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哪個社會好 平等導致了獨裁

墨家主張的,也是「蜂蟻社會」。

沒錯,法家在墨家之後,墨子在韓非之前。法家興起時,墨家已經衰亡。因此,墨家不可能去贊成韓非。但如前所說,墨法兩家,既根本對立,又相互同情。那麼,他們殊途同歸,不可能嗎?

完全可能,主張「蜂蟻社會」就是。

當然,這種相同,只不過不約而同。事實上,墨法兩家的蜂蟻社會,只有結構是相同的。其餘,則性質不同,起因不同,實現方式也不同。韓非是「國家主義者」。他的主張只能用於國家,也只能靠君主去實現。墨子卻是「社會主義者」。他的主張,自己就能實踐。

在哪裡實踐?

在組織中。

與儒、道、法三家不同,墨家不僅是一個學派,也是團體,甚至是一種准軍事組織。組織的成員叫「墨者」,組織的領袖叫「鉅子」。鉅子具有雙重身份。他既是導師,又是首領,對自己的弟子有生殺予奪之權,可謂說一不二,令行禁止,一呼百應,絕對權威。

墨子本人就是這樣。

據說,墨子當鉅子時,手下有一百八十人。他們忠心耿耿,訓練有素,同心同德。只要墨子一聲令下,跳進火海走進刀山,腳後跟都不會轉一下,迎著死亡就上去了,叫「赴火蹈刃,死不還踵」。[35]

照這架勢,如果領袖要他們做人肉炸彈,估計也干。

黑社會嗎?恐怖組織嗎?

不,和平組織。

就目前掌握的情況看,組成墨家團體的應該是一群善良的人。他們愛和平,勤勞動,能吃苦,守紀律,富有奉獻和犧牲精神。墨子本人,更是心地善良道德高尚,吃苦在前享樂在後。這就跟商鞅和韓非要建立和維護的集權主義王國完全兩樣,怎麼也是蜂蟻社會?

因為理想,因為價值觀。

那麼,墨家的理想和價值觀又是什麼?

公平與正義,還有平等。

的確,墨家是追求平等的。實際上他們反對仁愛,主張兼愛,就因為仁愛有等級,兼愛講平等。墨子主張改革分配製度和人事制度,做到自食其力,按勞分配,各盡所能,機會均等,也為了追求平等。

墨家的這一追求,倒是跟法家相同。法家也是講平等的。法家的主張,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點,已由商鞅的實踐證明。商鞅雖然沒能法辦太子,卻法辦了太子的師傅,也算「王子犯法與民同罪」。

何況法家的主張,還有「君主面前人人平等」。這就更不難做到。因為在法家的系統中,臣民本來就是君主的工蜂和工蟻,有什麼區別?

所以,法家講平等,沒問題。

法家沒問題,道家也沒有。道家的主張,是「道的面前人人平等」。這可是只需要一個念頭就能實現。同樣,儒家也沒問題,因為儒家根本就不講什麼平等。他們的主張是對等,比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

有問題的,唯獨墨家。

什麼問題?

一個社會人人平等,一旦意見分歧,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很現實,不能不回答。

墨家集團同時精於攻戰之具和機關術的研究、製造。這是根據《墨子》所述繪製的藉車1、轉射機2和連弩車3。1藉車:見於《墨子·備城門》。「以鐵包外,有柱埋於地下……柱長一丈七尺,深埋者四尺」,用於投擲炭火等物攻擊敵方的攻城部隊。2轉射機:見於《墨子·備城門》。「機長六尺,埋一尺」,有機臂,兩人一組操縱,可靈活調整發射方向。在城牆上每二十步設置一台。3連弩車:見於《墨子·備高臨》。又稱「軸轉車」,車上有石弩弓,使用時「車行軸轉,引弩持滿,弦掛牙上……其牙一發,諸弦齊起,及七百步,所中城壘無不損隕」。引文自岑仲勉《墨子城守各篇簡注》,並參考孫詒讓《墨子間詁》。

韓非的辦法是「唯法」,墨子的辦法是「尚同」。

唯法好理解,就是一切聽法的。包括君主自己,也得依法行政,唯法是從。這就叫「動無非法」,也就叫「以法治國」。實際上,只要能「奉公法,廢私術」,做到「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就平等。[36]

那麼,什麼是尚同?

尚就是上,尚同就是上同,也就是同上。換句話說,一切思想、觀念和意見,都必須統一於上級,最終統一於上天。而且,這種統一是絕對的,毫無價錢可講,叫「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

顯然,這是一種絕對的服從。

絕對服從對於一個准軍事組織來說,是一點都不奇怪甚至完全必需的。問題是,下級固然人多嘴雜,上級也並非只有一人,那又怎麼辦?

墨子的辦法,是「逐級尚同」。

所謂「逐級尚同」,就是村民意見分歧,由里長統一意見。里長統一不了,聽鄉長的。鄉民意見分歧,由鄉長統一意見。鄉長統一不了,聽國君的。國民意見分歧,由國君統一意見。國君統一不了,聽天子的。天子是最高權威。有天子,最後總能統一起來。[37]

這辦法,可謂「墨家民主集中制」。

表面上看,這裡面有「民主」。墨子規定,下級和群眾有意見,可以提,上級也要聽。但他同時又規定,如果下級和群眾不反映情況,要受懲罰。那麼請問,這種所謂的「民主」,究竟是權利呢,還是義務?[38]

何況更重要的,是「集中」。而且,按照逐級尚同的邏輯,最高思想權、話語權、決策權和裁判權,還在天子。天子,是真理的代言人,最高的仲裁者。天子才真是「說了算」,其他人不過「算說了」。

這是什麼?

名為民主,實為專制,甚至獨裁。

在這樣的制度下,組織的性質必然是極權主義的,領袖的權力也必定是絕對化的,墨家團體變成蜂蟻社會更不足為奇。因為那些只有義務沒有權利的基層群眾,本來就像工蜂和工蟻。就連大大小小的官員,也不過是包工頭。[39]

墨法兩家,終於殊途同歸。儘管那蜂蟻社會,墨家的是民間團體,法家的是國家組織;墨家是為了平等,法家是為了集權。但最終會走向專制,是一樣的。

這時,也許就該聽聽儒家的主張了。

[35]見《淮南子·泰族訓》。

[36]見《韓非子·有度》。

[37]以上均見《墨子·尚同中》。

[38]《墨子》一書的《尚同上》和《尚同中》都提及這一點。

[39]本段論述請參看馮友蘭《中國哲學簡史》。

《易中天中華史:百家爭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