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某人的情書
這是一家靠海的旅館;我的窗面對著黑暗的海口,稀稀疏疏的漁火看起來特別寂寞——還是我自己的心情呢?
結婚三年以來,這是第一次給你寫信,而居然是在我「離家出走」的情況下。你當兵那年,我們一天一封信地纏綿與甜蜜,倒像是不可思議的夢境。今天晚上,孤獨地在一個陌生的小鎮上,窗外飄來欲雨的空氣,我真有點不知自己是誰的恍惚。
早上的事情實在並沒什麼大不了,你一定覺得我怎麼突然小題大作起來;或者,以為我用出走來要挾你或責備婆婆。不,親愛的,我一點沒有要挾的意思。我只是走到了一條路的盡頭,發現了一條岔路,現在,我得決定是往回走呢,或者,換個方向,往那幾乎沒有足跡的岔路上走去。
昨天一回家,婆婆就說:
「阿坤的襯衫領子有一圈骯髒,洗衣機洗不清淨,你暗時用手搓吧!」
我說「好」,其實丟下書只想回房蒙頭大睡;白天有教學觀摩,連續站了好幾個小時,覺得小腿都站腫了,晚飯也不想吃。但是一家幾口等著我燒飯,你貪愛的黃魚中午就拿了出來解凍,晚上非煎不可。
小叔回來了,三下兩下脫掉髒透濕透的球衣,隨手扔在餐桌上:
「阿嫂,要洗!」
電視聲開得很大,婆婆唯一的嗜好是那幾場歌仔戲。
抽油煙機壞了,爆蔥的時候,火熱的煙氣冒得我一頭一臉。炒菠菜一定得有七八顆大蒜,不然婆婆不吃;可是上菜的時候,大蒜一定要剔掉,因為你見不得大蒜。醬油又快用光了,再多炒一個菜就不夠了。我找不到辣椒,大概中午婆婆用過,她常把東西放到她喜歡的地方去。
你的話很少,尤其吃飯的時候,說話本來不容易,婆婆重聽,一面吃飯,一面聽電視,聲音開得更大。我說:
「待會兒陪我到河邊走走好不好?」
你好像沒聽見;或許你也累了。幾個人淹在歌仔戲的哭調裡,草草吃完,你甚至沒有發覺我作的是黃魚。小叔丟下碗筷,關進房裡去給女朋友打電話,婆婆回到電視前,你喝著我泡的熱茶,半躺著看晚報,我站在水槽邊洗碗碟。
回房間的時間,婆婆大聲問了一句:
「這麼快就洗好了?別忘了那些襯衫領子——用手洗。」
躺在床上,有虛脫的感覺。是教課累著了嗎?還是作菜站得太久?還是那些油膩的碗筷?還是,因為你沒陪我到河邊走走?
今天剛好教李後主的《浪淘沙》,課堂上念著念著就想起我們讀中文系的那段時光,每逢春雨、就自以為很灑脫詩意地到雨裡去晃,手牽著手,一人一句地唱「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羅衾不耐五更寒,夢裡不知身是客——」,然後全身濕透地回家,覺得透心的冰涼、痛快。
我把腳擱在枕頭上、減輕脹的感覺,然後開始看李若男給我的書——你知道,若男從美國回來,變了很多,尤其看不慣我作『保守婦女」的模樣,一直鼓動我看有關女權的書。不願意辜負從小一塊長大的情分,更何況,我們在一起時。永遠只有我聽的份,我倒真用心讀了幾本她介紹的書。
可是我還不太瞭解那些觀念。這些書都強調女人和男人一樣有智慧與能力,所以應該受平等的待遇、做一樣重要的事情。所舉的例子,不是女企業家,就是女博士、女主管、女部長;總而言之,「女強人」!而所有的「女強人」都長一個模樣:短髮、大眼鏡、米色的西裝,手裡拿支筆,一副很嚴肅、很精幹、很重要的神情。這些書強調女人的潛力,好像每個女人都應該從「家」那個窩囊的洞裡出來和男人瓜分天下。或許我太保守,我總覺得:我不是「女強人」,我喜歡「家」裡的廚房與臥房,我不喜歡短頭髮、大眼鏡、米色的西裝,我喜歡依靠在丈夫的懷裡。讓他擁著我叫我「小女人」,我不喜歡爭強鬥勝,不管是和男人或女人……
可是,這本新書裡有一張很吸引人的畫片:一個女人站在一片蔥綠的原野上,眺望著無邊無際的大海,在雲海的會合處有幾隻淡淡的海鷗。很簡單的畫面,但是呈現出很寬很廣、無窮無盡的視野。照片下有簡單的一行字:
比作「女人」更重要的,是作一個純粹而完整的「人」。
我心動了一下,但是理不出什麼頭緒來。
婆婆把頭探進來兩次,我沒作聲;我太累了,而且,我還在想那一行似通不通的句子。有時候真希望能夠把房門反鎖了,沒經過允許,誰也不能進來打擾,可以假裝不在。小時候,每和爸媽鬥氣,照例躲進大衣櫥裡睡一下午,覺得安全又自由。但是我們的房門上沒有鎖,一結婚,婆婆不喜歡,就把鎖打掉了,表示我們是親密的一家人。
你進房的時候,大概很晚了。我睡得朦朦朧朧的,你也倒頭就睡,背對著我。
