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並沒有辜負唐玄宗。他擔任中書令僅僅一年,就理順了所有的關係,也包攬了所有的政務,以至於他那唯唯諾諾的同僚幾乎形同虛設,竟被稱為「伴食宰相」。[16]
於是姚崇不免飄飄然,甚至不無得意地問下屬齊澣(浣的異體字,讀如換):你看我這個宰相可以跟誰相比?
齊澣不回答。
姚崇又問:比得上管仲、晏嬰嗎?
齊澣實話實說:好像比不上。
姚崇說:雖然如此,總得有個說法吧?
齊澣說:也不過救時之相而已。
姚崇卻喜出望外。他高興地把筆一扔:哈哈!能夠救時的宰相,又豈是隨隨便便找得到的?[17]
這是自得,也是自知。作為擔任過軍職的文臣,姚崇的行事風格是乾脆利索又勇於擔當,確實能夠救時。開元三年(715)五月,太行山以東遭遇蝗災,地方官和老百姓都畏懼天命不敢滅蝗。姚崇卻說:怕什麼!民以食為天,哪有保蝗而不救人的道理?請皇帝陛下不要頒旨,由我簽署政府命令剿滅蝗蟲。如果有天譴,我姚崇一人承擔就是。[18]
此言頗有太宗遺風。貞觀二年(628)六月,查看災情的李世民就曾抓起一把蝗蟲往嘴裡送。他的說法是:五穀是老百姓的命,不能被它們吃了,要吃就來吃朕的臟腑!
侍從急忙阻止:這種東西吃了有傷聖體。
太宗皇帝卻說:朕執政為民,怕什麼病![19]
這很酷,儘管未免做秀之嫌。[20]
姚崇卻無法與太宗相提並論,朝野上下對他也並非沒有微詞。實際上作為開元新政的當頭炮,他能做的也就是對過去的弊病進行改革,幫玄宗在政治上扭虧為盈。因此,當這一歷史使命接近完成之時,他的政治生命也就到頭。
更麻煩的是,姚崇喜歡玩弄權術,也不夠廉潔,至少沒能管好子女,甚至捲入裡通外國的貪腐案中。幸虧他及時接受齊澣「遜位避禍」的建議,主動辭去相職,這才平平安安軟著陸,還得到了開府儀同三司(從一品)的榮銜,距離他擔任中書令剛好整整三年,真可謂「救時之相」。[21]
接替姚崇的是宋璟(讀如景)。
宋璟是姚崇推薦的,兩人的風格卻完全不同。姚崇機動靈活,能謀善變;宋璟堅持原則,老成持重。據說,當時玄宗派了一位將軍迎他進京,宋璟居然一路閉口不言。受到冷遇的將軍回去以後大吐苦水,皇帝對宋璟卻更加敬重,因為執行公務的時候原本就不該講什麼私房話。[22]
其實宋璟的正派耿直舉世聞名。就連專橫跋扈如武則天都不得不敬讓他三分。長安四年(704)十二月,女皇的男寵張昌宗私召術士看相一案東窗事發,時任御史中丞(監察部副部長)的宋璟便要求將其正法。理由是:術士妄稱張昌宗有天子之相,張昌宗為什麼不移送司法?可見包藏禍心。
女皇說:這件事昌宗已經向朕奏明,可以算自首。
宋璟說:依法,自首免罪條款不適用於大逆不道。
女皇只好放下身段和顏悅色說軟話,宋璟卻聲色俱厲不依不饒。站在一旁的馬屁精宰相急忙宣讀敕令,要宋璟立即退朝。宋璟卻一聲冷笑:聖主在上,哪裡用得著你矯詔?
