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女孩子什麼時候會覺得對不起家裡?
那是她愛上一個男人的時候。
她是家裡的寵兒,父母雖然不富有,但卻十分疼愛她、遷就她。
她在家裡,絕對不需要做任何家務,媽媽連一隻碗也捨不得讓她洗。
這麼大的一個人了,連穿過的內褲,也是媽媽替她洗的。每天早上,媽媽叫她起床,她還要賴在床上發脾氣,罵媽媽。
「不要吵醒我。」
媽媽嚕嗦幾句,她立刻就板起臉孔說:
「你很煩!」然後大力關上房門。
爸爸比媽媽更疼她,她喜歡什麼,爸爸都盡力滿足她。
她半夜三點鐘才回家,爸爸也爬起床到樓下接她。
她考試成績不好,爸爸特意請假陪她到處去找學校。
她一直覺得家人這樣對她,是理所當然的,直至她苦戀一個男人。
她竟然替他洗內褲、倒垃圾、刷地板、收拾床鋪、到超級市場買日用品。
他明天有重要事情要早起,她竟然坐在那裡不敢睡,為了明早要喚醒他。
他向她發脾氣,她哭著問他:
「我有什麼地方不好,你告訴我,我會改的。」
他趕她走,她抱著他的腿說:
「我很愛你,求你不要趕我走。」
他摑她一巴掌,她含淚問他:
「我做錯了什麼?」
午夜夢迴的時候,她終於知道,她多麼對不起家裡。
怎樣忘記他
失戀後,我們總愛問:
「我怎樣可以忘記他?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
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現在,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
請問,你想到的是什麼?
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
你愈努力想去忘記,你愈是無法忘記。
仍然愛著他,忘不了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卻自欺欺人說:
「我已經忘了他。」
然而,只要別人一提起他,她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
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你忽爾想起,你曾經愛過一個人,啊,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這就是忘記。
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這就是忘記。
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
人為什麼會愛人
小女孩來信問:
「人為什麼會愛人?」
我們會問:
「你為什麼打我?」
「你為什麼喜歡我?」
「你為什麼不愛我?」
很少人想到,人為什麼會愛人?
雞為什麼會生蛋?
鳥為什麼會飛?
魚為什麼在海裡游?
就像人為什麼會愛人一樣,這是本能,是與生俱來的。
每個情竇初開的少女,初嘗戀愛的痛苦,都不禁要問:「人為什麼會愛人?」
如果我不愛你,我就不會思念你,我就不會妒忌你身邊的異性,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志,我更不會痛苦。如果我能夠不愛你,那該多好。
只是,愛人就像吃飯和睡覺那樣,是一種需要。
因為愛你,我更自愛。因為愛你,我知道我存在。因為愛你,我在成長。因為愛你,我對痛苦和快樂都有了深刻的感受。因為愛你,我才知道人生有許多無法滿足的事。
到了世界盡頭,我不會再問:「我為什麼會愛人?」正如我們不會問:「人為什麼會死?」
餘生也不要再見到你
已經分手的情侶,最好餘生也不要重逢。
你和他那段情一點也不會值得回味,重逢來幹什麼?這種重逢的場面只會令大家不快樂。
你看到他老了,生活不如意,你慶幸自己當年離開了他。可是,跟他說再見之後,你深深為自己的無情而內疚。
這種感覺太不舒服,不如不要重逢。
你重遇他,發現他脫胎換骨,而你,卻不太如意。讓他看到你離開他以後日子過得不快樂,你的尊嚴還可以放到哪裡?不如不要重逢。
過去的一段情刻骨銘心,你偶然還會想起他,你也很想知道他現在變成怎樣,日子過得好不好。
當你去到那些你們以前常去的地方,你的一顆心還會跳,你會想:「我會在這裡碰到他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最好也是餘生不要重逢。
你永遠再見不到他,美麗的回憶會長存於心,若再見到他,結果卻可能不一樣。
他已經不是從前那個人,你從前最欣賞他的智慧,可是,重逢這一刻,你才發現,他並沒有進步。
你以為如果讓你再見到他,你一定不會讓他離開,今天,讓你見到了,你才發現不是那回事,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你對他已經失去了那份感覺,你早就不愛他了。
重逢然後失望,等於親手毀滅自己的回憶,那是多麼淒酸的事?
