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啟開叢明智慧靈蓋的是公安大學學報上的又一篇文章《研究分析罪犯遺留在現場的心理痕跡》。
他揣著那篇文章一遍又一遍走在操場上,他的思維就像一圈又一圈的跑道,他在搜索著從始點出發抵達終點的最近的一條跑道。
進入智能化犯罪,很大的一個特點就是罪犯湮滅罪證。你在現場上根本找不到物質痕跡,那麼在沒有物質痕跡的情況下,要通過罪犯在現場湮滅罪證的遺痕,來推斷罪犯在現場留下的痕跡。那個罪犯他是怎麼想的,他把他在空間行為的一些想像留在這兒了。也就是說物質痕跡的痕跡沒有,但他把自己的思維留在這兒了。在沒有物質的情況下,你得通過罪犯現場湮滅痕跡這一系列的行為推斷他的心理痕跡,你得考慮在現場,罪犯是一種什麼心態,他擦掉指紋,說明這小子懂指紋,他把足跡毀掉說明他懂取足跡,能夠在現場潑煤油讓狗的鼻子失靈,說明他懂警犬……表面上你看到了罪犯做了一系列反偵查,實際上他把心理痕跡就留在這兒了:心理痕跡包括罪犯當時的現場心態,專業水平,反偵查能力。而只有懂得偵查的人才懂得反偵查……
他讓記憶重新回到在古城蹲守時的那些點點滴滴,他之所以要在那麼冷颼颼的天氣裡進入那三個並不確切的現場,是因為他懂得離發案時間越近,偵查實驗才越有價值;他當時是在完全朦朧的狀態裡在那裡蹲守的,現在他細細地把自己打聽到的一切在心裡走一遍,然後他讓思維再次回到現場蹲守,蹲也就是揣摸,假如我就是罪犯,我在這兒應該提前多長時間進入,遇到什麼情況我怎麼處置,目標來了以後我怎麼解決目標,把目標幹掉之後我怎麼撤離……
三個現場一個一個閃現出來。
第三個現場是居民區,人來人往的,萬一出來一個愛管閒事的老太太盤問怎麼辦?假如那人是「黑色」、「灰色」底兒潮的人,他懷裡揣著從孫貴清手裡搶來的槍,在這裡等待襲擊第三個目標林天歌,有人一問小伙子你在那兒幹嘛呢?你當時肯定就支支吾吾了,居委會的再給你拽派出所去,一查准完蛋,一查就查個底兒掉,這樣的罪犯只能作一案,不能連著做了兩個、三個,敢連著作三個案子的罪犯肯定要有一個合法身份作掩護。
當年叢明學刑警的時候,也經常蹲坑,穿個破棉襖往那兒一蹲,來個老太太問:「小伙子,幹什麼呢!」
「大媽,我在這兒等人呢!」編唄。
「等誰呢?」
「哦,這樓上的趙大夫!」
「趙大夫?這樓上沒有趙大夫呀?」
「啊,趙大夫沒在這兒住,他上住這個樓的一個朋友家來串門讓我在這兒等他!」他得想法把老太太支走,編露了,老太太真跟你較真兒,叫人給你弄派出所,不就把蹲坑的事兒給捅了嗎,影響執行任務。問煩了,「大媽,我是幹這個的!」把槍掏出來。咱蹲坑要求不暴露身份,你要一說是公安局的在這兒蹲坑呢,目標就跑了,回去處長科長一查不就壞了嗎。有時急了眼掏出槍,大媽也不叫了,說別管閒事,我們不是壞人,老太太一看那槍就走了,誰敢把槍掏出來?警察唄。除了警察,誰敢這麼理直氣壯,這麼橫呀!
「黑色」、「灰色」底兒潮的人作案的可能性不大。那麼是內部人作案?
內部人可以是警察,可以是保衛人員,可以是派出所幫忙的聯防隊員,軍隊現役和轉業人員,也可能是政府內部的工作人員。他們身上都套著一層保護色:粉紅色。
夏小琦和秦一真一臉怒氣地將一份檔案和一份鑒定材料摔到葉千山的桌子上,葉千山低頭一看:「高鳳蓮!」
「嗯?這不是嚴茂林他媳婦麼?」嚴茂林的媳婦高鳳蓮在市土產公司業務科當個小科長,那封署名「吳勇」的檢舉揭發信怎麼會是……葉千山也怒從心起。
「媽了個巴子的,這他媽算啥?這不成心折騰哥幾個嗎!」秦一真窩了一肚子鬼火無處發。
那份鑒定材料從葉千山的桌子摔到了師永正的桌子上。「這他媽叫啥事?」每個人的心裡都窩著一團莫名之火。
師永正拿著材料來見解知凡,解知凡氣得臉色發青「先把他調離刑偵處!」
嚴茂林低著腦袋走進葉千山的辦公室。不一會兒整個屋子的人都聽到葉千山大聲的吼叫:「別的不說,你耽誤時間唄,你本身又在那假裝瘋魔地查,你他媽的是人辦的事嗎?」葉千山一臉的怒不可遏。他從沒發過這麼大的火。
嚴茂林平時就好打個小匯報,可是那是工作上的事兒。時候長了,知道他有這毛病,也沒人搭理他,可這是案子,咋能拿這麼大的案子開玩笑呢。
嚴茂林說那是我媳婦干的跟我沒有關係。
嚴茂林的媳婦比嚴茂林好,他媳婦一個勁地哭,啥話也不說。但搜查嚴茂林家時,發現了那封檢舉揭發信的草稿,草稿的字跡是嚴茂林的。
