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精準扶貧」的國策舉雙手贊同。
我認為中國之商企界,若有心也為「精準扶貧」盡一份力,其實很可以轉變觀念,從此開始嘗試「廣告扶貧」。
中國之國企和民企每年的廣告費是一個天文數字,每年基本上由廣告製作商和諸類明星代言人收入囊中。
任何企業都不可能自己製作廣告,廣告目的由廣告商代為實現乃必由之路。但企業可以對廣告商提出可行性要求,而我所言之「廣告扶貧」,則可部分地達到目的。
我這一想法是因為看了央視紀實頻道播出的《蘋果樹下》而產生的——非央視製作之節目,而是大連電視台的作品(在此向大連電視台此紀實片的製作團隊致敬)——該紀錄片講述的是大連瓦房店東馬石村胡萬增夫婦和他們的難以自食其力的兒女以及他們一家四口與賴以為生的三百多棵蘋果樹的真實故事。
胡萬增夫婦都是年近五十的人了,他們的「蘋果樹人生」使我對蘋果從此產生了對聖果般的不尋常心理。我牙不好,不愛吃蘋果,但後來每見蘋果,立刻便會聯想到胡萬增一家四口;彷彿蘋果便約等於胡萬增這個名字,胡萬增便約等於蘋果了。
正是這一種廣告般的紀錄片效果,使我產生了「廣告扶貧」的想法。
通過《蘋果樹下》的介紹,胡萬增夫婦可以成為廣告形象代言人嗎?
我給出的答案當然是可以。
但——他們能出現在哪些產品的廣告中呢?
這是個需要審慎考慮的問題。
我覺得絕大多數產品的廣告中都不適合出現他們夫婦的形象,甚至連蘋果廣告本身也不適合。比如山東任何一地的蘋果,肯定並不願在包裝箱上出現大連果農胡萬增的形象和他的名字,別的地方的蘋果包裝箱上肯定也不願那樣。
但如果由他們夫婦為蘋果醬、蘋果飲料做廣告會如何?
我想是蘋果加工企業及廣告商可以嘗試的。
我堅決不認為,在廣告的效果方面,唯「小鮮肉」與當紅明星永是萬應靈丹。如果認為廣告學是一門學問,那麼此門學問的真諦恰恰在於,倘智慧性地出新一下,連動物的廣告效應往往都足以與諸類明星們一比高下,而想像之動物如米老鼠、唐老鴨、加菲貓、獅子王的廣告影響力,在歐洲曾使明星們望塵莫及。
就我本人的感覺而言,從電視裡看了太多的明星廣告,已每每使我對電視也產生了厭煩。
我是太希望中國的電視廣告能出一下新了。
比如肥皂、洗衣粉、一般價格的洗髮液、廚房去污劑,就不見得非明星們來做不可;由胡萬增們來做,不但未嘗不可,效果也許還會更好一些。
廣告收入又快又多又容易——這會不會徹底改變了胡萬增們的當下生活軌道呢?
畢竟,我相信,我們大多數人都希望他們一家的生活借助做廣告這件事有所提高——住上了好些大些的房子,有了機動車,日常生活的家電水平豐富了,收成不好的年頭也不必太為生計所憂了。卻不願看到另一種結果——他們有了經濟人,果園也荒棄了,一心巴望持續不斷地接廣告。因為我們都十分清楚,那是不可持續的。對明星和「小鮮肉」們也不可持續,更別說對他們了。如果做廣告這一件事使他們的生活向後一種軌道改變了,那麼豈不是等於使他們誤入歧途害了他們嗎?
而如果機會降臨,他們清醒地知道那只不過是他們生活中的一兩次幸運而已,則無論對他們還是對中國的廣告業之突破思維定式,都無疑是好事。
他們的廣告費肯定不會像明星們的廣告費那樣高得令人咂舌。
若他們居然願從廣告收入中分出幾分之一,捐助給某些生活與他們同樣艱難,他們以前很想幫助而無力周濟的人家,那麼我認為,他們真是心靈偉大得很、高尚得很、可敬得很。即使周濟的是比他們生活更難的窮親戚,那也同樣是極其可敬的。並且,為明星們也樹立了榜樣。
由胡萬增一家想到,中國有不少植樹楷模,我不止一次從電視中看到過他們可敬的事跡和他們所做的公益性廣告。
公益性廣告是免費的。
但企業和廣告商們,為什麼眼睛非盯著明星不可呢?請他們來做有償廣告真的注定會是「白燒錢」的事嗎?
我看未必。
民企不願嘗試,國企為什麼就不能帶帶這個頭呢?
凡事總得有人帶頭。
廣而論之,國企也罷,民企也罷,民間個體工匠也罷,一切普通勞動者中不但在工作崗位上表現優秀而且生活困窘的人(實際情況是,確有不少那樣的人榮譽加身卻過著值得同情的日子);一切為一方水土、一處鄉村甚或僅僅是為自己的家庭辛勞不止且事跡感動我們的人——我認為都可以成為有償廣告人。
電視台的綜藝歌唱大賽節目既然能為街頭歌者提供平台,使他們的人生有所改變,廣告業當然也可以幫助那些我們希望他們獲得一些社會幫助的人。
而他們在獲得了幫助之後倘也能從收益中分出一部分幫助同樣需要幫助的人,則等於中國之廣告業也為中國之扶貧盡了一份有創意的貢獻。
中國之廣告資金流確乎是巨數,據說每年至少近千億,即使僅有百分之一二「流」向胡萬增們,再經他們「流」向更多的需要社會關愛的家庭,總比只「流」向不差錢的明星們的口袋裡多了點兒廣告效應之外的社會意義。
我不認為明星們會來氣。若果如我所言,明星們肯定也會樂見其事。甚至,可能有些明星會以樣學樣,願從自己的廣告收益中分出一兩成,實現個人名義的「廣告慈善」。我覺得他們中一些人是有慈善心的,只不過不曉得通過何種可信賴的方式實現為好。
自然,有兩個問題是必須面對的:
一曰契約精神;
二曰心理考驗。
契約精神有合同限制著,好辦點兒。
心理障礙就不怎麼容易克服了——許許多多本有助人為樂之情懷的我們的同胞,每一想到某些「家族利益集團」以特權所謀之巨額財富富可抵省(如今之中國經濟基礎十分雄厚了,個人財富富可敵國已是妄想,但抵一個經濟欠發達省份的年財政收入幾乎成為事實),而且如民間所言,彷彿瓷公雞鐵仙鶴玻璃耗子琉璃貓,財富基本轉移向國外,拔一毛可利天下亦絕不為——於是,自己的慈善心極受破壞。
「媽媽的,他們全那樣,我又何必這樣!」——凡人要克服此種心理障礙,委實非易事。
這乃是導致幾乎整個中國社會種種心理失衡現象的「死結」般的可惡現實,因而每使不少好的想法好的願望如冰塊上吹火絨,能吹出幾縷煙已不錯了,真的生成一堆火談何容易!
故,我這一篇文字,估計也就是自說自話,文字的行為藝術而已……
2016年8月15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