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二十七年九月十三日。大雨。在夏莊薛宅開會。下午商定《十殺令》。
大致如下:1有恆產超過四十畝以上者殺;2放高利貸者殺;3朝廷官員有劣跡者殺;4妓女殺;5偷盜者殺;6有麻風、傷寒等傳染病者殺;7虐待婦女、兒童、老人者殺;8纏足者殺;9販賣人口者殺;十媒婆、神巫、和尚、道士皆殺。
以上各款中,眾人除第8條外均無異議。對第8條反對最烈者為王氏小和,他的理由是,普濟、夏莊一帶婦女纏足者不在少數。他自己的母親、渾家、兩個妹妹皆纏小足。後經眾人再議,改為:自革命成功之日起,凡再有纏足者殺。
晚歸普濟,雨仍未息。身體極感疲憊。夜深時,梅芸上樓來,極纏綿。只得抖擻精神與之交戰。我已不覺得有何樂趣,味同嚼蠟。無意趣而勉強交媾者,實乃人生至苦也。精神萎靡,未臻全功而洩。芸忽而詫異道:「你在夏莊是不是被什麼狐狸精吸了精氣,怎麼這樣不頂事?」我只得發誓賭咒,溫言相勸一番,芸兒仍不依不饒。略微休息片刻,為了證明自己並無貳心,遂拿出十二分力氣來再與她周旋。但我看見她脖子上的皺褶,背上的贅肉,粗大的胳膊,立即委頓下來,再怎麼用力,卻已是強弩之末了。
芸兒先是抽泣,繼而低聲喚道:「你心裡有了別的人,別以為我看不出來!」
我正要分辯,不料芸兒忽然抬起頭來,冷冷地看著我,從牙縫中擠出一句話來:「你要是敢動她一個指頭,我就把你的骨頭拆下來餵狗。」
一句話,說得我渾身發冷,毛髮倒豎。芸兒所說的「她」,定是秀米無疑。
怪哉,我自從來到普濟,總共也不曾與她打過幾回照面,連話也不曾說過七八句,芸兒是如何看透我的心思?母女心意相通至此,實讓人匪夷所思。婦人的眼光原比餓鷹還要毒上百倍,切不可大意。
一想到秀秀,我的勁頭就來了,忽而力大如牛,芸兒呻吟不斷,香汗淋淋,雙目迷離恍惚。這婆子要是忽然間變成了秀米,那又如何?妹妹,妹妹,妹妹呀!
在那梅芸的喘息聲中,我趁機調侃道:「妹妹的身子是否也像姐姐這般雪白,這般豐滿,像個炸開的饅頭?」芸兒假裝聽不見我說的話,嘴裡只顧哎哎啊啊,叫個不停。正在這時,忽聽得門外有響動。芸兒受它一嚇,眼睛就睜開了。急忙起身抓過衣裳,擋在胸前,撥開窗簾,朝院中觀瞧。原來是寶琛的兒子老虎。此小兒剛從慶港來,極淘氣。
祖彥與歌妓小桃紅形影相隨,旁若無人。我擔心他早晚要出事。
只有在閱讀張季元的日記時,秀米才覺得自己還活在這個世上。在普濟的時候,那裡的一草一木,一沙一石都蘊藏著無窮的奧秘,雲遮霧罩讓她看不透,也想不出個頭緒。可如今她一旦知道了事情的底細,又覺得那些事是那樣的無趣無味,讓人厭膩。
她唯一想弄清楚的事,就是母親與張季元是如何認識的?父親在發瘋前是不是知道這件事?父親在贈給丁樹則先生的詩中,為何會將「金蟾」錯寫成了「金蟬」,這與張季元臨行前送給她的那隻金鑄的知了有無關係?她翻遍了張季元的日記,仍然沒有找到一絲可以解開這個謎團的蛛絲馬跡。
花家捨沒有任何動靜,日復一日,死一般空寂。秀米已經不記得時間了。她只是從湖面上木樁的陰影的長短來推測光陰的流動。天已經變得酷熱難當,島上沒有葦席,亦無蚊帳,到了晚上,連走路都會有一堆一堆的蚊蟲撞到自己的臉上。
她也沒有可以替換的夏衣。韓六隻得將自己一件長衫的袖子剪去,改成夏裝,讓她湊合著穿。夏天還好對付,要是到了冬天可怎麼辦?
當然,秀米知道自己沒有必要想得那麼遠。她很可能看不到冬天。自從王觀澄死後,她覺得已經熬了幾百年了,可韓六告訴她,時間只過去了短短的一個多月。煩悶壓得她透不過氣來。這天拂曉,當秀米看見濃霧中忽然駛出一艘小船,朝小島駛來時,她竟然興奮地叫了一聲。
那艘小船靠了岸,從船上下來幾個人。他們手裡各抱著一個封了蓋的酒罈子。
他們把酒罈抱到屋中,又一聲不吭地回到船上,走了。到了中午時,對面的花家捨又駛來一條船。船上裝著一些瓜果菜蔬,還有兩尾裝在木桶裡的大鱖魚,一副豬下水,一籠鮮蝦,兩隻活雞。一個圍著白圍腰的男人,手裡拎著兩把剁肉刀,從船上下來。這個人沒有隨船返回花家捨,而是徑直來到了廚房,吩咐韓六將灶面收拾乾淨,他要來準備晚上的酒席了。
韓六見狀,趕緊將秀米拉到一邊,悄悄地對她說:「今天晚上,你可要倒霉了。」
「誰要到島上來?」
「三爺慶福。」韓六道,「這個人早年讀過幾本書,雖說只是個半瓶子醋,可拉出那架勢來,比那唐伯虎、紀曉嵐還要風雅百倍。此人做事極考究,就連晚上煎茶的水,都要從花家捨運來。又是作詩,又是唱戲可有得折騰了。」
秀米一聽,就有點慌了手腳,站在那裡,不知如何是好。
「不過此人不難對付,加上他又好喝口酒,等到了晚上,就多勸他喝幾杯,他多喝一杯酒,你就少受一份苦。」韓六安慰了她一會兒,聽見廚師在灶下叫她,趕忙就要過去。可走了幾步,又回過頭來,在她耳邊悄悄地說:「你就當那身子是別人,由他去擺佈。我有一個法兒,可惜你不會。」
《人面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