師永正跟嚴茂林又談了一次話,嚴茂林說假如真是我寫的,我也不會成心給組織添亂,如果我懷疑他,又不敢明說,寫一封信也是有情可原的,幫助組織查否了一個人,不就多了可信任的一個同志嗎……可惜,我沒有寫這樣一封信,都是我媳婦不好!師永正就把那張白紙黑字的草稿扔到嚴茂林的臉上,一句話也不說了。
師永正並沒有把那個草稿的事公開,他後來把那個草稿當著嚴茂林的面撕的粉碎扔到了字紙簍裡。嚴茂林畢竟跟了他好多年了。
「收拾一下你的東西,明天去站前分局報到吧!」師永正不看嚴茂林。
送嚴茂林走的那天,葉千山、夏小琦、秦一真、魯衛東、大老郭、陳默在市局旁邊的一個小飯館裡和嚴茂林喝了最後一場酒,酒喝的很悶,大家都不知道說什麼好,雖然大家都對嚴茂林的行為很惱火,但畢竟生死弟兄,手足相親一場,誰的心裡又都不好受,千山說:「茂林,我比你年長幾歲,也就我說說你,那事,你做的對不起刑偵處的弟兄們!這杯酒是罰你的,喝了,就讓那事過去了!」嚴茂林接過酒閉上眼悶聲喝了。
夏小琦說:「茂林,我咋說你呢,唉,算了吧,等破了案子,咱去買咱的飛行服!」夏小琦拍拍茂林的肩膀。
秦一真說:「茂林,媽的你這事做的忒不地道,你要真是缺彩電,沙發,哥幾個借錢也給你買,你讓哥幾個咋說呢!」秦一真自己喝下一杯酒。
嚴茂林眼圈就紅了,陳默看著嚴茂林誠懇地說:「弟兄們是原諒了你,才肯當著你的面罵你,下次別再做這種傻事了,來,咱們為兄弟一場乾一杯吧!」
嚴茂林再也忍不住了,趴在桌子上「嗚嗚」地痛哭起來了,一邊哭一邊說:「我對不起弟兄們,……」
叢明是在星期六的晚上悄悄返回古城的。他跟學校請了幾天假,他覺得他有必要再去那三個現場走一走,他要身臨其境地再感受一下,他要把那些在腦子裡形成的紛紛亂亂的思緒理理清楚。
他下了火車就直奔第一現場。雖然案子已經過了好幾個月了,雖然現場什麼都沒有了,但是他相信,任何一場犯罪,罪犯可以消弭掉罪證,卻無法消弭掉殘存在空間的無痕的信息,那些信息就像空氣一樣永恆地留在那裡了。
罪犯襲擊的部位是宋長忠的後腦蓋,那一下足以使宋長忠的生命遭到毀滅性的打擊。那天宋長忠沒有帶槍,沒有搶到槍是純屬偶然,宋長忠那天是應該帶槍的。宋長忠的槍沒搶到才又襲擊的孫貴清,孫貴清被打的腦漿四濺。襲擊孫貴清比襲擊宋長忠出手重了。他想起夏小琦說過的,公安局曾經放風宋長忠醒了準備辨認的事兒,叢明總覺得公安局在好心要保護那些見證人的同時犯了另一個錯誤,那就是此說法其實是給了犯罪分子以某種心理暗示,這種暗示促使罪犯再也不敢在新犯罪中留下活口兒。
所以到了林天歌遭襲擊的時候,打一槍還要補一槍……這一系列行為說明一個什麼問題呢!
他查過萬年曆,宋長忠的案子發生的時間1987年11月1日是陰曆的九月初十。十五是滿月,初十已近半滿,所以無論是宋長忠看見罪犯還是另有目擊者,時已近滿月肯定是罪犯的一個疏忽。他發現後來的兩個案子,孫貴清被殺1987年12月11日是陰曆的10月初21,林天歌被殺是87年12月24日,陰曆的11月初四,這後兩起案子都避開了月圓。林天歌的那個案子罪犯在作案之前就將樓道燈全掐滅了,這一切又反映了罪犯的什麼特徵?在三起案件中,罪犯似乎運用了他很熟悉的一套方式,跟蹤、蹲坑、襲擊目標,撤離現場。這一系列均是常規的偵查手段。而且這個人對三個人的值班時間、住址、行走路線摸得這麼準,局外人想把兩個派出所,三個警察的值班時間搞得這麼準是不可能的,這個人只能是警察。
古城的警察有近6000多人。
警察又分為若幹警種,交通警、治安警、派出所的民警和刑警,活兒干的這麼利落,在警察當中,一般的戶籍警、治安警、交通警是達不到這種程度的,他們不具備這麼全的技能。他迅速把交警、治安警和派出所民警給挑出去,從職業特徵的角度來分析,刑警更符合他的推論特證,只有刑警才能那樣熟練地運用一系列偵查手段,熟練地運用擒拿格鬥和射擊技術,精於研究月虧月圓學說、軍事地形學等多種專業知識理論……古城的刑警只有幾百人……
夜色很黑,他的心卻亮了起來,他大腦的思緒彷彿追尋著一個即將被揭開的謎底……
那三個現場像是飄忽的雲彩在他的眼前飄來飄去:三個現場,兩個在橋北,一個在橋南,這是兩個區域。叢明在市局刑偵處呆過,經常和分局刑警隊的打交道。因為市局刑警主要處理全市範圍內的大要案,不受區域的限制,對付的也是高檔罪犯,對手強,他們自身素質也就相對比分局刑警隊的要強,這樣,那三個現場暗示的意思不就排除了是分局刑警所為嗎?
市局刑警不足百人,年齡在25歲左右的只有9人,罪犯應該是9個人中的一個人。而9個人中身高在1.70米左右的只有2個人。
叢明忽然就被自己的推論嚇出一身冷汗:那兩個人都是他熟悉的人呵!
