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民俗宗教:基於文獻碎片和口碑傳承的綴合

中國民間涉及狐狸及蛇等野生動物的靈異傳說,確實是有著深厚悠遠的歷史傳承基礎。僅從文獻記載的片段,也可窺知此類題材業已構成中國文學的一種獨特類型。有專家認為,涉及狐狸傳說的「狐文化」,正介於精英文化和民間文化的交點上,它發端於古代的民間俗信,生長於民間文化的泥土之中,歷代知識分子也積極參與了相關的創作。(59)對本文主題而言,重要的是在「四大門」之類民間信仰或民俗宗教裡,重新綴合了見諸歷代文獻和口碑傳承中許多民間俗信及相關理念的「碎片」或要素。

作為一種民俗文化的狐狸或狐仙俗信,大約產生於北方黃河流域,目前仍主要在這一地區流行。早在先秦時代的《易經》解卦中,便以獲狐為吉:「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山海經·大荒東經》:「有青丘之國,有狐,九尾」,注云「太平則出而為瑞也」,即以狐為太平之祥瑞。《吳越春秋·越王無餘外傳》更以「九尾白狐」為「王者之征」;由所謂「塗山之歌」也反映出「九尾白狐」之與婚娶「有應」、「成家成室」、「天人之際,於茲則行」之類信念的關聯。意味深長的是,就出土文物資料看,河南洛陽西漢卜千秋墓壁畫、河南新野出土的漢磚、四川新繁清白鄉出土的畫像磚、雲南昭通漢畫像石棺以及在山東、陝西和江蘇等地的漢畫像石和畫像磚中,也都發現了以「狐」或「九尾狐」為祥瑞之兆的題材。

紀曉嵐考狐仙之緣起,引太史公《史記·陳涉世家》,謂當時已有狐怪;引吳均《西京雜記》,謂漢代已有幻化人形之說;引《朝野僉載》,謂「唐初以來,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飲與人同之」,俗諺有「無狐魅,不成村」;並說「《太平廣記》載狐事十二卷,唐代居十之九,是可以證矣」。(60)時至明清,有「南方多鬼,北方多狐」的俗諺。狐仙信仰的延續與普及,實在與自古傳承的有關傳說密切相關聯。

從六朝志怪小說開始,狐仙故事終於發展成為一個獨特的類型,到明清時臻至全盛。干寶《搜神記》中已有不少狐仙故事。據有人統計,《太平廣記》中收錄了前代狐仙故事多達90餘篇。蒲松齡的《聊齋誌異》集狐仙故事之大成,約有狐仙故事80餘篇。袁枚《子不語》有40餘篇,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竟多達180餘篇。(61)此外,尹似村《螢窗異草》、閒齋氏《夜譚隨錄》等筆記小說,也大多有類似描述。

《太平廣記》第四四九卷引《廣異記》,講述狐狸女婿能帶來錢財的故事,說這是由於它偷了天府的倉庫的緣故。又有狐狸能變幻人形,自稱「狐郎」的故事以及「胡博士」的稱謂等。此外,還提到朝鮮信奉的「劉成神」,據說就是一隻狐狸。第四五卷講述楊氏有女嫁給了姓胡的,卻原來是個狐狸,當時辟除狐魅的咒語為「伊祈熟肉」等。第四五一卷講述狐狸口裡有媚珠,得之為「愛藥」,則天下人愛,可使丈夫發瘋般地愛他的妻子。《聊齋誌異》卷六的「狐懲淫」,也涉及與前述「愛藥」相似的「性藥」。值得注意的是,後代的狐仙、狐妻及狐媚傳說,也確實逐漸形成了一種「性」的取向。

在以描寫狐仙故事見長的《聊齋誌異》中,狐狸的形象真可謂豐富多彩,光焰照人;其中潛藏的很多信念都很引人注目。《聊齋誌異》卷一里的「賈兒」,說有狐狸姓胡,「青鳳」裡有所謂「胡老頭」;卷二的「胡四姐」等,也都意味著「狐」、「胡」諧音相通。(62)

