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來不熱心給自己要出版的書作序。出頭一本書《鄉村》,收攬了新時期文藝復興頭三年創作的短篇小說,那種不可抑制的興奮是不可名狀的。責編再三鼓勵我作一個序,也是出於一本書對一個習作者的莊嚴感。剛交上上世紀的80年代,文學創作和青年作家這些名詞不僅籠罩著五彩光環,還有一種莊嚴和神聖的氣象。我理解責編的文學之心,然而還是沒有自敘,只寫了千把字的後記,留下對平生出版的第一本著作的感動之情。後來這二十餘年裡,我出版過30餘種選本,寫過幾次序文,都是專題系列書籍規定的統一條例,我不敢破例,免得造成彆扭執拗不合套的壞印象,於是就寫了。我是出於這樣一個基本理念:作家把自己的作品攏集出版,其生活體驗、生命體驗和藝術用心,都展示在一頁一頁一行一行的文字裡,讀者會一目瞭然的,作者就無需再囉嗦什麼了。自敘在我看來就是多餘的囉嗦,包括後記之類。退一步說,如果作品文字裡呈現不出作者原本的創意,企圖以自敘和後記來彌補,恐怕是於事無補的。當然,那些純屬介紹該書創作和出版機關事項的自敘和後記,有利於讀者瞭解相關背景,意不在闡釋乃至自我標榜,另當別論,是為有用。
這回編選這本《自選集》,要求編入短篇小說、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選章,還要編散文、隨筆和對話,幾乎把我試驗過的文體都包容進去了,而且規模很大,容納70餘萬字,是至今我出版過的集子中最厚的一本了。這樣,我就重新把今年以前的幾乎所有作品篩選了一遍,倒有了一些純屬自家的啟示。
散文和短篇小說,是我不自覺地堅持始終寫作的兩種文體。我發表的處女作是散文《夜過流沙溝》,這是40多年前的事了;40多年來一直沒有中斷過散文寫作。差別不過是某幾年寫得少些某幾年又多寫了幾篇:最近幾年竟以散文隨筆寫作為主了。我大約在發表過十數篇散文之後,才有了第一個短篇小說的寫作和發表,算來也有三十餘年了。我早期的散文多是鄉村記事,有些就是生活特寫,意料不到的好處,不僅練習文字基本功,也在不斷錘煉觀察生活捕捉生活的眼力,歪打正著倒是成為進入小說創作最實用的途徑。從後往前看過去,長篇小說只寫了一部《白鹿原》,中篇小說寫過九部,都是80年代的作品,只有短篇小說的寫作斷斷續續延伸到現在還在寫著。儘管是60多歲的老作者了,每有一個短篇小說出手,不管評論家如何看怎麼品評,自己往往頗為得意,愉悅之情絲毫不弱於當年處女作發表的情景。由此,我便明白,散文和短篇小說,有意無意間已成為我最喜歡也得心應手的寫作樣式:我同時也明白,我的神經系統最敏感的興奮點,還是寫作,即使一個短篇小說或一篇散文完成,都興奮得不亦樂乎。無論大小長短,都是對社會、人生的感受和理解,所謂一得,又一鳴也。有得能鳴,才得我的人生至樂。
這次篩選過程,使我清楚而又清醒地看到當初的幼稚和膚淺,自然也能看出循序漸進的提升,從最初出手時的緊張和侷促,到逐漸演變的舒展和自如,還有看取人生和世事的視覺和轉換。我便能夠清醒地面對自己,屬於學而知之演練而進的一類,絕非天才。以此來把握自己,更確信適宜本身繼續探索前行的途徑。
這本《自選集》,在編選時偏重中後期的作品,也挑選了新時期文學復興初期少量篇章,在於讓人看到社會生活近30年來演變的聲響,除長篇《白鹿原》之外的幾乎各類體裁的作品,我都是感應著生活腳步寫作的,多少可以看見生活經歷者的心理流程;也可以讓讀者審視我寫作探索和逐漸演進的筆痕,求得批評和指向;更在於使自己保持一種基本的清醒。
2006.8.10 二府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