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歷史和社會的負恩者

在英語中,我們常說我們是“heirs of the ages”(歷史的繼承者)。兩次世界大戰和嚴重的經濟危機,多多少少減弱了講這句話時的自信。但這種變化並沒有增加我們對過去的負債感。東方各民族的觀點則與此相反,總自認是歷史的負恩債者。他們那些西方人稱之為崇拜祖先的行為中,其實很大部分並不是真正的崇拜,也不完全是對其祖先,而是一種儀式,表示人們承認對過去的一切欠有巨大的恩債。不僅如此,所欠的恩債不僅是對過去,而且在當前,在每天與別人的接觸中增加所欠的恩債。他們的日常意志和行為都必須發自這種負債感。西方人極端輕視對社會欠債,儘管社會給他們以很好的照顧、教育、幸福生活,包括他們的降臨人世。因此,日本人總感到我們的動機不純正。在日本,品德高尚的人不像我們美國,他們絕不說不欠任何人的恩情。他們絕不輕視過去。在日本,所謂“義”就是確認自己在各人相互有恩的巨大網絡中所處的地位,既包括對祖先,也包括對同時代的人。

東西方之間如此巨大的差異,講起來十分簡單,但是要想瞭解這種差異在實際生活中所造成的後果就很困難了。我們卻必須瞭解這種差異在日本的情況,否則既無法理解我們熟知的日本人在戰爭中那種極端自我犧牲精神,也無法瞭解日本人那種在我們看來毫無必要的易怒態度。欠債使人非常容易動怒,日本人證明了這一點。它也使日本人肩負巨大的責任。

中文和日文當中都有許多詞彙表示英語中的“obligation”(義務)。這些詞彙不是同義詞,其特殊含義也無法譯成英文,因為它們所表達的觀念對我們是陌生的。日文中相當於“obligation”,表示一個人所負的債務或恩情的詞,從最大到最小,都稱作“恩”。其用法,可譯成一連串英文,從“obligation”(義務)、“loyalty”(忠誠)直到“kindness”(關切)、“love”(愛),但這些詞都不免歪曲了原意。如果“恩”的含義確實是“愛”或甚至是“義務”,那麼日本人也可以說“受孩子的恩”,但這種用法在日本根本是不可能的。“恩”也不意味著忠誠。在日文中,忠誠是用其他詞來表示的,那些詞絕不是“恩”的同義詞。“恩”這個詞有許多用法,其中有一個意思是共通的,就是承受的負擔、債務、重負。一個人接受上輩、上級的恩,如果不是從上輩、上級或者至少是從同輩受恩,那就使接受者有一種不快的自卑感。日本人說“我受某人之恩”,就等於說“我對某人負有義務”,並且把這位債主、施恩者稱作“恩人”。

“不忘記恩”,也可以是一種真誠相待的流露。日本小學二年級教科書中,有一個小故事,題目叫“不忘記恩”1,就是這個意思。這是少年修身課教材中的一段故事:

哈齊是一條可愛的小狗。它出生不久,就被一個陌生人帶走了。在那個人家裡像小孩一樣受到疼愛。因此,它那弱小的身體也強壯了起來。主人每天早晨上班時,它總陪送到車站,傍晚下班回家時,它又去車站迎接。

不久主人去世了。哈齊也許不知道,它每天都在尋找主人。照例到那個車站,每當電車到站,它就注視人群中有沒有它的主人。

歲月就這樣流逝,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三年過去了,甚至十年過去了,但仍然可以看到那已經長大、衰老的哈齊,每天在車站前尋找著它的主人。2

這個短故事的道德含義就是:愛的別名正是忠誠。一個孝順母親的兒子可以說是不忘母恩,也就是說他對自己的母親懷有像哈齊對主人那種的赤誠。“恩”這個詞不單純指他對母親的愛,而是指他對母親所欠的一切,包括襁褓時期母親的哺育照顧,孩提時期母親所做的犧牲以及成年後母親為他所作的一切,總之,包括母親在世時對她所負的一切恩債。“恩”也意味著對所欠恩債的回報,從而就有愛的意思,但其本義是負債。我們美國人則認為愛是不受義務的約束,而是自由給予的。