《聊齋誌異》卷一又有「嫁狐女」,說千里之外的東西,狐狸也有能力取來,惟不敢永遠據為己有;「王成」裡說,在狐仙指導下做生意,可以發財。卷二「酒友」裡講,某狐狸為朋友弄來很多酒錢,並指導其做生意發了財;「遵化署狐」講述狐狸報復的故事,它揭破窖藏庫銀,並使仇人蒙難。卷三的「狐妾」,能將別人家的飯菜搬來待客。卷四的「辛十四娘」,其故事結局是狐狸留下了財錢。這些都是講狐狸和財富間的神秘關聯。

《閱微草堂筆記》卷五,有某狐仙攝取或散盡孫某、劉某財貨之事。卷二十一說,有人認為某家之小康,全靠狐暗中資助。卷二十三「鐵公雞」,講某狐女報復,散去主人錢財。《夷堅志》卷四十二,也提到狐女能帶來錢財。《子不語》卷二「狐撞鐘」的故事,說某狐可盜竊庫物元寶贈人。《續子不語》卷九「蘭渚山北來大仙」,說(會稽)蘭諸山上有北來大仙,曾幫陳某發財,後遭遺棄,遂報復之,要陳某為自己做道場,找座名山修廟並塑金身,方可原諒。《螢窗異草》裡說,狐狸使用的穿戴均是以法術從人那兒拿來的。題為「戲言」的故事,更是具體描述了京都某公家有狐狸,能攝取東西,僕人婢女全知,一旦丟了物品,若向它祝禱,便會物歸原處。

《夜譚隨錄》卷四講述的故事,與「四大門」信仰中的「財神樓」頗為相似:從前,某富翁家後院有一座樓,眾狐所居,已一百多年了,從其祖父開始,每月二十六日都準備一些雞和白酒祭祀,不敢怠慢。後來,此富翁繼承家業,認為這樣祭祀太浪費,就停了,還出租了樓房,結果惹惱了狐狸,引起了騷擾。妻子勸他,他卻大罵。一天,群狐前來告辭說,你已是全福之人,我們不提什麼要求,走後也不再回來了。富翁頗為得意,卻沒想到從此狐狸開始把富翁的錢財偷走給別人,最後,他還是被狐狸給愚弄了。薛福成《庸庵筆記》提到,北方人以狐、蛇、蝟、鼠及黃鼠狼五物為財神,民家見此五者,不敢觸犯,故有「五顯財神廟」,南方亦間有之。

《聊齋誌異》卷一的「王蘭」,說到狐狸吐納呼吸以煉金丹之事,據說偷吃則魂魄不散,可以長生。「嬌娜」則講述了一個狐仙以口中真丹救人性命的故事。卷二「董生」中講,由於金丹被陰曹判官收去,遂還原成一隻普通狐狸。卷五「封三娘」,講狐狸修煉吐納之功,以求長生不老。此外,卷十二還有狐仙借「天梯」上天的故事。這些說的都是狐狸所以成仙及其成仙之後的特異。

《聊齋誌異》卷五的「上仙」,講述了巫婆「下神」的情形:稷下城南梁家有狐仙,擅長仙術,裡間掛著紅幕,揭幕但見壁上掛有觀音像。北面牆下一幾,案頭設小座,高不足一尺,鋪著小錦墊,說是仙人來了便坐其上。眾人焚香祝禱,站成一排作揖,婦人擊磬三下,口中唸唸有詞,然後等待「上仙」,據說,此「上仙」最愛夜談。又捲四「胡相公」也說,城南有巫婆,每日靠狐子顯靈撈錢。清俞樾《右台仙館筆記》卷十三記載,天津有所謂「姑娘子」即女巫者也,鄉間婦女問病,輒使治之。巫至,炷香於爐,口喃喃不知何語,遂稱神降其身,是謂「頂神」。所頂之神,有曰白老太太者,刺蝟也,有曰黃少奶奶者,黃鼠狼也,有曰胡姑娘者,狐狸也,又有蛇鼠,合稱「五家之神」。《清稗類鈔·方伎類·巫頂神》亦記同樣內容,又說:柳氏者,蛇也,灰氏者,鼠也,京津人呼為五大家。

