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長期分裂之開始【三國時代】

一、魏晉南北朝之長期分裂

秦、漢的大一統,到東漢末而解體。從此中國分崩離析,走上衰運,歷史稱此時期為魏晉南北朝。

自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即魏文帝黃初元年。】下至魏元帝鹹熙二年,凡四十六年而魏亡。

此下十五年,至西晉武帝太康元年吳亡,中國又歸統一。

然吳亡後十年,武帝卒,不二年晉室即亂。吳亡後三十一年,為晉懷帝永嘉五年,劉曜陷洛陽,帝被虜。又五年,愍帝建興四年,劉曜陷長安,帝出降。自此西晉覆滅,中國分南、北部。

東晉南渡,自元帝至恭帝凡一百零三年。宋六十年,齊二十四年,梁五十六年,陳三十三年,共一百七十年為南朝。

北方五胡竟擾,起晉惠帝永興元年,【劉淵僭號。】迄宋文帝元嘉十六年,【沮渠牧犍為魏所滅,即魏拓跋燾太延五年。】共一百三十六年,此後北方復歸統一。

元魏凡一百四十九年,而北方歸其統一者先後僅九十六年,又分東、西魏。東魏十七年,西魏二十三年。繼東魏者曰北齊,二十八年;繼西魏者曰北周,二十五年,為北朝。

此長時期之分裂,前後凡三百九十四年。【起自建安。】三百九十四年中,統一政府之存在,嚴格言之,不到十五年。放寬言之,亦只有三十餘年,不到全時期十分之一。

將本期歷史與前期【秦、漢。】相較,前期以中央統一為常態,以分崩割據為變態;本期則以中央統一為變態,而以分崩割據為常態。

二、舊政權之沒落

這時期的中國,何以要走上分崩割據的衰運?這可以兩面分說:

一是舊的統一政權必然將趨於毀滅,二是新的統一政權不能創建穩固。

一個政權的生命,必須依賴於某一種理論之支撐。此種理論同時即應是正義。正義授與政權以光明,而後此政權可以綿延不倒。否則此政權將為一種黑暗的勢力,黑喑根本無可存在,必趨消失。

東漢王室逐步脫離民眾,走上黑暗的路,此有兩因:一則王室傳續既久,一姓萬世的觀念使其與民眾隔離。一則內朝、外朝的分別,使其與士大夫【民眾之上層。】隔離。因此外戚、宦官得以寄生在王室之內邊而促其腐化。舊的統治權必然滅亡。已在前幾講說過。

舊統治權因其脫離民眾而覆滅,新統治權卻又不能依民眾勢力而產生。

秦、漢間的社會,距古代封建社會不遠,各方面尚保留有團結的力量。【所謂「山東豪傑」群起亡秦,此輩豪傑,一面代表的是貴族封建之遺骸,另一方面代表的卻是社會之組織力。】

王莽末年之亂,除卻光武一宗及隗囂、公孫述等帶有古貴族【即豪傑。】之氣味外,其餘如綠林、銅馬、赤眉之類,全是饑民的集團。

沿積到三、四百年以上的統一政府,統治著許大的廣土眾民的國家,散漫的農民【農民因生活關西,不能不散漫。】在饑鋨線上臨時結合起來,其力量不夠得推翻他。

秦、漢以來的統一政府,日趨龐大,其事可舉當時地方行政單位【郡、縣。】及戶口數論之。秦時全國分四十餘郡。西漢平帝時,凡郡國一百三,縣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國二百四十一。地東西九千三百零二里,南北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民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東漢順帝時,凡郡國百有五,縣邑、道、侯國千一百八十;民戶九百六十九萬八千六百三十,口四千九百一十五萬二百二十。

且以中國疆域之展佈,縱使大饑荒,亦必夾有豐收的地帶,要一般農民一致奮起,事亦不易。於是無可團結的社會,乃借助於「宗教」與「迷信」。農民結合於宗教與迷信的傳播之下,而一致奮起,成為東漢末年之黃巾。