恩,在用之於第一位和最大的恩債,亦即“皇恩”時,是在無限忠誠的意義上使用的。這是對天皇的恩債,每個人必須以無比感激的心情來恭受。他們認為,自己有幸生在這個國家,安居樂業,萬事稱心,就不能不想到天皇所賜的恩典。在整個日本歷史上,一個人一生中的最大恩主就是他那個生活圈內的最高上級。這個人物隨著時代而變化,曾經是各地的地頭3、封建領主或將軍,現在則是天皇。最重要的,似乎還不在於誰是最高上級,而在於幾百年來“不忘記恩”這種習性在日本人習性中佔有最高地位。近代日本用盡一切手段使這種感情集中於天皇一身。日本人對自己生活方式的一切偏愛都增加了對“皇恩”的感情。戰爭時期,以天皇名義發給前線部隊的每一支香煙都強調每個士兵所領受的“皇恩”。出征前士兵所領的每一口酒就更加是一種“皇恩”。他們說,神風隊員自殺式的攻擊就是報答皇恩。為守衛太平洋上某些島嶼而全部“玉碎”(全體戰死或自殺)也被說成是在報答浩蕩無際的皇恩。

人們也從身份比天皇低的人那裡受恩。當然也接受了父母之恩。這正是使父母有權支配子女的、東方著名的孝道的基礎。其說法也是講孩子對父母欠有恩債,必須努力償還。因此,子女必須竭力服從父母,而不是像德國那樣(德國也是一個父母對子女擁有權力的國家),家長必須盡力迫使子女服從。日本人對這一東方式孝道的解釋是非常現實主義的。對於父母的恩,他們有這麼一句諺語,譯出來大意是:“養兒方知父母恩”,意思是:“自己成了父母,才知道欠父母多少恩債”,亦即雙親之恩是實實在在的,是每日每天對兒女的照顧和操勞。日本人的祖先崇拜只限於父輩及尚在記憶中的祖輩。這就更使日本人重視那些年幼時實際照料過自己的人。當然,無論在哪種文化中,人都有一個離不開雙親照料的幼年,必須由父母供給衣、食、住,才能長大成人,這是千真萬確的。日本人深感美國人輕視了這一點。就像有位作者所說:“在美國,牢記父母之恩就是要對父母好,如是而已。”當然,沒有人能讓孩子背上“恩”,但是,對孩子的悉心照料乃是對自己孩提時代所受父母恩債的一種回報。人們像父母當年那樣照顧自己的孩子,甚至照顧得比那更好,這就部分地報答了父母之恩,對孩子的義務只不過從屬於“父母之恩”。

日本人對老師、主人負有特殊之恩。他們都是幫助自己成長起來的人。他們對自己有恩,將來也可能在他們有困難時要答應他們的請求,或者對他們身後的親屬給予特別照顧。人們必須不遺餘力地履行這種義務,而且這種恩債並不隨著時間而減輕,甚至時間愈久越重,像是形成一種利息。受一個人的恩,這是一件大事,就像日本人常說的:“難以報恩於萬一”。這是一個重負,“恩的力量”,這句話通常被認為是超過本人意願的正當權利。

上述恩債的倫理原則的順利運用,全靠每個人都能把自己看作巨大的負恩債者,自覺履行義務而無怨言。前面,我們已經瞭解到,日本的等級制是怎樣徹底組織起來的。伴隨著等級制,並被認真遵守的那些習慣,使日本人高度重視道德上的恩債,以至西方人無法想像。如果把上級看成是善人,這是比較容易做到的。日語中“愛”這個詞很有意思,它證明上級確實被認為是“愛”其下屬的。日語中的“愛”,相當於“love”。在上個世紀,傳教士在翻譯基督教中的“love”時,認為日語中唯一能表達此意的,只有“愛”這個詞。他們在翻譯《聖經》時,用了這個詞表達上帝對人類的愛以及人類對上帝的愛。但是,“愛”這個詞在日文中特指上級對下屬的“愛”。西方人也許會覺得這種“愛”其實是“庇護”(Paternalism)之意,但在日語中,它的意思則不僅是“庇護”,而是一種親愛之情。在現代日本,“愛”這個詞在嚴格的意義上,仍然用於對下級,但也許由於基督教用語的影響,更由於官方努力打破等級界限,這個詞現在也用於同輩之間。