雷東明將王長安的遺體拉回古城的那天,天陰陰地又下起了濛濛細雨。
婁小禾和戎長征看著窗外的雨水一聲不吭。
從日照出發的時候,戎長征覺得讓楊路虎跟王長安一趟車回來有點不妥,陳默和李世琪也覺得不妥,最後大家商議了一下還是決定兵分兩路,一路雷東明開車,由戎長征和婁小禾護送王長安的遺體回古城,另一路由陳默和李世琪負責押解楊路虎乘火車返回……
分手時,戎長征跟雷東明說:「東明,等陳默他們到站你還得辛苦一趟!」
東明說:「放心吧,我去接他們!」
商秋雲聽見窗玻璃嘩嘩被砸碎的聲音,就坐起身來,她和母親不知外面發生了什麼,她們甚至不敢開開門到門外去看看。
不,絕對不能出去,只要在屋子裡就有一種安全感,她們母女倆都怕把自己置身在暗夜中,凶險就潛藏在暗處,她們防不勝防,她們惟一能做的就是熬到天亮。
天亮,門外聚了很多人,她們聽見了人聲,「匡匡匡」的敲門聲,然後是鄰居的喊聲……商秋雲和母親一塊出現在門口。她們家的門上和窗玻璃上貼著很醜的淫穢畫,畫上有一個女人還有三個男人,每人都穿著警服,畫上有「殺殺殺」和「除根」等字樣,母親悲憤地剛要揭下來,商秋雲用手給擋住了,「媽,別動,讓刑警出現場!」商秋雲的話說得斬釘截鐵,話中透著不屈和堅強,母親難以想像秋雲何以會在忽然之間從軟弱裡拔出來,連說話的語聲和臉色都是鐵鐵的……
葉千山拿著那張淫穢畫和師永正來到肖坤副局長的辦公室。「從這幅畫上來看,似乎告訴我們,商秋雲和三個警察有三角戀愛的關係,如果真是罪犯貼上去的,那麼我們情殺的定性可能是錯誤的!」師永正看著肖坤盯著那幅淫穢畫神情散淡,好像並沒把這件事當回事兒。
「唉,也不能排除小流氓搗亂的可能嗎!」肖坤說。
「可是,這麼大的案子,哪個小流氓肯往自己身上攬這個膩歪?我也覺得罪犯貼上去的可能性大,罪犯似乎是在極力把我們往情殺這條線上引,如果真是情殺,罪犯肯定要迴避的,我們越往情殺這條線上摸,可能就離真正作案的人越遠,這也有可能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罪犯沒在我們偵查範圍之內!」葉千山顯然對肖坤的觀點不敢苟同,他本不想這樣發生思想上的正面衝撞,可是他更不想再毫無意義地走彎路,像一隻瞎貓一樣東撞西撞。「慎重起見,先跟前一段劃定的嫌疑人對對筆跡,另外,摸一下都是什麼人最近在林天歌那個現場轉悠過……」肖坤有些不悅,他採取了折衷的意見。
叢明返回學校的時候,一進宿舍,刁水就用異樣的目光看著他。
他說咋啦,哥們,你幹嘛這樣看我?
刁水說哥們,你最近沒幹什麼壞事吧?
叢明說我能幹什麼事,我什麼事都沒干呀,你什麼意思?
「我可告訴你,你們古城公安局的來了兩個便衣,到學校瞭解你去年11月和12月那段時間的行蹤,還找我了,問的挺細……」
叢明心下就明白咋回事了,他也沒做解釋只哦哦了幾聲,就抱起書看起來……
他不得不暫時放棄正在著手的偵查推理,大家都在忙著寫畢業論文複習功課迎接畢業考試,他也必須渡過這一關。
6月底,叢明終於拿到了畢業文憑。他回到古城被重新分到警校教課,他去學校報了到,又跟幾個熟人說了會話,就推車子準備回家,在學校大門口,他碰見了一直當班主任的烏日昇,烏日昇陰陽怪氣地說:「霍,咱這小廟來了大和尚啦?」烏日昇窪斗臉,看人時眼睛總是用餘光掃你,走路有些扭捏像,他是從中學調過來的,叢明挺煩這個人,他胡亂寒暄兩句,就騎上車子出了校門……
他現在急於想證明的就是他的推理有沒有錯誤。推理得有依據,要依據從現場掌握和瞭解的大量情況。可是他掌握的現場情況簡直是太有限了:簡單的案情,那案情也是盡人皆知的,他和刑偵處的小伙子雖然很熟悉,但當時給他一個很深的感覺就是好像人人都陷在被查的自危裡,所以每個人說話都很小心謹慎,雖然也給他提供了一些情況,但涉及到案件實質的情況嘴封的很死。他跟夏小琦應該是最好的,可是他記得他有一次找夏小琦聊案子,夏小琦說:「這案子按說應該有點眉目,你說那個目擊者記憶力多好呵,身高、年齡、衣著,都記住了!刻畫的這麼準確,咱們摸不出來,你說這不是咱們的失誤?」
叢明趕緊問:「穿的什麼衣服呀?」
「嗨,就那衣服吧!」夏小琦明顯的產生警覺。
當他又問:「沒說什麼步態嗎?」夏小琦就裝作沒聽見,哼著「我的中國心」一邊轉悠去了。
除了夏小琦、秦一真、王長安他們給他提供的有限的那點案件信息,他還受到了崗川正行的《兇殺案的指揮與偵破》中《關於研究犯罪人的職業特徵》,公安大學學報上的《關於研究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跡》的理論成果的理論啟示。是的,他把它們作為自己偵查推論的理論依據,然後他模擬犯罪人的行為揣摸犯罪人的心理進行了偵查實驗,他在做偵查實驗的時候甚至不知道現場確切的位置在哪裡,他就憑借這些給這麼浩大的三件案子進行了如此單薄的推斷,他不得不懷疑自己……
他抬頭看看已到了新華書店,他就把車子存上,踱到店裡,直奔標有「法律」字樣的書區。
他一本本翻看著,那翻看很是盲目,很是隨意,他順手又抽出一本《法律邏輯》,那是1982年版的,他翻了翻剛想放回去,目光卻盯在正要合上的那張紙頁上:《回溯推理》。他學過的,就是當完成一個推理以後,一定要再反推回去,用反推來驗證推理中的不科學不合理的成份,把這些不科學不合理的成份推翻了,就留下了科學和合理的,留下來的就比較可靠,就佔得住腳了。科學的,合理的東西是顛撲不破的,無論正著、反著,都是經得起推敲的。
他想我現在已心知了一個結果,我為什麼不從這個結果出發,進行一次回溯推理呢?!
叢明買了那本書出了書店,騎上車子直奔市局刑偵處。
他先去了技術科,婁小禾在辦公室正在寫王長安的屍檢報告。叢明真想不到王長安會是這樣的死,他一直欣賞王長安的智慧和機敏。王長安辦案子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從不人云亦云。叢明覺得他得出現在的推論,假如推論將來被證明是正確的話,應該說那裡邊有王長安的功勞。王長安曾那樣坦率而又大膽地把判斷告訴他「是粉色人作的案!」或許是因為王長安這句話的暗示,他才堅定了信心一路推下來的……
他和婁小禾聊天的時候,就把婁小禾和他推論中的那個人做著比較,婁小禾1.70米的個子,脖子微偏,臉上帶著農村孩子特有的質樸,婁小禾雖是他推論中的兩個嫌疑人中的一個,可是憑直覺他怎麼看婁小禾都不像罪犯,婁小禾除了帶有農村人進城後那種狹小的忌妒心以外,小伙子心性還是滿不錯的……
叢明告別婁小禾的時候就已經從心裡徹底否定了婁小禾!
