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部分
假如崔琦在培正中學畢業之後繼續留在香港,他也許不可能成為摘取諾貝爾獎的物理學家。香港的土壤,是絕對不可能培育出一位優秀的科學家、文學家、哲學家或歷史學家的。
追求學問,除了本身的聰明才智和努力之外,也還需要適當的土壤,不是法國香檳區的土壤,又怎麼可能培養出真正的香檳?
今年十月中旬的時候,我在倫敦的大英博物館流連了大半天。給我最深印象的,不是一件又一件稀世奇珍,而是一群又一群由老師領來博物館三觀的小孩子。他們的年齡介乎八歲到十一歲。這些穿校服的小學生,每個人都拿一本素描簿,聽完老師講解之後,便各自蹲在自己喜歡的那件珍寶前面,把那東西畫下來。
大英博物館裡面許多古物,以及他們的歷史,我們在中一那年的西洋史課上才第一次接觸。我們看的只是圖畫,沒機會看到實物。我討厭背書,但是為了考試,我是硬生生的把課本背熟。為了應酬那位變態的歷史老師和無數的測驗,我嘗盡了挫敗。在倫敦唸書的小孩子,在八、九歲的時候,已經可以親眼看到我們只能在書本上讀到的東西。這樣讀書才有價值,也才有樂趣可言。看到那群幸福的小孩子,我才知道自己曾經失去些甚麼。
遲暮
最可怕的事,是遲暮。美人遲暮,英雄遲暮。
你當年顛倒眾生又如何?當你年老,只能用化妝品和回憶來掩蓋歲月的痕跡。你穿得多麼性感,都不可能再引起任何人的遐想,人家只會取笑你不肯認老。當年追求你的男人,還會對你忠心耿耿嗎?他們都已經是人家的爺爺了。你鬥不過任何一個青春少艾。是的,當你像她那個年紀,你比她漂亮許多。可惜,你現在不是她那個年紀。
遲暮的英雄也和遲暮的美人一樣,都只能活在回憶之中。你當年多麼威風又怎樣?年輕的小夥子現在稱呼你做阿叔或阿伯。從前,數不盡的女人向你投懷送抱,美若天仙的不知凡幾。今天,一個中庸之姿的女人也可以不把你放在眼裡。她說不愛你就不愛你。你以為你還是三十年前那個叱風雲的人嗎?
遲暮是多麼悲哀的事?
每個人都會年華老去。年老的時候,最好有點錢吧!那麼,起碼還能買到一點愛和逢迎。
如果沒有錢,那麼,最好放得開。
放得開了,才不會懷緬過去。年老也有年老的風光。
那個時候,你會知道,當你擁有愈多的智慧,你便失去愈多的青春。很公平的。
不愛就是不愛
當一個人不再愛你,就是不再愛你了。
十八年的感情又怎樣?
你買了一所華麗的房子等她回來看星星,也是白等的。
你曾經為她下廚,親自餵她吃東西,哀求她留下,也感動不了她。
你不肯簽離婚書,她也是不會回頭的。
你把姦夫抓出來正法,她只會恨你。你這個人真的是不會改的了,她更知道自己不能再回去你身邊。
當一個人不愛你,你的確沒有甚麼可以做。你只能夠接受這個現實。你也只能優雅地下台。分手的時候,儀態比甚麼都重要。
沒有愛情的時候,你還有兩樣東西可以選擇:
錢或尊嚴。
失戀的時候還有錢,那的確是比沒有愛又沒有錢好得多的。
尊嚴就是要檢討自己的死相。她賜你死罪,但你要堅持不能死得太難看。你起碼也要好像吳宇森英雄片鶪那些男主角那樣;中槍的時候,依然嘴角含笑,慢動作倒下。
不要企圖侮辱她的尊嚴。她是你愛過的人,她的尊嚴也就是你的尊嚴。她沒有尊嚴,你也沒有。
一個你很愛很愛的人
年少時候,我們是不肯隨便愛上一個人的。
當一個男孩子愛上了我,而我也覺得他不錯。那並不代表我會選擇他。是的,他和我很談得來,我們相處融洽,他遷就我、疼我,他的條件很好。然而,我要找一個我很愛很愛他的人,我才會談戀愛。
當那個被拒絕的男孩可憐兮兮的問我:
「你要找一個很愛很愛的人?怎樣才算是很愛很愛?」
我沒法回答他,因為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怎會知道呢?那個人還沒有出現。我相信,我早晚會遇上他的。所以,在遇上他之前,我不會隨便愛上別人。我要守候他來臨。
那個時候,我們總是以為,我們會找到一個自己很愛很愛的人。後來,當我們猛然回首,我們才會明白自己曾經多麼的天真。假如從來沒有開始,你怎知道自己很愛很愛那個人?
