘭。太陽在低空中盤旋,夜間和清早都冷得凍人。從山谷中湧動而出的白色薄霧就像巨大的水壺沸騰出的蒸汽。人們出來捕獵鴨和鷸。鷸多得數也數不清,還有成群的大雁從淺灘上飛起,叫聲仿似拉貨的列車駛過鐵橋。正在成熟的稻穀有齊胸高,黃澄澄的好像麥浪。裹著頭巾的緬甸人趕去幹活兒,他們環抱雙臂、臉色蠟黃,凍得直縮脖子。清晨,你穿過薄霧籠罩、紛繁雜亂的荒野,空曠地面上的草濕淋淋的,很像英國國內的草叢,樹木光禿禿的,上方的枝幹上蹲著等待陽光出現的猴子。夜裡,當你穿過小路返回營地的時候,會碰見牧童趕著一群群水牛回家,水牛那巨大的犄角像月牙一般在薄霧中若隱若現。床上鋪著三條毯子,還有野味餡餅,而非一成不變的雞肉。飯後,營火熊熊燃燒,你坐在近旁的原木上,一邊喝著啤酒,一邊聊著打獵的事兒。火焰像紅冬青一樣舞動,投射出一圈火光,傭人和苦力蹲坐在光影的邊際,不好意思打擾自己的白人主子,只是像狗兒一樣慢慢地向火焰靠攏。當你躺在床上的時候,可以聽見露珠從樹上滴落的聲音,好似柔和的大雨聲。倘若你還很年輕,無需考慮未來或是過去,這的確是很愜意的生活。
弗洛裡二十四歲了,也該回家探親了,此時大戰爆發。他設法逃避了服兵役,這在當時並不難辦,而且也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在緬甸的文職官員們有一個安慰人心的理論,即「維持自己的工作」(絕妙的語言,英語!「維持」——跟「堅持」多麼不同啊)就是最真實的愛國,人們甚至對那些丟下工作去參軍的人有一種暗暗的敵意。實際上,弗洛裡逃兵役是因為東方已經將他腐化了,他才不願意把自己的威士忌、傭人以及緬甸女孩兒換成枯燥的閱兵場和緊張殘酷的行軍呢。大戰正在進行,就像天際之外的暴風雨。而這個又熱又髒的國家卻遠離危險,自有一種孤寂而隔絕的感覺。弗洛裡貪婪地沉浸於閱讀之中,並且學會在無聊的時候靠書來打發時日。他逐漸成年,厭倦了那些孩子氣的喜好,學會獨立思考了,儘管頗有些不情願。
他是在醫院裡過的二十五歲生日,從頭至腳全是可怕的瘡,雖說叫泥瘡,其實很可能是由於威士忌和飲食不良而引起的。他的皮膚上留下了小疤痕,整整兩年了還沒有消失。突然間,他開始顯老,也確實覺得老了。他的青春就此結束,八年的東方生活,熱病、孤獨,再加上斷斷續續的喝醉酒,都在他身上留下了印記。
自此以後,每一年都愈加的孤獨和淒慘。如今,他所有念頭的核心,也是毒害一切的想法,就是對自己生活於其中的帝國主義氣氛感到愈來愈深的仇恨。隨著思想的成熟,他逐漸看透了英國人以及大英帝國的真實面目——你總不能阻止自己的思想成熟吧,尤其對於那些受過半拉子教育的人而言,可說是一大悲劇,因為他們成熟得較慢,等到明白的時候,早已走上了人生的歧途。印度帝國是個專制政府——雖說非常仁慈,這毫無疑問,但仍然是個專制政府,以偷竊為其最終目標。至於在東方的英國人,也就是那些白人老爺,由於要跟他們交往,弗洛裡實在恨之入骨,以致無法對之公正相待。可不管怎麼說,這些倒霉的傢伙也不比別人可惡到哪兒去。他們過的日子可不敢讓人稱羨,在異國他鄉收入可憐地過上三十年,然後頂著個嚴重損壞的肝臟和成天坐籐椅坐出來的菠蘿後背回國,在某個二流俱樂部討人厭煩、了此一生,這樣的買賣可真是划不來。另一方面,也不該將白人老爺理想化。有一種觀點很盛行,是說這些處在「帝國前哨」的人至少有才能、肯苦幹,這可真是個錯覺。除了那些科研工作——林業部、公共建設部等等——在印度的英國官員並不怎麼需要特別的稱職能幹。他們當中很少有人能像英國地方小鎮的郵政局長那樣工作勤奮或機敏。真正的行政工作主要都是由土著下屬們完成的;而專制政府真正意義上的骨幹並非官員,而是軍隊。有了軍隊,官員與商人就可以相安無事,哪怕他們是傻瓜也無妨,而實際上,大多數人也確實是傻瓜。這是一個乏味而體面的民族,在二十五萬把刺刀後面堅守和捍衛著這份乏味。
