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話
這不是一部傳統章法的小說,雖然講述的也還是人的命運。
小說有六個人物。一九五七年那個多事的夏天,快快、公雞和正凡都中學畢業了,年齡最小的快快當時只有十六歲。還有三個女孩子:燕萍、肖玲和小妹。正像大部份男女孩子們一樣,他們相愛,有過幸福,也經受了痛苦。這都是一些非常真實的事,只不過從痛苦中走出來的人們並不要求在小說中看到完全的真實,於是就把生活的真實裁剪為故事。到故事結束的時候,春天和大地上的希望已經復甦了,他們也大都人到中年,而不幸的快快剛離開了這個世界。肖玲則更早就告別了這曾經苦難的大地。然而生活並未終止。
按照傳統的小說的章程,必須有一位主人公,那我們就不妨公推快快,這位夭折了的天才。因此這又是一部關於夭折了的天才的書,或者說,是那個剛消逝的時代的悲劇。
書中主要引用了六個人物他們自己的話,至於敘述者的一些話以及敘述者同人物的談話,倘讀起來覺得煩悶,盡可以跳過,作者應該尊重不同的讀者的不同的興趣。
敘述者的話
你一定見過鴿子在晴空下盤旋吧?那是很美的呀。在蔚藍色的天空下,耀眼的陽光裡,你仰望著一群鴿子帶著嗚嗚的風哨,從院子上空飛過,又掠過比鄰的樓屋的屋頂,消失了。空中依然迴響著嗚嗚的遠去了又逼近了的風哨,一群鴿子緊緊跟隨著領頭的一隻,那最矯健、最敏捷的精靈。還來不及細看清它的神情,在令人振奮的鼓翼聲中,它們就又跟蹤消失在屋脊後面。於是,又是嗚嗚的風哨,帶著撲撲的鼓翼聲,在空中長久地迴旋……
正凡的話
我還在讀中學的時候,就喜歡養鴿子,鴿子是聰明的鳥兒,溫和的鳥兒,很惹人喜歡。望著它們在天上轉圈兒,甚至是一種享受。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這種體會。我可是從小就迷鴿子。我母親在世的時候,總反對我養鴿子,為了養鴿子,我同她大吵大鬧過不知多少回,也傷透了她的心。
她說我心思不用在讀書上,她一心希望我考上個大學,她再苦也願意。老實說,考上個大學,也不是特難的事情,我真要下功夫的話。當然比不上快快和公雞他們,他們兩個是班上的尖子。快快更是全校最拔尖的一個。五七年全市數學競賽,他拿了個第三,還漏了一道題沒做,印在卷子反面,他當時沒看見。我不敢同他比,他那腦袋瓜才是真正做大學問的人,我沒法不服他。可惜呀……
你看,它飛得多好!那翅膀多有力,動作利落,我講的是領頭的那鳥兒「紅唇兒」,它嘴上有那麼個小紅疙瘩,等它落下來的時候,你仔細看。你注意到吧?它翅膀剪那麼兩下,別的鳥兒得扑打三下。你看那紫斑飛得多笨,那只白的,羽毛上帶點醬斑的,一歪一歪的,不會平衡。鳥兒中也有笨有聰明的。
鴿子這種鳥,你要是養上了一對好種,就會越來越多,起初我只養了一對,後來就招來了三五隻,最多的時候到二十來只。我母親就罵,哪來這麼多米喂鴿子!我說,我星期天揀破銅爛鐵賣去。不過,那時候人大了,不好意思,怕同學碰見,我就到城外東碼頭去攬零星小工,掙點錢買碎米、雜豆子。人要是在哪種事上著了迷,想什麼法子也能辦到。那些年月,生活儘管苦,我倒不覺得苦。我想,只要我中學畢業了,工作掙錢了,就能減輕母親的負擔,我也可以上夜大學進修。我不是只笨鳥,也不是個不好學習的人,我只是沒有快快、公雞他們那樣的經濟條件,我當然羨慕他們,可我不嫉妒。在我們男生中,朋友間是不嫉妒的。我希望他們能做出成就來。要不是後來那些年胡搞亂搞,快快不會這樣早就死,公雞也早就出成就了……
還是講鴿子吧,你看,那紅唇兒,飛得多好,從你頭頂上過去像一陣風似的。我以前有只非常好的鳥,它那羽毛藍中透紫,紫得發亮,像電鍍過似的。腳上有三個圈,都是鴿子會得獎的標記。有個禿頭出五十元錢,我沒賣。六○年經濟困難的時候,叫個王八蛋用汽槍打傷了,傷在小肚子上,裡面有顆鉛子。我母親說,活不了幾天了,你乾脆殺了改善一下伙食吧。我瞪了她一眼,後來我把它在城外土崗子上埋了。那樣多鴿子也實在養不起了,那幾年你知道,人都沒吃的,一點爛菜幫子還撿了又撿。那些鴿子我一隻沒吃,全送人了,也不再問他們的下落。玩鳥的人是吃不下去的。
這些鴿子是我從牢裡放出來以後,在家養病等待落實政策的這段時間裡又養起來的。我愛人也不讓我養,我說,我一不抽煙,二不喝酒,就這是嗜好,你還嘮嘮叨叨,她也就再沒吭過聲了。我愛人可是個很好的人,不要為這種事同她計較。我坐牢的時候,她為我吃了不少苦……你看,它落下來了,就是徑直落在籠子上的那隻!