黃巾蔓延青、徐、幽、冀、荊、揚、兗、豫八州,置三十六方,大方萬餘人,小方六、七千。

然而迷信成分太多,宗教質地太差,容易發動,【數年內即傳播成熟。】不容易成功。

東漢王室並沒有為黃巾所傾覆。

東方的黃巾,乃至西方的邊兵,【董卓一系的涼州兵。】均已逐次削平。若使當時的士族【河北有袁紹、公孫瓚、劉虞;四川有劉焉;荊州有劉表;淮南有袁術等。】有意翊戴王室,【其時外戚、宦官均以撲滅,獻帝亦未有失德。】未嘗不可將已倒的統一政府復興。然而他們的意興,並不在此。

漢末割據的梟雄,實際上即是東漢末年之名士。尤著者如袁紹、公孫瓚、劉表諸人。

袁紹喪母,歸葬汝南,會者三萬人,其盛況不下陳寔。又母喪禮畢,追感幼孤,又行父喪。其去官而歸,車徒甚盛。許劭為郡功曹,紹入郡界,曰:「吾豈可使許子將見。」謝車徒,以單車歸家。公孫瓚與劉備同受學於盧植,為郡吏,太守劉君坐事徙日南,瓚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歸,便當長辭。」劉表,「八及」之一,在荊州,允為一時名士所歸趨。

國家本是精神的產物,把握到時代力量的名士大族,他們不忠心要一個統一的國家,試問統一國家何從成立?

當時士族不肯同心協力建設一個統一國家,此亦可分兩面說:一則他們已有一個離心的力量,容許他們各自分裂。二則他們中間沒有一個更健全、更偉大的觀念或理想,可以把他們的離心力團結起來。

離心力的成長,大體為兩漢地方政權所演變。

三、離心勢力之成長

(一)地方長官之權位

兩漢地方行政長官,即郡太守。【太守之下,為縣令或縣長。】其地位本甚高,秩二千石。【與中央政府之九卿略相等。】平時得召見,【天子有事,用賜璽書。】高第【成績好者。】得入為公卿。【如張蒼、申屠嘉等。東漢益重,或自尚書、僕射出典一郡,或自典郡入為三公。】在郡得自辟屬官,【掾屬限用本郡人,惟三輔得用他郡人。】得自由主持地方之政事,得自由支配地方財政,【惟每歲盡,須派員至中央(丞相府)上計,「計簿」即治理成績之統計與報告書也。】得兼地方軍政。【西漢有郡尉,為地方武官,而轄於太守。東漢省之。】

兩漢的郡太守,權位既重,並得久任,儼如古代一諸侯,所異者只是不能世襲。

中央政府對地方行政有分派督察之人,曰刺史。

西漢剌史秩六百石,居部九歲乃得遷守、相,【郡曰「守」,國曰「相」,權位略同。】位微而權重。每歲八月巡行所部,歲盡詣京師奏事。東漢刺史秩增至二千石,但因計吏還奏,不復詣京師,【西漢刺史吏奏二千石長吏不任職,事先下三公,遣掾吏按驗。東漢不覆關三府,權歸刺舉之吏。】位任益尊。

靈帝時,地方變亂紛起,宗室劉焉建議改刺史為州牧,【模仿封建時代之霸者。】乃有地方行政實權。關東義兵起,討董卓,太守亦各專兵柄。中央大權墮落,地方政權乘之而起,遂成三國初年之割據。

(二)二重的君主觀念

地方政權漸漸成長,亦有一種道義觀念為之扶翼。

因郡吏由太守自辟,故郡吏對太守,其名分亦自為君臣。

汝南太守歐陽歙,欲舉督郵繇延,主簿將引延上,功曹郅惲曰,「明府以惡為善,主簿以曲為直。此既無君,亦復無臣。」【會稽太守成公以臧罪下獄,倉曹掾戴就幽囚拷掠,曰:「奈何令臣謗其君,子證其父!」】

或稱太守曰「府君」,乃至為之死節。【州、郡又得稱「本朝」。司隸從事郭容碑:「本朝察孝,貢器帝廷。」豫州從事尹宙碑:「網紀本朝。」】

漢末廣陵太守張超為曹操所殺,其故吏臧洪,袁紹任為東郡太守,怨紹不救超,遂與紹絕。與紹書,謂:「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掃清寇逆,共尊王室。豈悟本州島被侵,請師見拒。使洪故君淪滅,豈得復全交友之道,重虧忠孝之名乎?」