這真是一個令人窒息、使人愚昧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每句話、每個念頭都要受到監督。要是在英國,這種氣氛可是很難想像的。在英國,人人都很自由,我們在公開場合出賣靈魂,但可以在私底下、同朋友在一起的時候,將之贖買回來。然而倘若每個白人都是專制齒輪上的一顆嵌齒的話,即使友誼也很難存在。言論自由是無法想像的,其他的一切自由倒是容許,你可以自由地成為醉鬼、懶漢、懦夫、誹謗者、通姦人,但你就是不能自由地獨立思考。你對一切問題的看法,只要這個問題還有點意義,都得受白人老爺準則的支配。
最終,藏於你內心的叛逆情緒,會像一種神秘病症一樣毒害著你。你的整個人生,就是充滿謊言的一生。年復一年,你都坐在吉卜林陰魂不散的那些小俱樂部裡,右邊是威士忌,左邊是《品昆》雜誌,一邊聽著鮑吉爾上校大談其「該死的民族主義分子都該下油鍋」的理論,一邊趕緊表示贊同。你聽到自己的東方朋友被人喚作「油乎乎的小印度佬兒」,而你只能服服帖帖地承認他們確實是油乎乎的小印度佬兒;你看到那些剛出校門的蠢貨用腳狠踹頭髮花白的傭人。此時,你的內心燃起對本國同胞的怒火,巴不得來一場土著人起義,用血腥的手段推翻這個帝國。然而在這想法當中,卻並沒有什麼正直可敬之處,甚至還有些口是心非,因為從根本上講,就算印度帝國是專制政府,印度人被欺侮被剝削,那又關你什麼事?要說你關心此事,也只是因為你的言論自由權被剝奪了。你本人其實就是專制統治的產物、是個白人老爺,被一套牢不可破的禁忌縛住了手腳,捆得比和尚或者野人還要緊。
隨著時光流逝,弗洛裡發覺自己在白人老爺的世界裡越來越陌生,每當他認真談論任何話題的時候,也越來越容易惹麻煩,於是他學會了內在的、隱秘的生活,活在書本裡,活在不可言傳的內心世界裡。就連他同醫生的交談,其實也是一種自言自語,因為醫生雖是個大好人,對他所講的話卻理解甚少。不過,真實的生活卻要隱秘地過,這可真叫人墮落啊。人應當順應生活的潮流,而非逆流生活。能當個打著嗝直說「再過四十年」的厚腦殼的白人老爺,也比沉默孤獨、自憐自艾地生活在隱秘枯燥的世界中好得多。
弗洛裡從未回英國的家裡看看。原因嘛,他不做解釋,但其實心裡清楚得很。起初是由於意外而無法成行。首先是世界大戰,戰後則因為公司緊缺受過訓練的人手,導致他們又有兩年不肯放他走。而後他終於出發了。他非常渴望回英國,儘管內心有點不敢面對,就好像一個沒有衣領、沒刮鬍子的人不敢面對漂亮女孩兒一樣。當年離家的時候尚是個男孩子,前途光明、相貌英俊,儘管臉上有塊胎記;如今,僅僅過去十年,卻已面黃肌瘦、酗酒成性,無論在習慣上還是外表上儼然是個中年人了。可他依然渴望回英國。船在波濤洶湧的海上西行,像是一塊粗糙鍛打的銀子,後面刮著冬日的信風。由於吃得好,又聞到了海的氣味,弗洛裡體內稀薄的血液加快流動。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在緬甸那凝滯的空氣中,他幾乎將此事忘卻——那就是自己依然年輕,完全可以從頭再來。他將要在文明世界中過上一年,找到一個不在乎自己胎記的女孩兒——一個有修養的女孩兒,而不是什麼白人太太類型的——他會娶她,回緬甸再堅持個十年、十五年的。然後他們就退休——他的退休金也許能開到一萬兩千磅或者一萬五千磅。他們就在鄉下置購一處農舍,週遭全是朋友、書籍、他們的孩子、動物。他們將永遠擺脫那些瑣碎無聊的老爺做派。他會忘了緬甸,這個差點兒毀了自己的可怕國家。
到達科倫坡以後,他發現一封電報正在等著他。公司裡有三個人突然死於黑水熱。公司很抱歉,但請求他立即返回仰光。他本該盡早就走的。