敘述者的話
這確實是只非常精神的鳥兒,瞧它左顧右盼時的神情,多麼灑脫。一雙翅膀像劍一般收在兩側,它嘴上有一團殷紅的肉瘤,同樣殷紅的腳趾輕捷而分明地走著細步。它望著你的那副神情,目不轉睛,那樣安祥。正凡轉身去房裡抓了一把米,走到院裡,他剛張開手掌,這鳥兒便翅膀一張,輕巧地落在他手掌上。歇在屋簷上的鳥兒都咕嚕起來了,他撒了些米在地上,鴿子紛紛落在他周圍,在他腳前腳後啄食著。站在一群鴿子中間的正凡,個子不高,卻粗壯結實,額頭上已經有兩道分明的皺紋,喉嚨裡學著鴿子鳴叫的咕嚕聲,卻又顯出幾分孩子般的天真。
他是個鏜工,專鏜汽車發動機的底盤。一個底盤有百來十斤重。因為沒有流水線,每加工一個都要上下搬動,沒有臂力和腕力是不行的。他說,勞動競賽的時候,他做到超過定額兩倍多,沒人幹得過他。而目前他們廠子裡沒有足夠的材料,分配的定額要他做的活,只要四個小時就足夠了。不過,他現在身體已經垮了,還像十多年前那樣干是頂不下來的。他在牢裡帶過好幾個月的手銬,把一隻手從肩上反轉到頸後和另一隻手在身背後銬在一起,一隻胳膊弄脫臼了。可幹些小件的活還是不成問題的,車、鏜、銑、刨,哪種機床他還都能看。問題是他七六年的被捕還沒有組織結論。為他的事公雞找了燕萍,因為聽說燕萍的父親這回真的要恢復工作了,可能還當他文化革命前市委書記的職務。
公雞的話
正凡不願意呆在家裡吃勞保,他要工作。我說你急什麼?落得清閒。我要的就是時間,可我沒時間。我倒是巴不得吃勞保,可我請幾天假都困難,成天編寫那種總結報告,鬼知道有什麼用處,沒有比浪費生命更痛苦的事情了。當你明白你的生命是有用的,當你明白你的生命應該用在什麼事情上,當你明白而且堅信你做的事情是有益的,就沒有比浪費你的時間,白白糟蹋自己的生命更使你痛苦不堪的事情了。我今年已經三十七歲了,如果我還能工作到六十歲,也只有二十三年時間,而在正經的八小時工作的時間裡,都要去編寫那種鬼也不看,毫無實際用途的報告、小結、總結、經驗、年報之類的文字。今天要我寫個大批判材料,明天要我寫個工業學大慶的典型經驗,而全市供電卻嚴重不足。不錯,全市已經清查出五十七個緊跟「四人幫」和犯有嚴重錯誤的人,可拿著稿子去念的人卻還是天安門事件後親自指揮在全市進行大追查的「四人幫」的打手。真正敢於在白色恐怖下挺身反對「四人幫」的英雄,像正凡這樣的,問題照樣掛著,不能回車間工作。沒有比寫這種報告更無聊的事情了。我要的是時間,快快要的是時問,我們都只能天天開夜車到深更半夜,節假日和星期天幾乎從來沒休息過,而那些屁事不做的人,他們都有的是時間。喝茶,看報,扯淡,一件雞毛蒜皮的事情,一句話就可以拍板的,都可以上推下卸,掛上十天半個月,甚至半年、一年的。我是搞文學的,一個民族沒有文學照樣可以生存。沒有文學死不了人,可物質的貧困,不按科學辦事,就要勒褲腰帶,口糧不足就瓜菜代。不尊重文學可以,不尊重科學就要受到歷史的懲罰。而受懲罰的不是不尊重科學的,竟然恰恰是搞科學的人。快快死了,醫生說死於心臟病。我說他死於這種政治,死於折騰我們國家的那種「四人幫」的政治。啊,又說到了他們,我說了不要再說這幫王八蛋,好,不說,我們談文學,談科學,談人,談談夭折了的快快。
我同快快從初中到高中,同學整整六年。我們是好朋友,我們無話不談,即使是在那些因為一句話被告發了就可以打成反革命的年代裡,我們見面也可以毫無顧忌地發牢騷。在我們之間沒有什麼需要隱瞞的,包括像個人生活上最隱秘的感情,包括他的初戀。我們之間是絕對相互信賴的男子漢的友誼。現今有人把煙酒之交,你我之間的相互利用、相互交換、相互開後門的關係也叫做朋友,是對這個美好的詞的褻瀆。
