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或書籍的享受素來被視為有修養的生活上的一種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機會享受這種權利的人們看來,這是一種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當我們把一個不讀書者和一個讀書者的生活上的差異比較一下,這一點便很容易明白。那個沒有養成讀書習慣的人,以時間和空間而言,是受著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錮的。他的生活是機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幾個朋友和相識者接觸談話,他只看見他週遭所發生的事情。他在這個監獄裡是逃不出去的。可是當他拿起一本書的時候,他立刻走進一個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書,他便立刻接觸到世界上一個最健談的人。這個談話者引導他前進,帶他到一個不同的國度或不同的時代,或者對他發洩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討論一些他從來不知道的學問或生活問題。一個古代的作家使讀者隨一個久遠的死者交通;當他讀下去的時候,他開始想像那個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類的人。孟子和中國最偉大的歷史家司馬遷都表現過同樣的觀念。一個人在十二小時之中,能夠在一個不同的世界裡生活二小時,完全忘懷眼前的現實環境:這當然是那些禁錮在他們的身體監獄裡的人所妒羨的權利。這麼一種環境的改變,由心理上的影響說來,是和旅行一樣的。
不但如此。讀者往往被書籍帶進一個思想和反省的境界裡去。縱使那是一本關於現實事情的書,親眼看見那些事情或親歷其境,和在書中讀到那些事情,其間也有不同的地方,因為在書本裡所敘述的事情往往變成一片景象,而讀者也變成一個冷眼旁觀的人。所以,最好的讀物是那種能夠帶我們到這種沉思的心境裡去的讀物,而不是那種僅在報告事情的始末的讀物。我認為人們花費大量的時間去閱讀報紙,並不是讀書,因為一般閱報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發生或經過的情形的報告,完全沒有沉思默想的價值。
據我看來,關於讀書的目的,宋代的詩人和蘇東坡的朋友黃山谷所說的話最妙。他說:「三日不讀,便覺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當然是說,讀書使人得到一種優雅和風味,這就是讀書的整個目的,而只有抱著這種目的的讀書才可以叫做藝術。一人讀書的目的並不是要「改進心智」,因為當他開始想要改進心智的時候,一切讀書的樂趣便喪失淨盡了。他對自己說:「我非讀莎士比亞的作品不可,我非讀索福客儷(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讀伊裡奧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傑作集》不可,使我能夠成為有教育的人。」我敢說那個人永遠不能成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會強迫自己去讀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Hamlet),讀畢好像由一個噩夢中醒轉來,除了可以說他已經「讀」過《哈姆雷特》之外,並沒有得到什麼益處。一個人如果抱著義務的意識去讀書,便不瞭解讀書的藝術。這種具有義務目的的讀書法,和一個參議員在演講之前閱讀文件和報告是相同的。這不是讀書,而是尋求業務上的報告和消息。
所以,依黃山谷氏的說話,那種以修養個人外表的優雅和談吐的風味為目的的讀書,才是唯一值得嘉許的讀書法。這種外表的優雅顯然不是指身體上之美。黃氏所說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體上的醜陋。醜陋的臉孔有時也會有動人之美,而美麗的臉孔有時也會令人看來討厭。我有一個中國朋友,頭顱的形狀像一顆炸彈,可是看到他卻使人歡喜。據我在圖畫上所看見的西洋作家,臉孔最漂亮的當推吉斯透頓。他的髭鬚,眼鏡,又粗又厚的眉毛,和兩眉間的皺紋,合組而成一個惡魔似的容貌。我們只覺得那個頭額中有許許多多的思念在轉動著,隨時會由那對古怪而銳利的眼睛裡迸發出來。那就是黃氏所謂美麗的臉孔,一個不是脂粉裝扮起來的臉孔,而是純然由思想的力量創造起來的臉孔。講到談吐的風味,那完全要看一個人讀書的方法如何。一個人的談吐有沒有
「味」,完全要看他的讀書方法。如果讀者獲得書中的「味」,他便會在談吐中把這種風味表現出來;如果他的談吐中有風味,他在寫作中也免不了會表現出風味來。
所以,我認為風味或嗜好是閱讀一切書籍的關鍵。這種嗜好跟對食物的嗜好一樣,必然是有選擇性的,屬於個人的。吃一個人所喜歡吃的東西終究是最合衛生的吃法,因為他知道吃這些東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順利。讀書跟吃東西一樣,「在一人吃來是補品,在他人吃來是毒質。」教師不能以其所好強迫學生去讀,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們一樣。如果讀者對他所讀的東西感不到趣味,那麼所有的時間全都浪費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書,可讓他人讀之。」