除非任職中央,否則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義上,只有一個地方政權,而並沒有中央的觀念。

劉表遣從事韓嵩詣許,嵩曰:「若天子假一職,則成天子之臣,將軍之故吏耳;不能復為將軍死也。」

甚至即已進身為中央宮,仍多為其舉主【即其舊日太守,所由察舉而得進身者。】去官奔喪。【吳匡、傅燮等;已詳前。】

又趙咨拜東海相,道經滎陽。令敦煌曹暠,咨之故孝廉,迎路謁候,咨不為留。暠送至亭次,望塵不及,謂主簿曰:「趙君名重,今過界不見,必為天下笑。」即棄印綬追至東海,謁咨畢,辭歸家。僅為一謁輕去其官,較之奔喪,抑又甚矣。

當時的士大夫,似乎有兩重的君主觀念,依然擺不脫封建時代的遺影。

國家觀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臣觀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此自東漢下半節已有此端,至三國而大盛。

然而此種趨勢,苟有一個更合理、更偉大的思想起來,未嘗不可挽回。惜乎魏、晉以下的思想,又萬萬談不到此,中國於是只有沒落。【南史宋武陵王誕反,或勸其長史范義出走。義曰:「吾人吏也,吏不可以叛君。」柳慶遠傳,梁武初為雍州剌史,辟慶遠為別駕,慶遠謂人曰:「天下方亂,定霸者其在吾君乎!」因盡誠協贊,遂成帝業。則所謂「二重君主觀念」者,在南朝猶烈。北朝周、齊稍革,至陏、唐而絕,而中國亦復趨統一矣。】

四、新政權之黑暗

歷史的演變,並不依照一定必然的邏輯。【因不斷有人類的新努力參加,可以搖動邏輯之確定性。】倘使當時的新政權,能有較高的理想,未嘗不足以把將次成長的離心力重新團結起來,而不幸魏、晉政權亦只代表了一時的黑暗與自私。

曹操為自己的家世,【父嵩為宦官曹騰養子,官至太尉。陳琳為袁紹作檄云:「操贅閹遺丑,本無懿德。」】對當時門第,似乎有意摧抑。【楊、袁皆東漢最著之名族。曹操欲殺太尉楊彪,孔融目:「孔融魯國男子,明日當拂衣而去,不復朝矣。」然孔融與彪子修,卒皆被戮。操與孔融手書曰:「孤為人臣,進不能風化海內,退不能達德和人,然撫養戰士,殺身為國,殺浮華交會之徒;計有餘矣。」則操之意態可想。】有名的魏武三詔令【建安十五年下令:「天下未定,求賢之急時也。若必廉士而後可用,齊桓其何以霸?今天下得無盜嫂受金,未遇無知者乎?二三子其惟才是舉,吾得用之。」十九年令:「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有司明思此義,則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二十二年令:「韓信、陳平,成就王業。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瑰,秦不敢東鄉,在楚,三晉不敢南謀。今天下得無高才異質,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今按:西京重「賢良」,東京重「孝廉」。魏武三令,亦若有欲返「孝廉」而歸「賢良」之意。此等思想,孔融諸人已早發之。惟此三令之措辭明白破毀道德,益趨偏激,前固無例,後亦少偶。】明說「唯才是舉」,雖「不仁不孝」亦所勿遺。他想要用循名責實的法治精神,來建立他的新政權。【故云:「喪亂以來,風教凋薄,謗議之言,難用褒貶。」(魏志劉矯傳。)直至魏明帝猶云:「名如畫地作餅,不可啖。」蓋尚「名」則其權在下,尚「法」則其權在上也。】但是曹家政權的前半期,挾天子以令諸侯,藉著漢相名位剷除異己,依然仗的是東漢中央政府之威靈。【袁紹借討董卓之名為關東州牧盟主,亦是仗借中央。】下半期的篡竊,卻沒有一個坦白響亮的理由。

