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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世界像古時候那樣是平的
我只要把地圖折疊起來就可以旅行
不用飛機,不用加速列車,不用高速公路
我們之間不會再有任何距離
————美女的死亡出租《橫貫大西洋》
奧黛爾的日記,9月18日,倫敦
倫敦的秋天來得特別早,或者更正確的說法,這裡根本就從未有過夏天。九月白天的最高氣溫還不到二十度,而且一直都在下雨。雨不大,但是淅淅瀝瀝,斷斷續續,一下就能下一整個星期。
其實我並不討厭陰雨天。據說在我出生的那個凌晨就下著這樣的綿綿細雨,所以我的名字裡有一個「「雨」」字。但是我現在用得最多的名字,反而是奧黛爾。
沒錯,就是《天鵝湖》中那隻小貓頭鷹的名字。
而且我執拗地認為,她愛的人並不是王子,而是一位吸血伯爵。
如果我告訴你這就是我來倫敦的主要原因,你一定會說我瘋了。好吧,其實這裡還有一個次要原因就是,我接到了倫敦藝術大學一年級的入學通知書。
於是我來了。從北京到倫敦,八千四百公里,這是我第一次獨自離開家門。但當我踏出希斯羅機場大廳,吸入第一口倫敦的空氣,我就知道自己來對了地方。
乘坐計程車去往旅館的路上,天色昏沉沉的,一路上都是模糊的楓樹和梧桐樹,大片大片的綠色草坪,還有一排排維多利亞式的老房子。
我的旅館在海德公園北面一點點,風景很好。當晚我躺在床上,聽著夜色裡傳來的鐘聲,怎麼也睡不著。後來大概確實睡著了一小會兒,但是很早我就醒了。大概是五點,要不就是五點十分。周圍安靜極了,我拉開窗簾,在清晨牛奶一樣的薄霧裡,呼吸海德公園清新濕潤的晨風。深深吸一口,立即就侵入了五臟六腑,旅途的勞累一掃而空。我坐在那裡一直到天亮,深深地呼吸,想記住這個味道。
我喜歡倫敦的空氣。浸潤、古老,有一種思念的味道沉在裡面。
我想念自己為倫敦而拋諸腦後的一切,我想念父母,我也想念小S。
小S的全名是齊格弗裡德??普林斯(SiegfriedPrince),金髮碧眼,符合他的名字————童話裡的王子們不都是金髮碧眼的嗎?不過小S當然不是什麼王子,「「普林斯」」只是他的姓氏罷了。
小S是美國人,家在明尼阿波利斯。去年他作為交換學生在北京外國語大學待了一年,陰錯陽差地成為了我的男朋友。但是現在他已經回去了,就在我來倫敦的兩個月之前。
那一天我送他去機場,他抱住我,哭得稀里嘩啦的。但當時我並沒有感到什麼過分的悲傷。在我申請倫敦藝術大學的時候,我同時遞交了去麻省藝術學院交換學生的表單。如果一切順利,明年初的時候我已經在波士頓了,。離他不過幾個小時的路程,又有什麼可值得悲傷的呢?
當然那個時候,我把一切都想得太過簡單了。
小S離開之後,我們開始還每天在MSN上聊天,然後就減少到隔天一次,然後是一週一次。最後電子郵件就代替了MSN。再後來,郵件越來越少,整個暑假,我沒有收到過他的任何信息。
心情隨著倫敦永無止息的雨變得越來越差,我一直在盡力和他取得聯繫,但一切都是徒勞。我很少再看到他在MSN上線,FACEBOOK也荒廢很久了。我不停地給他寫郵件,發短信,但是沒有人可以回復我。有一次我好不容易打通電話,他的聲音卻是陌生的。他對我說話還是很溫柔,但是總有一種我不熟悉的東西在裡面。就好像,從我離開家來到倫敦的那一刻開始,當我選擇放棄過去而走入一個嶄新而陌生的世界,所有關於過去的記憶,我們之間曾經擁有的一切,都在空氣中蒸發殆盡。
最近,我一直在聽他之前拷給我的那張CD————《橫貫大西洋》。,每次聽的時候我都忍不住想哭,。如果旅行能再簡單一點就好了,當我思念一個人的時候,我把地圖折疊一下,讓倫敦一邊是明尼阿波利斯,一邊是北京。這樣我坐車過去十分鐘就可以看到他,然後再坐兩站地鐵就到家了。他可以隨時來北京,吃中國菜,去倫敦喝下午茶,。我們可以先去頤和園再去看大本鐘,或者去了大英博物館再到後海坐坐,然後只用一個週末就可以在歐洲旅行,去威尼斯劃貢多拉,去日內瓦喂天鵝,春天去阿姆斯特丹看鬱金香,冬天去阿爾卑斯山滑雪。我們每個週末都出去玩,然後週一各自回去上學。
可是我們之間隔著半個地球,隔著冰冷的海水,隔著整個大西洋。,無論我怎麼祈禱上蒼,我閉上眼睛念誦無數咒語,它仍然在那裡,隔在我們中間,波濤洶湧,水波蕩漾。我希望自己可以變成魚,變成鳥,游過去,飛過去,立刻見到他。
可是算算看,我們已經整整四個月沒有見過面了,我們還有可能在一起嗎?也許從我們在機場離別的那一刻開始,他就已經預料到了這個結局————否則他一個男孩子,為什麼要在大庭廣眾之下哭得那麼傷心?其實所有人都知道,長距離戀愛根本是不可能成功的,只有我還在繼續自己騙自己。
今天下午,我在學生公寓的新室友,金髮的威爾士女孩戴比,把一封信交到了我手中。
「「從美國寄來的。」」她帶著艷羨的口氣告訴我。
也許這世上任何一個人,接到一家頂級藝術學院寄來的入學通知書都會欣喜若狂。
一個學期的交換學生,免學費,免住宿費,在大洋彼岸享受一個快樂假期。
除了我。
我盯著那張印著麻省藝術學院校徽的入學通知書,上面那些熱情洋溢的歡迎辭就好像是一個最不合時宜的劣質玩笑。
我本該趕快去找我的導師歐洛克教授,商量下學期交換學生的事情。據我的室友說,每一年,全校沒有幾個學生可以有此殊榮。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新年之後我就可以出發去美國了。波士頓雖然距離小S所在的明尼蘇達大學還有段距離,但畢竟比現在隔著大西洋要近多了。
可問題是,在經過這一切之後,經過一整個毫無音信的暑假,經過八千四百公里的距離,我和他已經分隔在波濤洶湧的大西洋兩岸,兩顆心卻相距更遠。
其實我一點兒都不喜歡美國。
如果不是因為小S,我從一開始就不會提出交換學生的申請。
所有美好的事物都發生在歐洲。
希臘諸神,哥特式的尖頂大教堂,文藝復興,工藝美術運動,吸血鬼。
誰會喜歡美國?一個被快餐文化和垃圾食品充斥,沒有歷史,盛產臆想症和肥胖症患者的原始社會!
我一直在想,也許我從一開始接受小S,是因為他的祖上是愛爾蘭人。或者,是因為他當時在北京,因為他強熱烈地追求我,因為他還算帥,而且會說一口相對流利的中文。
無論如何,我真的一點兒都不喜歡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