所以,世間沒有什麼一個人必讀之書。因為我們智能上的趣味像一棵樹那樣地生長著,或象河水那樣地流著。只要有適當的樹液,樹便會生長起來,只要泉中有新鮮的泉水湧出來,水便會流著。當水流碰到一個花崗岩石時,它便由岩石的旁邊繞過去;當水流湧到一片低窪的溪谷時,它便在那邊曲曲折折地流著一會兒;當水流湧到一個深山的池塘時,它便恬然停駐在那邊;當水流衝下急流時,它便趕快向前湧去。這麼一來,雖則它沒有費什麼氣力,也沒有一定的目標,可是它終究有一天會到達大海。世上無人人必讀的書,只有在某時某地,某種環境,和生命中的某個時期必讀的書。我認為讀書和婚姻一樣,是命運注定的或陰陽注定的。縱使某一本書,如《聖經》之類,是人人必讀的,讀這種書也有一定的時候。當一個人的思想和經驗還沒有達到閱讀一本傑作的程度時,那本傑作只會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學《易》。」便是說,四十五歲時候尚不可讀《易經》。孔子在《論語》中的訓言的沖淡溫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讀者自己成熟的時候是不能欣賞的。
且同一本書,同一讀者,一時可讀出一時之味道來。其景況適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讀名人文章,未見面時,是一種味道,見了面交談之後,再看其相片,或讀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層深切的理會。或是與其人絕交以後,看其照片,讀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學《易》是一種味道,到五十歲看過更多的人世變故的時候再去學《易》,又是一種味道。所以,一切好書重讀起來都可以獲得益處和新樂趣。我在大學的時代被學校強迫去讀《西行記》(「Westward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Esmond」),可是我在十餘歲時候雖能欣賞《西行記》的好處,《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卻完全體會不到,後來漸漸回想起來,才疑心該書中的風味一定比我當時所能欣賞的還要豐富得多。
由是可知讀書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讀者。對於所得的實益,讀者由他自己的見識和經驗所貢獻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樣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談到孔子的《論語》時說:「讀《論語》,有讀了全然無事者;有讀了後,其中得一兩句喜者;有讀了後,知好之者;有讀了後,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認為一個人發現他最愛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識發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間確有一些人的心靈是類似的,一個人必須在古今的作家中,尋找一個心靈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這樣才能夠獲得讀書的真益處。一個人必須獨立自主去尋出他的老師來,沒有人知道誰是你最愛好的作家,也許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這跟一見傾心一樣。人家不能叫讀者去愛這個作家或那個作家,可是當讀者找到了他所愛好的作家時,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關於這種發現作家的事情,我們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證。有許多學者似乎生活於不同的時代裡,相距多年,然而他們思想的方法和他們的情感卻那麼相似,使人在一本書裡讀到他們的文字時,好像看見自己的肖像一樣。以中國人的語法說來,我們說這些相似的心靈是同一條靈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說蘇東坡是莊子或陶淵明轉世的1,袁中郎是蘇東坡轉世的。蘇東坡說,當他第一次讀莊子的文章時,他覺得他自從幼年時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著同樣的事情,抱著同樣的觀念。當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詩集裡,發見一個名叫徐文長的同代無名作家時,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來,他的朋友開始拿那本詩集來讀,也叫起來,於是兩人叫復讀,讀復叫,弄得他們的僕人疑惑不解。伊裡奧特(GeorgeEliot)說她第一次讀到盧蚤的作品時,好像受了電流的震擊一樣。尼采(Nietzsche)對於叔本華(Schopenhauer)也有同樣的感覺,可是叔本華是一個乖張易怒的老師,而尼采是一個脾氣暴躁的弟子,所以這個弟子後來反叛老師,是很自然的事情。
