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比我早兩年去沃爾頓文法學校,我們倆都是滿九歲後才去那兒上學,得騎四英里的自行車,早一趟,晚一趟。我媽一開始很害怕讓我們上路,因為當時路上已經有那麼一兩輛汽車了。
我們在由荷萊特老太太維持的家庭學校裡待了幾年,多數鋪主的子女都在那兒上學,比上寄宿學校光彩一點,可是誰都知道荷萊特大媽不過是個老騙子,作為老師她水平沒有,誤人有餘。她年過七十,耳聾得厲害,戴眼鏡還是幾乎什麼也看不見。她所擁有的所謂教學設施不過是一根籐條、一面黑板、幾本翻成捲心菜樣的語法書和二十幾張有臭味的書寫板。她也就能鎮住女生,男生對待她的就只有嘲笑,而且什麼時候想逃學就逃。曾經發生過一件駭人聽聞的醜事:有男生用手摸一個女生的衣服,當時我對這種事情還不明白。荷萊特大媽成功地把這件事掩蓋了過去。誰要是做了什麼特別壞的事,她就會唸經:「我要告訴你爸。」但是她極少會真的那樣做。不過我們自己也夠聰明的了,看得出她不敢老是去告狀。就算她拎著籐條找我們算賬,可她老邁笨拙,躲開她的籐條還不算難事。
喬小小年紀,八歲起就跟一夥惹事生非的男孩兒搞到一起。這一夥自稱「黑手黨」,領頭的是錫德·拉夫格魯夫,那時十三歲左右,他爸是馬鞍匠,他在家裡排行老。其他成員中,有兩個家裡開舖子,一個啤酒廠跑腿的,還有兩個農場來的,他們有時候想辦法不幹活,跟幫伙一塊玩上幾個鐘頭。那兩個農場來的塊頭都很大,穿著緊繃繃的燈芯絨褲子,說土得掉渣的方言,別的幫伙成員很看不起他們,不過也沒人攆他們,因為對於動物,他們知道的比其他人多了一倍還不止。他們兩人中有個外號叫「黃毛」的,甚至偶爾能徒手捉到兔子。他要是看到草從裡臥著一隻兔子,就會像只張開翅膀的老鷹一樣撲過去。當時,鋪主之子、幫工之子以及在農場幹活的之間的社會界限分得很清,但一般說來,本地的小孩兒在長到差不多十六歲前,都不會太把這當作回事。這個幫伙有秘密口令,還有一套「考驗」程序,包括割破手指和吃蟲子。他們廣而告之要當人見人怕的亡命之徒,結果當然是混成了人見人煩的角色,干的也就是砸窗戶、攆奶牛、卸門環、整擔整擔偷人家水果之類的事。有時在冬天,農場主允許進田里時,他們會借一兩隻雪貂去逮老鼠。他們每個人都有彈弓和灌了鉛的打獵棍,而且總在存錢好買一枝娛樂用手,現在應該把槍,當時要五先令,可他們存的從未超過三分錢。夏天時,他們經常去釣魚、掏鳥窩。喬在荷萊特太太的學校上學時,經常一星期至少逃一次課,就算進了文法學校,他還能兩星期逃一次課。文法學校有個男生,他爸爸是個拍賣商,該男生能夠摹寫任何字體,給他一便士,他就能給你偽造一份你媽所寫的信,信裡說你前一天生了病。當然,我那時萬分渴望能加入「黑手黨」,可喬總是給我潑涼水,說他們不想要什麼破小孩兒跟前攆後的。
真正吸引我的,是想到可以去釣魚。我八歲了,還從來沒釣過魚,除了用一便士一個的網兜撈過魚——用那個,有時能撈到一條背上長刺的魚。我媽心驚膽顫地不讓我們近水邊一步,她「嚴禁」釣魚,和那年代的家長什麼事都會「嚴禁」一樣。當時我還沒想到其實拐過牆角,大人就看不到你了。然而一想到釣魚我就如癡似狂,心情激動得難以自抑。許多次,在經過米爾農場的池塘時,我看到過小鯉魚在貼水面游著曬太陽。有時,池塘邊的柳樹下會有一條狀若鑽石的鯉魚突然浮上水面,吞下一隻小蟲子又潛下去。那條魚在我看來算得上龐然大物,約有六英吋長。我曾幾個鐘頭地把鼻子貼在大街上華萊士商舖的櫥窗上,那是一家賣釣具、槍械和自行車的商舖。我經常在夏天的上午躺在那兒睡不著覺,回味著喬告訴過我的釣魚之事,就是怎樣和麵包糊,浮子怎樣猛動,突然往水裡鑽,然後就感到魚竿彎了,魚把釣線往深處拽等等。像這樣,魚及釣具在小孩子的眼裡帶上某種神話色彩,我覺得這難道不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嗎?就像有些小孩兒會如此看待槍以及射擊一樣,有些則對摩托車或是飛機、馬匹等等。這種事不是誰能說得清楚或分析得出,純粹是魔力。有天早晨——那是在六月,我肯定有八歲了——我知道喬準備逃學去釣魚,我決心跟著他。不知怎麼,喬猜中了我的心事,穿衣服時,他開始向我發難:
「聽著,小喬治!別想著今天你能跟我們一幫玩,待家裡吧你。」
「沒,我沒想,我什麼也沒想。」
「沒錯,你想了!你以為能跟我們一幫玩。」
「沒,我沒有!」
「沒錯,你想了!」
「沒,我沒有!」
「沒錯!你想了!你待家裡,我們可不想叫什麼操蛋小孩兒跟著。」
喬剛學會「操蛋」這個詞,動不動就想說。我爸有次碰巧聽到他說,就發狠說要抽死他的小命,可是他照樣沒能做到。吃完早飯,喬背著書包,戴著文法學校的帽子就騎自行車走了,比平時早了五分鐘。只要準備逃學,他總是那樣提前走。到了我該去荷萊特大媽的學校時,我偷偷溜了,躲到菜地後面的小道上。我知道那幫人會去米爾農場的池塘,就算他們幹掉我,我也要跟著。他們很可能會痛打我一頓,很可能我會趕不及回家吃晚飯,那樣我媽就會知道我逃學,然後我會再挨一頓打,可我都已置於度外,為了能跟幫伙去釣魚,我可以說是孤注一擲。我也算夠狡猾的,等喬兜了一圈後順大路直奔米爾農場時,我沿小道跟了上去。我繞著樹籬遠端的草地走,這樣幾乎到了池塘時,他們一夥才看見我。那是個很不錯的六月天,金鳳花長到我膝蓋那麼高。微風輕拂榆樹頂上的樹葉,大團大團的綠雲柔順厚實,有點兒像是綢緞。那天是上午九點鐘,我八歲,包圍著我的是早夏氣象:糾糾纏纏的樹籬上野玫瑰開得正艷,天上飄著縷縷白雲,遠處是連綿的矮山,和圍繞著上賓非爾德的淡藍色樹林。然而我對這一切不屑一顧,心裡想的全是綠色池塘和鯉魚,還有他們那個帶著魚鉤、魚線及麵包糊的幫伙,就好像他們在天堂,而我要加入進去。那時,我開始潛近他們——一共四個人,喬和錫德·拉夫格魯夫、跑腿小子還有另外一個鋪主的兒子,我想他的名字是哈里·巴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