魏武述志令自稱:「無下無有孤,不知幾人稱王,幾人稱帝?」此不足為篡竊之正大理由。曹氏不能直捷傚法湯、武革命,自己做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其子依然不能做周武王,【既已大權在握,漢獻亦無罪過。】必做堯、舜禪讓,種種不光明、不磊落。總之,政權的後面,沒有一個可憑的理論。

乘隙而起的司馬氏,暗下勾結著當時幾個貴族門第再來篡竊曹氏的天下,更沒有一個光明的理由可說。

司馬懿殺曹爽,何晏諸名士同時被戮。晏,魏外戚。【何進孫,尚魏太祖女金鄉公主,賜爵列侯。】於當時朝政,實欲有所更張。【孫資別傳謂:「大將軍爽專事,多變易舊章。」蔣濟論丁謚、鄧颺等「輕易法度」。皆其證。】傅鹹云「正始中,任何晏以選舉,內外眾職,各得其才,粲然之美,於斯可觀。」【據此則董昭所論當時浮偽朋黨之風,似未足專為何晏諸人罪矣。】是彼輩於政治上,亦確有成績。【荀勖傳謂:「正始中併合郡、縣。」亦當時新政設施之一。】及司馬政權既定,此等真相遂不白於後世。【王廣(王凌子)謂:「曹爽驕奢失民,何平叔虛而不治。(此乃指其政治上實濟之才幹。)丁、單(軌)、桓(范)、鄧,並有宿望。變易朝典,政令數改,所存雖高,事不下接。民習於舊,眾莫之從。同日斬戮,名士減半,失民故也。」(語見魏志卷二十八。)此所謂「民」,實乃當時朝士門第之不樂新政者耳。魏、晉之際,真真民意,何嘗能浮現到政治上層來?至史稱何晏「依勢用事,附會者升進,逮忤者罷退」,傅嘏譏晏「外靜內躁」,此皆晏之解散私門,欲為曹氏厚植人才,以求有所建樹,不足為晏病也。】繼晏受禍者有夏侯玄,亦魏宗室。【惇、淵之族系。曹操父子本夏侯氏,為曹騰養子。】其論政制,上追賈、董,蓋非東漢所逮,【其論「中正」利弊亦甚切至。然「中正」足為門第護符,當時自不喜玄論。】而亦為司馬氏所忌。【曹爽誅,玄征為太常,內知不免,不交人事,不畜筆研。及司馬懿卒,或曰:「子無憂矣。」玄曰:「子何不見事?此人猶能以年少遇我,子元、子上(師、昭兄弟)不吾容也。」夏侯玄如此韜匿,尚不免禍,則何晏諸人之死固宜。傅嘏謂夏侯玄「能合虛譽,利口覆國」,亦非公允之論。】玄、晏諸人,人格自高,所存自正。【晉人於玄尤推重,謂其「肅肅如入廊廟中,不修敬而人自敬」。和嶠(玄外孫)「常慕玄為人,於朝士中峨然不群,眾憚其風節。」何晏論學與王弼同稱「王、何」,皆晉入所師尊也。】惟不脫明士清玄之習,【魏略:「何晏粉帛不去手,行步顧影。」傅粉之習,自東漢李固至三國曹植,皆謂有之。世說並謂:「何平叔美姿儀,面白,而明帝疑其傅粉。」則不必真有「粉帛不去手」事。惟玄、晏諸人自有當時名士氣派,則決然無疑。史稱何晏、王弼謂:「天地萬物以無為本。無也者,開物成務,無往不存者也。」王衍好其說。後人以懷、愍之禍,歸罪王、何,非無由矣。】乃不敵司馬父子之權譎狠詐。當時朝士雖慕敬玄、晏風流,【此所以成將來所謂之「正始風流」。晉應詹奏:「魏正始之間,蔚為文林。元康以來,賤經尚道,以玄虛宏放為夷達,以儒術清儉為鄙俗,永嘉之弊,未必不由此。」則正始與晉代風氣,仍有不當相提並論者。要之清玄之習,開自正始,乃每況而愈下也。】而以家門地位私見,於玄、晏政治主張, 不能擁護。【亦由司馬氏兵權在握。】至晉室佐命功臣如賈充、王沈之流,皆代表門第,而私人道德極壞無比。