則天皇帝無可奈何,只好批准宋璟審理此案,卻又在中途用特赦令將張昌宗從御史台救出。自知理虧的女皇讓張昌宗私下裡去向宋璟謝罪,宋璟卻不給面子。他說:如果要談公事,請公開說。如果講私情,對不起,國法無私。[23]
這就是宋璟的剛正不阿。
當然,他也因此得罪了中宗皇帝和太平公主。[24]
玄宗看中的卻正是宋璟的正直,而且宋璟的到來也正是時候。頭三年,百廢待興,一團亂麻,需要姚崇的隨機應變和大刀闊斧。現在進入制度性建設階段,就要靠宋璟的浩然正氣和穩紮穩打了。看來上天對玄宗確實垂愛,玄宗也很珍惜這難得的機會。兩位宰相上朝時,他起身迎接,退朝時又送到門口。姚崇和宋璟的禮遇,無人能及。[25]
與此同時,宰相的構成也發生了變化。
以前多次說過,漢、唐兩代的宰相是不同的。漢代宰相是個人,比如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他們的辦公地點和辦事機構則叫相府。唐代宰相卻是群體。但凡有資格參加國務會議的,不論人數多少都是宰相。宰相沒有正副,只有輪值主席,叫執筆。開會地點在政事堂,所以叫政府。
相府與政府,是漢與唐的區別。
因此準確地說,唐代宰相沒有總理、副總理,全部都是國務委員。區別僅僅在於,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侍中、尚書省正副長官尚書令和左右僕射是當然宰相。但由於尚書令職位長期空缺,所以總人數是六人。
其他委員為特任宰相,頭銜叫「同中書門下三品」,因為中書令和侍中都是正三品官員。後來,又增加了「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頭銜,相當於列席委員或候補委員。
顯然,唐代宰相都是兼職,中書令、侍中或六部尚書才是本職。所以,他們都是上午在政事堂開會,下午回去主持各自的省務和部務工作。三省六部,才是中央政府。
宰相既然是兼職,人數就不固定。最多時十幾人,最少時一兩個。人數少,是因為從睿宗時代起,左右僕射不再是當然宰相,非有特任不得參加國務會議;而中書和門下兩省的長官,又往往職位空缺,無人擔任。
委員制,開始向領袖制轉變。
姚崇和宋璟的時代,情況就更特別,中書門下兩省的長官總有一個職位空缺。姚崇任中書令,就沒有侍中;宋璟做侍中,又沒有中書令。結果,姚崇和宋璟便自然而然地成為首席宰相,一正一副搭班子也成為不成文的慣例。
沒錯,是慣例,不是規矩,更不是制度。
優點和缺點也都在這裡了。優點是:中書和門下兩省變成了一個協調的組織,行政效率明顯提高。而且由於有了實質上的首相,它也是一個可以問責的政府。否則,姚崇當年怎麼敢大包大攬地說,我簽署命令,出了事情我負責?
缺點則是權力失去了制衡。實際上,三省六部的制度設計初衷,就是要將決策、審批和執行權分散到中書、門下和尚書三省,以便互相監督。現在,中書門下連為一體,尚書省出局,制衡豈非變成失衡,分權豈非變成集權?
當然。這是趨勢,也是玄宗與姚崇和宋璟的共識。事實證明,集權會有成效,同時也有弊病。因為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裡,誰來掌權就成了關鍵。結果,君明臣賢則治,開元盛世是證明。君昏臣奸則敗,安史之亂是證明。
宋璟似乎意識到了這一危險。他的補救辦法,是權力集中與政務公開並行。實際上,政務公開在太宗時代就已經制度化。當時宰相入宮奏事,旁邊一定要有諫官和史官;御史彈劾官員,也一定要戴法冠著法袍,當眾宣讀起訴書。這樣一來,一切都是公開透明的,誰也搞不了鬼。
武則天卻把這個制度破壞了。她要行非常之事,只能搞特務政治和暗箱操作。於是宋璟主張撥亂反正,玄宗也批准了他的建議。開元五年(717)九月皇帝下詔:從今往後除非事關國家核心機密,一切政務公開,並記錄在案。[26]
走到這一步,新政的框架才算是建立起來。
難怪後來有人這樣評論:姚崇以其通達完成了歷史的轉變,宋璟以其正派守住了帝國的根本。正是由於他們兩人殊途同歸的接力賽,開元盛世才得以初見端倪。[27]
[16]見兩《唐書》之盧懷慎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一開元三年正月條。
[17]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一開元三年正月條。
[18]見兩《唐書》之姚崇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一開元三年五月條。
[19]見《貞觀政要》卷八,《資治通鑒》卷一百九十二貞觀二年六月條。
[20]崔瑞德《劍橋中國隋唐史》即認為,唐太宗的許多公開舉止都帶有表演性質,吃蝗蟲即其一例。
[21]見兩《唐書》之姚崇傳,《新唐書·齊澣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一開元四年十二月條。
[22]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一開元四年十二月條。
[23]以上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七長安四年十二月條,同時參看兩《唐書》之宋璟傳。
[24]詳見《新唐書·宋璟傳》。
[25]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一開元四年十二月條,同時參看《新唐書》姚崇與宋璟傳之史臣贊。
[26]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一開元五年九月條。
[27]請參看《新唐書》姚崇與宋璟傳之史臣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