沒想到早上婆婆生那麼大的氣。稀飯確實煮得太硬,不過,平常不也就吃了嗎?我要加水再熬,她把鍋搶過去,一把翻過來,就把飯倒在餿水桶裡,大聲說:
「這款飯給豬吃還差不多。不愛做事就免做!阿坤兒,你今天自己去買幾件乾淨的襯衫來穿,不要讓別人講笑!」
你抓了份早報,走進浴室,很不耐煩地回頭說:
「查某人,吵死!透早就吵!」
碰一聲,把門關上。
婆婆重新淘米,鍋盤撞擊得特別刺耳。你大概坐在馬桶上,一邊看武俠連載。小叔揉著睡眼出來,問我昨天的球衣洗了沒有,他今天要穿。
我壓住翻騰的情緒,走到後院,隔壁阿慶的妻挺著很大的肚子,正在晾衣服。
不,我並沒有生氣,真的不生氣。只是站在那裡看著阿慶的妻很艱難地彎腰取衣,那一刻,我突然異外清楚地,從遠方看著自己這個「查某人」——
三年來,清早第一件事是為你泡一杯熱茶,放在床頭,讓你醒過來。你穿衣服的時候,我去作早點,順便把小叔叫醒。伺候你們吃完早餐,你騎機車到鎮公所上班,我走路到學校。放學回來,作晚飯,聽歌仔戲,洗碗筷,改作業,洗衣服,拖地板,然後上床,熄燈,睡覺,等第二個清晨為你泡杯熱茶、叫醒小叔、作早飯……
然後你坐在馬桶上,很不勝其煩地說:
「查某人,吵死!透早就吵!」
「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就是這麼回事嗎?
我不是若男,也沒有興趣作女強人;可是,親愛的,我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我覺得這麼空虛?好像聲嘶力竭地扮演一個角色,而台下一片噓聲;好像做任何事情,都是我份內的責任,這個「份」,就是妻子、媳婦、大嫂,總而言之,作為一個「女人」的份。我,就是一個女人;女人,就該做這些事,過這樣的日子。這是命!
我很迷惑。你上了一天班回來,筋疲力盡,覺得作丈夫的有權利享受一下妻子的伺候;但是,別忘了做妻子的我也上了一天課,也覺得筋疲力盡,為什麼就必須挑起另一個全天候的、「份內」的工作?為什麼我就永遠沒有「下班」的時候?並不是我不情願服侍你,我非常情願。可是,親愛的,你知不知道,我並不是因為要履行女人命定的義務才為你泡一杯香茶,實在是因為我愛你——愛你熟睡時如嬰兒的眉眼,愛當年吟詩淋雨的浪漫,愛你是我將白頭共老的人——所以服侍你。如果你把我當作一個和你平等的、純粹而完整的「人」看待,你或許會滿懷珍愛地接過那杯浮著綠萍的茶,感謝我的慇勤。可是,你把我當「查某人」看,所以無論做什麼,都是「份」內的事。結了婚,戴上「女人」這個模子之後,連看書、淋雨、念詩、到河邊散步、幻想,都變成「份」外的事了。我變成一隻蝸牛,身上鎖著一個巨大的殼,怎麼鑽都鑽不出去。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難道作為女人的同時,我不能也是一個自尊自主的「人」?難道一定要與男人爭強鬥勝,比男人更「男人」,才能得到尊重與自由?我可不可能一方面以女性的溫柔愛你,一方面,你又瞭解我對你的愛並不是「查某人」份內的事,因此而珍惜我的種種情意?說得更明白一點,親愛的,你能不能瞭解,我為你所作的一切——燒飯、洗衣、拿拖鞋——都不是我身為女人的「義務」,而是身為愛人的「權利」?一切都只為了愛?!
比作「女人」更重要的,是作一個純粹而完整的「人」——你懂嗎?願意懂嗎?
連海口的漁火都滅了。我已經走到一條路的盡頭,只盼望你願意陪我轉到那條足跡較稀的岔路上去。回頭,是不可能的。
·回應與挑戰·
查某人的心願
胡小姐:
您好,看了您的大作《查某人的情書》,家姐和我都深深感動了。
雖然我尚未嫁人,其中甘苦亦可從姐姐口中得知一二,尤其家姐亦任教於某專校,現遠嫁北部,但她拜讀您的文章後即刻打電話給我說:「小妹,今天我讀了篇文章,是我婚後第一次感動至深的。」她結婚已六年了,尤其近日剛拿掉小孩,心中更感空虛,她甚至跟我說近日她先生對她特別好。她甚至願意永遠生病。為什麼人都是在有病痛時才能獲得友人和親人的關照,而非平日就能得到這樣的關懷?
盼望能和您做個筆友,如果可能的話,更想請您教教姐姐如何做個「完整的人」。雖然她受過很高的教育,但面臨這種事似乎誰都逃不出。
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