弗洛裡登上了下一班回仰光的船,心中暗罵自己運氣太差,然後又乘火車返回公司總部。那時候他還不在凱奧克他達,而是在北緬的另一座城市。所有的僕人都在站台那兒等著他。他已經把這些人一股腦的全都轉交給自己的繼任者,可對方又死了。重新見到這一張張臉感覺真是不舒服!僅僅十天之前,他還在火速奔往英國的路上,甚至感覺自己已然身處英國了,可如今又回到這個破舊的地方,看到那些黑苦力們為了行李吵個不休,還有緬甸人在路上對著自己的牛大喊大叫。
傭人們將他團團圍住奉上禮物,真是一圈友善的褐色臉龐啊。柯斯拉捧上一張黑鹿皮,印度人拿來一些甜肉和一個金盞花編成的花環,當時還是個孩子的巴貝則送上一個柳條籠子,裡面裝著只小松鼠。弗洛裡一路往回走,大花環在脖子上晃來晃去,顯得怪滑稽的。在這天氣寒冷的夜晚,光線昏黃而親切。到了門口,一個上了年紀的印度人正拿著一把小鐮刀在割草,廚師和園丁的老婆們則跪在傭人房間的前面,在石板上磨咖喱醬。
弗洛裡的內心在思考。往往在這種時候,一個人開始意識到自己生命中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和墮落。他突然發現,其實從內心深處來講,他是很高興回來的。這個他無比痛恨的國家,如今已成為自己的祖國、自己的家。他住在這兒長達十年,身上的每一塊肌膚都沾染著緬甸的泥土。那昏黃的夜色、割草的印度老人、吱吱嘎嘎的車輪聲、白鷺的鳴叫,在他眼裡,這一幕幕場景要比英國來得親切。他已經在另一個國度深深地紮下了根,或許是他最深的根。
自此以後,他甚至再也沒有請過返鄉假。父親死了,而後是母親,家裡的姐姐妹妹也都嫁了出去,這些好吵架的長臉女人,他可從來沒有喜歡過,幾乎也已斷了聯繫。如今的他,除了書以外,跟歐洲再沒什麼聯繫了。因為他已認識到,僅僅是重返英國,並不能去除自己的孤單,他已領會到為駐印英國人所預備的地獄,究竟是何特性。
啊,那些呆在巴思和切爾滕納姆均為英格蘭旅遊勝地。——譯者注的講話乏味的可憐老殘廢!那些墳墓般的、在腐爛的各個階段擠滿駐印英國人的寄宿公寓!他們張嘴閉嘴全都是88年在伯格雷沃拉發生的事情。只有一條出路,他看得很清楚。就是找到一個願意同自己共度緬甸生活的人——是真正的分享,能夠分享他內心隱秘的人生,能夠從緬甸獲取與自己相同的記憶,能夠像他愛緬甸那樣熱愛緬甸,也像他恨緬甸那樣痛恨緬甸,是那種幫助自己過上毫無遮掩、無話不談的生活的人,是那種理解自己的人:一個朋友,這就是最終的答案。
一個朋友,還是一個妻子?那個不可能出現的她。假如說,是像萊克斯蒂恩太太那樣的人該怎麼辦?那種該死的女主人,面黃肌瘦,喝著雞尾酒說人家閒話,衝著傭人指三喝四,住在這個國家二十年卻一個緬甸詞也不學。如果可能的話,可千萬別是這種女人。
弗洛裡探出身去。月亮正消失在叢林的暗影后,可野狗依舊在嚎叫。他的腦子裡閃現出吉爾伯特的幾句詩,淨是些平庸無聊的韻句,但也十分貼切——好像是「縱談你那複雜的心境」什麼的。吉爾伯特可真是個天資聰慧的討厭傢伙。那麼,自己的全部麻煩都能歸結成這一句嗎?僅僅是些複雜、怯懦的牢騷,像「可憐富有的小女孩兒」一類的東西嗎?難道他只是個游手好閒之徒,用自己的無聊來虛構一些哀傷嗎?一個精神上的威蒂特裡太太狄更斯小說《尼古拉斯•尼克貝》中的人物。——譯者注?一個沒有詩情的哈姆雷特?也許確是如此。可真要這樣的話,能讓這一切更堪忍受嗎?苦痛並不會減少絲毫,因為你面前本有體面生活的可能,但卻任憑自己漂流、墮落,蒙受羞恥、一事無成,這或許皆是你自己的過錯。
上帝啊,別再讓我們自憐自艾了!弗洛裡回到陽台上,拿起步槍,稍稍搖了搖把柄,對準了那條野狗。野狗往回嚎了一聲,此時子彈出膛,打在了操場上,根本不靠譜兒,倒是弗洛裡的肩上擦出一道深紫色的傷痕。野狗嚇得大叫一聲,拔腿就逃,跑出五十碼遠的地方,卻又坐了下來,重新有節奏地狂吠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