儘管文化的特殊性使日本人易於接受背負恩債,但在日本,樂於受恩仍非尋常。他們不喜歡隨便受恩而背上人情債。他們常常談及“使人受恩”,譯成英文,最接近的詞句是“imposing upon another”。但在美國,“imposing”,含有強求別人的意思。而在日本,“讓人受恩”則表示給別人一些東西或者幫別人的忙。對日本人來講,猝然受到生疏者的恩惠是最討厭的事。因為他們知道,在與近鄰和老等級關係打交道中,受“恩”所帶來的麻煩。如果對方只是一個熟人或與自己接近的同輩,他們會對此不高興。他們寧願避免捲入“恩”所帶來的麻煩。日本人對大街上發生的事故一般不大理睬,並不只是因為缺乏主動性,而是因為他們認為,除了官方警察以外,任何人隨便插手都會使對方背上恩情。明治維新以前,有一條人人熟知的法令:“遇有爭端,無關者不得干預。”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是有明確的職責而出面幫助,會遭人懷疑是不是想從中撈點什麼好處。既然知道幫助別人會使當事人感到“受恩”,人們便都不積極乘機插手,反而慎重對待。對於捲入“恩”,日本人是十分小心的。哪怕是一支煙,如果與遞煙的人過去並無交往,那就會感到不舒服。在這種情況下,表示謝意的最禮貌的說法是:“真過意不去”(日語是“氣毒”,原意是為難的感情、難受之情)。有一個日本人向我解釋說:“在這樣的情況下,直截了當地表示你感到為難還要好受一些。因為你從來未想到要為對方做什麼事,因此對受恩感到羞恥。”因此,“真過意不去”(氣毒)。“氣毒”這句話有時譯作“Thank you”(謝謝。謝謝您的煙),有時又譯作“I am sorry”(很抱歉,很遺憾),或者譯作“I feel like a heel”(我感到實在不好意思)。這些意思都有,但又都不貼切。

日語中有很多類似“Thank you”的說法,表達受恩時的不安心情。其中含義最清楚,並被現代都市大百貨公司採用的是“謝謝”(,有難),其本意是“這可太難得了”(Oh, this difficult thing)。日本人常說的這句話在這裡是說,顧客上門購貨,給商店帶來了巨大而難得的恩惠,是一種恭維之辭。在接受別人禮物及許多其他場合中也都使用。另有幾種一般表示感謝的詞句,則像“氣毒”(真過意不去)一樣,是表示受恩惠時的為難心情。小店主經常掛在嘴上的是“,濟”。這個詞()的本意是:“這怎麼得了呢?”即“我受了您的恩。但在目前經濟安排下,我永遠無法償還,感到非常遺憾”。這個詞在英語中被譯成“Thank you”(謝謝)、“I'm grateful”(十分感激)或“I'm sorry”(對不起)、“I apologize”(很抱歉)。譬如在大街上,一陣風吹走你的帽子,別人給你揀了回來,在這種場合用這句話最合適。當那人把帽子給你時,作為禮節,你在接帽子時應當表示自己內心的不安:“這個陌生人現在施恩於我,我卻無以報答,深感內疚。我只有道歉,才能稍許好受一些。‘’(這如何得了)也許是日本道謝語中最普通的。說這句話就是承認:‘我受了他的恩,接過帽子並不能結束此恩,但我卻沒法辦,因為我倆是萍水相逢。’”

在日本人看來,還有一個更強烈表示負恩心情的詞,就是“”(誠惶誠恐)。這個詞的漢字寫作“辱”“忝”4,兼有“受辱”與“感激”兩層意思。日文辭典解釋這個詞時說:你受到了特別的恩惠,因而感到羞愧和恥辱,因為你不配接受如此之恩,因而你用這個詞表示你受恩時的羞愧感。而羞愧(恥),如同我們下一章要講的,日本人對此極為敏感。日本的老派店員在向顧客道謝時,仍使用“”(誠惶誠恐),顧客買貨要求賒賬時也說“”。這個詞在明治以前的小說中,是經常出現的。身份低的小姑娘被領主選中為妾時要向領主說“”(誠惶誠恐),意思是說:“我十分羞愧,配不上受此恩寵,對您的仁慈,我感到受寵若驚。”同樣,因決鬥被當局赦免無罪的武士,也要說“”,表示“我蒙受如此大恩,簡直沒臉見人。我不應該如此自作自踐,我萬分後悔,向您表示深切的謝意”。

