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比人高半截的磚牆,沿著河溝繞校園一圈,隔著牆,校園宿舍樓隱約的燈光、吉他聲、錄音機播放的BBC英語、怪叫、吵鬧、歌聲,不間斷地向小路大大咧咧撲過來,熱浪裹捲著郊外曼陀羅、地丁、馬蘭花的氣息,使我的呼吸不如平日那麼容易。
    一句詩這麼描述插入中文系三年級的作家:世界是一幢網狀的大樓左右顛動,他們附在上面,像貓頭鷹的眼睛。
    別的大學生喝墨水,他們喝酒,而讓墨水灑在紙上印成鉛字,這就是驕傲的資本。大學生稚氣未脫,而他們有上過越南戰場的,當過知青去過邊疆的,曾在天安門前接受過偉大領袖的檢閱的,在煤礦挖過十年煤的,甚至有蹲過大牢的。只是沒有幾個人願拍胸膛,聲稱自己把圖書館迷宮似的小徑走遍。書容易打開,也容易關住,關住了,便再也出不來了,做學問無疑是陷阱中最無聊的一種,比中世紀的抄書匠略高明一些而已。
    當然,這只不過是職業需要的自我廣告,但自從作家班開辦之後,大學面目全非卻是事實。
    校園依然綠樹成蔭,草地青幽,但牆上張貼著奇奇怪怪的招貼,諸如需要氰化鉀復仇、高價出賣一夜之歡等等,每個角落都有紙片紙條表明校園的生機勃勃,學生開始失魂落魄,教師無所事事,騎著自行車遊蕩,甚至與學生一起出入學校酒吧,參加每晚移動的舞會,深夜不歸,有意讓老婆或丈夫生氣。
    但是,比起我的同學們,那些雜誌社、出版社的編輯、主編顯然活得更有趣,他們是快樂遊戲的高手,懂得怎樣使日子過得不同尋常,快樂嘛,就是視野寬闊,跳過人生中一切煩惱的事,包括編輯只是為人作嫁,作者一成名就扔掉對他們獻媚的面具之類的牢騷和時而冒出的自卑心。只要懂得如何使用權力,政變和大革命的暴風雨之間,還有漫長的風和日麗的和平年代。如果我們尚沒有再次聽見「狼來了」,那麼快快端坐到桌前,完成許多許多次最後晚餐中的一次吧!
    我在山城霧都,乘一列特快火車,呼嘯著由西向東,穿過晝與夜之間長長的隧道,來到上海這個中國最大的城市。1989年那個秋天的下午,我左顧右盼月台上的接客者,竟沒有一張認識的臉,也沒有一雙舉著我名字紙牌的手。那份由電波傳遞的簡信雖然完成了它的使命,但並沒有得到我盼望的響應,月台上已空無一人,誰會前來?誰會把我放在心上?舊友星散,浪跡天涯,偶然遇到故人,也不會貿然續上友情。
    拖著我僅有的全部家當:一個大包裝有簡單的四季更換衣服,三個小包裝有《入穴》、《背叛之秋》等百餘冊跟隨我多年的當代名著,我好不容易挨出了月台和長長的通道。
    火車站出口外鋪著水泥方塊的不大不小的廣場,像個喧鬧的大鍋,川流不息的接送客的人,依靠行李橫豎躺著、坐著、站著的男女老少,無數口腔所發出的氣息,匯成巨流,壓過商店喇叭裡的歌曲,比這混亂的城市先一步揪緊我的心。
    喧鬧也罷了,尤其這當地人引以自豪的口音,其他省市的人都討厭的口音,但本地人卻為此覺得高人一等,把不操純粹當地口音的人看成二等公民。
    在人群之中,我問自己,幹嗎千里迢迢而來,找罪受,還是有意在罪惡的中心尋找暴風雨中的靜謐?站在擁擠的公共汽車裡,我的身體被口音純正的小癟三們搓揉著,使人有種說不出口的心動,對,入骨切膚的心動,以至於我在報到註冊之後,斷然拒絕住在大學生宿舍的黑暗走廊和六人房間。頗費了一番周折,我在校園外一個騎自行車可以到的地方租了一間農舍。江南鄉間的平淡,土牆、簡陋的桌椅,每夜吱嘎響的舊木床,窗外泥土、蔬菜的芳香和肥料的臭味,我從心底感謝上天——用一個名牌大學的名義,躲避每天上八小時班以及一切其他庸庸碌碌。我關起門來,專心寫構想了多年的小說。
    就在這個時候,古恆擅自住了進來,一邊將他的牙刷插入我的杯中,一邊說是為了分擔我一半日益上漲的房租,還有一個最強有力的理由——「因為我愛你」。他像一個天生的強盜,竊取了我的一半心,一半床,以及整個時間。我勉強支撐,繼續寫了兩個星期,就明白自己真是愚蠢之極,不僅再也無法逃脫這個世界,而且書內書外的事相互銜接,繼而脫節,使我自信心直線下降到零。這部小說寫得散亂之極,文路不通,永遠不可能發表,發表就得過許多關,看一審、二審、三審們操著所謂的道德標準與我兜圈子,拿我消遣解悶。
    不僅如此,小說中做主角的這幾個人肯定要找我算賬,而且小說中順便提到的人也會對號入座,絕不會饒了我。我昔日的朋友還能剩下幾個?何必與全世界為敵處處不得安身。於是我每寫完一章便心灰意懶地鎖進桌子最低一層的抽屜裡,抽屜盡頭存有幾根肉骨頭,引誘胃口最好的讀者離開我的紙片。