那麼不是婁小禾,就應是另一個?
陳默!
紅山派出所。
何力在院子裡撅著屁股專心致志地在擦摩托車,叢明推車子進來他也沒反應。叢明就在何力的屁股上擊了一掌,何力嚇了一跳,扭臉一看是叢明就嚷嚷說:「叢大哥你嚇死我了!我以為犯罪分子青天白日殺進派出所了!」
上警校時,叢明給何力他們教過射擊,由於他跟大家處得很哥們,所以私下裡沒人喊他老師,只喊他叢大哥。
「咋樣,忙唄?」叢明一邊說一邊向戶籍室張望。
「瞎忙,瞎忙,我把手擦擦,先屋裡坐!」
這時方麗從窗子那兒喊:「何力,接電話!」喊時就看見了叢明,她說:「喲,叢大哥來了,畢業了吧?快進屋坐會兒!何力真不懂禮貌,讓叢大哥在院子裡站著!」
何力搶白道:「你咋知道我沒讓,就你好,就你懂禮貌!」
方麗似乎出落得比前兩年更漂亮了。她留了荷葉形短髮,水靈秀氣的眼睛透著柔媚,圓臉蛋上一邊一個酒窩,挺招人喜歡的……
叢明之所以來找方麗,是因為舊日時光裡的一些往事,沉在往事中的有關一個人的記憶……
那是三、四年以前的事了——
林天歌因為「白髮魔女」事件愁眉苦臉地把頭埋在枕頭裡,他衝著在桌子上練字的叢明說:「叢大哥,你說我該咋辦呢?我不願意去派出所,這樣走,我心不甘呵!」
「天歌,這樣吧,我給你找一下白大隊,看看還有沒有商量的餘地!」叢明和防暴隊白大隊長私人關係不錯,他從沒求過人,這一次為了林天歌渡過這道坎兒,他真心想幫一把。
叢明走到白大隊辦公室的時候,正碰上一個小伙子出來,他覺得有點面熟,但叫不上名字,看著像警校畢業生,雖然他給他們教射擊課,但兩個班一百多個同學,讓他全都認清楚顯然是不可能。白大隊跟在後面正要把小伙子送出門,見了叢明就止住步,先是沖小伙子說:「跟你爸說一聲,讓他放心吧,我就不送了!」然後他又問叢明:「有事嗎?」
「有點事。嗯,林天歌那事兒也不全賴他,是那個人先動手的……白大隊您能不能再跟上頭……」聽到叢明提林天歌的事兒,白大隊臉馬上沉下來:「可是他先說了不該說的話才引起的,人家整天告狀,弄得咱們隊上全體跟著背黑鍋!」
「那總得給人家一個改正的機會吧,這樣一弄,林天歌將來都不好做人,乾脆跟局裡說說,別一棍子把人打死了,留下來以觀後效嘛!」叢明急得把「以觀後效」的詞都搜羅出來了。
「這是局領導的事,咱們無權做主呵,況且已經定的事兒,不能改了。讓林天歌下派出所,好好鍛煉鍛煉吧!」白大隊做了個手勢,那意思這場談話到此為止。
林天歌走了不久,那個小伙子頂了林天歌的缺兒到防暴隊報到,叢明這才知道小伙子叫陳默,他想起在白大隊門口那件事,心下已明白了全部。
來防暴隊的小伙子大部分都是1.78米以上的大個子,像婁小禾和陳默,只有1.70米的小個子,都是托人找了有關領導走「後門」進來的。
林天歌走後,陳默被安排到林天歌住的那張床,跟叢明住到了一個宿舍……
半年以後,防暴隊的小伙子大部分都悄悄搞上了對象,秦一真的對象是孟莊派出所的戶籍警羅蘭,秦一真那麼大的塊頭,而羅蘭不足1.60米,兩個人走到大街上讓人一看覺得很好玩兒,羅蘭為了讓自己能顯得高一點就常常穿警服戴大沿帽,且把帽沿撐得高高的。
那一年叢明跟秦一真到北京出差,住在東單北極閣胡同的北京市公安局招待所裡,臨回古城那天叢明對秦一真說:「一真,你跟羅蘭談戀愛以來這是第一次出門吧?」
秦一真不解叢明問這話是啥意思:「對啊!咋啦?」
「你呀,應該給人家羅蘭買件禮物帶回去!」
秦一真:「有啥好買的,剛分開沒幾天!」
「女人呵,不在乎你買的東西的多與少,在乎你對她是不是有心,你第一次出差,回去買件禮物送給她,說明你心裡有她,她會比以往對你更加的好,你們的愛情會更鞏固,你聽大哥的話沒錯!」
秦一真覺得叢明說的有道理就動心了,於是問:「你說買啥呀?」
「走,這兒離王府井這麼近,我帶你去王府井百貨大樓轉轉去!」叢明拽起秦一真就奔王府井百貨大樓了。
在王府井百貨大樓,秦一真看上了一條連衣裙,一看標價,18元,他說壞了,我要是買了裙子就沒錢了。叢明說沒事買吧,我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我有錢!
秦一真就借了叢明10元錢買了那條裙子。羅蘭果然喜歡的不得了,她對著秦一真說:「看你粗粗拉拉的,心還挺細!」羅蘭穿著那條裙子到處走,好像要讓每個人都知道她的幸福和喜悅。羅蘭對秦一真的愛果然就加深了一層。
秦一真感激地說:「叢大哥,聽你的話真對了,理論上你咋啥都行呢!」
這話就刺到了叢明的痛處。好像說人家自己的婚姻實踐怎麼那麼糟似的。
秦一真自知失語趕緊說:「叢哥,其實你的事兒我們大伙都知道,那個女的忒惡呀,聽白大隊說那女的跟你結婚後懷過孕,做流產還是托白大隊媳婦做的呢。她那樣攻擊你,說明那種女人壓根兒不能要,兄弟們將來給你踅摸一個好的……
魯衛東那時也搞了一個對象,是後院三處魏處長的女兒,三處和防暴隊有個相通的門。魏處長的女兒來來去去總經過防暴隊的院子,一來二去就跟魯衛東熟了。可是魏處長的女兒長得實在不打眼,遠配不上修長清秀的魯衛東,最不能讓大伙接受的是那個魏處長的女兒還比魯衛東大1歲,俗話講女大一,不是妻嘛!