上述各種說法雄辯地說明了“恩的力量”,比任何其他概括或總結都要好。人們在受恩時常懷矛盾情緒。在公認的社會人際關係中,“恩”所內含的巨大債感推動著每個日本人竭盡全力以償還恩債。但是,恩債感又是很難受的,因而也很容易產生反感。對於這種反感,日本最著名的作家夏目漱石5在其名著《哥兒》這本小說中作了生動的描述。小說的主人公幼年是在東京長大的,起初在一個小鎮上當教員,很快就感到自己的同事大多平庸之輩,實在合不來。但其中有位年輕教師和哥兒的關係還不錯,他戲稱這位新朋友為“豪豬”。有一天,他倆在一起,“豪豬”請他喝了一杯冰水,破費了一錢五厘,約相當於零點二美分。

後來不多幾天,有位教師在哥兒面前挑撥,說豪豬在背後講他壞話。哥兒相信了這位搬弄是非者的話,馬上想到豪豬給的那杯冰水之“恩”:

雖然只是一杯冰水,接受這種表裡不一的傢伙的恩,實在有損我的面子。雖然只是破費了他一錢五厘,但一錢也罷,五厘也罷,接受這種騙子手的恩,我死了也於心不安。……受別人之惠,默不作聲,就表明我尊重對方,看得起他的人品。我喝的那杯冰水,本來自己付錢就可以了,他卻硬要爭著付,弄得我心裡總感到負疚,這可是金錢買不到的。我雖無權無勢,卻有獨立人格。要我低頭接受別人恩情,那就等於要我付一百萬元的回敬。

我讓豪豬破費了一錢五厘,真覺得等於對他回敬了一百萬元。

第二天,他把一錢五厘丟到豪豬的桌子上。因為,不算清這一杯冰水的恩債,就無法處理這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即豪豬背地講他壞話的問題。也許他們會扭打起來,但必須先把那個“恩”了結,因為那已不是朋友之間的“恩”。

對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如此過敏,如此易於受到刺傷,在美國只能在染有流氓習氣的青少年的犯罪記錄或精神病患者的病歷中才能找到。但在日本卻被視為一種美德。也許日本人認為哥兒那種極端舉動,在日本人當中也不是那麼多吧。那也不過是多數日本人馬馬虎虎罷了。日本評論家在談到“哥兒”時,說他是“一個生性耿直,純似水晶,為正義而不惜戰鬥到底的人”。實際上,夏目漱石曾說“哥兒”是他自己的化身,評論家們也常如此公認。這本小說描繪了一個崇高的美德——受人之恩者應把自己的感謝看成具有“百萬元”的價值;只有這樣想,並且這樣行動,才能擺脫負債者的處境。他只能接受“看得起的人”的恩。“哥兒”在憤怒中,把豪豬的恩和自己多年所受老奶媽的恩作了比較。這位老奶媽對他十分溺愛,總覺得他家裡沒有一個人看重他,時常私下給他拿些糖果、彩色鉛筆等小禮物。有一次一下子給了他三塊錢。“她對我如此始終關懷,使我非常內疚。”當老奶媽將三塊錢遞給他時,他感到“恥辱”,但卻當作借款收了下來。然而幾年過去了,仍未歸還。那麼,為什麼沒還呢?針對受到“豪豬”恩惠的感受,他自我獨白道:“那是因為我把她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了。”這一獨白有助於我們瞭解日本人對於恩的反應。也就是說,無論夾雜多麼錯綜複雜的感情,只要“恩人”實際上是自己,也就是在“我的”等級組織中佔有某種地位,或者像風刮落帽子、幫人揀起之類自己也能做到的事,或者是崇敬我的人,那就可以心安理得。如果不符合這些條件,“恩”就會成為難堪的苦痛。這種“恩債”,不論多麼輕微也要感到難過,這才是正確的態度。

每個日本人都知道,不論任何情況,過重的恩都會惹出麻煩。最近,有本雜誌的“答詢專欄”就有一個很好的例子。這是《東京精神分析雜誌》的專欄,頗像美國雜誌上的“失戀者信箱”。下面的一則答詢,毫無弗洛伊德的色彩,純粹是日本式的。有位上了年紀的男性寫信咨詢:

我是一個有三個兒子和一個女兒的父親。16年前老伴去世了,為了兒女,我沒有續絃。孩子們也把我這一舉動看成是一種美德。如今孩子們一個個都結婚成家了。八年前兒子結婚時,我退居到離家二三條街遠的一幢房子裡。說來有點不好意思,三年以來,我同一個夜度娘(是被賣到酒吧裡當過妓女的)發生了關係,聽了她的身世,我十分同情,花了一小筆錢,替她贖了身,將她帶回家,教她禮儀,安頓在我家做傭人。那姑娘具有強烈的責任感,而且相當節儉。然而,我的兒子、兒媳、女兒、女婿都為此而看不起我,把我視若外人。當然,我並不責怪他們。這是我的過錯。

