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叢明迷離不定的第二個夜晚,古城警校發生了一樁學生槍擊老師的惡性案件。案子的起因是這樣的:畢業班的學生考完試後就在學校裡等著發畢業證。而李男和盧偉閒著沒事就偷偷把軍體教研室駕駛課用的摩托車給開出去了,本來李男是想開出去給他的商校的同學顯擺一下,結果沒成想撞一棵大樹上把車燈給撞碎了,兩個人一看闖了禍就不敢大白天回學校,在外面等著到天黑,又捱到夜裡10點多鐘學校熄燈的那個鐘點才鬼鬼祟祟地回了學校,本想人不知鬼不覺地把摩托車再偷偷放回原處,沒想到他們剛剛把車放好,從廁所那邊走過一個人來。那人手裡有一個紅點一晃一晃的,壞了,李男說,準是烏日昇。烏日昇是他們的班主任。為什麼說是烏日昇呢,因為大傢伙都知道烏日昇有蹲廁所拉屎抽煙的習慣。李男和盧偉就趕緊把身子緊緊縮在車後面,想等烏日昇過去了再出來,誰知烏日昇就站在摩托車跟前不走了,他們就知道壞事了。可是他們還想僥倖逃過去,所以就屏住呼吸跟烏日昇在暗夜中對峙著,還是烏日昇先說話了,烏日昇說,還不自己站出來,還等著我親自動手揪出你們來嗎?你手腕上的夜光表一閃一閃的我早就看到你們了!
李男情不自禁地說操,忘了這茬了,他趕緊把夜光表擼下來。又一想擼下來也沒用,就乖乖地站起來,一臉看不見的黑乎乎的沮喪。
烏日昇又說了,有你們這麼不像話的嗎?今天發畢業證滿校園找你們就是找不到,你們是成心不想畢業吧,把摩托車開哪兒去了,還有點組織、紀律性嗎?你們這樣目無組織目無領導,將來當了警察也給警察臉上抹黑。你們倆個回去給我寫檢查去,不寫完別睡覺,寫完了給我交辦公室去,寫不深刻我就不讓你們畢業。聽見了沒有?還不快去,愣在那兒幹什麼?你們想在這兒站一夜嗎?
烏日昇氣哼哼地說了一大通就走了。剩下李男和盧偉站在那兒,盧偉說走吧,咱倆趕快寫檢查去,烏日昇真不讓咱倆畢業不就完了嗎。學校每一屆都有肄業的,所以,他們認為烏日昇的話不是說著玩的,李男說這不是寫個檢查就能過去的小事,烏日昇這人心黑著呢,讓他抓住了把柄就沒咱倆的好了,我看咱不如把他殺了!這話嚇了盧偉一大跳。他說你別瞎說,怎麼殺,他又不是一隻雞。
「嗨,這簡單,馮陽的保險櫃裡有一隻槍,咱們拿了那支槍一槍就結果了他!」馮陽是教刑事照相的老師,老刑偵處的人。
李男跟馮陽私人關係非常好,李男喜歡在暗室裡洗照片,經常要拿馮陽的鑰匙到暗房裡洗照片。後來他偷偷配了兩把馮陽辦公室和暗房的鑰匙。他摸了摸兜,那兩把鑰匙就在他的口袋裡。
「殺人這事,公安局一破案,咱倆得判死刑的!」盧偉有些膽怯,說話的聲音開始發顫。
「公安局這群廢物,笨蛋,連著發了那麼多警察被殺的案子他們都破不了,咱還怕啥,咱做了案子他們照樣破不了!」李男已經進入高度興奮的作案前的思維狀態裡,他接著說:「我想好了,咱們拿了槍把烏日昇打死,再把槍放回去,然後偷偷回到宿舍,誰敢說是咱倆干的?他就是說咱倆干的,他有證據嗎?」
盧偉說:「那好吧,我聽你的!」
他們就繞到前排,用鑰匙打開馮陽的辦公室,盧偉說:「壞了,那個保險櫃你又不知道密碼?」
李男說:「馮陽老讓我幫他擦槍,有一次他擦照相機的鏡頭讓我幫著擦槍就把密碼告訴我了,我記著呢。」李男又悄聲說「別開燈,馮老師桌子上有打火機,你給我打著火,我試試。」
李男就藉著盧偉手裡一跳一跳的火光左一轉右一轉,轉了幾遍終於打開了,一拉保險櫃裡邊的抽屜,槍果然在!
