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節 「公賊」

    第32節“公賊”
    這是我一直羞於一寫的章節,我不想揭我那些淳樸可愛的鄉親的短處。但我深深地理解他們,他們的小偷小摸行為,都是因為生活所迫。飢餓思飲食,寒冷思火光,貧窮思富貴,飽暖思淫慾,千古同一理。唯其真實,才缺少不得。想來想去,還是應當把它寫出來,奉獻給你,讓你真正瞭解我們寨子那段歷史的原貌。
    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說過“竊書不為偷”。我就先從杜小寶、孫二孬和高恩典竊書一事說起。
    紅衛兵抄家的時候,我們寨子裡實在沒有多少書籍可以查抄。支書劉慶典和紅衛兵頭目劉繼先商量很久,不知道從哪裡下手。後來,支書劉慶典說:“都知道孫乃社家裡藏書多,就以他為突破口吧。”劉繼先心領神會,馬上組織紅衛兵集合,帶著杜小寶他們一群紅小兵們,查抄了孫乃社的家。
    破落文人孫乃社是貧農成分,按說是革命的依靠對象,查抄他家實在說不過去。但在沒有更多的書可以查抄的情況下,抄他的家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孫乃社讀書不少,全無用處,酸腐得很,好逸惡勞是有名的。生產隊裡有了幾個這樣的人,生產肯定搞不好。他學的知識,除了用於賣弄,就是按照農家歷給人看好日子,哪天宜什麼,忌什麼,他比任何人都懂得。他有一句人人都知道的名言:“犯了陽公忌,屙屎都不利。”隊長組織種莊稼,他會阻攔說:“今天不宜栽種。”下地幹活,他正在干的時候,忽然蹲下抽煙,別人說他偷懶,他說:“這是個破時,不宜動土。”惹得多少人嘲笑他,他依然我行我素。劉慶典和劉繼先拿他開刀,也是對他的一種教育手段。
    紅衛兵們到了他的家裡,他一家人嚇得哆哆嗦嗦的。他嘟囔著說:“今天果然是一個敗家的日子,我算了一個早晨,到底還是應驗了。”紅衛兵們並沒有敗他的家產,只是翻箱倒櫃,找他的那些爛書本子。查抄後發現,孫乃社家裡藏書雖然最多,也不過百十本子。紅衛兵們撿了一籮頭,就讓兩個年輕人抬到了大隊部。
    在查抄的過程中,上了高小六年級的杜小寶有生以來看到了這麼多好書。他和孫二孬、高恩典商量,認為這書燒了實在可惜。孫二孬說,我元哥(他按輩叫元叔為元哥)也欠書讀。高恩典說,孫乃社這傢伙是老尖刀(吝嗇),我想借他一本書看,說了好幾次,就是不借,這一次我看我們可以採取革命行動,挑幾本看看。於是,他們決定下手。
    孫二孬說是革命行動,也得用偷的辦法。到了晚上,他們三個摸到了大隊部。大隊部的門檻很高,底下有一個活動隔板,可以卸下來,孫二孬三下兩下地就把門板拆掉了。他自己個子大,鑽不進去,他就讓高恩典鑽,高恩典上牙打下牙,有點想退縮,說我們信主人家不允許做賊,說什麼也不肯進去。杜小寶哧溜一下就鑽了進去,沒有費多大工夫,就找到了那一堆書。在黑暗處看不見什麼,只能用手摸,其中摸到了用布包著的一小捆兒書,他想,這可能是好書,不然不會包得這麼嚴實,就順手拿了出來。遞給門外的他們兩個以後,本來要鑽出來,孫二孬說,日他媽,一不做二不休,你就再去拿一些出來。杜小寶折轉身,又拿出了一些。孫二孬照原樣把門檻弄好,三個孩子抱著書,去了元叔那裡。
    元叔見到他們,也很害怕,但誇孩子們做得對。他們把書拿到燈下一看,都傻了眼,沒有幾本是他們中意的。但有一本新農村生產工具製造的書,元叔很感興趣,說這本書不錯。杜小寶說,歸你了。特別是那包書,正是孫乃社常常賣弄的陰陽五行、算命打卦方面的書籍。但孫二孬看不懂。元叔說,你們看不懂,留下給我看吧。大家說,本來就是交給你保管的,反正你家已經抄過了,不會再抄你家了,都放在你這裡吧,我們想看了,再來取。這事就這麼定了下來。
    那個時候,整個社會普遍貧窮,階級鬥爭抓得很緊,基本上沒有重大搶劫案件。用一句公文類的語言說:“社會治安形勢,總體上還是好的。”寨子裡的年輕人喜歡擠著看的公社院外貼出的佈告,上面公佈的所有犯罪分子,幾乎清一色是強xx犯。這並不是說,老百姓處在太平盛世,可以敞開著門睡覺。我們寨子裡幾乎所有的男人女人,都有偷竊的毛病。