為什麼不能相忘於江湖?
如果有一天,我們要分手,不要,不要,請不要讓我在餘生再見到你。
我不會再去那裡
如果有一天跟你分手,我想,很多地方我也不會再去。
是的,那間餐廳的東西很美味,我們每個星期總會去一至兩次,這麼多年來,我們已經成為餐廳的熟客,只是,我以後也不去了,我怎麼可以獨自一個人去?
有一間餐廳的環境很優美,每年生日,我們都在那裡慶祝,每年的生日蛋糕都是同一個款式。如果你不在我身邊,我為什麼還要去?
那間咖啡室,我也不會再去了。
我們去旅行時住過的每一間酒店,以後我獨自去旅行,或跟別人一起去時,也不會住在那裡。
我們常去的你朋友的家,以後我也不會再去,雖然他們已經成為我的朋友。
也許你跟我一樣,分手以後,不會再去我們以前常去的地方。我害怕的,不是會碰到你,而是,我不願意孤單地回憶過去。
時間、地點、人物這三樣東西,總是無法分開。在那些日子裡,我們在同一個地方相聚,時間過去,不會再回來,可是景物依舊。
如果你曾經深深地愛著一個人,你也會像我一樣,不再想獨自回到那個地方,瞻仰一段逝去的愛情。
他的生日與你無關
女孩來信說:
「我和他分手不是因為第三者,而是許多時候,我跟他的想法和觀點都不一樣,舉一個例子來比喻,就是一個用筷子吃飯,一個用匙羹吃飯,大家的方法都沒錯,但就各不相讓。」
一個用筷子,一個用匙羹,有什麼關係?就算一個愛吃菜,一個愛吃肉,那又怎樣?
最重要的不是吃什麼或者用什麼方法吃飯,而是這兩個人願不願意坐在一起吃飯。
看不透這一點,也就只好分手。
固執的她,仍然忘不了主觀的他。在他十一月生日的那一天,她很想打電話給他,卻覺得這種想法太差勁了。
我不知道她後來有沒有在電話裡跟他說一聲「生日快樂」,我只想很殘忍地告訴她,他以後的生日都與你無關,自會有另一個女人為他慶祝。
兩情相悅的時候。我們花盡心思讓對方有一個難忘的生日,然而,某年某天以後,我再無權這樣做了。
熱戀的時候,不必那麼現實,失戀之後,卻必須現實一點。一切已經完了,各有天涯路,多麼不捨,也要放手。
你忘不了他不要緊,因為他會忘記你。
你知不知道痛楚的滋味
你知道痛楚的感覺嗎?
有一個男人,從來不知道痛楚的感覺,直到他愛上一個女人。
從前的他,常常被女孩子包圍著,向他大獻慇勤,他從來不需要追求女孩子。他最擔心的,不是別人不愛他,而是別人太愛他。
有一個女孩子,深深地愛著他,為他放棄了自己的事業。同居三年,她發覺他從未愛過她,他只是不討厭她而已。
分手那一天,她含淚按著自己的胸口問他:
「你知道我這裡有多痛嗎?」
他覺得內疚,可是他卻不知道她有多痛。
直至有一天,他愛上一個女人,那個女人卻不能愛他,他才明白心痛的滋味。
長夜漫漫,思念一個人,原來是那麼痛的。
每當她在他面前出現,他卻不可能碰她。他的喜怒哀樂彷彿全由她一手控制。得不到一個人,原來是那麼痛的。
她流一滴眼淚,他就願意為她赴湯蹈火。可是,他知道,懷抱她的,是另外一個男人。他在夜裡獨自飲泣。原來,愛一個人,是有痛楚的。
他終於明白,從前那個深深地愛著他的女人,按著胸口所說的那種痛楚,到底有多痛,到底有多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