原來,很愛很愛的感覺,是要在一起經歷了許多事情之後才會發現的。
又或者,你一輩子也找不到一個你很愛很愛他的人。你只能找到你很愛或你愛的人。他還沒到達讓你很愛很愛的地步。
年少的時候,我們期待的那份很愛很愛的深情,也不過是在情竇初開時,無知的執著和幻想。
一個默許的吻
一個二十多歲,從沒談過戀愛的女孩子說,她很喜歡公司裡的一位男同事。他們天南地北無所不談。她想約他吃晚飯,然後主動吻他。她問我好不好。
果然是一位很前進的女孩子。
戀愛是沒有所謂主動或被動的。大家都有意思,每人行一步,那才談得成戀愛。接吻,卻有主動和被動的分別。接吻很視乎當時的環境、氣氛和心情。在他吻你之前,其實你已經有心理準備。女人的眼神和說話,在在都是暗示。然後,我們期待對方的第一個吻。談得多麼投契,約會過許多次,已經拖過手了,也還是不足夠的,只有去到交換唾液的時刻,我們才是真正的開始。
默許比主動要浪漫許多。你只需要默許一個男人吻你,你用不主動。默許的過程,不是幾秒鐘,也許是幾天、幾個月,甚至是一段漫長的日子。有了期待,那個濕潤的吻才會難以忘懷。
吻是男人對女人的讚詠。他整個人被我吸引著,冒著被我拒絕的難堪,吻在我的唇上。那是多麼美麗的事?所以,我會讓他來做主動。我頂多只會在心裡焦急地問:「這個傻瓜!為甚麼還不吻我呢?」但我不會首先捧著他的臉吻他。
不要高估自己的魅力
有些人往往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他如此高估自己的魅力,自然會有人來騙他。
別人只要稱讚一下他,他便信以為真。對方說,已經崇拜他很久了,他聽到便立刻眉飛色舞。他完全不會懷疑別人的動機,因為他真心相信自己是很有吸引力的。
當他去和別人談生意,他也總以為談得成的關鍵是他的魅力。那個人是看中了他開出的條件,當然,那個人會恭維地說:
「我就是喜歡和你合作,別人的條件更好,也打動不了我。」
他聽到這番說話,已經飄飄然,卻不知道自己是個傻瓜。除了他之外,才不會有人開出這麼好的條件。
他總是以為只要他出馬,便無往而不利。一旦失敗了,他會十分沮喪。他會對著鏡子問自己:
「難道我這陣子的魅力減弱了?我老了?」
但是,請放心。他很快便可以再爬起來。他會說服自己,那個人拒絕他,是那個人沒智慧、沒眼光罷了。
上帝很公平,你太高估自己,便有人會利用你這個弱點來欺騙你。高估自己的人是快樂的,他自我滿足,不假外求。那麼,當然也要付出代價。
在星期天解決的感情
工作忙得喘不過氣來,腦筋也不清不醒的時候,我常常渴望星期天快點來臨。星期天是我的安息日。有一個星期天,我們可以想通許多問題,做許多重要的決定。
星期天是那麼的珍貴,我寧願把工作在週末做好,或者延到星期一早上。星期天是用來思考的。身體安息,腦子活動。
街上的人太多了,我不外出。我去做運動、吃午飯,然後睡午覺。所有重要的事情,都留待晚上去處理。
從星期一到週末,許多事情都在拖延,包括感情。
星期三吵架了,星期五還沒時間去和好,週末也沒有興致見面。那麼,不如在星期天好好的冷靜一下。原來,你有許多優點,而我也不是那麼好。我怎麼捨得你呢?星期一的早上,當我再次聽到你的聲音,這個星期才真的充滿了朝氣。
我們星期一說好了分手。從星期二到週末,我都不曾動搖。星期天,當我終於可以靜下來,我想起了你,想起了從前那些日子,那些遠遠一去不可回的日子。原來,只要有你便有回憶。你是沒法代替的。我忽然想念你,我們還是不要分開吧。你呢?經過了一個星期天,你會不會對我死心?但願你沒有。
我們有甚麼可以計劃呢
一向很佩服那些做事按部就班,計劃周詳的人,我壓根兒就不是這種人。
他們談情說愛時也是有計劃的。大家說好了甚麼時候買房子、甚麼時候結婚、甚麼時候生孩子、甚麼時候換一所大一點的房子。他們甚至已經計劃了一年去多少次旅行,每年可以買多少心頭好,甚麼時候退休。然後,人生便按計劃進行。
能夠平平穩穩的過完一生,那當然是幸福的。
為甚麼我從來沒有這種想法?