1蘇東坡曾做過一件卓絕的事情:他步陶淵明詩集的韻,寫出整篇的詩來。在這些《和陶詩》後,他說他自己是陶淵明轉世的;這個作家是他一生最崇拜的人物。只有這種讀書方法,只有這種發見自己所愛好的作家的讀書方法,才有益處可言。像一個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見傾心一樣,什麼都沒有問題了。她的高度,她的臉孔,她的頭髮的顏色,她的聲調,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處的。一個青年認識這個作家,是不必經他的教師的指導的。這個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風格,他的趣味,他的觀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處的。於是讀者開始把這個作家所寫的東西全都拿來讀了,因為他們之間有一種心靈上的聯繫,所以他把什麼東西都吸收進去,毫不費力地消化了。這個作家自會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樂自為所吸;過了相當的時候,他自己的聲音相貌,一顰一笑,便漸與那個作家相似。這麼一來,他真的浸潤在他的文學情人的懷抱中,而由這些書籍中獲得他的靈魂的食糧。過了幾年之後,這種魔力消失了,他對這個情人有點感到厭倦,開始尋找一些新的文學情人;到他已經有過三四個情人,而把他們吃掉之後,他自己也成為一個作家了。有許多讀者永不曾墮入情網,正如許多青年男女只會賣弄風情,而不能鍾情於一個人。隨便那個作家的作品,他們都可以讀,一切作家的作品,他們都可以讀,他們是不會有甚麼成就的。
這麼一種讀書藝術的觀念,把那種視讀書為責任或義務的見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國,常常有人鼓勵學生「苦學」。有一個實行苦學的著名學者,有一次在夜間讀書的時候打盹,便拿錐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個學者在夜間讀書的時候,叫一個丫頭站在他的旁邊,看見他打盹便喚醒他。這真是荒謬的事情。如果一個人把書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說話的時候打盹,那麼,他應該乾脆地上床去睡覺。把大針刺進小腿或叫丫頭推醒他,對他都沒有一點好處。這麼一種人已經失掉一切讀書的趣味了。有價值的學者不知道什麼叫做「磨練」,也不知道什麼叫做「苦學」。他們只是愛好書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讀下去。
這個問題解決之後,讀書的時間和地點的問題也可以找到答案。讀書沒有合宜的時間和地點。一個人有讀書的心境時,隨便什麼地方都可以讀書。如果他知道讀書的樂趣,他無論在學校內或學校外,都會讀書,無論世界有沒有學校,也都會讀書。他甚至在最優良的學校裡也可以讀書。曾國藩在一封家書中,談到他的四弟擬入京讀較好的學校時說:「苟能發奮自立,則家塾可讀書,即曠野之地,熱鬧之場,亦可讀書,負薪牧豕,皆可讀書。苟不能發奮自立,則家塾不宜讀書,即清淨之鄉,神仙之境,皆不能讀書。」有些人在要讀書的時候,在書檯前裝腔作勢,埋怨說他們讀不下去,因為房間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線太強。也有些作家埋怨說他們寫不出東西來,因為蚊子太多,稿紙發光,或馬路上的聲響太嘈雜。宋代大學者歐陽修說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馬上,和廁上。有一個清代的著名學者顧千里據說在夏天有「裸體讀經」的習慣。在另一方面,一個人不好讀書,那麼,一年四季都有不讀書的正當理由:
春天不是讀書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來冬又至,不如等待到來年。
那麼,什麼是讀書的真藝術呢?簡單的答案就是有那種心情的時候便拿起書來讀。一個人讀書必須出其自然,才能夠徹底享受讀書的樂趣。他可以拿一本《離蚤》或奧瑪開儼(OmarKhayyam,波斯詩人)的作品,牽著他的愛人的手到河邊去讀。如果天上有可愛的白雲,那麼,讓他們讀白雲而忘掉書本吧,或同時讀書本和白雲吧。在休憩的時候,吸一筒煙或喝一杯好茶則更妙不過。或許在一個雪夜,坐在爐前,爐上的水壺鏗鏗作響,身邊放一盒淡巴菰,一個人拿了十數本哲學,經濟學,詩歌,傳記的書,堆在長椅上,然後閒逸地拿起幾本來翻一翻,找到一本愛讀的書時,便輕輕點起煙來吸著。金聖歎認為雪夜閉戶讀禁書,是人生最大的樂趣。陳繼儒(眉公)描寫讀書的情調,最為美妙:「古人稱書畫為叢箋軟卷,故讀書開卷以閒適為尚。」在這種心境中,一個人對什麼東西都能夠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學士不以魯魚亥豕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惡難行為意,看雪景者不以橋不固為意,卜居鄉間者不以俗人為意,愛看花者不以酒劣為意。」
關於讀書的樂趣,我在中國最偉大的女詩人李清照(易安,1081-1141年)的自傳裡,找到一段最佳的描寫。她的丈夫在太學作學生,每月領到生活費的時候,他們夫妻總立刻跑到相國寺去買碑文水果,回來夫妻相對展玩咀嚼,一面剝水果,一面賞碑帖,或者一面品佳茗,一面校勘各種不同的板本。他在《金石錄後序》這篇自傳小記裡寫道:
余性偶強記,每飯罷,坐歸來堂烹茶,指堆積書史,言某事在某書某卷第幾頁第幾行,以中否角勝負,為飲茶先後。中即舉杯大笑,至茶傾覆懷中,反不得飲而起。
甘心老是鄉矣!故雖外憂患困窮而志不屈。……於是几案羅列,枕席枕藉,意會心謀,目往神授,樂在聲、色、狗、馬之上。……
這篇小記是她晚年丈夫已死的時候寫的。當時她是個孤獨的女人,因金兵侵入華北,只好避亂南方,到處漂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