那姑娘的父母似乎不知道我和姑娘的事,給我來信讓我把女兒送還,說她已經到了當嫁之年。我同她父母見了面,說清了情況,她父母雖然貧窮,卻並不貪財圖利。他們同意她女兒留下來,權當她已死了。那姑娘也願意守在我身邊、直到我去世。但是,我倆年齡相差猶如父女,因此,我也曾想把她送回家。我的兒女們則認為她是看上了我的財產。

我多年生病,恐怕最多也只能再活一二年。我該怎麼辦?十分希望得到您的指教。最後我要說明一點,那姑娘以前雖一度淪落風塵,但那全是生活所迫。她的品質是純潔的,她父母也不是唯利是圖的人。

負責解答這一問題的醫生認為,這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即這位老人把對子女的恩看得太重了。他說:

你說的是一件極為常見的事,……

在進入正題之前,請允許我先說一下,從來信看,你好像希望從我這兒得到你所希求的答案,這使我感到有些不愉快。當然,對您長期的獨身生活我深表同情。可是,你卻想利用這一點讓子女們對你感恩戴德,並使自己當前的行為正當化,這我是無法同意的。我並不是說你是個狡猾的人。不過,你是個意志薄弱的人。如果你離不開女人,那麼你最好向你的子女們說清楚自己必須和女人共同生活,而不應該讓孩子們因你長期獨身生活而感到對你欠恩。你過分強調對他們的恩,他們自然會對你有反感。說到底,人是不會消失情慾的,你也不可避免。但是,人應該戰勝情慾。你的孩子們希望你戰勝情慾,是因為他們希望你生活得像他們頭腦中的理想父親。然而,他們失望了,我很理解他們的心情,雖然他們是自私的。他們結了婚,在性慾上得到了滿足,卻拒絕父親這種要求。你當然是這樣想的,而子女們卻有另外的想法(像我前面所說的)。這兩種想法是想不到一塊的。

你說那姑娘和姑娘的父母都很善良,那只不過是你的一廂情願。人們都知道,人的善惡是由環境、條件決定的。不能因為他們眼下沒有追求好處,就說他們是“善良”的。做父母的會讓女兒嫁給一個行將就木的老頭當小老婆?那太愚昧了。如果他們打算嫁女為妾,那一定是想得到一筆好處,你以為不是那樣,那完全是你的幻想。

你的子女擔心那姑娘的父母在盤算你的財產,我毫不奇怪。我認為確實是這樣。姑娘年輕,也許不會有這種念頭,但她的父母則一定會有。

你現在有兩條路可走:

(1)做一個“完人”(毫無私慾而無所不能),徹底同那姑娘一刀兩斷。這你也許做不到,因為你的感情不會答應。

(2)“重新做一個凡人”(拋棄一切矯揉造作),粉碎你子女們心目中把你當作理想形象的幻覺。

至於財產,你應盡快立一份遺囑,決定分給那姑娘和自己兒女的份額。

最後,你不要忘記自己已是耄耋之人,從你的筆跡我可以看出,你正在變得孩子氣了。你的想法與其說是理性的,不如說是感性的。你說是把姑娘救出深淵,實際是想讓她做“母親”的替身來照顧你。嬰兒沒有母親是不能生存的。所以我勸你走第二條路。

這封信講了許多關於恩的道理。一個人一旦選擇了讓別人(哪怕是自己的子女)感受重恩的做法,那他要想改變這種做法,就必須犧牲自己。他應該明白這一點。而且,不管他作出多大犧牲為兒女施恩,日後,他也不應以此居功,利用它來“使自己當前的行為正當化”,如果那樣想,那就錯了。孩子們對此感到不滿是“很自然的。”因為他們的父親未能始終如一地貫徹初衷,他們“被出賣”了。在孩子們需要照顧的時候,父親為他們犧牲了一切,現在孩子們長大成人,就應該特別照顧父親——做父親的人如果這樣想,那就太荒謬了。孩子們不但不會那樣想,反而只會意識到所欠的恩,而“自然地反對你”。

《菊與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