司馬氏似乎想提倡名教,來收拾曹氏所不能收拾的人心。然而他們只能提出一「孝」字,【所以說司馬氏「以孝治天下」,晉室開國元老如王祥等皆以大孝名。】而不能不捨棄「忠」字,依然只為私門張目。

他們全只是陰謀篡竊。陰謀不足以鎮壓反動,必然繼之以慘毒的淫威。如曹操之對漢獻帝與伏後。【伏氏與孔氏,皆兩漢經學名門也。】

曹操迎獻帝都許,帝謂操曰:「君能相輔則厚,不爾幸垂恩相捨。」操以事誅董貴人,帝以貴人有孕,累請不得。又勒兵收伏後,華歆發壁牽後出,後披髮徒跣行泣過帝,曰:「不能相活邪?」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時?」

司馬師、昭兄弟之對曹芳【齊王。】與曹髭。【高貴鄉公。】

司馬師逼魏太后廢齊王芳,【時年二十三。】太后欲見師有所請說,郭芝曰:「何可見?但當速取璽綏。」太后意折。高貴鄉公自討司馬昭,賈充率眾逆戰南闕下。帝自用劍,昭眾欲退,充謂太子舍人成濟曰:「司馬公畜養汝輩,正為今曰。」濟即抽戈刺帝。

正惟如此,終不足以得人心之歸向。

直到五胡時的石勒,尚謂:「曹孟德、司馬仲達以狐媚取人天下於孤兒寡婦之手,大丈夫不為。」

法治的激變而為名士清談。【東漢清議尚是擁護政府,魏晉清談則並置政府之安危於不問。魏武、魏明之深惡名士,僅能使士大夫不復有忠於朝廷之節操,欲不能根本鏟絕社會好名之風,遂釀西晉名士之禍國。】要之中央新政權不能攫得人心,離心勢力依然發展,天下只有瓦解。

五、思想界之無出路

舊政權必然沒落,新政權不能穩定,而作為當時社會中間的智識分子,所謂「名士」之流,反映在他們思想上者,亦只是東漢黨錮獄以後的幾許觀念,反動回惑,消沉無生路。【所以謂之「反動」者,以其自身無積極之目的,只對前期思想有所逆反。】

過分重視名教,其弊為空洞,為虛偽。於是有兩派的反動產生:

一、因尚交遊、重品藻,反動而為循名責實,歸於申、韓。

抱朴子名實篇謂:「品藻乖類,名不准責。」審舉篇謂.「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又正郭篇云:「廢職待客,比之周公。養徒避役,擬之仲尼。棄親依豪,同之遊、夏。」此皆當時風氣。故劉梁有破群論,謂:「仲尼作春秋,亂臣賊子懼;此論之作,俗士豈不媿心也?」

二、因尚名節、務虛偽,反動而為自然率真,歸於莊、老。

青州人趙宣居墓行服二十餘年,生五子;陳蕃致之罪。孔融為北海相,有遭父喪哭泣墓側,色無憔悴者,融殺之。又有母病思食新麥,盜而進者,融特賞,曰:「無有來討,勿復盜也。」路粹奏孔融與白衣禰衡跌蕩放言,云:「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瓶中,出則離矣。」此等狂論,皆下開魏晉風氣。惟孔融尚未正式棄孔孟歸莊老,正式主張莊老者,為王弼、何晏。然何晏尚務實幹,【王弼則早死。】以莊老為玄虛者,乃阮籍、嵇康。然阮、嵇皆別具苦心。此下則又自玄虛轉成放誕矣。

這兩個趨勢,早起於漢末。崔寔政論代表前一個,仲長統樂志論代表後一個。

但要提倡法治,起碼的先決條件,在上應有一個較穩定的政權。【政權不穩定,法治精神無所倚依而生根。】政權之穩定,亦應依附於此政權者先有一番較正義,至少較不背乎人情的裡想或事實。東漢末年乃至曹魏、司馬晉的政權,全是腐化黑暗,不正義、不光明、不穩定,法治精神如何培植成長?於是崔琰、毛玠之反激,變為阮籍、嵇康。【此乃從積極轉入消極也。】