儘管《閱微草堂筆記》的作者紀曉嵐試圖表現出不同於蒲松齡《聊齋誌異》的文學風格,但其中涉及的狐仙信念卻十分近似。若一定要說有何不同的話,則《聊齋誌異》可能更多地以山東地區為背景,《閱微草堂筆記》則可能更多地是以河北及京師為背景。

《閱微草堂筆記》卷一,講述某狐女「練形已四百餘年」,因與人有「業緣」,遂與之結婚,緣盡而離去。卷三講群狐讀書之事,某狐翁自述:「吾輩皆修仙者也。凡狐之求仙有二途,其一采精氣,拜星斗,漸至通靈變化,然後積修正果,是為由妖而求仙。然或入邪僻,則干天律。其途捷而危。其一先練形為人,既得為人,然後講習內丹,是為由人而求仙。雖吐納導引,非旦夕之功,而久久堅持,自然圓滿。其途迂而安。」卷七講到某黑狐「人立」,拜月練形之事。卷九講述某數百年老狐,內丹已成,自述說:「凡丹由吐納導引而成者,如血氣附形,融合為一,不自外來,人勿能盜也。其由採補而成者,如劫奪之財,本非己物,故人可殺而吸取之。吾媚人取精,所傷害多矣,殺人者死,死當其罪。」卷十講述凡狐均可「修道」,未成道之狐所生為普通的狐,已成道之狐所生即可變化。所謂「成道」即成人道,有生有死,至飛遐升舉,則另當別論。凡煉形服氣之狐,猶如積累學問以求成名;媚惑採補之狐,則如人類走捷徑以兜售其貨色者。然若要達到遊仙島、登天曹之境地,就必須煉形服氣。未成道者宜住野地,成道者可居住在都市,道行高深之狐兩處均可居住。狐仙甚至還規勸人類更應學道,說我們狐輩辛苦二、三百年才能化為人身,你們已是人身,功成大半,若虛度光陰,則與草木同朽,實在可惜。卷十四講狐狸採補練形,因失丹而還原為獸形,需從頭再煉,二、三百年後才能變化。《子不語》卷八,甚至還有人「向狐仙學道」的故事。《玄中記》則說,狐狸五十歲能變化為人,百歲能知千里之外的事,千歲則與天相通,人不能制,名曰「天狐」。

《閱微草堂筆記》卷四,講述滄州「某村婦之狡黠者」郝媼,到處吹噓自己是狐神附體,能掐算人的吉凶禍福。卷九的故事,有田某詭稱其家事狐神,婦女多信以為真,常到她家問事,她趁機大撈錢財。不久,群狐都來她家索取,於是,她便因再也供奉不起而破了產。《子不語》卷十八的「狐丹」,講述常州武進縣有一呂姓男子,其妻被狐仙附身,遂替人預言禍福。若來人問事,便寫在紙上燒化。狐仙回來時,遂口吐內丹,照耀壇中紙灰。狐仙如有答覆,則通過呂妻之口說出。

值得注意的是狐仙與道教的深切關係。例如,狐仙通常害怕道士、雷電和鏡子之類鎮物。《閱微草堂筆記》卷十六曾講過一個「狐避雷劫」的故事。在許多傳說故事裡,降狐制妖者,也多為道士而較少和尚或佛教神祇。《子不語》卷七有「狐仙冒充觀音三年」,說狐仙是在向「張天師」乞求人間煙火之後,方才能在蘇州上方山冒充觀音的。歷史上由「狐神」逐漸向「狐仙」的轉變過程以及「狐神」與「狐仙」的並存關係等(63),當是更為複雜的另一課題;但無論如何,「仙」作為道教譜系的基本範疇,主要是指通過「修行」而獲得超越肉體生命之永恆能力的狀態,顯然,「狐仙」之與道教的關係非常值得我們深思。

