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Kitsch

安德烈致MM

悶死人

親愛的MM:

經過一個辛苦的學期,我總算回到德國的家,度過3個禮拜的寒假。所謂家嘛,就是一個能讓你懶惰、暈眩、瘋狂放鬆的地方。在回香港之前,我跟朋友開車去了一趟慕尼黑。路卡斯在那裡上學,他去上課,我無聊,就自己逛到了現代美術館。館裡剛好有一個個人特展,展出藝術家叫Dan Flavin。

事實上,路卡斯是要我根本不要去美術館的,他說那些展覽都「悶死人」。我實在沒事可幹,所以還是進去了,逛了足足兩個小時,只不過證實了他的話:悶死了。

這個個展佔據大概10個房間,每一個房間都塞滿了各形各色的霓虹燈管。剛進去時,你以為這燈不過是個有意思的背景吧,結果不是,裡面還真的什麼都沒有。這些霓虹燈,就是展品本身。紅燈、白燈、綠燈,亮到不行,亮到你眼睛睜不開,簡直走不進房間裡去。我從一個展示間摸到另一個展示間,每個房間就展示著牆上這些長長短短的霓虹燈!連走廊上都是紅燈綠燈。

我在強光中走到最中間一個房間,發現它跟其他房間隔絕,所以我好奇了。走進去,哇,你說裡面有什麼?整個房間罩著暗暗的「黑燈」——也就是任何一個蘭桂坊的酒吧會用的那種照明方式,幽黑幽黑的。其他就什麼都沒有了。

離開美術館的時候,我一點也沒覺得自己受到藝術的什麼啟發或是「震盪」。俗語說,藝術因人的「眼光」而異。好吧,我的眼睛可真的是被這一個藝術展覽的強光射得七葷八素,現在一閉眼就看見光,真的產生「眼光」了!

你問我,莫斯塔的李小龍雕像是藝術還是Kitsch,那我倒過來問你:李小龍雕像跟慕尼黑現代美術館那個個展比較,哪個是藝術?那堆霓虹燈,放在最高級的美術館裡正式展出,該是「藝術」了吧?可是它給了我的只有頭暈跟眼睛發疼。李小龍的雕像,還鍍了金,是Kitsch嗎?可是它很可能感動了人,使本來伸出手想打架的人反而握了手,這豈不是藝術的力量?

膩死了

你說的Sound of Music那場演出,天哪,我當然記得。我對音樂劇本來就沒什麼興趣,這個什麼「仙樂飄飄」或「真善美」我在德國時連聽都沒聽說過。我們3個人中場就堅決要走,實在是因為受不了了。先是奧地利的「傳統服裝」,然後是奧地利「山歌」,然後是「小白花」所謂「民謠」,到後來連納粹都上戲了,實在是到了忍受底線。我也記得你問我們「為什麼」,我也記得我們的回答:一個人能夠吞下Kitsch的量是有限的!這個百老匯劇把德國和奧地利的刻板印象發揮到極致,加「糖」到極致,我們快「膩」死了。

我們的反應其實不難理解。你想想看,把扮演中國人的演員放到舞台上,讓他們戴上斗笠,畫上兩撇山羊鬍子,褲管捲起來,站在水稻田里,然後讓他們站在那裡唱美國人聽起來貌似中國歌的Ching-Chang-Chong,請問你能不能連看兩個小時這樣的表演?你保證中場不離席?

Kitsch排名前十大

藝術和Kitsch之間的界線確實是模糊的,我其實沒有資格判斷,算了,不跟你和稀泥。他媽的妥協。我就清楚給你一個我心目中的「Kitsch排名前10大」清單吧!

一、The Sound of Music音樂劇,我此生絕不再看此劇。

二、磁器小雕像——尤其是帶翅膀的天使。

三、(自從我來到亞洲之後)毛產品——包括帶紅星的軍帽、寫「為人民服務」的書包,尤其是以毛主席的一隻手臂作為指針的各類鐘錶。

四、任何展示「愛國」的東西——尤其是美式的,含老鷹、星條、著制服的士兵等。

五、任何展示「宗教」的東西(你記得常常來按門鈴向我們宣教的那些什麼什麼「見證」的女人嗎?對,我指的就是她們拿出來的文宣品,永遠印著一個耶穌被一群膚色有黑有白的「多元文化族群」的小孩所圍繞。)

六、受不了的「搞笑」恤衫——Smile if you are horny,Fill beer in here,我很煩,群眾總是蠢的……如果還要我看見一個人穿著警察的恤衫而他其實不是一個警察,我就想逃跑。

七、勵志大海報及卡片——這種海報,一定有美麗的風景,寧靜的海啦,山啦,森林小徑啦,一定框個黑邊,然後寫著大大的主題:智慧,誠實,毅力,有恆,愛心……

八、電視裡頭的肥皂劇,還有電視外面真實的人,可是他以為自己的人生是電視裡頭的肥皂劇——包括譬如你一定沒聽過的「OC←」。這是全世界最流行的青少年肥皂劇之一,演一群有錢到不知道自己流油的加州少男少女。

九、美國鄉村歌曲——甜到不行。

十、你對我和菲利普的愛——母愛絕對是Kitsch……唉(歎)

你的安德烈

《親愛的安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