崔、毛二人皆仕魏,典選舉,任法課能,以清節自勵,土大夫至故污其衣,藏其輿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壺餐以入官市。然試問仕魏者捨為私家幸福外,復有何公共理想乎?【何晏、夏侯玄自與魏廷有私關係,故欲為魏盡力。】籍浮沉仕宦而持身至慎,【史稱籍:「本有濟世志,屬魏、晉之際,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由是不與世事,酣飲為常。曹爽輔政,召為參軍,籍以疾辭,屏於田里,歲余而爽誅。晉文王欲為武帝求婚於籍,籍罪六十日,不得言而止。」蓋既不願為何晏、夏侯玄,亦不肯為賈充、王沈也。又籍父瑀避瑰武辟,逃山中,魏帝使人焚山得之。(見文選注引文士傳。)籍諸父武,為正論,深嫉交遊朋黨,則阮氏家風有自矣。】出言玄遠,絕不臧否人物。嵇康隱淪,然自謂:「非湯武薄周孔,會顯世教所不容」,果以殺身。【世語:「毋丘儉反晉,康有力焉,且欲起兵應之,以問山濤。濤止之,儉亦已改:呂安亦至烈,有濟世志力,故康與同禍。」】

他們不願為黑暗政權有所盡力,然他們自身亦多半是門第世族中人,依然不能脫身世外。以市朝顯達而講莊老,其勢不得不變為虛無,為浮沉,為不負責任。最先只是自謹慎,保全門第,而以後不免於為汰侈驕逸,【如何曾、石崇、王愷之徒皆是。】否則為優遊清談。【如王戎、王衍之徒皆是。】風尚如此,宜乎不能挽時代之頹波,而門第自身終亦同受其禍。

何曾侍晉武帝宴,退告其子遵等曰:「國家應天受禪,創業垂統,吾每宴見,未嘗聞經國遠圖,惟說平生常事,非貽厥孫謀之兆也。汝等猶可獲免」;指諸孫曰:「此輩當遇亂亡也。」然曾既歷魏、晉,且為晉重臣。日食萬錢,猶云「無下箸處」。平居奢汰如此,【曾父燮,史稱:「於節儉之世最為豪汰」,則曾亦承其家風。】而不聞為國事有獻替。永嘉之亂,何氏滅亡無遺。傅玄著論盛推何曾、荀顗(yǐ),謂:「能以之道事其親」,家門私德,何補於大局?王衍為石勒所執,臨死乃曰:「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虛,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然而晚矣。【又按:王濟以人乳蒸豚。王顗使妓吹笛,小失聲韻便殺之:使美人行酒,客飲不盡亦殺之。時武帝在朝,而貴戚敢於汰縱如此,晉室奈何不亂!東坡謂:「晉病由於士大夫自處太高,而不習天下之辱事。」如此等,又豈僅如東坡所云而已耶!】

西漢初年,由黃、老清淨【漢初「黃老」,代表純粹的平民觀念,故能清淨無擾,與魏晉「莊老」之代表名士門第者氣脈本不同。】變而為申、韓刑法。【漢初刑法,要摧抑封建反動勢力,集權中央,其意氣亦與崔琰、毛玠之助逆成篡,賈充、荀勖助晉為逆者不同。】再由申、韓刑法變而為經學懦術。【西漢儒術,在通經致用,亦與東漢名士之訓詁、清談不同。】一步踏實一步,亦是一步積極一步。【法家目光只在治權階級,儒家目光較大,放及全社會,故較法家猶為積極也。】現在是從儒術轉而為法家,再由法家轉而為道家,正是一番倒捲,思想逐步狹窄,逐步消沉,恰與世運升降成為正比。在此時期,似乎找不出光明來,長期的分崩禍亂,終於不可避免。

六、三國帝系


魏共五帝,四十六年而亡。



蜀共二帝,四十三年。


蜀(一)昭烈帝——(二)後主

吳共四帝,五十九年。

《國史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