叢明就說:「衛東你別那麼沒出息,沒見過女的似的,見一個就上!」
大伙也擠兌魯衛東說:「魯衛東你是想要一個大姐吧!」
最終大伙齊心協力把魯衛東和魏處長女兒的這場好事給攪和散了。魏處長的女兒自此再也不走防暴隊這個院……
很快魯衛東就又找了一個很不錯的女孩子……
有一段時間,大傢伙發現,夏小琦一有時間就坐1路車,而且準是從防暴隊外面那一站上車一直坐到終點,再從終點坐回來。大家開始不解其意,後來才知夏小琦那是在鍥而不捨地追求1路公共汽車上的一個售票員——黃雲。黃雲細高的個子,皮膚水粉水粉的嫩,據說追求者眾多,堪稱古城最美的一個女子……夏小琦力挫眾敵手,終於贏得了黃雲的芳心。後來古城電視台招節目主持人,黃雲以她的美麗大方和優雅的談吐,柔美的聲音在與幾十名報考者的角逐中一舉奪魁,當上古城電視台綜藝節目的主持人。
叢明是後來才知道,他說:「小琦你小子行啊,把古城的美人兒搞到手了!」
「嘿嘿,不算太美,一般的美吧!」夏小琦搔搔頭皮,掩飾不住得意,裝模作樣地謙虛著,其實心裡別提有多美呢!
叢明發現,哥幾個找的都不錯,在感情上比較孤獨的就是陳默了。
有一天,宿舍裡就剩下叢明和陳默了。陳默手握五四式手槍,保持瞄準的姿勢平端著胳膊已經有半天了。叢明知道陳默臉皮薄,誰談女人他就臉紅,搞對象的事當著人問,陳默備不住得跟他急,他就先跟陳默聊了一會槍的事。陳默說:「叢大哥,你看我握槍的姿勢對不對呀?」叢明說:「不會打槍的人,一般練習時手總是死死地握住槍,握的越死,對自己越不利,你要握槍,你不能總想著那把槍的存在,你要視槍和人體是一體的,槍就跟你的手臂似的,槍性和人性,就好比人性和水性,水性和悟性是一個道理,游泳的人在水裡就很放鬆,使自己的身體像魚一樣和水交融為一體。打槍的時候,你一定不能神形分離,你置身於槍外或是將槍置身於你之外都是打槍切忌的,槍並不是一個冰冷的工具,它就像你的手,只有把槍視作你的手,你才能於有形和無形之間將槍運用自如……」叢明一講起射擊理論滔滔不絕。
陳默又練了一程,就放下槍讓胳膊休息休息。這時叢明就趁機問:「陳默,你個人的問題咋樣了?」
「嗨,找不著合適的!」陳默自顧自地抽出一根煙點上。
「你們家條件多好呵,你爸是文聯副主席,縣團級幹部,工資又高,你自己警校畢業,公安局防暴隊,職業也不錯,咱惟一缺陷就是個子矮點,可是個矮吧,你1.70米還是1.73米吧?一般的小女孩應該看上了!」叢明話說到這個份上可謂坦誠相待了。陳默只深長的歎了口氣沒有說話。
又一次,叢明再次跟陳默扯起搞對象的事兒,叢明說「陳默,我琢磨著你這個情況,你這些優點呢得找一個跟你長時間一塊學習工作瞭解你的人才行!「叢明一邊說一邊在房間裡踱著步。想了想他又問:「你們警校女生裡邊,沒有瞭解你的?」
「警校女的,都缺心眼兒!」陳默不假思索地脫口而出。
「有不缺心眼的嗎?你看桑楠?我瞅那姑娘就挺有心眼!」叢明耐心地啟發誘導著陳默。
「那,也缺心眼兒!」
「那你說誰不缺心眼吧!」叢明幾乎是逼著人家非吐露真情不可。
陳默被逼得實在沒辦法,紅著臉囁嚅道:「我看小方,方麗還可以!」……
叢明走進樓道,迅速使自己從回憶中拔出來,他看見牆上,宋長忠的照片仍和其他人一起端莊地貼在牆上……
他看了一會那張照片就進了戶籍室,方麗很熱情地又讓座又倒茶沏水的,他們寒暄了一陣,一會兒,何力也甩著濕手進來了,叢明說:「何力你啥時讓我喝喜酒呀!」
何力壞笑著說:「先喝方麗的吧,她不嫁我敢娶嗎?!」方麗就將一塊抹布扔向何力,何力一把就把抹布接住了,他說:「看看,要老婆就得娶這樣的,多善解人意呀,知道我剛洗了手需要毛巾,多有眼色啊……!」
方麗說:「何力你滾刀肉!我不跟你貧嘴!」這時就聽叢明問:「方麗有對象了嗎?」
何力收住笑,一本正經地說:「這回我不開玩笑了。方麗搞了一個部隊的參謀,那小伙子長得帥著呢,有點像林天歌……」何力是不自覺狀態提到林天歌的,方麗的臉部抽搐了一下,目光中有一份飄忽的難以捉摸的情絲,也僅是飄忽了一下轉瞬就消失了。何力無意提到林天歌,他完全沒有顧及方麗的表情仍自顧自地說:「唉,可惜了,林天歌,多好的小伙子呀……」
又聊了一會,叢明就告辭騎車子走了。他的腦子裡不斷盤桓著這樣的問題:為什麼第一案發在紅山道派出所?他認定陳默的時候就首先想到了方麗。方麗跟宋長忠在一個所,回憶過去跟陳默的那場談話,陳默對方麗的印象極好,假如陳默暗戀著方麗,肯定到紅山道派出所的時候就多,他選擇襲擊宋長忠的機會就多。另外,陳默深入到這兩個派出所,中山路派出所也好,紅山道派出所也好,都有條件,紅山有方麗,何力、鄧梅,中山有林天歌、江舟。他是刑警,去這些派出所辦個戶口,看看同學也很自然,趁機將誰在什麼日子值班,主班還是副班的情況一一摸清楚,瞭解了所有情況也不至於引起派出所任何人的懷疑,再一看宋長忠,孫貴清都是百十來斤,不足1.70米的小個兒,好對付。再加上跟蹤,不難摸清幾個人的家庭住址和行走路線,林天歌跟孫貴清在一個所,又跟陳默是同學,成功襲擊這三個民警,實在沒有比陳默更具備條件的了。
而叢明在推理過程的其中之一條是:罪犯熟悉兩個派出所三個民警的家庭住址、值班情況、回家路線、罪犯有接近這三個民警的職業條件。