特別是狐仙往往由泰山娘娘統轄,這在後來的「四大門」信仰中也有直接的反映。如《子不語》卷四「陳勝濤遇狐」,講述某狐雖為人婦,但她每月朔都要告假離開七天,說是去泰山娘娘那裡「聽差」了。《子不語》卷五「斧斷狐尾」亦說,某狐因泰山娘娘知其蠱惑婦女,罰其砌進香御路,永不得離開泰山。《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七,也有某狐女被安葬後,其精魂自稱已隸屬碧霞元君做女官,當往泰山赴任的故事。《螢窗異草》裡的「梁少梅」故事,講述人與狐仙相遇於縣城碧霞祠云云。

民國年間各地流行的類似「四大門」的民間信仰,實際上都和歷史上的狐仙文化傳統有著綿延不絕的連續性。從上述簡單的梳理看,後世「四大門」信仰中許多關鍵的理念和現象,大都是在歷史上逐漸形成的,有著頗為深遠的傳承基礎。這些理念或現象主要有:狐為祥瑞吉兆;狐狸經清修苦練,可幻化人形,若煉得神形合一,即可成仙;狐狸煉丹、服氣與採補之說,尤和道教關係深切,一定程度上,也是道家「陰陽」互補思想的體現;狐狸修行有兩種基本途徑,在道德評價上,專心吐納煉形服氣高於所謂媚惑採補之術;狐因「修道」而有「俗凡」和「神聖」的不同;狐狸能附體借位,卜知吉凶;狐仙常以各種方式從屬於碧霞元君或泰山娘娘麾下,或與泰山信仰有密切關係;「狐」、「胡」諧音,並因此而被擬人化;狐仙有能力搬運財物,幫人發財;頂奉狐仙的巫婆、神漢,既能因此為人治病,也能藉以斂財;巫者常以「下神」或「扶乩」方式與狐仙溝通,成為其代言人等等。此外,歷史上也曾有過與「四大門」信仰中的「財神樓」及「催香火」等事象十分類似的傳承。

從以上敘述及分析出發,至少以下幾點值得我們深思:首先,類似「狐仙」的文化理念,確實可能超越了「精英」與「民眾」、「大傳統」與「小傳統」,甚或超越了「文字」表述的文化與「口碑」傳承的文化之間的分野。

其次,古代的筆記文獻及古代的「俗文學」之與當代民間口碑文學之間的關聯或連續性問題。似有證據表明,在文字形態的筆記小說和口碑形態的民間文學之間始終有著密切的互動,既有采自民間口碑而成就文字文學如《聊齋誌異》的情形,也有文字文學不斷回饋民間,重新構成口碑素材的情形,恰如《聊齋誌異》後來對民間狐仙志怪類傳說故事所可能產生的影響那樣。

再次,鄉民社會借助古代文獻「碎片」和民間口碑傳說,以建構地域性的民間信仰和民俗宗教體系的想像力和創造力問題。就「四大門」信仰的情形看,此種能力是很強的。

此外,對於以中國四大民間傳奇之一《白蛇傳》為代表的涉及蛇之靈異性傳說的「文化叢」,上述分析亦應大體適用。(64)關於蛇「修行得道」的理念,也比比皆是。例如,與白蛇原型相關的材料(65),很早就見於《博異志》中的「李黃」,也曾收入《太平廣記》卷四五八,後在《古今說海》裡遂逐漸成就為「白娘子」的題材。舊題曹丕所撰之《列異傳》在「魯少千」、「壽光侯」等部分,也都提到了人為蛇所「魅病」的情形。從唐宋到明清,有關此一主題的筆記類文獻紛紛湧現;同時在當今各地的民間口碑文學裡,蛇的靈異也依然是一個較常見的主題。

《四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