    白蛾,在望不到頭的油菜花上飛舞,黃澄澄的花朵加強了雲彩的效果,我推開敞了一條小縫的窗戶,一隻黑蝴蝶醒目地夾在白蛾之中,忽上忽下,一串跳躍著的線條在消失,在重現。那聲音輕輕地飄入我的耳中,如海那邊傳來的一個警告。
    不,我不必這麼想。這本是你必須讀的書啊,你卻要把它關入陰暗的牢獄之中,最後,小說世界就像曾經存在過的歷史一樣整個兒消失,僅留下一片令人興奮的空白。
    這樣的選擇,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千萬別心軟,我不斷地提醒自己。
    還是讓我們回到二○一一年的這個深夜吧。每次出動前必算卦,按照今晚算卦的結果,今夜是挑一個厭恨已久的東西開心。
    山陰路的汪大評,債主說。大家齊聲喊:「對!」
    我點點頭。
    橫拉在街中心的一幅塑料廣告,如五光十色的幡旗,車隊猛穿過去時,聲音恍似白骨嘩嘩搖響。
    「明天又是一個忌日——別吃蛤蜊。」債主認真地說。
    「嚇人來著。」
    「信不信由你,不僅F2型肝炎愛上你,而且你的模樣會變成蛤蜊。」
    「那也不錯,生生世世與君相伴!」
    幾輛甲殼蟲車從後面摩托車隊中疾馳而來,貓忙轉方向盤繞開:話留在牙縫裡吧,快到虹口公園了。
    關於我和古恆,當年的那個晚上應當就是結局。
    如果我聰明一點,那麼我會回到自己的房間,睡不著,在床上輾轉反側,獨個兒度完殘夜。天亮之後,他會回來,我和他像以往吵架之後一樣,又會和好如初。另一種和好方式是到經常去的那棵枯樹下,往泥地上鋪上我和他的外套,對著半壁圍牆zuo愛,待呻吟和拚搏的抽搐結束之後,平靜下來,我們又會像兩個武林新手虛張聲勢地比試一番後,自己也覺得誇張得太累,毫無新鮮熱情地摟抱著對方的腰沿小街走回去。
    問題在於以上兩種情況都沒有發生。我白癡一樣跟著他走,沒打算,也沒yu望。
    馬路旁的樹林響起一片鳥受驚振翅的聲音,小河臭味更濃了,卻一如既往在黑暗之中幽藍地流淌,古恆分開樹枝時,稍稍遲疑了一下,但沒有停下來。樹林間盤錯曲折的小徑盡頭,會合了兩條方向不同的路,松花江街再次出現在眼前,我們不約而同地看了對方一眼,以前並不知道馬路旁的小徑和這街相通。但這並沒有使我們驚奇,我們驚奇的是我們竟然做到了沒有驚奇。沒有月光的天幕漏下光線,像沙子那麼細,灑在整條沒有人走動的街上。高牆那邊,大學校園已經靜如一座死城。這時大約在凌晨兩點四十分到兩點四十五分之間。
    一團黑影疾奔而來。
    古恆定了定神,愣在那兒。我第一次看見他的目光直抖。我打量那團因為近了而放慢的影子:一個盲人,看不出實際年齡,朝我們站著的地方走來,手裡拄著一根枴杖,一著地便彈起石子和灰塵。那根竹棍不時指向空中,猶如武器,只等早已命定的開火時機來臨。
    我突然聽見古恆說:「我得跟他走,遠走高飛。」
    「什麼?」我怕自己聽錯了。
    「我膩透了這種生活,你自己回去吧!」古恆不耐煩地喊了起來,「別管我!」他已跟在盲人身後,他們步伐一致,像父子兄弟。
    「玩笑開出格了。」我勸古恆。可我這麼說完之後,發現我腳步沉重起來,像穿上鉛鞋。在慌亂中我繼續說,「別鬧了,天都快亮了!」這句話像以前電影中窮人盼翻身一樣充滿了感情。當我說完這話,大風驟起,刮過我的外衣,鑽入我的內衣內褲。我的手緊緊護著衣服,我叫道,「以後你說什麼,我都聽你的,但你別跟瞎子走,別嚇唬我,行不行?」
    我的手臂不由自主舉了起來,怪風拚命地撕扯我的衣服,要把它們全剝掉,讓我沒法去拉住他。古恆往前疾走,看也未看我一眼。
    我奔跑起來。我感到身體的每個部位都由一個心思驅動,攔不住古恆,那麼我攔盲人。
    盲人如果機敏,會繞開。如果遲鈍,會跌跤。可是盲人步子不變,臉被一頂草帽遮得嚴嚴實實。我的心猛跳,在他接觸我的一瞬,我毅然決定直撞上去,把他撞倒。不料盲人卻從我的身體裡穿了過去,似乎我是一扇門,推一下就通向另一個空間,或者反過來,他是一個洞口,一走進去,便無盡頭。我叫了一聲,倒在瀝青馬路上。
    當我從比夢境還深的回憶中突然醒過來時,東方仍然沒有露出它淡薄的微光,四周的漆黑將我重新引入只有雞啼的凌晨:古恆不在床上。
    一個夢?但那個瘦瘦的盲人,我想起來似乎在哪兒見過,在不久前來學校演出的一個戲裡,那盲人是一個小有名氣的女演員扮的。

《女子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