叢明一邊走一邊想,一邊想一邊走,不知不覺就來到了古城百貨大樓跟前,他看到瘋狂搶購的人們爭相買著彩電和冰箱,有的一家竟一下子買兩台,物價的飛漲,貨幣的一再貶值,老百姓生怕手裡那倆錢漲毛了。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國人似乎第一次有了囤積的慾望,那些平時挑雙襪子都要左找毛病右找毛病的主兒,搶購冰箱和彩電時,交了錢連箱都不開搬了就走。他看著搬電視機的人們忽就想起了離開防暴隊調到古城電視機廠的洪仙壽。
洪仙壽是武協主席吉茂生的徒弟,洪仙壽的散打在古城是首屈一指的。有一次在吉茂生家,叢明碰見了洪仙壽。吉茂生就介紹說:「叢明的姥爺是我的大師兄呢!」因了這一層關係洪仙壽和叢明就格外親熱。兩人經常切磋武藝。後來防暴隊缺散打教練,叢明就極力推薦洪仙壽。洪仙壽當時挺想留在防暴隊,哪怕不佔警察編製以工代干呢,而當時公安局一律要求接收受過專門訓練的大中專警校生,洪仙壽一看進不來,當了一年教練就聯繫了電視機廠保衛科,叢明記得臨走時,洪仙壽和他對飲時,對防暴隊的每個人都做了一個評價。他說白隊長這人做人太滑頭,大老郭有心眼,夏小琦聰明,秦一真義氣,魯衛東馬大哈,婁小禾小心眼,陳默這小子他媽的是個白眼狼……洪仙壽拍了拍叢明的肩膀說:「最可交的還是叢明你呵,你好好唸書吧,你這人雖然魔魔怔怔的,將來一定有結果的,我發現你身上有許多超過常人之處……」
那天他們倆個喝了很多,當時洪仙壽說陳默「白眼狼」時,他沒往心裡去,因為陳默平時挺摳門的,一屋子人坐著聊天,陳默從來都是旁若無人地從兜裡掏出煙給自己點上一根,從來不給別人讓煙。有好茶葉總是鎖著,哥們弟兄一起出去吃飯,他從來不捨得掏錢,但他卻請白大隊和大老郭,所以叢明老覺得陳默勢力。他想老洪說陳默白眼狼可能是嫌陳默不給他讓煙什麼的,他就沒往心裡去。好幾年過去了,現在突然想起當年老洪評價陳默的這句話,他覺得有必要找找老洪去,瞭解一下當年老洪何以要那樣說陳默……
其實即使不是為陳默的事兒,他也該看看老洪的,他上學以後還一直沒去看過老洪呢!
老洪家在電視機廠後身的家屬院裡,到老洪家時,已是晚飯時分,叢明在樓道裡就聞到了各家飄散的做飯的香氣。
敲門,是老洪來開的門。老洪一見是叢明激動地捶了叢明一拳,那一拳看著猛,落到叢明身上卻極輕棉,令人有一種情感的貫通感。
「哎呀,兩年不見了怎麼樣?書念的不錯吧!」
「還行!」他想起當年老洪對他的評價,真覺得老洪這人功夫好,看人的眼力也好。
他們很親熱地敘舊,老洪讓老婆出去買了一隻古城扒雞、豬耳絲等現成的涼菜,兩人就擺了桌子喝開了,一邊喝一邊聊在防暴隊的往事。叢明說:「洪大哥,我有件事想問問你!」
「啥事呀?」洪仙壽遞一根煙給叢明,叢明擺擺手,又趕忙拿起桌上的打火機給洪仙壽點上,說:「當年,你走時跟我說陳默是白眼狼,我當時也沒過心,好幾年的功夫了,我琢磨不出你說陳默白眼狼是怎麼個白法?」
「嗨,別提了,你還記得有一次我教一個散手的幾種擊法,你也在旁邊學,我讓陳默支手,你猜陳默支手時幹嘛來著?他狠狠地打了我一拳!我帶徒弟帶了20多年了,徒弟敢打我的就僅有陳默一個,因此我叫他白眼狼!一條喂不熟的白眼狼,他從我這兒討了好多招兒走了,卻在給我支手時打了我一拳,這一拳是故意的,這個人心毒手狠……」
叢明從洪仙壽家出來,晚風習習地吹著,他的酒有幾分醉也有幾分醒,這時的大腦正好任思緒馳騁,他想像宋長忠、孫貴清被鈍器猛力擊打時的慘狀,他也想起夏小琦告訴他的林天歌中彈的位置,「子彈穿過腹部,嵌進脊柱神經……」那將是怎樣的心毒手狠,怎樣的神槍手呵!只有他知道陳默行,他又想起了在防暴隊教練射擊的情形……
「在射擊過程中射手從舉槍到擊發要同時完成許多動作,其中有靜力性成份又有局部動力性成份,且性能和節律各異,因此射手即要建立單個動作的技能,又要建立成套動作的技能,動作與動作之間有嚴密的連帶,內在轉換又必須極其靈活,所以警用手槍基本射擊單手據槍,瞄準,擊發動作由站立定位,合理據槍,算定射向,適力挺腕,放大瞄區,視力回收,適時屏氣,預壓扳機,平穩擊發,自然扣響七個環節動作組成。」
每次講完射擊課陳默都要向他討教射擊時的技術性問題。在防暴隊這一批人中,學射擊最認真的是陳默,平時晚上沒事,陳默總是在自己的小臂上捆綁上鐵塊、磚頭等硬物平端手臂練習懸空據槍的平穩性。
「對隱顯目標的射擊,其射擊速度是以秒來計算的,射手發現目標後,就應立即意識到運臂舉槍瞄準,做到快速出槍。反應,從生理學方面來說也稱大腦皮層的條件反射。一個人的反應快慢同其積極因素及主觀能動性有密切的聯繫。因此,要求射手在發現目標後,要精力集中,搶時間射擊。近距離速射,時間對射手來說非常寶貴,往往0.1秒的時間就決定了成敗存亡……」
叢明一邊講一邊在一個模擬戰場實地教練著。
「射擊多個目標時,還有向左,向右的橫方向,具體動作是,短矩離『剎』車,使平正關係平穩進入理想瞄區,稍穩後即達到自然擊發。運臂過程中,小臂要自然挺直,保持握力不變,使槍和手臂成為一個整體。眼睛要盯住瞄區,正確的平正關係由視覺和感覺去保持,要注意腕關節的固定和手臂力量保持不變,當左右方向橫方向轉體和運臂時,也應採取先快啟動,即將到位時慢『剎』車的做法……」
好幾次靶場上練習完了,大伙都走了,惟有陳默隨著大伙走著走著又溜回來,有時一直練到很晚才回宿舍。