他們取了槍,沒有對即將要幹的事再做任何思考就出了房門,摸著黑躡手躡腳來到後排,班主任烏日昇辦公室是黑的。
那一晚也是該著烏日昇死。本來李男看見屋子裡黑著燈就有些想放棄,因為黑燈瞎火的你無法判定烏日昇是在屋還是沒在屋,他們倆摸到烏日昇的窗跟前,探頭往裡一瞧,屋裡有一個燃著的小紅火點,那是煙頭!李男心中興奮地從窗紗網朝著小紅點就是一槍,小紅點撲嗒一下就跌落了!
李男說你進去看看他死了沒。盧偉說我不敢去,李男說你守著門口我進去,李男就進屋了,他出來的時候,手裡又多了一把槍,他叫上盧偉回到馮陽的屋子裡把馮陽的手槍擦了擦放回原處,提著烏日昇的手槍就奔停放摩托車的地方。李男說,盧偉你開。盧偉就開上摩托車一路衝出去。
夜色安靜,沒有人意識到安靜裡發生了血案。在學校大門口,開飯館的譚經理在大門口光著膀子跟他們喊:「誰剛才放炮來的?」李男抬手朝黑影就是一槍,譚經理應聲倒下……
盧偉出了大門口問朝哪兒跑,李男說去火車站,盧偉心裡發慌,本來應該往東走,他卻往西開了,這樣越跑越遠……李男發現方向不對就很氣憤地說:「停車,你下去吧!」盧偉心裡更加害怕,他想李男殺人的事兒就他一個人知道,黑天半夜,李男一槍為了殺人滅口再打死他!他動了一下心眼說:「咱倆上哪兒集合呀!」那意思是我始終跟你一條心。李男說在學校集合吧!我把摩托車撞壞了,我去修了就回來。李男一走就沒回來,一路上,李男又開槍連殺了四條人命,後又把追堵他的一個武警戰士打死,最後在天津塘沽的一個魚池子旁邊的小房子裡,被圍捕他的警察和武警戰士給擊斃了……
盧偉回學校睡了一宿覺,第二天被逮捕。
叢明聽到這個消息就去了警校,警校上上下下都在談論這件事:「你說現在這孩子可了不得了,說殺人就殺人連眼都不眨一眨呵!」電教室的鄭義說。
童非說:「沒聽剛抓到盧偉時,問盧偉殺人前為什麼不想想後果,盧偉說啥?說李男說『公安局這群廢物笨蛋,連著發了那麼多警察被殺的案子他們都破不了,咱作的案子他們照樣破不了!你聽聽……」
這話給叢明震動太大了。
他學過刑罰理論,刑罰的目的就是預防。
警察破案本身就是預防,如果發一個案子,警察就破一個案子,到處都是神探,罪犯的犯罪心理就處弱勢,他就不敢輕易在你這兒作案,相反,警察破不了案,實際上是強化了其他罪犯的犯罪心理。
警校之所以發生這樣的案子,不就是因為前邊那三起案子破不了嗎?叢明從李男和盧偉懷有的犯罪心理再推及陳默,陳默同樣也懷有這樣的心理。陳默也認為你公安局都是廢物,破不了案,他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作案。如果公安局一直破不了案,同樣是更加強化了陳默繼續犯罪的心理意志,誰能保證陳默自此不再作案了?陳默搶了槍殺了孫貴清、林天歌,陳默已開了殺戒,殺心已起很難收回來了,他如果按捺不住殺心,他還要再次作案……
想到此,叢明熱血就往頭上湧,他在心裡叫著自己的名字:叢明啊叢明,你還猶豫什麼?你再不說就是對黨的事業不負責任了,已經認定是他就應該說呀!
他急風急火地就往市局趕,走到半道上他又停住了,為了慎重起見,應該再做一次偵查實驗,以前的偵查實驗是盲目地作的,並不準確,現在,他知道罪犯是誰了,他做偵查實驗就有一個準確的起始點,他要弄清楚陳默作每一起案子大概需要多長時間,只有知道了這個時間,他才能對自己的推理徹底放心……