    所有偷竊行為,主要是圍繞嘴巴展開的。春荒的時候,沒有什麼可偷,就在下地挖野菜時,偷那些正處在返青期的豌豆秧兒。一邊拽,一邊用一些野生蒜苗,裹著豌豆秧兒吃,吃得一嘴青沬。豌豆角下來以後,就開始實質性地偷了,從豌豆角半飽開始偷,一直偷到豌豆角白背兒。到了秋天,偷的內容豐富起來,男人們以割草的名義,用籮頭往家裡偷苞谷棒子,偷紅薯。婦女們只要摘棉花回家,褲腰裡塞的都是棉花。大白天不容易偷更多的東西,有些人乾脆到後半夜出去偷竊。因此,到了莊稼即將成熟的季節,各個生產隊都成立有“護青隊”,讓基幹民兵們輪流巡邏打更,同樣沒有多大成效,說不定這些打更人,也要趁機往家裡偷東西。
    偷得最出名的是狼叔一家。狼叔並不叫狼,他的真名是劉慶德。因為他在生產隊裡,好“咬槽”,對任何事物都不滿,無論是記工分,還是分糧食、分紅薯,咬了這家啃那家,沒有一家他不咬的,當然沒有幾家鄰居不討厭他。因此,人們說,這劉慶德最缺德。於是,針對他好咬槽的毛病,給他取了個綽號叫“狼”,慢慢地,這個綽號在全寨子裡傳開了,他照樣滿不在乎,想咬誰就咬誰,誰也躲不出他的臭嘴巴。漸漸地,他的本名沒有人叫了,長輩叫他狼,同輩叫他狼哥狼弟,小輩們喊他狼伯狼叔,他都是聲叫聲應的。
    狼叔兩口子生育旺盛,不到四十歲年紀,一共生了七個孩子,五男二女。大的兩個,劉繼華和劉繼省上了初中,小的兩個,劉繼英和劉繼縣上的小學,下余三個孩子還小,和杜小寶的弟弟妹妹們經常在一起玩耍。這樣的家庭條件,肯定屬於缺糧戶。當時的皇糧國稅都是集體交的,群眾靠集體一年兩度分配過日子,能夠分到錢的農戶,分糧食的指標也高,叫做餘糧戶。倒欠集體錢的農戶,分的糧食少,叫做缺糧戶。狼叔一家年年欠集體的錢,累計起來,上幾千元,他拿什麼去還?大家拿他沒有辦法。他說,社會主義總不能叫我一家餓死。
    由於家裡缺少吃穿用品,他兩口子是見什麼就偷什麼。一般的群眾只偷集體的莊稼子粒,他們一家還偷其他財產。甚至連鄰居也不放過,大人會偷別人家的雞子、鴨子,小孩會偷人家的食物。小寶媽對自己的孩子常常說:“你們和劉繼凡、劉繼多玩時,要小心他們,別往家裡領,防著他們偷咱家的東西。”說歸說,其實,也沒有見過劉繼凡、劉繼多到他們家偷過東西。只有一次,小寶媽媽在端午節時,給小寶妹妹做的香布袋不見了,找了個遍兒,也沒有找到。後來,到街上喊孩子們回家吃飯時,看到劉繼凡的脖子裡,戴了一隻香布袋,越看越像是自己做的。
    紅衛兵們開始揪斗一般人時,小偷小摸當然也在其中之列。大家排了排,小偷小摸之首,當推狼叔無疑,於是決定去抓他遊街示眾。
    一群人到了狼叔家裡,有人帶頭喊起了響亮的口號:“打倒人民‘公’賊!”大家就跟著同樣高聲吶喊:“打倒人民‘公’賊!”想起來讓人十分好笑,這裡的“公”賊與人們常說的“公賊”不是同一個概念。不知喊這個口號的人,是如何想出來的,可能是套用了公賊這個稱呼。意思倒也沒有錯誤,公賊者,就是經常偷公家的賊,還有一層意思是,是寨子裡群眾公認的賊。
    狼叔顯然心裡早就做好了準備,在口號響過一陣之後,他從容地出來說:“我知道你們是來幹什麼的,請大家等一等,我辦了一件事兒,就和大家走,殺我剮我都認了!”大家就在門外等他。他進屋端出來一盆糨糊子,把門外光堂堂的板打牆塗抹了一大片,然後又進屋拿出了三張寫得滿滿的白紙,說:“我貼了我的大字報就走。”說罷,把三張大字報嚴嚴實實地貼在了牆上。
    人們上前一看,都傻眼了,這是一張揭發別人偷盜行為的大字報。上邊從支部書記劉慶典的女人開始,到生產隊長貴亭叔一家大小都有,把時間、地點、偷的什麼東西,開列得一清二楚。紅衛兵義憤填膺,上前抓他的衣服領子,說他胡啃亂咬,大隊治保主任張群柱出來打圓場說:“算了算了,劉慶德,念你是個鐵桿老貧農,不再揪鬥你了,你要悔過自新,下不為例。”狼叔齜牙一笑,對張主任說:“哦,不鬥我了?我還打算用廣播,把咱寨子裡有的不要臉女人偷人的事情揭發一下哩。”
    狼叔就是這麼一個人人惹不起的人。

《怪味滄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