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鞭法

又稱「一條編法」,是明代中期的賦稅制度。萬曆九年(1581年),張居正在清丈全國土地的基礎上下令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一條鞭法的主要內容是:一為把一切征項包括田賦、徭役、雜稅等合併起來編為一條徵收,化繁為簡;二是把過去按丁、戶徵收的力役改為折銀徵收,稱為戶丁銀,戶丁銀攤入田賦中徵收,但也沒有把力役全部攤入田賦,只是部分攤入;三是「一概征銀」,無論田賦或力役一律折銀繳納,差役由政府僱人充當。

(單春梅)

《中國文化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