我們曾經像討論科學一樣討論過愛情。我們很想弄明白這種令人激動而又神秘的感情,雖然那時候我們誰也不懂得愛情,正像我們不懂得科學一樣。
敘述者的話
快快同公雞說過,說他十歲的時候就愛過一個女孩子,他說那是最純粹的愛情。他還在上小學六年級的時候,隨著搬家,轉學到了另一所小學。他和這個女孩子當時分坐在同一張課桌椅上,他們兩個是班上成績最好的學生。這個女孩子皮膚很白,舉止很文靜,當然也應該說長得很漂亮……
快快的話
我,怎麼說呢?說——是一種初戀吧?也許是。這是我最初愛上的一個女孩子。我無法形容她的美貌,她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是那樣的寧靜,那樣的耀眼;並不因為時間的消逝這種印象逐漸暗淡。她總是像黎明之前天邊上的啟明星,你只要見過一次,就會在記憶中永遠保留那明亮的印象。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過這樣的體會。
在我上小學的時候,我每天早晨總希望能夠在路口——在我們那個去學校的一個岔路口,她的家就在岔路口的那邊——看見她的身影。我已經說不出她那時經常穿的一件是什麼顏色的衣服,可我總覺得,無論什麼時候,只要一見到她的背影,我就能辨認出來。她梳著兩條長長的辮子……可是說來也覺得好笑,我從來沒有敢在路上招呼過她。當她走在前邊的時候,我便默默地跟在後面,或者迅速地趕上前去超過她。可當她走在我後面的時候,我便會放慢腳步,等著她走過來。但是,當她走到身邊的時候,我可決不敢回頭去看她一眼或者對她說句話,哪怕是笑一笑,卻讓她從我身邊走過,彷彿我毫不在意似的。每天上學的時候,我差不多都這樣,希望碰到她,卻又不敢對她說一句話。可在學校的教室裡,我們同一張課桌,坐的是同一條板凳,情況就不一樣了。我們也說話,毫無顧忌,還互相借用鉛筆。我記得有一次正在考試,我鉛筆芯突然斷了。我忘了帶鉛筆盒,書包裡翻來翻去就只有這一支筆。她彷彿覺察到了,把放在課桌上面她的鉛筆盒悄悄地朝我這邊推過來。我看了她一眼,她卻仍然低著頭在做她的試題。我從她的鉛筆盒裡拿起一支她削得尖尖的筆——她的鉛筆都削得那麼尖,削得那麼細,這是我們男孩子無法相比的。一切都修飾得那麼整潔,就像她那個人一樣。她有一副很明亮的嗓子。聽她說話的時候,你覺得是一種愉快,我非常愛她的聲音。老師叫她起來回答問題的時候,我有時候發現,我並沒有在聽她回答的是什麼,卻在聽她的聲音。她說得一口非常標準的北京話。在我們班裡,能夠說那麼標準的北京話的,只有她一個。而我可以算是半個。所以班上的同學把我們都叫做「北京人」。同學們這樣叫我們,我不明白是不是含有一種嘲弄的意味,一種羨慕的意味,或者是一種孩子氣的惡作劇。總之,聽見叫我們「北京人」的時候,我和她,誰都不答理。可是從心底,我卻感到這個稱號給人一種溫暖,把我同她彷彿聯繫起來了,又覺得是一種幸福。我們班的男女孩子之間,也許是到了這樣的年齡,也許是我們所處的那種社會環境,男女同學之間,在公開的場合,界限劃得非常分明。為了打消這種隔閡,老師安排同學的座位,總是讓一個男同學和一個女同學合坐在一塊。可是,男女孩子們之間,卻仍然存在著相互隔閡的感覺。尤某是男孩子們,特別要故意強調這種隔閡。所以在許多同學的課桌上,都畫著一條分明的界限,男同學和女同學誰也不許超過。唯獨我們的桌子和板凳,從來也沒有用粉筆或小刀子畫過一條分界線。在我們相處的那個學年裡,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爭執,可也沒有更多的接觸。除了在課堂上和課間休息的時候,有時交換過那麼幾句話。