有時在宿舍,叢明看書,陳默會冷不丁地問:「叢哥,你說要連續對多個目標進行射擊,目標距離有遠有近,我覺得食指扣動扳機時肯定緊張,會不會拉不開栓呀,瞄區怎麼選擇?」
叢明挺喜歡陳默這股子鑽勁,他對每一個喜歡探討的人都會盡他所知耐心講解。
「如果連續對多個目標射擊,要做好食指鬆開扳機和再次扣壓扳機的動作,才能達到擊發。不能用食指的局部運動引起手臂其他肌肉的運動,而導致正確的平正關係被破壞,並使運臂不平穩。應該把食指松扣板機的動作提前到套筒後座時的極短的時間內去完成。響槍後要立即快松板機,然後以相對較慢速度再次擊發即通常所說的快松慢扣,這樣才能在連續射擊中有力於精確瞄準和達到理想的擊發……
在15—50米距離內目標射擊時,手槍彈道高(負)最大值不超過21.8cm,選擇瞄區不宜過高或過低,大概兩拳高度……」
……
槍擊在林天歌的脊柱上絕不應看作是偶然的。近距離時間差僅有0.1秒,陳默必須搶住這0.1秒的時間,林天歌的射擊水平雖比不上陳默,但也是經過專門訓練過的,且個子高出陳默許多,所以陳默不敢冒險隨便打任何一槍,因為一槍命不中林天歌的要害部位,林天歌只要有口氣,有意識、手能活動,是會有反擊的機會的。而打脊柱神經,這真應看作謀殺史上的絕作!擊中脊柱神經,即使一個人有思維有意識,又能怎樣呢?你的四肢在瞬間已處於癱瘓和麻木狀態,你已無力作任何反抗,對手卻可以從容地取了你的槍,然後又從容地看著你的眼睛,告訴你,我就是陳默。你再也喊不出聲來,你知道了能怎麼樣,你只有等死,等著你昔日的同學和今日的「戰友」從你的手裡取過槍,頂住你的太陽穴「砰」地一聲再補一槍……
這是最屈侮,最窩囊的死。林天歌真的是死不瞑目啊……
叢明的推理中有一條是:罪犯在實施犯罪過程中熟練地使用擒拿格鬥和射擊技術,此罪犯應該是受過系統和專門訓練。叢明曾在這一條的後面加了一個括號,注著:「這種專門訓練應該是人民警察學校或是其它公安院校畢業生。」
陳默太具備條件符合這項推理了。
至此,陳默的疑點在叢明的心裡逐漸上升。
叢明獨自一個人回到家裡,將檯燈捻亮,拿出那個寫著密密麻麻字跡的本子,再次審視那幾排日期:第一案發時間1987年11月1日,農曆九月初十,月半滿;第二案發時間1987年12月11日,農曆十月二十一,月虧;第三案發時間1987年12月24日農曆十一月初四,月虧。
這一切,彷彿與記憶深處的某些東西也是有連帶的,那是怎樣的一種連帶呢?
他閉上眼睛,記憶的長河中有大大小小五顏六色的魚類慢慢地游動著,許多魚穿過月光的幽深忽地就消失了,而有些魚兒卻反覆地在他的眼底盤桓……
那時候,他們都是單身,訓練完了就都聚到他的小屋裡聊天,每晚都有很熱鬧的話題:
有一年臘月二十八,梁村發生了一起兇殺案,被害人的丈夫說他回家時看見了一個男人,從他們家出來的時候在門口東張西望,然後逃跑了,他藉著月光看見那人臉是國字臉,鼻子很高還戴著一副眼鏡,他懷疑是他們村新來的民辦教師……
刑警隊長沒聽完就說,把他帶走吧,他就是兇手。
被害人丈夫說你們公安局的不去抓壞人憑什麼抓我?
跟著他的幾個偵查員也覺得隊長來了剛聽了沒幾句就抓人實在令人感到莫名其妙,但得聽隊長的,就把人抓了,有一個民警跑肚子,跑到村頭牆根處拉屎,拉著拉著,沒拉完就擦了屁股找隊長去了,說隊長,我知道你為什麼抓他了!
叢明講完這個故事問一屋子人:「你們知道為什麼嗎?」
有人就說:「肯定那小子說話神色慌張。」
也有人說:「那人身上,手上或臉上有血跡吧?」
夏小琦說:「不對,讓我想想,發案子是在臘月28,臘月28哪有月光呀,這是月虧的時候,他能離老遠看見一個人長啥模樣?那不純屬扯淡玩嗎!不抓他抓誰呀!」夏小琦說完就問叢明「我說的對嗎?叢大哥?哎,叢哥,你15歲就當偵察兵,給我們講講野戰的一些故事吧!」
一屋子人都贊成夏小琦的提議。叢明就在一屋子的愛戴和崇拜的目光中把他在部隊裡學到的那些軍事地形學的知識,戰場實戰的知識傳授給他們,軍事地形學的很多知識是同樣適用現代偵查破案的。
「打埋伏和偷襲,千萬要記住不能把自己置身在月亮地兒裡,當然最好是不選擇月盈的日子,城市裡有燈光,不怕,燈泡是可以打掉的,而月亮你摘不下來……」
燈光?是的,他講過燈光,他說襲擊目標時不能忽視燈光。你在暗處,目標在明處,一打一個准,你要找一個暗處做隱蔽體,選擇掩蔽體位置時,你要提前把可能造成你暴露的燈光打掉……他突然激靈一下子就睜開眼,他想到了林天歌被殺現場的樓門道的燈繩被拽斷的那個細節,他還想到了獨獨亮著的那盞路燈,罪犯躲在遠遠的暗處,那盞燈是罪犯故意留下來作辨認用的,如果那盞燈也被打掉,那天是陰曆初四,根本沒有月光,罪犯他無法判定出現的黑影是否是林天歌,所以,他要讓林天歌在明處容他辨認一下,他隱在林天歌從商秋雲家平行的那座樓房的角落裡,只有那個位置是最好的,罪犯是在林天歌經過那盞燈時,他確認了是林天歌以後追至6號樓前面向林天歌開了槍……
叢明努力回憶那天聊天的那一屋子人都有誰:夏小琦、秦一真、婁小禾都在,魯衛東躺在床上,陳默那天也沒回家,人散了之後,陳默在暗夜裡獨自抽過一根煙……
是的,陳默也在。難道世界上有如此巧合的事情嗎?難道陳默把他聊的那些知識全部活學活用在犯罪上了嗎?難道真的說者無意聽者用心了嗎?