工作可以計劃,然而,感情卻往往在計劃之外。
除了工作之外,我總是覺得一切都很短暫。愛情、友情,看似長久,有時候,卻只是剎那光景。
在工作上,你能夠有許多目標和理想。在情人身上,你能夠有甚麼目標呢?今天愛得難捨難離,他恨不得穿過你的身體,你恨不得把他吞進肚子裡。然而,到了明天,你和他也許還會愛上別的人。再見時,猛然回首,過去的感情,即使有五年或十年那麼長,也暫短如朝露。
但凡會失去的,便不能說是日久天長。
我們有甚麼可以計劃呢?所有的計劃,不過是與人生無常角力。勝負得失,不在於你的計劃有多完美。
朋友之間的承諾
朋友之間的承諾,也可以是很美麗的。收到一位男孩子的三頁傳真。他說,他和一個好朋友曾經互相許諾,如果有甚麼衝突的話,無論如何,都會留給對方一個說話的餘地。他們不是情侶,她是他的知己。因為大家都有一段傷心往事,所以,這麼多年來,兩個人能夠互相安慰和鼓勵。
許下那個諾言的時候,他對大家的友誼充滿信心。然而,他們後來卻因為一些事情而疏遠。他想解釋,她卻不願再聽。他很在乎這段感情,她不再在乎。
他們不是曾經許下諾言的嗎?她已經忘記了。
我也曾經和自己最好的朋友互相許諾,無論發生甚麼事,我們都要對對方坦白。願意坦白,才不會有誤解,也不會有任何人可以離間我們。我很幸運,到今天為止,我們還能遵守自己的承諾。
我也有迷惘的時候,我也有不想坦白的時候;然而,當我記起那個承諾,我會願意坦白。我會盡我最大的努力去遵守我的承諾。
有一天,如果我辦不到,我會很難過。朋友之間,本來不應該有任何的承諾。可是,世上總有一個人,你害怕失去他,他也害怕失去你這個朋友。那麼,在我們沒有任何誤會之前,我們先來許諾,不要讓任何誤會使我們變成陌路人。
他們的努力
有些人的確很努力。但他們努力的方法和我們不同。
他不是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他是努力逢迎上司。當大家埋頭苦幹的時候,他卻忙於揣摩上司的心意。我們通宵達旦工作的時候,他們忙著陪上司喝酒。到了最後,這種人或許會比我們得到更多。
有些人不是努力爭取表現,而是努力爭取別人的表現。他們很有辦法掠奪別人的功勞。你做不出的事,他會毫不臉紅的做出來。出錯的時候,他又會很聰明的把責任推在別人身上。
至於另外一些人,他們也很努力。他們不是努力去突破自己或努力做到最好,而是努力去討好那些可以幫助他們成功的人。他花了大部分時間和心思去收買人心。他是跳舞的,他不努力去鑽研舞藝,卻去巴結那些有利用價值的人,讓那些人幫他爭取演出機會、捧他。為了討好那些人,他要非常努力。他也許要每天陪著那些人到處去,每天要打電話跟他們談心,三天兩頭要送上一些禮物。他每天忙到午夜兩點鐘才可以上著睡覺。
無可否認,他是非常的努力。但他努力的東西錯了。
你欣賞這種努力嗎?我不。
惟有自己來
你有沒有遇過這種人?即使是初相識,他也會毫不臉紅的不斷稱讚自己。
這種堪稱為「自信會永遠名譽會長」的人,我遇過三個。三個都是男人。
第一位先生,不斷在我面前口沫橫飛的自我稱讚。他自認為才高八斗,無人能及。我們用了三小時開會,其中的兩小時四十五分鐘,他都在自我讚許。餘下的十五分鐘,有人打電話找他,他忙著在電話裡向對方稱讚自己,我們得以乘機走開。
另一位先生,年紀比較大,個人歷史也比較長,因此,他要用更多時間稱讚自己。他的口頭禪是:「我也很佩服我自己……」,然後,大家被迫聽他想當年。想完當年了,他接著便稱讚自己很追得上時代。
第三位先生,臉皮最厚。這個世界上,許多東西都是由他來定義。譬如,他認為自己代表智慧、代表英俊、代表受歡迎、代表成功、代表光彩。他的人生,就是活在這種自以為是的日子當中。
這三位「自信會永遠名譽會長」從不自吹自擂。他們真心相信自己卓爾不凡,不用謙虛。為甚麼這樣瘋狂地愛上自己的,往往都是男人?也許,男人沒有自信便活不下去。蠃不到別人的掌聲時,他們惟有自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