有一次,我發現在她的鉛筆盒裡,有一張淺綠色的小卡片。我便問她,能不能給我看一看?她向我笑了笑,說你喜歡我就給你。我很長的時間一直珍藏著這張卡片,以後卻不知被我收藏到哪兒去了,再也找不到了。第二天,我從家裡帶來一顆通紅的彈子——是我收集的一盒子彈子中最漂亮的一顆。它紅得像瑪瑙,沒有一點損傷,我從來捨不得投擲。只是在盤弄我的彈子的時候,拿出來賞玩。這是我的那一盒子彈子中的一顆「皇后」,或者說一個「公主」。小的時候,你一定聽過白雪公主和七個矮人的故事吧?我的彈子就好比這些矮人中的那位公主,我把它送給了她。
小學畢業了。投考中學的時候,這之前,我們便再也沒有見過面。我考上了附中,而她後來考上了女一中。這是在兩年後我才知道的,因為我上學的路線變了。路上,我再也沒有見到過她。我再見到她的時候,是我在初二,暑假的時候,全市組織了少先隊夏令營,那是一個非常愉快的夏天。在夏令營裡,我們睡在帳篷裡,有篝火晚會、游泳、爬山比賽、講故事……那是無憂無慮的年代!就在那次夏令營的篝火晚會上,大家都聚集在草坪上。這是一片非常平坦,又長得很茂盛的、剪修得很整潔的草坪。現在是很難見到這種草坪了,即使原先保養得很好的草地,不是變得光禿禿的,就是雜草叢生。可那片草坪用軋草機推得整整齊齊。篝火在湖邊上點著了,孩子們那個高興勁!音樂聲起來了,大夥兒跳著集體舞。男女孩子們混雜在一起,手拉著手,一圈在外面,一圈在裡面,突然裡圈跟上來了一個女孩和我並排,我面對著她的時候,發現正是她!還是那雙長長的辮子。她長高了,更漂亮了,還是那副寧靜、悠嫻的樣子。她手上捏著一塊小手帕,當我們應該拉手的時候,她發現手上還捏著那塊小手帕,朝我抱歉似地笑了笑,立刻把手帕換到另一隻手上,於是,我們手拉著手跳完了這支曲子。當時,我覺得這個曲子是那麼長。那麼值得你去品味。另一支樂曲又響起來了,她已經轉到我前面去了。我看見她用手帕擦著她的額頭,擦著鼻子。我們相距便越來越遠了。夏令營裡,我們也還有幾次機會在路上相遇。我和我們男同學在一起,她和她的女伴們在一起。我們仍然沒有交談過一句,只不過互相望了望,好像連表示一個笑意、打個招呼也不曾有過。可是我覺得,她認識我,我所要迴避的彷彿也恰是她要迴避的。這樣又過了幾年,再也沒有遇到。
在高中畢業之前,我又見到過她一次。她騎了輛自行車,背上背了架手風琴,從我身邊一越而過。可是我立刻意識到這就是她,雖然這時候她已經完全是個大姑娘,兩條辮子更長了。我望著她的背影過去,我堅信那就是她,我所以說我見到的是她,因為在團市委舉辦的畢業生晚會上,有一個節目——手風琴獨奏。她走上台來,背著手風琴,坐在台中央,我一眼就認出來了,是她!那天晚上,她演奏了一個非常熱烈的曲子,可惜的是,我沒有記住這個樂曲的名字。之後,我再也回憶不起來是一個什麼曲子了。總之,我覺得那是熱情的、奔放的,正像她本人一樣。當然,她在台上,我在台下,她並不知道我在場。這就是我們最後的一次見面。以後,我不知道她是否還在這個城市。你問我當時為什麼不去找她。打聽她的下落?說來你一定要笑話,因為連她的名字我都不知道。我的記憶中,她同我只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北京人」。當然,在小學的時候我知道她叫什麼,可是多少年過去了,我沒有留意她的名字,也沒有記下她的名字,也不曾去找過她。你也知道,我是一個在這方面非常拘謹的人。好像總也沒有時間去考慮,在這上面耗費更多的精力。我總是匆匆忙忙地生活,生怕浪費掉一丁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