叢明的心裡出現了一陣一陣的顫慄:應該是陳默干的。也許陳默在作第一個案子時忽視了月圓月虧說,也許最初他是想搶槍不想將人打死,案發以後公安局的遲遲破不了案,破不了案是他事前就清楚的,他太熟悉公安局出現場的反應能力和決策層的無能,叢明記得赫戰勳的那個案子發案時,陳默自始至終跟他在一起,他們看到了公安局破案時的一個又一個敗筆。回到宿舍大家一塊發牢騷說像現在這些領導的這種思維方式10個案子有9個破不了,破了的那一個還是瞎貓碰死耗子碰上的……
是因為沒有搶到槍才有了第二起案子,孫貴清的被殺和被搶,後來孫貴清的案子和林天歌的案子都躲開了月滿,犯罪分子是修正了自己的作案的不足,因為第一案傳言宋長忠醒了要辨認了,警方公佈的所謂宋長忠刻畫的罪犯的年齡身高是那樣準確,罪犯醒悟到了他失誤的何在,果然第二現場就沒有目擊者,果然孫貴清被打的不可能有醒過來說點什麼的機會……一個案子比一個案子做的更乾淨利落和徹底。罪犯的確是號著公安局的脈在作案……
叢明記得他剛當刑警的時候,市裡曾發生過一個專挖鎖心盜竊的案子。犯罪分子瘋狂作案,公安局成立了專案小組,專案專辦挖鎖心的盜竊案,那個犯罪分子後來的確是在又一次作案中被抓了現行。叢明在想,假如那個犯罪分子知道公安局的內部信息,他就可以暫避過專案的風頭或轉移到別的地方,也可以變換盜竊方式,他就可以避免被公安局抓了現行。然而一個局外人是很難得到公安局的內部信息的,他叢明有那麼多朋友在專案組,他們還向他嚴格保密呢。陳默是市局刑警,也是專案組的中心成員,他完全能得到內部最準確的信息來修正自己在作案過程中的欠缺和不足。
陳默懂軍事地形學。
陳默是1.70米左右的個頭,24歲的年齡。
陳默是刑警,他有很好的職業掩護所以他在作案時具備很穩定的心理素質。
就像面對一個糾纏不清的死結,他似乎已經看到了解開死結的那個扣兒,扣兒上的那個線頭……
現在叢明重新回憶了一遍他是怎樣從研究犯罪人的心裡痕跡和犯罪行為人的職業特徵入手,開始進行推理的,又是怎樣依據已知的案情信息、現場偵查和模擬犯罪人心理進行的現場實驗相結合推理出陳默這個人,然後又從「陳默」這個推理結論出發進行了回溯推理,經過了這樣正向和逆向兩方面的反覆驗證,在他草擬的那張犯罪行為人必備的十幾項條件中,有八條是相吻合的:
1.罪犯在現場實施犯罪時反偵查系統化,理論化,採用了踩點、蹲坑、守候、襲擊目標,撤離現場等公安偵查程序,該犯應該是專門受過刑事偵查學教育和訓練的公安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此項陳默符合。
2.犯罪分子在作案過程中心理素質非常穩定,必有特殊的職業身份作掩護;陳默符合。
3.犯罪分子是號著公安局的脈作案,他不斷修正現場實施犯罪時的失誤,修正信息來自公安內部;陳默具備條件。
4.犯罪分子熟悉兩個派出所,三個民警的家庭住址、值班情況、行走路線,罪犯應該有接近這兩地三人的職業條件;陳默具備條件。
5.罪犯實施犯罪過程中熟練地使用擒拿格鬥和射擊技術,受過很系統的專門訓練;陳默具備條件。
6.罪犯身高1.70米左右,年齡25歲左右;陳默符合條件。7.罪犯懂軍事地形學;陳默具備條件。
8.罪犯懂月虧月圓學;陳默具備條件。
叢明就是據此八項推出罪犯是內部人作案——是內部人裡的警察作案——是警察裡的刑警作案——是市局刑警隊的刑警作案——是刑警陳默作案。
陳默和推理得出的八項條件完全吻合。
但是……叢明頭腦裡飄浮起無數個「但是」。
「但是,陳默為什麼要搶槍,他的作案動機何在?目的又是什麼?」
叢明碾轉反側著……
他想陳默在1986年之前一定還未曾想過作案,86年以前陳默要是作案的話,或許就不用冒這麼大的風險去搶別人的槍了,因為全國性的驗槍是在1986年開始的。
「二王」之後,83年嚴打以來,暴力案件上升,涉槍案件不斷增多,犯罪分子搶槍之後用搶來的槍殺人搶劫,開槍後彈殼遺留在現場卻無法辨認和判斷是哪只槍打的。為了有效遏制和打擊涉槍案件的發生,1986年對全國所有公安武警保衛系統的槍支全部進行了驗槍。
假如陳默是在1987年萌生了犯罪念頭,他再用自己的槍去作案就不行了。
作為一個刑警,陳默很清楚為什麼要驗槍,驗完槍以後幹什麼使。所以陳默一定要搶一支別人的槍。
而叢明也深知,驗槍只是陳默不得不搶槍的表面的、看得見的一個原因和事實,可是隱在陳默內心的最隱秘角落裡的無法揣摸到的思想和動機到底是什麼呢?
叢明決定從明天開始他要正面與陳默接觸,他要不動聲色地觀察陳默,研究陳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